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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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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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大全(最新版)最新版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大全(一):一目的1、规范物业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确保二次供水水质贴合卫生检验标准,制定物业最新版二次供水管理制度大全。

二范围2、适用于公司所管物业水池(箱)的二次供水管理工作。

三职责3、工程部负责人负责检查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的实施情景;4、空调给排水班负责二次供水管理。

四资料5、二次供水管理要求:(1)各水箱应结构完好、无渗漏,检修孔应加盖上锁,水池(箱)周围及顶盖应清洁干净;(2)水箱每隔6个月清洗、消毒一次,每次清洗前空调班负责查验清洗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3)清洗消毒水箱时应提前2天通知客户相关单位;(4)空调给排水班值班人员每班巡检水箱水位并记录。

6、水池(箱)清洁消毒安全注意事项:(1)在水池(箱)内作业时,光源需采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最好用手电筒或应急灯;(2)抽污水的潜水泵应装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应提前试验并确认动作可靠;(3)水箱清洗作业时,应向箱内供给氧气或通风,如若在水箱内作业时感到头晕、气喘,应立即离开水箱到外面呼吸新鲜空气;(4)上下水箱时,绑好安全绳、安全带,应把紧扶手,踩稳不锈钢梯,严防跌落。

7、水池(箱)清洗程序:(1)施工预备工作:- 根据生活水池(水箱)容积以及用水、排水情景,选定的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服务单位,预备好消毒药剂及抽水用的潜水泵、高压清洗机及有关工具,并落实好持有健康检查合格证和培训证的清洗人员名单。

- 按实际情景与将要清洗水池的确切日期,提前一天通知清洗单位,视水池(水箱)容量预先将市政府补水关掉,争取在清洗前尽量将余水用去,以减少水流浪费,并通知有影响的用户做短时光储水准备工作。

- 水池(箱)清洗前,电工配合接电,水工2~3名具体协助清洗单位准备工作就绪,清洗单位接上安全照明灯,检查水池(箱)通风情景并采取相应通风措施,然后打开排污阀门排水。

地下水池需用潜水泵进行排水,并清除池底污泥杂物,必要时用污水泵将污物抽出,池壁池底用消毒药水消毒,清洗人员所用的'手套及所有劳动工具用杀菌剂喷雾消毒。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文1. 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管理和监督二次供水系统,确保二次供水安全可靠、科学高效地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二次供水系统的单位和个人。

2. 二次供水系统管理责任2.1 二次供水系统的管理责任由供水公司负责,包括二次供水管网建设、检修、维护和水质监测等工作。

2.2 供水公司应设立专门管理岗位,负责二次供水系统的日常管理和事故应对工作。

2.3 供水公司应定期开展二次供水系统的评估和检查,确保其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二次供水管网建设与维护3.1 供水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划和设计要求,科学合理地建设二次供水管网,保证供水能力和水质符合要求。

3.2 供水公司应定期检修和维护二次供水管网,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3 对于有损坏、老化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备,供水公司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 二次供水水质监测4.1 供水公司应定期对二次供水水质进行监测,包括水源水质、处理过程水质和供水水质等。

4.2 供水公司应建立健全水质监测系统和实验室,确保水质分析数据准确可靠。

4.3 对于水质不合格的情况,供水公司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水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5. 二次供水事故应急处理5.1 供水公司应制定二次供水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责任和应急处置流程。

5.2 供水公司应定期组织二次供水事故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效率。

5.3 在发生二次供水事故时,供水公司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抢修和供水储备,确保用户正常用水。

6. 二次供水用户责任6.1 二次供水用户应按照供水公司的要求合理使用供水设备和设施,遵守相关使用规定。

6.2 二次供水用户应注意节约用水,预防漏水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6.3 二次供水用户如发现供水系统存在问题或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供水公司,配合处理。

7. 处罚与监督7.1 供水公司应建立健全二次供水管理台账,记录每次检修、维护和水质监测等情况。

7.2 对于违反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供水公司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并可能终止其二次供水服务。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____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____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二)一、生活饮水卫生许可证按期审核并悬挂在显著位置。

二、负责供管生活饮用水的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卫生知识。

凡从事供管水的人员上岗前和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在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二次供水设施要设专人管理,每天对供水设施和水质进行检查,保持环境卫生,排水通畅,防护安全,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并做好详细记录。

四、对蓄水池每年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清洗后及时对水质进行送检。

五、采购涉水产品要严格索证,任何人不得采购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涉水产品及部件。

江湾新城物业服务中心二____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本(三)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水池周围无工业,生活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

三、二次供水设施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至少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_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_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_二次供水管理制度二次供水管理制度_二次供水管理制度范本为加强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的管理,预防生活饮用水质污染,应制定规范的二次供水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1为切实加强县城区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保障用户生产生活用水需求,解决二次供水引发的矛盾,保证二次供水的水质,现就二次供水作如下规定:1. 规定适用于本县城市规划区内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

本规定所称二次供水设施系指在城市供水设施外连接的自建供水设施,包括二次供水管道、水箱、贮水池、泵站。

2.市住建局是本县城市规划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县供水公司受住建局委托作为本县城市规划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统一规划和初步设计审查、组织工程验收、人员培训、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县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二次供水的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3. 凡新建、改建、扩建二次供水管道必须采用内衬不锈钢复合管,新建二次供水管道的设计和建设,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同时交付使用。

4.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将二次供水管道施工设计方案,送二次供水设施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设计。

5.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必须符合城市供水规划和年度供水计划。

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单位必须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签订质量保证合同,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施工中要遵循内衬不锈钢复合管管道安装技术规程。

6.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施工及安装,应由具有城市供水工程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和建造,必须符合二次供水工程技术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

并由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7.二次供水工程竣工后,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8.二次供水设施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报请二次供水设施管理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验收合格并获得《二次供水设施使用许可证》和多层建筑供水《卫生许可证》后,供水企业方可供水。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水池周围无工业,生活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

三、二次供水设施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至少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范文(二)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二次供水系统的运行,确保供水水质安全,提高供水服务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二次供水系统,包括小区、办公楼、商业楼等集中供水的场所。

第三条二次供水系统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负责。

第四条二次供水系统运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第五条二次供水系统应定期进行卫生监测,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对于二次供水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情况,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供水水质安全。

第七条二次供水系统应完善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供水安全。

第二章供水设施管理第八条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设备应定期清洗和消毒,清除污垢和细菌。

第十条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设备维修和更换应遵循相关规程和操作规范。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系统的供水设施应设立相应的操作记录,记录设施维护和检修情况。

第三章供水水质监测第十二条二次供水系统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包括微生物和化学成分等指标。

第十三条水质检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二次供水负责人,并进行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系统应建立水质检测档案,记录水质检测数据和相关处理措施。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五条二次供水系统应编制应急预案,包括供水中断、供水水质超标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简洁版(十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简洁版(十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简洁版为确保我单位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订如下卫生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切实做好二次供水卫生管理。

水箱(水池)应封盖加锁,周围____米内无工业、生活污染源。

二、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每天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巡查,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工作。

四、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工作,由卫生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清洗队伍进行,清洗消毒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清洗消毒至少____次,并有记录。

清洗后做好水质检测,水样必须送当地疾控中心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抽样监测,确保水质卫生安全。

五、水质余氯达不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必须进行整改(加氯消毒等方式),并做好登记工作,保证余氯达标。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本单位二次供水管理的监督,对管理人员违反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按本单位的职工考核规定进行处理。

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制度为规范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保证水质的安全卫生,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二次供水水质消毒工作管理,制定消毒操作程序,明确管理操作人员,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二、消毒人员应当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使用的消毒剂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单位、卫生许可批号,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消毒剂配制和使用按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

四、根据每日余氯检测结果,当末端水水质余氯达不到规定标准时(余氯少于____mg/l),需进行水质消毒。

五、二次供水消毒后水质应当符合gb5749一____《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精选15篇)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精选15篇〕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精选15篇〕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1一、二次供水设施及供给的饮用水必须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标准》〔GB17051-1997〕和《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20xx〕。

二、二次供水设施的公共场所须建立用水卫生管理制度,装备专职值班人员。

三、从事二次供水值班人员必须进展安康检查,获得安康证明前方可上岗工作,并每年进展一次安康检查。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饮用水卫生的疾病和病原携带者,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工作。

五、二次供水水池应封盖加锁,并保持二次供水设施周围的环境卫生,水池的排气孔溢流管孔应加装砂网,水箱周围不得设有污水管线及污染。

六、水池至少每年清洗消毒二次。

从事清洗消毒人员必须获得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及安康证明。

七、当二次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2一、水池构造坚实、结实、光洁、不渗漏、耐腐蚀;水池人孔必须加盖加锁,锁匙由值班人员保管;水池溢流管口、通气孔口应有防蚊虫进入的不锈钢网;溢流管、排空管不得与下水道直接相连。

二、水池每年至少由专业清洗公司清洗消毒二次,并获得市水质检测中心水质检测合格证明。

在水质二次污染高发期应适当增加清洗次数,定期投加适量消毒剂。

三、水池管道、阀门定期维护,发现跑、冒、滴、漏现象,应立即组织维修、更换。

非管理人员不得随意开启或关闭水池阀门。

四、水池四周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杀;周围制止设置旱厕或堆放垃圾堆。

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3一、每日做好二次供水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装备余氯比色计,定期对池水进展余氯测定,当池水余氯含量低于0.05mg/L时,应及时投加消毒药物,并做好记录。

二、做好水泵的轮换,每台大泵、小泵分为两组执行每4小时轮换制,每2天定期给电机、水泵添加光滑油。

做好轮换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轮换时间、压力、电压、电机温度、电机水泵是否有异常,如有异常及时向水电科管理人员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4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4篇)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水池周围无工业,生活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

三、二次供水设施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至少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二)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____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____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三)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一、认真学习国家和市、区卫生行政职能部门对二次供水的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做到水池周围无工业,生活污染源,确保水质卫生。

三、二次供水设施由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做到每年一次体检和参加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四、按时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两次巡查和现场余氯测定,有记录备查,并做好环境清洁。

五、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每年至少二次,确保水质安全卫生。

六、积极、主动配合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加强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模板(四)为加强二次供水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宾客身体健康,根据《生活饮用水监督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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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供水管理制度【13篇】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1为了确保生活饮用水安全和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加强对二次供水卫生管理,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二次供水管理由后勤资产管理处工程(修缮)管理科水电保障中心负责,水电保障中心安排专人管理,对二次供水设备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行状态,保证每天24小时供水。

2、二次供水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预防性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每年进行一次身体体检,具有身体合格证后上岗。

3、二次供水水池每年在寒暑假期间由专业公司进行清洗,保持干净无污物;清洗完毕后,由相关负责人取水样送有关政府部门化验,确保水质完全符合要求4、除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一般不得进入水池;5、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清洗程序对水池进行消毒清洗,并作二次供水清洗及消毒等相应记录;6、每年定期检查二次供水设施,做到有盖加锁,密封完好,防止意外发生,保持水池周围环境整洁,溢水管及排气孔网罩完好;7、从业人员在水池内工作时着装应符合卫生要求。

小区二次供水管理制度篇2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保障业主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一、认真学习国家对二次供水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切实做好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工作。

二、持有效卫生许可证供水,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位置。

三、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二次供水设施应加盖加锁,防止饮水安全事件发生。

五、保持周围环境卫生,周围10米内不得有污物等污染源。

六、每半年至少对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全年不少于2次),并进行清洗消毒效果检测。

七、专(兼)人负责二次供水管理,管理档案完善,各项资料齐全。

八、当供水水质受到污染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卫生、供水部门报告。

二次供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篇3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的管理,确保供水安全,根据《汕头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居民住宅的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除外。

第三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二次供水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规定;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物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房管、消防、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法按各自职责做好二次供水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二次供水管理工作遵循确保供水安全、节约能源、规划先行等原则。

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公共供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实行区域加压与独立加压相结合等措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通过规划制约、财政配套、资产整合、费用减免、宣传动员等多种措施发展城市供水事业,引导供水企业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多元化经营,支持供水企业依法接管二次供水设施,并鼓励产权人将原有二次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管理维护。

供水企业应当加强公共供水设施改造和区域加压设施建设以提高供水水压,完善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维护以保障供水安全,所需投入可以依法计入供水定价成本。

第六条、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改革、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物价等部门以及供水行业协会,编制城市供水发展专项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城市供水发展专项规划应当包含发展城市供水事业、规范二次供水管理等内容,并规划预留区域加压建设用地。

第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对供水水压要求超过公共供水管网服务压力的,建设单位应当配套设计建设二次供水设施。

公共供水管网服务压力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并由供水企业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出让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用于居民住宅建设的,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设定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时,明确建设单位依法配套设计建设二次供水设施并无偿移交给供水企业的内容,并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九条、居民住宅依法应当配套设计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办理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时,将其在规划条件中予以明确,并要求建设单位将二次供水设施无偿移交给供水企业。

市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包括与建筑物的位置、标高、用水量等相关的设计图纸和资料)送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建设工程报建手续的办理期限内。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十五日内,组织供水企业根据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审查提出意见。

第十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水表出户、一户一表、计量到户等内容。

居民住宅建设项目的总投资应当包含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投资。

第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应当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并符合本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

鼓励建设单位将二次供水设施交由有资质的供水企业施工。

从事二次供水设施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承担相应的责任。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本规定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等部门制定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单独建设,不得与消防、绿化、环境卫生等用水设施混建。

二次供水设施应当采用节能型供水设备和供水方式。

第十三条、竣工的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经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但隐蔽性工程的验收工作可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

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供水企业参加验收。

第十四条、二次供水设施竣工验收前,应当由专业清洗消毒单位对蓄水池(箱)进行清洗消毒,并由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进行水质检测,保证水质符合标准。

第十五条、二次供水设施应当经竣工验收和水质检测合格后方可移交给供水企业。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移交二次供水设施时,应当一并向供水企业移交设施的施工图、竣工图、设备原理图等相关资料,并与供水企业签订移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第十七条、本规定实施前的原有二次供水设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移交给供水企业;产权人要求移交的,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依照前款规定移交二次供水设施的,应当签订移交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二次供水设施需要进行改造的,应当符合本市二次供水设施技术规范。

第十八条、二次供水设施移交给供水企业的,由供水企业负责管理维护,并实行抄录结算水表到最终用户,向最终用户收取水费,但不得收取二次供水设施管理维护费。

第十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保证水质、水压合格,并保障二十四小时连续供水,不得擅自停止供水。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对设备进行检修和清洗消毒需要停水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做好蓄水储存工作;停水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应当采取临时供水措施。

因发生紧急事故或者不可抗力,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第二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二次供水设施的正常、安全供水。

第二十一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对二次供水设施的蓄水池、水箱等进行一次清洗消毒和维护,委托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水质,并将检测结果向用户公布。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可以委托专业队伍承担清洗消毒工作,但不得向用户另行收取清洗消毒费。

第二十二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制订日常供水应急预案。

当水质受到污染或者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人体健康时,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卫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协助卫生、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二次供水设施经采取应急控制措施消除污染或者异常,并经有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恢复正常供水。

第二十三条、直接从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培训,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碍饮用水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二次供水的管理和清洗、消毒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二次供水清洗消毒所使用的清洁用具、清洗剂、除垢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不得对二次供水造成二次污染。

第二十五条、与二次供水设施相邻的住户和生产经营者,应当正确处理截水、排水等方面的相邻关系,防止污染二次供水设施。

二次供水设施的蓄水池周围十米范围内不得有渗水坑和堆放的垃圾等污染源,水箱周围二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水管线及其他污染物。

第二十六条、涉及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向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查明供水管网情况,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施工影响二次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城市供水、卫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二次供水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

城市供水、卫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对二次供水管理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建设单位未按照本规定要求向供水企业移交二次供水设施的,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按照本规定要求移交,予以警告,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违反本规定造成二次供水的水质、水压不符合标准的,责令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二)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予以警告,并可处一千元罚款;(三)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责令改正,可处三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未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的,责令改正,可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四)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履行水质异常报告义务的,责令改正,可处一千元罚款。

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违反卫生管理、价格管理等法律、法规的,由卫生、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造成用户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城市供水、卫生、价格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二次供水管理工作中未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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