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 历史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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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著作权为视角谈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

以著作权为视角谈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标准
表现手法 和技巧非常初 始和笨拙 , 从艺术价值 计, 应作 为工业产权进行保护进行抗辩 , 因此在 司法鉴定 中 占 童 的创作作品, 但其 同样属于用 自己特有 的表现手法表 有 一 定 的 比例 。另 一方 面 , 知识 产 权 司 法 鉴定 中最 为 常 见 的 则 的角度可能没有意义 , 仍然是受 著作权保护的作品 , 是被控侵权作品与著作权人作品是否存在抄袭或剽窃的判定 。 达 自己的某种思 想 ,

艺术价值本身不是法律所能 例争议的焦点都是 围绕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 的问题 , 比如在美 作品的艺术价值没有必然 的联系 , 够解决 的问题。在涉及艺术性作品的独创性判断过程中 , 我们 国复兴地 毯公 司诉 山东省特艺 品进 出口公司、 河北省吴桥 县对 遵循的仍然是独创性判定的一般准则 , 即作品的表达方式有没 外经济贸易局瑞 丰公司侵犯著作权案 中, 原告主张对涉案地毯 图案享有著作权 , 被告则以该地毯图案是一种工业 品的外观设 有体现出作者独特的创作视角 和鲜 明的个性 特征。即使是儿
要 是 独 创 性 的鉴 定和 是 否 存 在抄 袭 的鉴 定 。在 独创 性 判 定 标 准 中 , 当 注 意 历 史 题 材 作 品 和 涉及 作 品 艺 术性 的 独 应
创性判定 , 并且 坚持唯一表达方式不具备独创性 的准则。在侵权判定 中, 当准确适用“ 触加 实质性相似 ” 应 接 原则 ,
di 1 .9 9 ji n 17 — 9 82 1 .4 0 9 o: 0 3 6/.s .6 1 5 1.0 10 .3 s
随着商 品经济和 国际贸易 的快速发展 , 各级法院受理 的知 判 定标 准 如 何 确 定 是相 关 案 件 司 法 鉴 定 的关 键 所 在 。 识 产权 纠 纷逐 年 增 加 , 我 国新 时 期 审判 工 作 提 出了 更 高 的要 对 二 、 品独 创 性 的 判 定 标 准 作 求 。 相 对 于 一般 的 民事 案 件 , 识 产 权 案 件具 有 专 业 性 强 、 知 涉 独创性是作品著作权的核心 , 也是获得著作权保护的基本 及 范 围 广 、 度 大 等特 点 , 多法 官 只懂 法律 不 懂 技 术 , 得懂 条件。正是 由于独创性 的要求 , 难 很 听 才使得我们的作品 活动。2 0 0 6年 , 上海 市法 院共 受理 知识产 身独创性较低作品的独创性 的判定 , 就变得 比较 困难 。而且 , 存在 一定 的主观灵活性 , 在 权 民事案件 10 00多件 , 中5 % 以上需要 知识产权鉴 定。一 独创性判定本身就没有明确标 准 , 其 0 般而言 , 知识产权 司法鉴定 的范 围主要包括: 商业 秘密纠纷、 专 知识产权司法鉴定 中应 当注意以下几个 问题 :

24个经典管理案例

24个经典管理案例
①任何熟都是由不熟开始,别低估自己的潜力和价值创新能力,如果不做,便永远不熟;②如果你的企业没
有取得垄断统治地位,你必须准备侧翼的资源骚扰统治者,使统治企业不致于当胸一拳打趴你;如果你的企业已建立统治地位,那你更应该早日图谋脱壳,因为你无可逃避要成为众多对手同仇敌忾的对象。③走一条从做实业到做虚拟企业的路。这同样有两个好处:一、投入不必多。因为虚拟企业的固定设备投入这一块就可以不考虑;
2.备选案例:李嘉诚敲定家业接班人。
性格沉稳、作风踏实的长子李泽矩被立为长江实业集团新掌门人,崇尚自由创新、同时喜欢作秀的次子李泽楷另创TOM.COM事业。
●未来启示:
柳传志分槽喂马对其他企业的意义在于:
①人才最好从系统内培养;②培养一批而不是单个接班人,让他们在相同的游戏规则下跑出高下;③如果有幸得到难分轩轾的赛马结果,千万珍惜这种幸福,不要轻易把宝马送人,尤其是送给敌人;④把跑道划开,一定要清晰、明白、严谨地划开;假如一方受扼,另一方可以立即出手相助。
【声东击西】
●典出:《太公六韬·兵道》:"欲其西,袭其东。"意思是造成一种逼真的佯攻假象,达到迷惑敌人、出其不意消灭敌人有生力量的目的。
●案例
12.正选案例:格兰仕"清剿"美的微波炉。
2000年的微波炉市场,正当LG与格兰仕打得不亦乐乎时,与格兰仕同处顺德的美的集团,却挟资金、渠道、研发上的优势发难,挺进微波炉市场。上市当年,美的硬是活生生地抢下了微波炉市场9.54%的份额。
24个经典管理案例
麦肯锡兵败实达告诉我们,纵使是世界顶级的管理智慧,也未必能解决本土企业管理问题。当国外的管理智慧失灵的时候,人们突然发现,数千年历史沉淀的本土智慧,仍然在尘封的角落里发出耀眼的光芒。

贵州高院发布2021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贵州高院发布2021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贵州高院发布2021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4.26•【分类】其他正文2021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石某柱等犯侵犯著作权罪案【典型意义】本案对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制作行为进行了界定,明晰了侵犯著作权罪中制作行为涵盖的情形,同时对法条、司法解释表述中的制作、销售行为在适用中应如何准确把握进行了阐释。

根据犯罪情节,强化对侵犯著作权犯罪主刑与罚金刑及从业禁止、禁止令的准确适用,有利于打击书画市场的假冒行为,进一步净化书画市场。

【基本案情】2009年以来,石某柱单独或伙同吴某、谢某将绘制或在他人作品上进行添加、题款并假冒李可染、齐白石、傅抱石等著名书画家署名的画作送交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或直接出售,获得巨款。

【裁判内容】生效裁判认为,石某柱等以营利为目的,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根据本案所涉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认罪态度等情节,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石某柱等人刑期不等有期徒刑,并判处较大数额的罚金。

同时,根据本案情节,为防止石某柱等人刑罚执行完毕、假释后或缓刑考验期限内继续从事假冒他人署名书画作品的营业活动,依法对石某柱等人分别适用从业禁止或禁止令。

案例二:刘某、郑某等13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典型意义】贵州茅台酒作为全国、乃至世界著名白酒,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市场需求大,供需矛盾较为突出,导致一些犯罪分子不惜铤而走险,对茅台酒进行假冒,既扰乱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又影响茅台酒声誉。

加大对假冒茅台酒行为的打击力度,有利于整顿市场、保护品牌。

对犯罪分子适用主刑和罚金刑,让犯罪分子既受到自由刑的处罚,同时又剥夺其经济上再次犯罪的能力。

【基本案情】2019年3月,刘某、郑某商议包装假冒贵州茅台酒后,由刘某出资、郑某组织陈某11人进行包装,共假冒贵州茅台酒4569件(6瓶装、500ml/瓶、飞天牌、带杯),合计27414瓶,非法经营数额共计41093586元。

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传统文化知识产权保护

文化本身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

笼统地说,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

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

广义的文化是人类创造出来的所有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

其中既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具有意识形态性质的部分,由包括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

确切地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

根据英国人类学家爱德华•泰勒的定义,文化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所获得的能力与习惯的复杂整体”。

其核心是作为精神产品的各种知识,其本质是传播。

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

文化是由人所创造,为人所特有的。

有了人类社会才有文化,文化是人们社会实践的产物。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体表征,是指居住在中国地域内的中华民族及其祖先所创造的、为中华民族世世代代所继承发展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历史悠久、内涵博大精深、传统优良的文化。

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的结晶,除了儒家文化这个核心内容外,还包含有其他文化形态,如道家文化、佛教文化等等。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产权,它是指智力创造性劳动取得的成果,并且是由智力劳动者对其成果依法享有的一种权利。

这种权利被称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也称之为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

所谓人身权利,是指权利同取得智力成果的人的人身不可分离,是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例如,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或对其作品的发表权、修改权等等,即为精神权利;所谓财产权是指智力成果被法律承认以后,权利人可利用这些智力成果取得报酬或者得到奖励的权利,这种权利也称之为经济权利。

传统文学法律案例摘抄(3篇)

传统文学法律案例摘抄(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传统文学作为我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和价值观念。

然而,在现代社会,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传统文学作品的版权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摘抄几个与传统文学相关的法律案例,以期对读者有所启发。

二、案例一:《红楼梦》的版权纠纷案例简介:2008年,作家吴某以自己的作品《红楼梦新解》为依据,向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某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侵权。

吴某认为,《红楼梦》中的许多情节、人物形象等均源自他的作品,因此出版社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的瑰宝,其创作具有高度的独创性。

虽然吴某在《红楼梦新解》中提出了一些新颖的观点,但不足以证明其作品与《红楼梦》存在实质性相似。

因此,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到了传统文学作品的版权问题。

法院在判决时,充分考虑了《红楼梦》作为古典文学作品的特殊性,认为其具有较高的独创性,不属于侵权范畴。

三、案例二:《水浒传》的人物形象侵权案例简介:某影视公司拍摄了一部以《水浒传》为背景的电视剧,剧中对宋江、武松等人物形象进行了改编。

该剧上映后,某文化公司认为该剧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该剧对《水浒传》中的人物形象进行了改编,但并未改变人物的基本特征和故事情节。

因此,该剧不构成对《水浒传》著作权的侵犯。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到了传统文学作品中人物形象的侵权问题。

法院在判决时,考虑到了改编作品与原作品之间的差异,认为改编作品不构成侵权。

四、案例三:《三国演义》的名称侵权案例简介:某科技公司注册了一款名为“三国演义”的手机游戏,并对外宣传。

某文化公司认为,该游戏名称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三国演义》具有较高知名度,但该游戏名称仅是对原著的简单描述,并未构成对原著著作权的侵犯。

因此,法院驳回了文化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此案涉及到了传统文学作品名称的侵权问题。

【科普文】一篇文章你就知道加多宝和王老吉什么关系了

【科普文】一篇文章你就知道加多宝和王老吉什么关系了

【科普文】一篇文章你就知道加多宝和王老吉什么关系了为什么王老吉改名叫加多宝了?只有红罐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了。

红罐王老吉是加多宝集团从「王老吉」这一商标的实际持有人——「广药集团」那里租用品牌之后才销售的。

最近合同过期,而广药集团不愿意续租,好像还正在打官司。

加多宝估计官司应该得输,所以提前换包装,「去王老吉化」,为以后推出自家「加多宝」品牌凉茶做好准备。

广药集团有自己的王老吉,是绿盒装的那种。

还记得广药在自家冲泡装凉茶的电视广告末尾总要苦口婆心地唠叨一句「王老吉,还有盒装!」,说的就是这一种。

两种王老吉的配方好像是一样的,因为王老吉的配方在香港也有传人,加多宝是在香港拿的配方,然后在大陆租用的品牌。

一、相识:王老吉的历史-加多宝的过去并不遥远的历史和一样不长的过去——王老吉凉茶由王泽邦始创于清道光八年,至今已有184年历史。

在动荡的社会中几经周折依然维持着经营。

1949年之后,王老吉凉茶分成了两支:一支被收归国有,后更名为“羊城药业”,隶属于广药集团。

另一支由王氏后人带到了香港,经营王老吉香港及海外业务,即“香港王老吉国际”,1993年,王氏后人王健仪出任该公司执行董事。

她们从哪里来-原来是这样——按理说,王老吉分家后隶属不同主人,本应互不相干,怎又牵扯出这么大一桩品牌诉讼案件?这要从一名东莞籍商人陈鸿道说起。

陈鸿道是一名活跃于粤港两地的贸易批发商,1995年,有意在内地经营凉茶产业的他与王氏后人王健仪进行了接触,并获得红罐装王老吉凉茶的配方。

然而,王氏后人仅拥有香港及海外的商标所有权,欲在内地经营王老吉凉茶饮料的陈鸿道,便转而与广州羊城药业寻求合作。

1997年2月13日,广州羊城药业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与陈鸿道的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鸿道集团自1997年取得“王老吉”商标生产销售红色纸包装及红色铁罐装凉茶饮料的独家使用权,合同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有效期为15年,后双方又于2001年续签合同,有效期共计20年。

风雨兼程三十载,,铅华褪尽见本真-褪尽铅华是什么意思

风雨兼程三十载,,铅华褪尽见本真-褪尽铅华是什么意思

风雨兼程三十载,,铅华褪尽见本真:褪尽铅华是什么意思中国传统文化与西方法律思潮交汇于19世纪下半叶风云际会的中国,并由此掀起了一波知识产权保护的浪潮。

这股浪潮虽无排山倒海之势,却绵延不息影响到其后100多年的中国历史,演绎出一幕又一幕的人间悲喜剧,为现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跌宕起伏的发展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久前,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曲三强教授披阅数载撰写的著作——英文版《中国知识产权法》,由久负盛誉的KluwerLawInternational出版社在全球同步出版发行。

该书被认为是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为数不多的大陆作者用英文撰写的全面系统解读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著作。

该书的发行,不仅展示了中国知识产权法研究的丰硕成果,而且还标志着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理论和法律制度的日渐成熟。

怀着先睹为快的冲动和对作者本人的崇敬之情,本刊记者对曲三强教授进行了专访,并从中收获了一个知识产权法学专家完整的成长故事。

用曲三强教授自己的话说,他属于“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伴随着共和国的步伐成长起来的一代人。

”尤其是他的成年,经历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事业的亲历者和见证人。

北大青春作为我国著名的知识产权法律学者,曲三强教授有着丰富的人生阅历和治学经验。

他于1977年考入中国法学界最负盛名的学术殿堂——北京大学法律系。

众所周知,1977年是我国“文革”后恢复高考制度的第一年,当时全国“积压”了一大批为“十年动乱”所误而错失高等教育机会的青年。

能在这一年“冲出重围”考上大学的考生,无一不是万里挑一的拔尖人才;而有机会考入北大就读的,更是其中为数不多的精英之才。

曲三强当时便是他们中的一员。

现今回想起来不免有些讽刺,当时的北京大学法律系竟然是该校的“绝密系”,不公开对外招生,因此法律系的学生基本上都是从其他专业调剂而来的。

据了解,在当时国内高校当中,首批恢复法律专业招生的仅有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七七级”学生的总数仅是寥寥的百余人。

中国历史故事-初唐诗人宋之问简介 宋之问“因诗杀亲”案

中国历史故事-初唐诗人宋之问简介 宋之问“因诗杀亲”案

中国历史故事-初唐诗人宋之问简介宋之问“因诗杀亲”案知识产权保护在中国一直都是很难攻克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在文学方面。

换皮不换骨,抄抄抄,甚至抄袭的作品比之原作更火。

就像是前段时间被黑的体无完肤的《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尽管抄袭是事实,但是脑残粉坚决不认。

影视剧该拍就拍,作者赚的蓬勃满盈。

就算唐七在网上已经臭了,但是她该赚的钱还是赚到了,而原作者利益却已经受到了损害。

而最厉害的是,唐七对此十分嚣张,一副我就是抄了,你能拿我怎么样的态度。

这种态度,引得许多人的厌烦和憎恶。

唐七还不算抄袭作者最嚣张的一个,唐代历史上有一位诗人,不仅抄袭,而且还直接将原作者杀了。

并且最让人无法相信的是,他抄袭的原作者是他的亲外甥。

这位诗人,就是本文主角宋之问。

宋之问是初唐杰出诗人,与沈佺期并称“沈宋”,与陈子昂、卢藏用、司马承祯、王适、毕构、李白、孟浩然、王维、贺知章称为仙宗十友。

宋之问事实上是一个非常有才的文人,“富文辞,且工书,有力绝人,世称三绝。

”若是你曾读过他的诗歌,也不仅为他写的诗歌击掌称叹。

尽管本身有才华,但事情却一直受到世人争议贬低,就是因为他的“因诗杀人案”。

“因诗杀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因诗杀亲”。

而这个“亲”,就是宋之问的外甥刘希夷。

刘希夷也是一位非常出色的文人,他高中进士却无心仕途,因此闲置在家,过着逍遥的生活。

刘希夷也是一位诗人,并且常常能琢磨出一些佳句,让人称叹不已。

有一次他写了一首《代悲白头翁》的诗,并且将他拿给宋之问赏析。

《代悲白头翁》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洛阳女儿惜颜色,行逢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生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宛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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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历史故事
知识产权的历史故事
知识产权是指对于创造性的智力成果的法律保护,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商
业秘密等。

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我将为你讲述一些关于知识产权的历史故事。

在古代中国,人们已经开始了知识产权的保护。

公元122年,东汉末年的刘备
颁布了《舂陵令》,其中规定了对于发明创造的保护措施。

中国古代还出现了许多其他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与制度,如《唐律疏议》和《元典章》。

在西方,最早的专利制度可以追溯到15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

这个制度允许
人们获得对于他们的发明的垄断权,并且在特定的时期内独占市场。

此后,其他欧洲国家也相继建立了类似的专利制度。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变得更加重要。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
的美国,一系列专利法的出台,使得创新成为其经济增长的重要驱动力。

同时,国际上也出现了第一个以知识产权为主题的多边组织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到了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普遍和重要。

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一个
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

企业和个人能够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来获得经济利益,同时也鼓励创新和技术发展。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在全球范围内仍然面临许多挑战。

例如,盗版和侵权行为
对知识产权的侵害。

因此,相关国家和国际组织正在努力制定更加强大和有效的法律和制度,以保护创作者和创新者的权益。

总而言之,知识产权的历史故事从古至今,展现了人类对于创造性智力成果保
护的意识和重视。

通过知识产权的保护,人们鼓励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并确保创作者和创新者能够享有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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