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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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二○一二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机构 (4)

第三章授权制度 (6)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6)

第五章业务流程 (7)

第六章相关财务处理制度 (8)

第七章风险管理制度 (10)

第八章应急修正方案控制制度 (14)

第九章报告制度 (15)

第十章档案管理制度 (15)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 (15)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央关于推进国企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意见》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必须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查同意,并出具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螺纹钢、线材、焦炭、铁矿粉四种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四条公司在销售部设立期货办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执行具体的操作。

第五条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公司成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小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方案的审核,小组成员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并明确从事此业务的具体职责,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办负责套期保值方案的制定并及时向期货业务决策小组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第九条公司相关人员职责。

公司的期货业务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套保方案须经董事长最后审批执行;

总经理领导的决策小组负责方案的讨论、审核以及预案修正、应急方案的审批;

财务总监负责套期保值业务资金的审批;

销售部长负责指令的下达,对总经理负责;

财务部长负责资金的划拨和结算流程的审核,以及结算单的确认;

企管部长负责对整个操作过程的监控,向总经理负责;

企管部副部长是决策小组指定的风险控制管理员,负责对交易风险的监督控制,向总经理负责;

期货办主任负责方案的实施,上对决策小组、总经理、董事长组织汇报,下对交易员、盯盘员进行管理,负责制定相关制度流程;

交易员负责执行指令下达人的指令,以及交易情况的上报。

核算员负责与财务对接进行交易结算单的确认和财务核算,套期保值效果的测算以及期现对冲。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置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一)期货办主管:由专职人员担任;

(二)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三)核算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三)风险监督员:由企业管理部副部长兼任;

(四)指令下达人:由销售部长兼任;

(五)资金调拨、结算单确认人:由财务部部长兼任;

(六)会计核算员: 由财务部指定人员兼任;

(七)档案管理员:由销售部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章授权制度

第十一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报告;期货交易授权书由董事长授权专职人员签署。

第十三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将具体运行方案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决策小组,确定套期保值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效果评估等,最后由决策小组组长核准并报董事长批准。

第十六条经批准后的期货套保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启动应急修正案,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期货办提出保值操作思路,结合现货销售的具体情况和期货市场价格行情,吸收风险监督员的意见,制定保值操作方案,经决策小组开会讨论并报公司董事长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八条财务部根据审定的方案,筹集套保所需的资金,存入预定账户。

第十九条指令下达人根据操作方案,结合期货行情的具体情况,选择时机下达交易指令。

第二十条期货办主任全程跟踪方案的审核,并负责交易指令的执行情况。交易员将与期货经纪公司初步确认的成交单传给结算员,结算员进行预结算处理,并将预结算结果传递给期货部。

第二十一条在收到期货经纪公司发来的账单后,结算员核查期货经纪公司发来的成交交割单是否与交易员提供的交割单一致。若核查无误,则由交易确认员在账单上签字并向期货经纪公司发确认;若不一致,则需由结算员同交易员一起核查原因。若发生错单情况,则按第四十一条交易错单处理程序进行处理。结算员需将最终结算情况传递给期货办主任、风险监督员和交易员。

第二十二条风险监督员核查交易是否符合套期保值方案,若不符合,须立即报告决策小组组长。

第二十三条结算员将成交情况及结算情况信息传递给会计核算员,会计核算员对开设在期货公司的账户进行账务处理,每个交易日后对持有头寸的价值进行分析,并对资金往来进行核对。期货办按公司会计核算的相关规定及时将期货业务的相关汇总单证传递到公司财务部。

第二十四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如果需要进行实物交割了结期货头寸时,提前对现货产品销售部门、交易员及资金调拨员等相关各方进行妥善协调,以确保交割按期完成。

第六章相关财务处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公司从事期货投资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期货交易会计处理按《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十七条会计核算:

(一)公司开仓建立套期保值头寸或追加套期保值合约保证金时,根据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非套保合约”或“银行存款”科目。

(二)现货交易尚未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已经平仓的会计处理:套期保值合约平仓及结算盈亏时。若是盈利,则借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贷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若是亏损,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在交易或交割时发生的手续费,按结算单据列明的金额,借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套保合约”科目。企业套期保值合约平仓了结时,应结转其占用的保证金,借记“期货保证金-非套保合约”科目,贷记“期货保证金- 套保合约”科目。企业套期保值合约了结,将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的盈亏,同被套期保值业务发生的成本相配比时,若期货市场上的套期保值合约实现盈利,则借记“递延套保损益”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若套期保值合约实现亏损,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如果现货交易已经完成,套期保值合约应当立即平仓,并按财务处理第

2 条进行会计处理。

(四)财务核算依据财政部财会[2000]第 19 号文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

1.期货投机与套期保值财务需分别核算;

2.套期保值的期货盈亏在财务处理上不作为期货投资收益,其盈亏通过“递延套保损益”过渡科目来调整套保商品存货的成本,最终反映在商品销售利润中。

3.套期保值需执行成本的原则,期货套保头寸数量需与现货数量相对等,不对等部分不作为套期保值财务核算,其期货投机盈亏反映在期货投资收益中。

第二十八条期货交割增值税的财务处理期货交割及套期保值在进入实物交割阶段就等同于一般商品贸易,税收上与一般商品贸易所涉及到税种基本一致,只是期货交割的增值税有其相对的特殊性。我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期货货物征收增值税的相关政策执行,主要有:

(一)《货物期货征收增值税具体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1994]244 号,主要内容为:

1.期货交易增值税的纳税环节为期货物实物交割环节。

2.货物期货交易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交割时的不含税价格(不含增值税的实际成交额)。不含税价格=含税价格/(1+

增值税税率)含税价格=期货交割价+包装物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45 号)

(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货交易有关增值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5]1060 号文。其主要是解决期货交易升贴水有关税款征收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涉及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的规定如下:

1.投资者进行期货卖出交割时,均可按照标准货物的数量和交割结算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不涉及升贴水)。

2.仓单注册人注册货物发生升水的,该仓单注销时,注销人向仓库支付升水款项,仓库将升水款项转付注册人。注册人应当就升水款项向注销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仓单注册人注册货物发生贴水的,注册人向仓库支付贴水款项,该仓单注销时,仓库将贴水款项支付给注销人。注册人应录就贴水款项向注销人开具负数增值税发票。

第二十九条套期保值业务的收益处置。公司一次性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开仓保证金不得超过5000 万元人民币,套期保值业务实现收益的20%放入风险保证金账户,其余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当风险保证金账户资金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则不再继续补充。

第七章风险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前须明确及落实的工作: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充分关注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点,制定切合实际的业务计划;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保证金及清算资金的收支;建立持仓预警报告和交易止损机制,防止交易过程中由于资金收支核算和套期保值盈亏计算错误而导致财务报告信息的不真实;防止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确保交易指令的准确、及时、有序记录和传递;

(二)充分评估、认真选择期货经纪公司;

(三)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

1.公司期货业务岗位设臵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执行;

2.期货业务人员要求:

(1)有较好的经济基础知识及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有较高的业务技能,熟悉期货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守法律、法规及期货交易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自身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3)必须经过专业的期货知识培训;

(4)大专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具有良好的工作表现。

第三十一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资金划拨、资金使用和持仓情况进行监督等风险控制;公司设置风险监督员岗位,风险监督员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风险监督员岗位不得与期货业务的其他岗位交叉。

第三十二条公司风险监督员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期货业务有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及管理工作程序;

(二)监督期货业务有关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三)审查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

(四)参与审核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

(五)核查交易员的交易行为是否符合套期保值计划和具体交易方案;

(六)对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进行监控和评估,保证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七)发现、报告,并按程序处理风险事故;

(八)评估、防范和化解公司期货业务的法律风险。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期货开户及期货经纪合同签订程序如下:

(一)公司选择境内具有良好资信和业务实力的期货经纪公司,作为公司期货经纪公司;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员代表公司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纪合同,并办理开户工作。

第三十四条期货办应随时跟踪了解期货经纪公司的发展变化和资信情况,并将有关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总经理,以便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或更换经纪公司。

第三十五条风险监督员须严格审核公司的套期保值产品是否为本制度第三条规定的内容,若不是,则须立即报告总经理。

第三十六条套期保值要严格按照决策小组的决策执行,并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生产能力来确定和控制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任何时候不得超过决策范围进行保值。

第三十七条公司在已经确认对实物合同进行套期保值的情况下,期货头寸的建立、平仓要与所保值的实物合同在数量上及时间上相匹配。

第三十八条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如下:

(一)资金风险:测算已占用的保证金数量、浮动盈亏、可用保证金数量及拟建头寸需要的保证金数量、公司对可能追加的保证金的准备数量;

(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根据公司套期保值方案测算已建仓头寸和需建仓头寸在价格出现变动后的保证金需求和盈亏风险。

第三十九条公司建立专用风险保证金账户,用于保证当套期保值过程中出现亏损时,及时补充保证金,避免因期货账户中资金无法满足和维持保值头寸时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第四十条公司建立以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和风险处理程序:

(一)内部风险报告制度:

1.当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部门主管和风险监督员;当市场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期货办和风险监督员应立即报告总经理。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风险监督员应立即向总经理报告:

(1)期货业务有关人员违反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

(2)期货经纪公司的资信情况不符合公司的要求;

(3)公司的具体保值方案不符合有关规定;

(4)交易员的交易行为不符合套期保值方案;

(5)公司期货头寸的风险状况影响到套期保值过程的正常进行;

(6)公司期货业务出现或将出现有关的法律风险。

3.公司套保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保业务发生亏损或者出现浮动亏损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1000 万元人民币时,风险管理员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向公司总经理汇报。

(二)风险处理程序:

1.公司总经理及时召开期货办和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充分分析、讨论风险情况及应采取的对策;

2.明确公司期货交易和风险限额,以及对越权行为的惩罚措施;

3.相关人员执行公司的风险处理决定。

第四十一条公司交易错单处理程序:

(一)当发生属期货经纪公司过错的错单时:由交易员通知期货经纪公司,并由期货经纪公司及时采取相应错单处理措施,再向期货经纪公司追偿产生的直接损失;

(二)当发生属于公司交易员过错的错单时,须履行公司报告制度,再由交易员采取相应的指令,相应的交易指令要求能消除或尽可能减小错单对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应合理选择保值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三条公司严格按照规定设置和安排期货从业人员、风险监督员,对从事期货业务的有关人员严格执行轮换与强制休假制度,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四十四条公司建立与交易系统衔接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提供期货业务相关的交易和其他数据,实时监控交易的实际情况。

第四十五条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展。

第八章应急修正方案控制制度

第四十六条公司执行套期保值交易方案时,如遇国家制度、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时,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将造成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有必要时填制《套期保值应急修正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并在最短时间内平仓或锁仓。

第四十七条若遇地震、泥石流、滑坡、水灾、火灾、台风、暴乱、骚乱、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按中国期货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期货合约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如因突发的停电、计算机及企业网络故障使交易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司应及时启用备用的无线网络、笔记本电脑等设备或通过电话委托期货经纪公司进行交易。

第四十九条因公司生产设备故障等原因导致不能按时进行交割的,公司应当及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平仓或组织货源交割。

第九章报告制度

第五十条公司套保业务实行每日内部报告制度。期货办在每个交易日内以书面或电话向决策小组报告当日交易情况、交易结算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浮动盈亏等。套保资金帐户如出现盈余,帐户金额连续 5 个交易日超过规定限额应将超过部分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帐户。

第五十一条交易员应每日与结算员核对交易成交单、套保资金帐户交易保证金和清算准备金余额和套保头寸,防止出现透支开仓,或被交易所强制平仓的情况发生。

第五十二条公司财务部应加强对超限额交易和保证金给付的监控,一旦发现未按事先计划进行的交易,应及时反馈和报告给公司期货决策小组。

第十章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的交易原始资料、结算资料等业务档案保存至少 15 年。

第五十四条公司对期货业务开户文件、授权文件等档案应保存至少 15 年。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

第五十五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五十六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不得泄露本公司的套期保值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

第五十七条公司期货业务相关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与公司期货交易有关的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由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泄露并产生的任何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同时公司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流程图

附件二:A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审批表

A钢公司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审批表

附件三:资金情况报表

资金情况报表

附件四:期货持仓报表

期货持仓报表

矿井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大黄山豫新公司大黄山煤矿井下 永久性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精神,按《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有关规定。特制定井下永久性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管理规定: 一、建设基本要求 1、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 3、矿井避灾路线图应包含井下所有避难硐室设置情况。避难硐室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并悬挂于避难硐室外。标识牌中应明确标注避难硐室位置和规格、种

类,井巷中应有避难硐室方位的明显标示,以便灾变时遇险人员能够迅速到达避难硐室。 4、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5、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本矿井避灾路线的情况,本避难硐室布置在733副井码头门东50m处,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为75 人,能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富裕系数不低于5%。 二、设计施工要求 1、避难硐室净高不低于2m,长度、深度根据同时避难最多人数以及避难硐室内配置的各种装备来确定,每人应有不低于0.5m2的面积。 2、避难硐室的形状采用半圆拱形,内部顶板和墙壁的颜色为浅色,以减轻受困人员的心理压力。 3、避难硐室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底板。 4、避难硐室顶板应安装防水设施,不得有滴水现象。硐室地面应高于巷道底板0.2m,硐室内应设置单向排水管;避难硐室内应设计承重挂钩,以方便设备安装。 5、避难硐室两侧安全出口采用向外开启的2道隔离门结构,以形成与外界阻隔屏障。隔离门不低于反向风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 1 目的、范围 1.1 为了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锁定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产品成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由于原材料价格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特制订本办法。 1.2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运行管理办法的术语和定义、组织结构、职责、授权范围、订单保值、库存保值、信息隔离措施、风险管理等。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三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运行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办法。 2.1 期货套期保值 期货套期保值是指把期货市场当作转移价格风险的场所,利用期货合约作为将来在现货市场上买卖商品的临时替代物,对其现在买进准备以后售出商品或对将来需要买进商品的价格进行保险的交易活动。 2.2 指令人 指令人是开平仓指令下达人。除公司CEO授权给公司总裁或采购总监下达指令外,公司CEO为指令人。 2.3 订单保值 2.3.1 客户点价 指公司在接到客户的订单后,相应的在期货市场上买入开仓与客户订单标的一致、时间一致、数量一致的期货合约,达到保值的目的。 2.3.2 固定价格 指公司在接到以固定价格结算客户的订单后,相应的在期货市场上买入开仓与以固定价格结算客户订单标的一致、时间一致、数量一致的期货合约,达到保值的目的。 2.4

库存保值 指公司对生产活动中的原材料库存和产品库存在期货市场上卖出开仓与库存标的一致、时间一致、数量一致的期货合约达到保值的目的。 3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图见图1。 图1 组织机构图 4 职责 4.1 CEO及其授权人是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平仓的指令人。期货管理员是具体指令的执行人。 4.2 营业部门负责订单保值客户订单的接收、客户锁定铜产量的销售跟踪、按已锁铜的价格结算、公司备库计划以及库存及周转产品保值计划的提出,营销系统办公室是具体订单的跟踪反馈部门。 4.3制造部门是公司备库、库存及周转产品保值计划的制订部门,并负责实际库存及周转产品的生产和消化监控。同时统计实际减少的在制品库存数量,并折算成相应的电解铜和锌数量。 4.4采购部门供应处是订单保值计划的制订部门,同时也是期货交易的具体经办部门。 4.5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调拨、账号的盈亏核算、账面资金的风险监控及销售价格的核定。 4.6物流部门负责统计实际减少的成品和原材料库存数量,并折算成相应的电解铜和锌数量。 4.7 内审部门负责对期货操作进行审计,内容包括对标准化交易账单及套保订单统计表报的审计。 5 授权范围 5.1公司董事会授权三花股份CEO组织建立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作为管理公司期货的最高决策机构。

应急避难场所制度汇编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制度汇编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规定 1、遵循“属地管理、保证重点、服从指挥、有序集散”的原则,积极为受灾群众提供避难服务。 2、应急避难场所按照场地权属由业主单位负责应急避难场所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并接受所在地民政、地震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确保避难场所设施完好,灾时可正常使用。 3、根据邵武市应急避难场所启用预案,应急避难场所由市政府依据灾情程度宣布启动和关闭。 4、启用应急避难场所时,相关责任单位根据预案迅速做好灾民安置、物资供应、医疗救护、卫生防疫、治安和秩序维护,以及供电、供水、通讯等配套设施应急保障。 5、应急避难场所工作人员根据上级指令和任务分工接收安置避灾群众,做好救灾物品管理发放,为灾民提供食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或挪用地震应急设施设备。

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人员职责 1、热爱防灾减灾、抗灾救灾工作,全心全意为避灾避险群众提供耐心细致、热情周到的服务。 2、每月定期检查避难场所设施,加强日常维护管理,保证重要应急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3、引导鼓励避灾群众弘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帮互助,自强自立,共度难关。 4、做好避灾群众的登记统计和接待安置工作,安排其食宿,指导其做好应急避难场所的清洁卫生和设施用具的规范摆放。 5、加强与避灾群众的交流和沟通,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健康状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确保应急避难场所安全稳定。 6、加强应急避难场所食品和用品的管理和维护,及时做好发放和补充工作。 避灾人员守则 严格遵规守纪讲究文明礼貌 听从统一安排维护良好秩序 提倡团结互助自觉帮老扶幼 爱护公共财物防止损坏丢失 维护公共环境保持卫生整洁 严格食品安全预防疾病发生

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部控制,有效防和化解风险,根据《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分公司部设立期货部门,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司建立向董事会提供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容,报告时间及频率,明确从事此业务的每一岗位和相关人员在组织

中的报告关系,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臵如下图所示: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 (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档案管资金调会计核结算员兼交风险监 理员拨员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避险硐室管理制度

二3-15040采面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机构人员配备制度 (2)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3) 第三章值班制度 (4) 第四章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 (5) 第五章系统功能测试制度 (6) 第六章设备故障处理制度 (7) 第七章硐室维护制度 (8) 第八章药品、食品更换制度 (10) 第九章避险系统安全培训与应急演练制度 (11) 第十章电修工操作规程 (13) 第十一章安全仪表计量检验管理制度 (15) 第十二章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6) 第十三章避险硐室管理制度 (17) 第十四章避险硐室简易操作程序 (19) 第十五章二3-15040采面避难硐室使用说明 (20)

第一章机构人员配备制度 紧急避难硐室管理小组 总指挥:矿长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救护队负责人 成员:各专业副矿长、各专业副总、生产调度科科长、安监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风科科长、平禹一矿医院院长、综采二队队长、通风维修队队长、评估爆破队队长等。 日常管理工作由综采二队具体负责。 职责: 按照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负责抢险救援工作、完善应急救援方案、发布抢险救援命令、根据抢险需要合理配置人、财、物等资源、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核实遇险人员,汇报和通报事故有关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向上级救援机构发出救援请求。做好稳定矿区秩序、伤亡人员的善后和安抚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岗位责任制 紧急避险系统管理小组应组织员工对各项紧急避险设施的使用说明进行学习,确保员工在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正确、顺利的使用各项紧急避险设施。对硐室内的各项设备、设施以及环境卫生等划分岗位责任制,具体如下: 1、电气、管路部分:由机电区负责安排相应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对紧急避险系统中的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2、通信、人员定位、摄像头部分:由调度室电话组负责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调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通信、人员定位、摄像头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 3、瓦斯监测监控、供氧部分:由瓦斯治理科及通风区负责。 4、卫生部分:由机电区负责每日进行清扫,保证硐室内环境处于干净整洁状态,随时保持待用。 5、矿灯、自救器部分:由机电区定期对矿灯进行更换,及其保持正常充满电状态;每天对自救器进行外观检查,定期对自救器进行检验,保证其完好状态。 6、机电区负责避险硐室的日常维护及看护。

(上市公司)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保内部控制制度(草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聚氯乙烯期货(天胶)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所生产的聚氯乙烯(天胶)和公司生产所需原料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是管理公司期货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新的风险控制需要。 第五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应传达到每位相关人员,每位相关人员应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节组织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置如下:

第七条公司期货业务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主管。 第八条公司期货业务由营销部具体负责,营销部经理就公司期货业务向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公司设置期货业务合规管理经理岗位,合规管理经理直接对公司期货业务主管负责。 第九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在营销部及财务部设置期货交易业务的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1.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2.结算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3.风险管理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4.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经理兼任; 5.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 6.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 7.档案管理员:由营销部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节授权制度 第十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一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应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期货交易授权书由公司期货领导小组负责人签 署。 第十二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三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节业务流程 第十四条公司的期货业务流程如下: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之欧阳光明创编

紧急避难硐室使用章程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 1、矿井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 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私自操作各种设备、设施。 3、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严禁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4、进入避难硐室避险前,应首先确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5、人员行至硐室入口处,需通过观察窗查看过渡室内是否有人洗气,避免同时打开过渡硐室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6、进入生存室前应将信号灯挂在硐室外,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7、差压开关未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二次爆炸时破坏差压表,漏进有毒气体。 8、气瓶硐室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不经允许不准打开,若需开启,须由硐室管理人员检测CO2气体浓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启气瓶硐室门。 9、在压风被破坏的情况下,空调在使用时,分阀1需始终处于完全开启状态。当生存硐室内的温度、湿度、CO浓度、CO2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分阀2、3、4开启的个

数。 10、打开分阀2、分阀3、分阀4会加速液态CO2的消耗,从而缩短系统运行时间,使用时请按需开关,适当调节以节约流量,延长系统运行时间。 11、吸附盒标识应和吸附剂一致,确保吸附剂盒放置到空调上正确的位置。空调运行时需保持其上方三个吸附盒均装有适量的吸附剂,否则会极大影响吸附效果。 12、当生存室内各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呼吸要求(O2浓度为18.5%~23%,CO浓度小于24ppm,CO2浓度小于1%)的安全浓度后,方可取下配戴的自救器。 13、食品为真空压缩饼干,每人每天一包;饮用水为550ml纯净水,每人每天三瓶。 14、硐室单向阀及地漏严禁堵塞。排水开关和排气开关应保持常开。 15、外接电力系统正常工作时,采用矿用LED灯照明;电力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采用荧光棒及矿灯照明。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延长照明时间。 16、严禁带油安装、开关或修理氧气阀门、管路,否则可能会引起火灾。 17、最先进入避难硐室的避险人员要第一时间确定避险指挥人员,按照生存硐室内悬挂的《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后续操作。 18、避难期间要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和体力消耗,以延长避难的时间。 19、避难人员要坚定克服困难和避灾自救的信念,同心协力、团结互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指挥人员应对食品、饮用水、药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T 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I

目次 1 总则 (2) 2 术语 (3)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 5 应急转换 (16) 附录 A 用词说明 (17) 附录 B 应急标志 (18) 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 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 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 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Evacuation Unit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Entrance of Shelter 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2.0.7 基本设施Basic Facilities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设置的配套设施。 2.0.8 一般设施General Facilities 3

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某化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管制度 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经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经营行为和业务流程,加强公司对期货套保业务的内部控制,防范交易风险,确保公司套期保值资金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经管制度。 第二条公司期货业务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的PVC 品种,目的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氯碱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PVC 产品进行套期保值。 第三条公司设立期货领导小组,期货领导小组是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内部审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董事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现行的套期保值风险经管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经管水平相一致。 第二章运营模式 第六条套期保值交易使用大连商品交易所的PVC合约,起始方式为卖开仓,终止合约方式为买平仓、实物交割或期货转现货等。 第七条公司套期保值的数量以实际现货生产数量为依据,以公司PVC年产量的20%为限。 第八条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自有资金。公司期货专用帐户资金不得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第三章组织结构 第九条公司期货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董事长或副董事长为组长;成员包括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氯碱公司分管销售副总经理、氯碱公司销售部、氯碱公司财务部、证劵部、审计部等。期货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工作思路;审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技术方案,核准交易决策;协调处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重大事项;定期向公司报告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等。 第十条公司每月召开一次期货领导小组会议,制定下个月期

永久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紧急避难硐室使用章程 一、避难硐室紧急避险须知 1、矿井干部职工无故不得进入避难硐室内,有事经硐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入内,待事情处理完毕后须迅速离开硐室。 2、进入硐室的人员须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准私自操作各种设备、设施。 3、永久避难硐室的各种门严禁上锁,保持随时处于可开启状态。 4、进入避难硐室避险前,应首先确认避难硐室外通向硐室的压风、供水管路阀门处于开启状态,优先采用矿井压风向硐室内通风、供氧。 5、人员行至硐室入口处,需通过观察窗查看过渡室内是否有人洗气,避免同时打开过渡硐室和生存硐室密封门。 6、进入生存室前应将信号灯挂在硐室外,使救护队营救时易于发现。 7、差压开关未使用时应处于关闭状态,以防二次爆炸时破坏差压表,漏进有毒气体。 8、气瓶硐室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不经允许不准打开,若需开启,须由硐室管理人员检测CO2气体浓度、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开启气瓶硐室门。 9、在压风被破坏的情况下,空调在使用时,分阀1需始终处于完全开启状态。当生存硐室内的温度、湿度、CO浓度、CO2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节分阀2、3、4开启的个数。 10、打开分阀2、分阀3、分阀4会加速液态CO2的消耗,从而缩短系统运行时间,使用时请按需开关,适当调节以节约流量,延长系统运行时间。 11、吸附盒标识应和吸附剂一致,确保吸附剂盒放置到空调

上正确的位置。空调运行时需保持其上方三个吸附盒均装有适量的吸附剂,否则会极大影响吸附效果。 12、当生存室内各气体浓度达到人体呼吸要求(O2浓度为18.5%~23%,CO浓度小于24ppm,CO2浓度小于1%)的安全浓度后,方可取下配戴的自救器。 13、食品为真空压缩饼干,每人每天一包;饮用水为550ml 纯净水,每人每天三瓶。 14、硐室单向阀及地漏严禁堵塞。排水开关和排气开关应保持常开。 15、外接电力系统正常工作时,采用矿用LED灯照明;电力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时,采用荧光棒及矿灯照明。要控制矿灯的使用,不必要的矿灯应当关闭,延长照明时间。 16、严禁带油安装、开关或修理氧气阀门、管路,否则可能会引起火灾。 17、最先进入避难硐室的避险人员要第一时间确定避险指挥人员,按照生存硐室内悬挂的《避难硐室操作规程》进行后续操作。 18、避难期间要保持安静、尽量减少和避免不必要的活动和体力消耗,以延长避难的时间。 19、避难人员要坚定克服困难和避灾自救的信念,同心协力、团结互助、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指挥人员应对食品、饮用水、药品等集中统一分配使用,并注意节约。 20、不经洗气就直接进入生存硐室,将会使灾害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进入生存硐室,危害硐室内人员的生命安全。 21、进入生存硐室后未按硐室内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会导致避难硐室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达到应有的防护时间和效果。 硐室内主要参数安全值表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汇总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I / 23

目次 1 总则 (2) 2 术语 (3)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5)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 (12) 5 应急转换 (16) 附录 A 用词说明 (17) 附录 B 应急标志 (18) 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 (20) 1 / 23

1 总则 1.0.1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1.0.3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1.0.4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1.0.5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1.0.6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 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2.0.2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 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2.0.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Ground-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公园、绿地、学校操场、广场等开敞空间建设的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地。 2.0.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Venue-type Emergency Shelter 利用地下空间(含人民防空工程)、体育场馆、学校教室等公共建筑具有灾时紧急避难和临时生活功能的场所。 2.0.5 避难单元Evacuation Unit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中具有独立避难功能的空间单元。 2.0.6 避难场所出入口Entrance of Shelter 能够满足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安全出入的通道。 2.0.7 基本设施Basic Facilities 为保障避难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设置的配套设施。 2.0.8 一般设施General Facilities 为改善避难人员生活条件,在基本设施的基础上增设的配套设 3 / 23

期货内部控制制度

期货套期保值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在期货市场以从事套期保值交易为主,不得进行投机交易。 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PVC 期货品种,主要目的是用来回避现货交易中价格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条公司在销售分公司内部设立期货部门,负责制订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相关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核准交易决策。 第四条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风险控制政策和程序的评价和监督,及时识别相关的内部控制缺陷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条公司建立向董事会提供关于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类型及内容,报告时间及频率,明确从事此业务的每一岗位和相关人员在组织中的报告关系,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本管理制度。公司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交易及相关业务情况。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根据期货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对现行的期货套期保值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确保其与公司的资本实力和管理水平相一致。 第七条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管理制度进行审查和修订,确保制度能够适应实际运作和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公司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组织机构设臵如下图所示: 总经理 合规管理员(审计部设) 期货部期货业务结算部门期货业务监督部门(销售分公司下设)(财务部、企管部)(审计监察部) 交易员档案管资金调会计核结算员兼交风险监 理员拨员算员易确认员督员

第九条公司的期货部经理由销售分公司经理兼任,向总经理负责。 第十条公司按以上组织机构设臵相应岗位,具体如下: (一)交易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二)结算员:由企管部核算员担任; (三)风险监督员:由专职人员担任; (四)资金调拨员:由财务部部长兼任; (五)交易确认员:由结算员兼任; (六)会计核算员:由财务部会计核算员兼任; (七)合规管理员:由审计监察部部长兼任; (八)档案管理员:由销售分公司档案管理员兼任; 第三章授权制度 第十一条与经纪公司订立的开户合同应按公司签订合同的有关规定及程序审核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签署。 第十二条公司对期货交易操作实行授权管理。交易授权书列明有权交易的人员名单、可从事交易的具体种类和交易限额、交易的程序和报告;期货交易授权书由董事长授权专职人员签署。 第十三条被授权人员只有在取得书面授权后方可进行授权范围内的操作。 第十四条如因各种原因造成被授权人的变动,应立即由授权人通知业务相关各方。 被授权人自通知之时起,不再享有被授权的一切权利。 第四章套保投资业务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须将具体运行方案提前报董事会或董事长制定人员,确定套期保值额度、止损限额、业务权限、操作策略、资金调拨、效果评估等进行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经批准后的期货套保业务,如遇国家政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导致继续进行该业务风险有显著增加并可能引发重大损失时,应按权限及时主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 第五章业务流程 第十七条期货部提出的保值操作思路,结合现货销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价格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样本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

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技术标准Technology Standard of City Emergency Shelter Construction

目次 1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术语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错误!未定义书 4 场所型应急避难场所错误!未定义书 5 应急转换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录 A 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B 应急标志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 C 应急转换设施设备表错误!未定

1 总则 为适应城市综合防灾、抗灾需要,规范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制定本标准。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现“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以及“合理规划、平灾结合、综合利用、因地制宜”的原则。 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应与国家经济建设相协调,与各类防灾专项规划相衔接,与公园、绿地、广场、室内场馆和人防工程等建设相结合。 本标准中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分为场地型和场所型两类。 本省地级以上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应急避难场所工程应按本标准执行,县级市及以下城镇的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可参照执行。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应急Emergency Response 破坏性灾害(如地震、战争等)或其它重大危害性突发事件发生前所做的各种防御和减轻灾害的准备以及发生后所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城市应急避难场所City Emergency shelter 城市内配套建设了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场地和按防灾要求设计或加固的场所。 场地型应急避难场所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建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井下固定式避难硐室(以下简称避难硐室)的设计、装备、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井工煤矿,包括新建和改、扩建矿井。 2编制依据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 《煤矿安全规程》2010年版 《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年版 《矿山救护规程》2009年版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井下避难所试点建设基本要求》(煤安监司办2010第9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修2010〕146号)本文来自 3基本要求 3.1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3.2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必须设置在防逆流风门外的进风流中。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 3.3避难硐室的额定人数,应满足所服务区域内同时工作的最多人员的避难需要,并考虑不低于5%的富裕系数。其中,采区避难硐室至少满足15人的避难需求。 3.4避难硐室的设置应避开地质构造带、应力异常区以及透水威胁区,并要求尽量布置于岩层中,且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前后2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性材料支护,符合安全出口的相关要求。

2019年公司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19年公司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 制度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 (3) 第三章审批权限 (4) 第四章授权制度 (4) 第五章业务流程 (5) 第六章风险控制 (6) 第七章报告制度 (7) 第八章保密制度 (7) 第九章法律责任 (8) 第十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沥青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之一,单位价值较高,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为借助期货市场的价格发现、风险对冲功能,规避和防范沥青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降低沥青价格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拟开展沥青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为规范公司的沥青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商品交易所有关期货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开展沥青期货交易的主体为其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未经公司同意,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第三条在订立远期产品销售合同、参与投标且中标数量可以预计、远期产品销售数量可以预计时,预先以合适的价格通过买入相应期货合约或订立远期采购合同进行套保;实际采购原材料时通过卖出相应期货合约或执行远期采购合同实现套保。通过对冲,以锁定利润,达到规避价格波动的目的。套期保值操作应坚持“品种相同、不超数量、月份相同”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在基差不合适、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可以用期权套期保值,达到同样的效果。 第四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一)进行期货业务只能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

(二)进行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限于公司沥青; (三)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与远期订单所需原材料数量相匹配; (四)期货、期权持仓时间应与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或大致相符; (五)公司应以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六)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仅限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从事其他期货交易活动; (七)公司应具有与期货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期货交易。公司应严格控制期货交易的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分工 第五条公司设立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为公司期货业务的决策机构。 第六条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由公司财务总监、审计总监和子公司董事长、总裁、分管副总裁、分管财务副总裁、财务部经理组成,子公司董事长担任期货业务领导小组组长。 第七条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以会议形式进行期货业务讨论,并根据第三章审批权限所规定内容进行决策。期货业务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负责召集。

《光明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光明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 起草说明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为规范和加强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灾时运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场址及配套设施》(GB21734-2008)、《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运行指南》(GB/T33744-2017)、《关于印发〈深圳市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应急办字〔2012〕4 号)、《关于开展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检查的通知》深应急办〔2018〕59号、《关于印发光明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光管办〔2012〕69号),等相关法律、规范及文件要求,结合光明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必要性和理由 1.《深圳市应急避难场所专项规划(2010-2020)》第二十九条规定应强化部门统筹,建立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无缝衔接的协作平台。建议由市应急主管部门牵头制定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管理办法等配套法规,明确各部门在各类应急避难场所整合、建设和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场所管理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以进一步强化部门职责,保持整体上协同一致; 2.《关于开展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检查的通知》(深

应急办字〔2018〕59号)第一大点第五小点中明确要求各区(新区)、应急办(住建局)、市教育局、城管局要制定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避难场所的产权单位、日常管理单位(公园、学校等)要做好各项设施、设备的维护。 3.光明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正在加快推进,场所数量迅速增加,需明确各部门对室外应急避难场所职责分工,规范和加强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日常管理和灾时运行工作; 4.完善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体系的需要。 三、征求意见过程 2019年4月19日,针对《光明区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区内相关单位意见。 截至2019年5月5日,经整理,共征求16个单位意见。其中10个单位回复无意见(或未反馈);6个单位共提出了13条反馈意见,全部采纳。 四、办法主要内容 (一)框架结构 本《办法》分共十三条,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建设单位职责、管理单位职责、其他部门职责、管理维护措施等内容。 第一条至第三条明确了本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本办法的目的主要保证室外应急避难场所的平灾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为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材料价格波动风险而进行的期货操作,以及为规避国际贸易业务中涉及汇率波动风险而进行的外汇衍生工具操作。 上述业务只能以规避风险为目的而进行,不得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第二章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二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只允许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得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亦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的机构进行交易。 (二)公司进行的期货套期保值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外汇套期保值额度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 (三)期货持仓时间与现货保值所需的计价期相匹配,签订现货合同后,相应的套期保值头寸持有时间原则上不得超出现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该合同实际执行的时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存续期间亦需与进出口业务的实际执行期间相匹配。 第三条公司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第四条公司须具有与套期保值保证金相匹配的自有资金,不得使用

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且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议批准的套期保值额度,控制资金规模,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第三章审批权限及信息披露 第五条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做出相关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条当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风险或可能出现重大风险,套期保值业务亏损或者潜亏占公司前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亏损金额超过100 万元人民币的,公司须在2 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四章内部操作流程 第八条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须经公司经营层审批后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营运管理部、期货部、财务中心负责;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由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财务中心负责;内控部负责对所有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监督。 第九条部门职责及责任人: 1、子公司或业务部门:子公司或业务部门负责向营运管理部提供原材料、产品相关资料及期货保值申请;对已开仓的期货交易与现货业务进行跟踪并及时提出平仓意见;向财务中心提出外汇收支预测相关资料及外汇套期保值申请,并提供实际外汇收支情况;子公司总经理或业务部门主管为责任人。 2、营运管理部:负责监督业务部门与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并按协议执

避难硐室日维护管理规定

避难硐室日常维护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切实做好硐室内部各种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急救物资的更新补充确保避难硐室始终处于完好备用状态特做如下规定一、明确避难硐室维护管理人员配备及责任矿通防科是避险设施日常维护管理的牵头部门对避难硐室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安设专人对避难硐室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应部门进行处理并对避难硐室的日常管理维护进行监督通防工区负责避难硐室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安设专职维护人员对避难硐室进行值班对避难硐室全面负责。二、定期进行避难硐室相关知识培训由通防科组织专业大课全体员工分期参加培训对避难硐室内各类物资器材、设备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方面进行专项培训。加强对避难硐室专职维护人员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为避难硐室各系统、结构、操作规程等熟悉避难硐室内各设备的日常维护掌握简易维修方法。联系厂家对专职维护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内容为避难硐室内各设备性能、原理与简易维修方法。三、避难硐室的系统功能测试硐室内的氧气供给、监测监控、通讯、人员定位及其它系统必须始终保持完备状态每日由避难硐室专职维护人员进行逐项测试填写测试记录并签字备查。l压风、供水、供氧、供电、通讯、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制冷除湿、等系统由通防科进行监管通防工区设置专职维护人员对各系统进行测试做到专业化维护管理。2通防工区专职维护人员每天应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l次巡检设置巡检牌板做好巡检记录。煤矿负责人应对紧急避险设施的日常巡检情况进行检查。3必须按规定及时校检、更换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确保其正常运行。4应保证储存的食品、水、药品等始终处于保质期内外包装应明确标示保质日期和下次更换时间。四、避难硐室日常维护巡检制度通防工区区长必须设专人对避难硐室进行巡检每日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并负责检查各系统是否正常填写检查记录确保其始终处于正常待用状态。硐室内必须保持卫生、整洁仪器装备放置合理、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和出现淤泥、积水。禁止硐室内存放油脂类物品和兼做材料工具库。五、过期食品和药物更换制度硐室内急救药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药品失效、短缺立即更换、补充。对硐室内的食品, 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更换保证质量,严禁存放过期食品。通防科负责进行监督发现过期食品及失效药品追究维护人员相关责任。对过期食品和药物更换后必须详细记录更换食品和药物的时间及数量。六、除专业维护、专项检查参观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避难硐室。硐室防护门平常应处于半关闭状态至少每两天打开四道门开启压风系统15分钟。七、企管、财务等各部门要明确硐室内各种材料、设备、物质的供应程序确保避难硐室日常管理的物质维修保障。八、避难硐室纳入应急救援系统一作为应急救援体系要进行专业管理每年应定期组织对固定避难硐室内各类物资器材、设备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项方面的培训让每位井下作业人员均会利用固定避难硐室进行安全避险。二每年应针对相关片区人员进行一次进入避难硐室演练并制定演练方案。演习期间 人员进入硐室后严格执行《避难硐室应急响应组织流程》、《避难硐室操作规程》。 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制度1、压风供氧、供电、通讯、监测监控等系统由避难硐室专职维护人员每日进行测试。对相关仪表、传感器、冰箱、空气压缩机等设备逐项检查。 2、硐室内各种仪器、仪表每周至少校验一次确保其正常运行。 3、发现氧气瓶空气瓶压力小于11Mpa时应及时升井充气。充气完毕后要对氧气瓶空气瓶供氧、供气系统进行全面调试保证完好可靠。 4、相关部门对避难硐室供电所使用的电缆、开关及变压器每月进行一次防爆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每月对配备的高压气瓶进行1次余量检查及系统调试气瓶内压力低于额定压力的95%时应及时更换。每3年对高压气瓶进行l次强制性检测每年对压力表进行l次强制性检验。 6、每10天应对设备电源进行l次检查和测试。 7、每年对紧急避险设施进行1次系统性的功能测试包括气密性、电源、供氧、有害气体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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