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理

损益类科目账务处理
收入类科目账务处理:确认收入、结转成本、计算税金等 费用类科目账务处理:归集费用、计算税金、结转成本等 利润类科目账务处理:计算利润、结转利润等 利润分配类科目账务处理:分配利润、结转利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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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 计科目与主要账务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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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 附录会计科目
03 主要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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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附录会计科目
应付账款:核算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等经营活动而应支付的款项。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科目名称:实收资本 科目名称:资本公积 科目名称:盈余公积 科目名称:利润分配
成本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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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成本类科目是用于核算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成本和费 用的会计科目。
分类:成本类科目可以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两大类,直接成本与生 产成本直接相关,间接成本则与生产过程间接相关。
固定资产类科目:主要账务处理涉及固定资产的取得、折旧、处置等业务,需遵循企业 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负债类科目账务处理
应付账款:记录企业因购买商品、接受服务等经营活动而产生的短期或长期的负债
短期借款:记录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借款,用于补充企业的流动资金
长期借款:记录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长期借款,用于企业的投资和扩大再生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FASB ASC 825)是美国金融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颁布的规范,正式名称为《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Financial Instruments—Presentation)。
该准则的目的是提供有关披露金融工具的信息,并将其分类和度量纳入适当的类别中,以便为利益相关方提供更准确和可比较的信息。
首先,该准则定义了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一种可以承载现金流量并且可以在市场上交易的合同。
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股票、债券、商业票据和与其他实体进行的贷款等。
金融负债包括计划在未来支付现金的合同,如借款、应付票据和债券等。
此外,准则还包括金融衍生品,如期权、远期合约和掉期等。
其次,准则要求企业将其金融工具分类为可公允价值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可公允价值衡量是指使用市场可观察的定价模型或参考市场交易价格进行估值。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也可以被归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前提是企业的经营决策基于其所保留的现金流量特征。
准则还规定了金融工具的披露要求。
企业必须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有关其金融工具的详细信息,包括其分类、度量方法和相关合同条款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披露具有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的金融工具,并说明其已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
在实际应用中,这一准则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分析有着重要的影响。
它要求企业提供更准确和全面的金融工具信息,以便利益相关方更好地了解企业的风险暴露和财务状况。
通过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度量,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其资产负债表上各项科目的价值和特征。
然而,准则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些人认为,准则过于复杂,使企业难以理解和应用。
此外,如果企业发行的金融工具处于非活跃市场中,其公允价值的确定可能存在困难与不确定性。
对于这些问题,准则委员会和相关机构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改进。
总的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和披露》为企业提供了关于金融工具分类、度量和披露的规范。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附会计科目表注解(精华版)

“新企业则”会计科目表库存现金。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余额,反映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
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
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
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预付的款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1131 应收股利企业应该收取的现金股利或者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
1132 应收利息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等应该收取的利息。
企业购入的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1221 其他应收款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会计科目

新金融工具准则三分类会计科目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会计科目进行了三分类,分别是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
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个会计科目的相关内容。
一、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具有经济利益并且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得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资产主要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企业买入时即打算进行短期持有或出售的金融资产,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企业既不以财务成本计量也不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主要指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符合条件的权益工具投资。
这些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是指企业需要向他人支付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金融负债主要分为两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是指企业买入时即打算进行短期持有或出售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是指企业将某些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负债主要指符合条件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三、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是指企业持有的具有经济利益并且可以通过交易来获得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工具,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解释
1. 资产类科目,就像是企业的宝贝财富呀!比如说,企业有好多的存货,那存货就是资产类科目里的一员呀!这不就像你家里的各种宝贝东西一样嘛。
2. 负债类科目呢,哎呀,就像是企业欠别人的账呀!比如企业借了银行的钱,这借款就是负债类科目哟!这和你欠朋友钱不是一个道理嘛。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哇塞,这可是企业真正属于老板们的东西呢!像股东们投入的资金,就是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呀!这不就和你对自己的东西有绝对主权一样嘛。
4. 成本类科目,就好像是制造产品的花费呀!比如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成本,就是成本类科目啦!就如同你做一顿大餐要花费食材钱一样嘛。
5. 损益类科目,嘿,这可是关系到企业赚了还是亏了的重要家伙呀!像卖东西得到的收入,就是损益类科目哟!这不就和你这个月工资多发了还是少发了一样重要嘛。
6. 资产类科目中的固定资产,那可是企业的大件呀!像工厂里的那些大机器,就是固定资产科目呢!这就和你家里的贵重大家电差不多呀。
7. 负债类科目里的应付账款,不就是欠供应商的钱嘛!企业买了东西没马上给钱,这应付账款就产生啦!就像你在小卖部赊账一样嘛。
8.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的实收资本,这可是实实在在的股东投进来的钱呀!这不就像你和朋友一起凑钱做个大事情一样嘛。
9. 成本类科目里的制造费用,就是生产过程中的各种杂七杂八的开销呀!就像你做手工时的那些零碎花费一样嘛。
10. 损益类科目中的管理费用,那是企业管理的花销呀!像办公费用之类的,就是管理费用科目哟!这和你日常的一些零碎花费是不是有点像呢。
我觉得企业会计准则科目表及解释真的很重要呀,它能让我们清楚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呢!。
新会计准则会计科目及科目核算内容详解

损益类6001 主营业务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按应收合同或 以库存商品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本期(月)发生的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按应冲减的营业收入,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退还 上述销售业务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还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二)确认建造合同收入,按应确认的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应确认的合同收入,贷记本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011 利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结算业务、咨询业务、担保业务 二、本科目可按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按应收的金额,借记“应收手续费及佣金”、“代理承销证券款”等科目,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6031 保费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保险)确认的保费收入。
二、本科目可按保险合同和险种进行明细核算。
三、保费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确认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借记“应收保费”、“预收保费”、“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非寿险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按原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的应退还投保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库 (二)确认的再保险合同分保费收入,借记“应收分保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是指适用于金融企业的会计准则,主要包括《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一号,金融工具》,《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号,信用损失准备和会计确认》,《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号,转损与转赢》,《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号,业务组合与一并购》,《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号,关联方财务报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六号,资产管理计划》等。
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报告提供了相关的规范和指导。
1.金融工具的会计处理:金融工具是金融企业的核心业务,准则对金融工具的分类、计量和披露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准则,金融工具主要分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金融工具权益三类,并要求根据工具的特性进行分类和计量。
2.信用损失准备的会计确认:准则规定金融企业应根据预测损失模型进行信用损失准备的计提。
根据预测损失模型,企业需要对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并按照一定的比例计提相应的准备。
3.转损与转赢的会计处理:转损和转赢是金融企业在转让金融工具时可能发生的损益,准则对其计量和确认进行了规定。
转损和转赢的计量主要基于公允价值,包括公允价值变动的计入损益、转让收益和相关的成本。
4.业务组合与一并购的会计处理:当金融企业进行业务组合或一并购时,准则规定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损益表的编制和收购成本的计量等。
5.关联方财务报告的会计处理:准则要求金融企业应按照关联方财务报告的要求编制相关报表,并对关联方进行披露,以确保相关交易的公允性和真实性。
6.资产管理计划的会计处理:准则对金融企业的资产管理计划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包括计量基础、会计处理和披露等方面。
准则要求金融企业根据资产管理计划的特性确定计量基础,并按照一定方法进行计量和确认。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金融企业的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金融企业需要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以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同时,准则的实施也有助于金融企业更好地管理和控制风险,提升财务会计信息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

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xx.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九章会计计量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xx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五)xx价值.在xx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xx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准则自起施行.金融企业会计准则及科目解释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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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1第十三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四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十七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八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九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三章资产第二十条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2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第二十一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二条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四章负债第二十三条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第二十四条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二十五条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五章所有者权益第二十六条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第二十七条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3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第二十八条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第二十九条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第六章收入第三十条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第三十一条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二条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七章费用第三十三条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第三十四条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第三十五条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4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十六条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八章利润第三十七条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第三十八条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第三十九条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第四十条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第九章会计计量第四十一条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第四十二条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5额计量.(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第四十三条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第十章财务会计报告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第四十五条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六条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第四十七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第四十八条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准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6金融企业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1003存放中央银行款项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包括业务资金的调拨、办理同城票据交换和异地跨系统资金汇划、提取或缴存现金等。
企业(银行)按规定缴存的法定准备金和超额准备金存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吸收存款”、“清算资金往来”等科目;减少在中央银行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各种款项。
1011存放同业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存放于境内、境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款项。
企业(银行)存放中央银行的款项,在“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存放款项的性质和存放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增加在同业的存款,借记本科目,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减少在同业的存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银行)存放在同业的各种款项。
1021结算备付金一、本科目核算企业(证券)为证券交易的资金清算与交收而存入指定清算代理机构的款项。
企业(证券)向客户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向证券交易所支付的结算手续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7企业(证券)因证券交易与清算代理机构办理资金清算的款项等,可以单独设置“证券清算款”科目。
二、本科目可按清算代理机构,分别“自有”、“客户”等进行明细核算。
三、结算备付金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将款项存入清算代理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从清算代理机构划回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接受客户委托,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的,应按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上代扣代交的相关税费和应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之和,借记“代理买卖证券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客户)、“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