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计划量详细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计算规则市政工程的计算规则是指在市政工程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中,所遵循的计算方法和规范。
市政工程主要涉及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给水排水、供电供气等。
以下是市政工程计算规则的详细介绍。
1.市政工程设计计算规则:市政工程设计计算规则主要包括:-结构计算规则:按照相关国家或地区的建筑设计规范,对各种市政工程建筑结构进行计算。
例如,对桥梁的承载力、道路的沥青面层厚度等进行计算。
-水文计算规则:进行水文计算,确定市政工程在洪水等自然灾害情况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例如,对雨水管网的尺寸和流量进行计算,以确保雨水排放的安全。
-导管计算规则:对市政工程涉及的导管(如给水、排水管道)的尺寸、流量、压力损失等进行计算,以确保正常工作和供应。
-路基计算规则:对市政工程的道路路基进行计算,包括道路的设计速度、水平曲线半径、坡度等参数的确定,以确保道路的安全和顺利通行。
2.市政工程施工计算规则:市政工程施工计算规则主要包括:-施工工艺计算规则:根据市政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案,计算工程施工过程中所需的材料、设备、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土方计算规则:计算土方工程中挖填方的数量、坡度、稳定性等参数,以确保土方工程的安全和稳定。
-水工计算规则:对市政工程涉及的水工建筑物(如河道整治、堤坝建设)进行计算,以确保其安全性和稳定性。
-基础计算规则:对市政工程的基础进行计算,包括沉降、承载力等参数的确定,以确保基础的安全和建筑物的稳定。
3.市政工程验收计算规则:市政工程验收计算规则主要包括:-项目验收计算规则:对市政工程的质量和性能进行检测和评估,以确定是否满足相关标准和要求。
-安全验收计算规则:对市政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计算和评估,以确保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环保验收计算规则:对市政工程的环境影响进行计算和评估,以确保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综上所述,市政工程的计算规则涵盖了设计、施工和验收等环节,其中包括结构计算规则、水文计算规则、导管计算规则、路基计算规则、施工工艺计算规则、土方计算规则、水工计算规则、基础计算规则、项目验收计算规则、安全验收计算规则和环保验收计算规则等。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gb50500-2008)

GB 50500-2008附录 D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实体项目D.1 土石方工程D.1.1 挖土方。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1 的规定执行。
表 D.1.1 挖土方(编码:040101)计算按设计图示断面乘以长度以体积计算GB 50500-2008D.1.2 挖石方。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2 的规上执行。
表 D.1.2 挖石方(编码:040102)项目编码项目名称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1.3 的规定执行。
表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编码:040103)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 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 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底宽7m 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 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2) 底长小于宽3 倍以下,底面积在150m2以内应按基坑计算。
3)过上述范围,应按一般土石方计算。
GB 50500-2008D.2 道路工程D.2.1 路基处理。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1 的规定执行。
表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GB 50500-2008D.2.2 道路基层。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2 的规定执行。
表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2D.2.3 道路基层。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3 的规定执行。
表 D.2.3 道路面层(编码:040203)黑色碎石3.石料最大粒径1. 沥青品种D.2.4 人行道及其他。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D.2.4 的规定执行。
表 D.2.4 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12.混凝土强度等级、石.垫层、基础;材料品D.2.5 交通管理设施。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 D.2.5 的规定执行。
市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市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是指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对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和评估的一系列规则和方法。
以下是市政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的主要内容: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1.依据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标准,将工程项目分解为若干个分项工程,并确定每个分项工程的计量单位。
2.根据施工图纸和相关规范,确定每个分项工程的尺寸、数量和施工方法。
3.依据工程量清单标准,将每个分项工程的尺寸、数量和施工方法转化为工程量清单。
4.编制工程量清单说明,包括工程概况、工程量清单范围、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等。
二、工程量的计算1.按照分项工程的顺序,逐一计算每个工程的工程量。
2.按照工程量清单标准的规定,对每个分项工程的尺寸、数量和施工方法进行计算。
3.遵循计算规则,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例如,对于管道铺设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计算管道的长度、管径、阀门数量等。
4.对于某些工程项目,需要采用特定的计算方法。
例如,对于道路工程中的沥青混凝土路面,需要按照设计厚度和宽度计算沥青混凝土的体积,并考虑道路的长度和纵坡等因素。
三、工程量清单的综合管理1.工程量清单是市政工程建设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在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更新和调整,以确保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3.工程量清单的管理应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电子档案,方便查询和统计。
4.在竣工验收阶段,应将工程量清单作为验收依据之一,确保工程量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注意事项1.在市政工程建设中,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遵循相关的计算规则和方法,确保计算的准确性。
同时,在计算过程中要注意避免遗漏或重复计算。
2.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经常会出现设计变更等情况。
因此,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应考虑到可能出现的变更情况,并在工程量清单中留有一定的余地。
在施工过程中一旦出现变更情况,应及时调整工程量清单,确保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全解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指在进行市政工程施工前,需要通过计算来确定工程涉及到的数量和规模。
它是市政工程建设的基础,能够帮助工程师和施工单位合理规划工期和材料使用,并进行成本评估。
下面将全面解析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范围市政工程的计算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土方工程:包括挖土、填土、回填等工程;2.地基处理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地下水处理等工程;3.水工工程:包括河道、渠道、水库等工程;4.道路工程:包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等工程;5.管线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燃气、通讯等工程。
二、计算方法市政工程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接计算法:根据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按照单位长度或者单位面积进行计算,得出总量;2.定额法:根据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按照工程的不同部分进行分类计算;3.统计法:通过对历史数据和实际情况的统计,得出工程量的估算;4.测量法:通过实地测量的方法,直接获得工程的尺寸和数量。
三、计算要点在进行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1.合理选取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2.统一计量单位:在计算过程中要使用统一的计量单位,以确保计算结果的准确性;3.涵盖所有工程项目:计算过程中要确保涵盖到所有相关的工程项目,不漏计漏量;4.参考相关标准和规范:在进行计算时,可以参考行业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5.重视实地测量:对于需要具体尺寸和数量的工程项目,要重视实地测量的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四、计算步骤1.获取工程资料:包括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工程规范等;2.初步分类:根据工程的性质和特点,初步将工程分为不同的部分;3.选取计算方法:根据工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4.开展计算工作:按照选取的计算方法,进行详细的计算工作;5.检查和核对:对计算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理性;6.编制工程量清单:按照计算结果,编制相应的工程量清单;7.评估成本和工期:根据工程量清单,评估工程的成本和工期。
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是指对市政工程项目中各项工程量进行计算和测算的过程,其结果将作为工程投资、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
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主要包括工程量计算方法、计算规定和计算标准等内容,下面将详细介绍市政建设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工程量计算方法1.目标法:按照设计图纸、工程规范和相关资料的要求,根据每个项目的特点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工程量计算。
目标法适用于对于施工项目有明确要求和规范的情况下。
2.容积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实际容积进行测算和计算,来确定工程量。
容积法适用于地基工程、挡土墙、河道疏浚等以容积计算为主的项目。
3.面积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实际面积进行测算和计算,来确定工程量。
面积法适用于道路、广场、人行道等以面积计算为主的项目。
4.长度法: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实际长度进行测算和计算,来确定工程量。
长度法适用于管道、线缆等以长度计算为主的项目。
二、计算规定1.测量单位:工程量的测量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采用国家规定的测量单位,如立方米、平方米、米等。
2.计算准确性:工程量计算应尽量准确,避免出现误差。
对于难以准确计算的情况,可采取合理的估算方法进行计算。
3.分部工程划分:工程量计算应按照分部工程划分,不同工程量计算项目之间应有明确的界限和划分标准,避免重复计算或遗漏计算。
4.计量规则:工程量计算应按照计量规则进行,包括计量规范、计量程序和计量方法等。
计量规则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工程技术规范。
三、计算标准1.施工图设计要求:工程量计算应根据施工图设计要求进行,包括设计规范、图纸、技术交底等内容。
2.材料规格要求:工程量计算应按照材料规格要求进行,包括材料规范、材料品牌、材料用量等。
材料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
3.施工工艺要求:工程量计算应按照施工工艺要求进行,包括施工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参数等。
施工工艺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河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03版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道路工程

道路工程部分说明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第二册《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基价)。
包括路床(槽)开挖与整形、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便道砖、侧平石安砌、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等内容。
二、本综合基价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道路工程。
三、本综合基价编制依据:1、《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2、《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JJ44-91)四、以下与道路相关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册的有关项目:1、土石方、拆除旧路、拆除侧平石、拆除旧管等项目,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2、各类排水井、支、干排水管等项目,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项目。
3、挡土墙、护坡项目,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4、高填路基、培筑路肩时,其挖、运填压实、土坡开蹬等项目,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5、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第一章路床(槽)开挖与整形说明一、本章包括路床(槽)开挖、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基础弹软土处理、铺筑垫层料等内容。
二、开挖路槽土方,适用于路槽挖深在50cm以内的人工开挖,挖深大于50cm时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三、机械开挖路槽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项目。
四、路床(槽)整形项目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平整路床,使其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五、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质类别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本项只供城郊公路少量边沟成型使用。
大量挖沟槽土方不适用。
六、混凝土滤管盲沟项目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七、粉喷桩项目中,桩直径取定50cm。
八、铺筑垫层项目适用于混凝土路面,其中砂垫层宽度按路面宽每侧增加5cm。
九、道路施工中翻浆处理,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套用相应的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开挖路槽土方按宽度乘以设计中心线长度以m3计算,不扣除各种井所占的体积。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附录D 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一、实体项目D.1 土石方工程D.1.1 挖土方挖土方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照表D.1.1执行。
具体的计算规则包括:对于挖一般土方,按照设计图示开挖线,并根据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原地面线以下的土方体积。
对于挖沟槽土方,按照挖土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槽坑底高度)计算体积,并根据土壤类别进行分类。
对于挖基坑土方,按照挖土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坑底高度)计算体积,并包括土方开挖、场地找平、场内运输、平整和夯实等内容。
对于竖井挖土方,按照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并包括土方开挖、围护和支撑、场内运输等内容。
对于暗挖土方,按照设计图示断面每间长度计算体积,并包括土壤类别、围护和支撑、洞内运输、场内运输等内容。
对于挖淤泥,按照设计图示的位置及界限计算体积,并包括挖淤泥和场内运输等内容。
D.1.2 挖石方挖石方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照表D.1.2执行。
具体的计算规则包括:对于挖一般石方,按照设计图示开挖线计算体积,并根据岩石类别进行分类。
对于挖沟槽石方,按照挖石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槽底高度)计算体积,并包括石方开凿、围护和支撑、场内运输、修整底和边等内容。
对于挖基坑石方,按照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并包括石方开凿、围护和支撑、场内运输等内容。
D.1.3 填方及土石方运输填方及土石方运输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照表D.1.3执行。
具体的计算规则包括:对于填方品种,按照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体积,并根据密实度进行分类。
对于余方弃置,按照填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去基础、构筑手埋入体积再加上废弃料品种和运距的体积计算。
对于缺方内运,按照填方材料品种和运距计算。
D.1.4 其他相关问题应按下列规定处理:1.挖方应按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填方应按压实后体积计算。
2.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应按沟槽计算。
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

市政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市政工程及园林绿化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劳动定额、湖北省建筑、安装、市政及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编制的。
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定额内。
四、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 人工工日:(1)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按普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2)本定额中的人工工日的单价取定为:42.00元/工日。
2. 施工机械台班:(1)本定额中的机械类型、规格采用我省常用机械类型,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综合取定。
(2)机械台班消耗量中包括了机械幅度差。
(3)机械台班单价按《湖北省施工机械台班价格》(2008年)计取。
五、执行定额计价方法时:1. 本定额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附注等条款注明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调整。
2. 本定额规定应计取的项目,由于施工单位采取了技术措施,改变了生产工艺又能按工程质量要求完成任务,保证安全操作,其项目仍按本定额计算。
3. 山上施工,运输车不能直接到达施工现场而发生的运输,根据发生的数量另作补充,按实计算。
4. 定额中的人工工日及单价,各地不得自行变更。
5. 定额中的机械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机型为统一划分,实际采用机械与定额不同时,不允许换算。
六、本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七、沟槽、基坑、石方平基的划分:建筑、安装、园林工程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沟槽宽3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且坑底的长与宽之比小于或等于3倍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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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 土石方工程说明:一、土石方工程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使用于市政工程项目其他章。
二、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查资料为准,含水量≧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一下为湿土。
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行计算。
五、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于支撑下挖土。
七、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八、 0.2m³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沙按0.5m³抓铲挖掘机挖土、淤泥、流沙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九、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项目内。
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
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算。
十一、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
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当地规范处理。
十二、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
十三、人工挖槽、基坑内淤泥、流沙的深度超过2m,其垂直运输按下表增加日工(工程量按超过2m深度部分工程量)。
十四、清单编码040101004 竖井挖土方、040101005 暗挖土方执行 D.4隧道工程中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方)计算。
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表格 1土方量换算表二、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石方工程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
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实20cm,普、特坚实15cm。
三、夯实土堤按设计断面计算。
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内,废土运距按30cm计算。
四、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沟槽全部土(石)方量2.5%计算。
管沟回填土应扣除管径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造物所占的体积。
六、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表格 2放坡系数表格 3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累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七、土石方运距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10m计算。
3、拖式铲运机3m³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八、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方量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50m²以内执行基坑计价依据。
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
超过上述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九、机械挖土方,按实际挖土方计算,对机械挖不到的地方(如:死角、沟底预留厚度、修整边坡等),需人工辅助开挖时,按人工挖土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十、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计价依据乘以系数1.1。
十一、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D.2道路工程说明:一、本计价依据包括:路基处理、道路基层、道路面层、人行道及其他。
二、道路工程中排水项目,可套用D.5市政管网工程的相关项目三、本计价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
除另有规定者外,均不得调整。
四、本计价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部分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如采用厂拌集中拌合,所增加的费用可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计价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
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六、本计价定额中的未计价材料计入直接费,并参与取费。
七、清单计价规范中040201011 深层搅拌桩、0402007粉煤灰、040203006快料面层、040203007 橡胶、塑料弹性面层四项为空项,040203006现浇混凝土人行道及进口坡可参照混凝土面层相应项目执行。
D.2.1 路基处理(编码:040201)说明:一、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碾压、掺石灰、掺干土、抛石挤淤、盲沟、排水沟、截水沟、土工布等。
二、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余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
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四、排水沟、截水沟中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块石与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或1.19,其他不变。
五、混凝土滤管盲沟计价依据中不含滤层材料。
六、单位工程打(灌)碎石桩工程量在60m³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的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七、喷粉桩计价依据中,桩直径取定50cm.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道路工程路床(槽)碾压宽度计算应按设计行车道宽度另计两侧宽值,加宽值按每边30cm计算。
二、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³”、抹面、勾缝以“100m²”、垫层按实体以“10m³”为单位计算。
三、打(灌)碎石桩的材料用量已包括充盈系数1.3、材料损耗率3%和级配密实系数1.334。
D.2.2 道路基层(编码:040202)说明:一、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水泥稳定碎(砾)石、沥青稳定碎石基层等子目。
二、石灰土基、多合土基、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天考虑,其水量以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计价依据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三、各种材料的地基层材料消耗中不包括水的使用量,当作为面层封顶时如需加水碾压,加水量可按实计算。
四、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子目不符时,允许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不得调整。
五、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
土为松方用量。
六、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与压实厚度20cm以内。
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道路工程路基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加宽值按每边30cm计算。
二、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按设计基层、顶层的面积计算。
三、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四、本定额厂拌材料的压实密度按如下数值计入:厂拌石灰土1.65t/m³、厂拌石灰碎石土2.05t/m³、厂拌粉煤灰三渣2.13 t/m³、厂拌水稳沙砾(4%)2.195 t/m³、厂拌水稳沙砾(6%)2.235 t/m³。
五、厂拌多合土、二灰沙砾、水泥稳定沙砾等,其运至作业面所需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按第四章有关项目执行。
D.2.3道路面层(编码:040203)说明:一、本章包括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简易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等项目。
二、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
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按第四章有关项目执行。
三、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
施工中无论是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
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
如设计有筋时,套用D.7钢筋工程的项目。
四、水泥混凝土路面均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换算(扣除搅拌机台班数量和80%人工日工)。
五、水泥混凝土路面计价依据中,不含真空吸水和路面刻防滑槽。
六、喷洒沥青油料计价依据中,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油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用工量按本计价依据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1。
木材摊销量按本计价依据相应摊销量乘以系数1.051。
二、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伸缩缝以面积为计算单位。
此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宽*设计厚。
四、道路面层按设计图所示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以m²计算。
五、本章项目中如采用煤沥青时,按石油沥青乘以系数1.2。
六、本章项目中使用的石油沥青、乳化沥青、黑色碎石、沥青混凝土均按熬炼、配兑、抄拌、合乎标准的半成品材料,计入材料单价中。
不再记取沥青加工炼制费。
D.2.4 人行道及其他(编码040204)说明:一、本章包括人行道快料铺设、安砌边石、检查井升级、树池砌筑等子目。
二、本章所采用的人行道料铺设、安砌边石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可按设计要求另计其用量,人工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人行道块料铺设面积计算。
二、道路工程的边石、树池等项目以延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处的弧线长度。
三、水泥混凝土(熟料)、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沙砾及多合土运输,运距在5km以内时,按本章相应子目折算,但水泥混凝土(熟料)、沥青混凝土运输运距在2km以内时,执行D.8拆除及其他工程中的相应子目。
D.3 桥涵工程说明: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3《桥涵工程》(一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桩基、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砌筑、挡墙、护坡、立交箱涵、钢结构、装饰、其他、措施项目等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使用范围:1、单跨100米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市政管网工程》,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