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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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利益下合理确定小城市“三旧”改造项目的容积率——以吴川市为例

多方利益下合理确定小城市“三旧”改造项目的容积率——以吴川市为例

多方利益下合理确定小城市“三旧”改造项目的容积率——以吴川市为例摘要:“三旧”改造项目的容积率是影响改造项目能否实施的重要因素,在综合考虑公共利益、城市形态及开发利润的多方利益下,通过多种方法研究合理制定适用于吴川市当地的“三旧”改造居住项目的容积率计算公式,找准公共利益、城市空间与经济效益的平衡点,使当地改造项目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关键词:“三旧”改造;容积率;经济可行性;城市承载力0、引言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城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建设用地指标日益紧张,原有的粗放式土地利用模式已逐渐向存量挖潜转变。

为保障城市建设用地供应,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原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开展部省合作,提出具有广东特色的“三旧”改造新路子。

“三旧”改造与区位交通、容积率是“三旧”改造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改造项目的容积率直接决定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城市形态,容积率过低难以平衡改造成本与利润,容积率过高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及城市形态、服务设施承载力带来不利影响。

随着“三旧”改造不断深入,结合实际项目的不断实施积累经验,省内多地均已出台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的容积率计算模式。

本文以吴川市工改居为例,结合改造项目实施经验、周边城市类比、城市承载力推算等方法分析,提出适合吴川当地的“三旧”改造项目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1、开发商利益推动下的“三旧”改造项目容积率1.1 部分实施改造项目的容积率过高吴川市隶属粤西地区,距离珠三角等核心城市相对较远,由于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相对于珠三角等大中城市较为充足,“三旧”改造项目实施开展工作相对较晚。

从2011年至2020年间,吴川实施“三旧”改造居住项目容积率大部分超过4.0,其中个别居住项目容积率达到9.0。

根据《吴川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三旧”改造项目容积率不超过 5.0,按照一般城市居住区容积率不宜超过 3.0,可见吴川“三旧”改造居住项目的容积率基本偏高,导致改造地块建成后,整体的宜居环境有待提升。

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

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附件 1《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操作指南为贯彻实施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特制订本操作指南。

一、成片拆迁改造,共分四种类型:政府主导改造、社会资金参与改造、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四种类型。

第一类:政府主导改造,分为政府投资、政府与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等两种类型,按照如下步骤分步实施:第一步,各镇街依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向市城建规划局上报“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计划。

第二步,经市城建规划局同意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可同时开展以下工作:1. 开展权属调查。

由镇街组织当地国土部门、房屋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开展权属调查工作(详见附件《土地权属及地类调查方案》)。

2. 编制和审批单元规划。

由镇街组织委托同时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建筑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在市城建规划局备案的设计单位编制单元规划。

各镇街将单元规划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

具体编制审批流程见《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

3. 依据单元规划或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定改造方案,由镇街圈定成熟的改造地块后,按步骤编制具体项目改造方案,经征求公众意见后(改造方案公示,要求各镇街在镇政府网站上及所涉的村(居)委会的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为期15 日。

其他类型的改造方案公示按此执行),上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由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改造方案与经批准的单元规划不一致的,应以单元规划为准,修改改造方案,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具体项目改造方案应包括如下内容:(1)基本情况:改造涉及的土地位置、面积,需完善征收手续变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范围、面积,用地发生的时间及所涉及的所有权人,土地确权、登记情况。

如有继续保留自居自用集体建设用地的,需在改造方案中明确其范围、面积。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

东莞市三旧改造方案1. 引言随着城市的发展,社会日新月异的进步,许多城市出现了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一时间成为了城市发展的瓶颈。

东莞市作为一个典型的制造业城市,也面临着旧城区、旧工业区和旧住宅区的改造问题。

本文将针对东莞市的三旧问题,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2. 旧城区改造方案东莞市旧城区一般存在规划不合理、基础设施老化、环境污染等问题。

为了改善旧城区的生活环境,我们提出以下方案:2.1 精细化规划通过对旧城区的详细调研和规划,合理规划道路、住宅区、公共设施等,提高旧城区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2.2 基础设施更新对旧城区的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确保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3 环境治理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清理河道、绿化公园、改善空气质量等,提高旧城区的生态环境。

3. 旧工业区改造方案旧工业区存在着土地浪费、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问题,为了转型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方案:3.1 产业转型升级通过政府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旧工业区的企业进行产业转型升级,向高附加值、低污染的产业领域发展,提高产业的竞争力。

3.2 空间规划优化对旧工业区的土地进行重新规划和利用,合理划分区域,引入更具发展潜力的产业,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3 环境治理加大对旧工业区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采取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和居民的健康。

4. 旧住宅区改造方案旧住宅区存在着老旧住房、居住环境恶劣等问题,为了改善住宅区的居住条件,我们提出以下方案:4.1 住房更新改造通过政府购买、改造旧住宅区的老旧住房,提供优质的住房给居民,改善居住条件。

4.2 社区设施建设加大对旧住宅区社区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设公园、社区中心等,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4.3 社区文化建设推动旧住宅区社会文化建设,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社区互动,增强居民的凝聚力和参与感。

5. 结语东莞市的三旧改造是一个综合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

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的指导意见-LYX9

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的指导意见-LYX9

附件:关于“三旧”改造项目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等问题的意见为切实推进我市“三旧”改造工作,实现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改造目标,根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和城市规划相关技术管理规范,借鉴周边城市的经验,针对“三旧”改造项目如何确定容积率和实施“拆三留一”等问题,制定本意见。

一、关于容积率的确定(一)容积率的确定原则容积率是指项目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用来界定具体宗地内单位土地面积上允许的建筑容量。

容积率确定的原则包括:1、有利于提升城市品质、完善城市功能和维护公共利益;2、以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为依据;3、通过制定政策,平衡拆迁成本,调动各方积极推进“三旧”改造。

(二)容积率的影响因素1、技术因素:多种技术因素都会对容积率的确定产生影响,主要包括:(1)区位条件:包括城镇中心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生态敏感区、一般地区等,原则上城镇中心区的容积率高,生态敏感区、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容积率低;(2)功能定位:包括商务区、商贸区、居住区、工业区以及混合功能区等,原则上商务区的容积率高,居住区和工业区的容积率低;(3)承载能力:确定容积率必须考虑区域内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承载能力,包括交通、水、电、文教体卫设施、公共空间等方面;(4)规范要求:包括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等,如建筑间距、消防要求、人居环境等;(5)区域平衡:个别地块容积率的增加将引起配套公共用地的增加,从而降低其他地块的开发容量,因此,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容积率是一个相对固定的值。

上述技术因素对容积率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国家有关规划设计规范和现有控规成果中,因此,容积率的确定应以控规为依据。

2、经济因素:为推动“三旧”改造的实施,必须承认历史现实,对地上已建建筑物进行补偿,因此“三旧”改造项目除了要考虑技术因素外,还必须考虑拆迁补偿成本等经济因素,通过适当提高开发项目的容积率,使改造成本和效益达到基本平衡,使项目改造更具有市场动力。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16•【字号】东府〔2009〕144号•【施行日期】200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改革与发展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府〔2009〕14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已经2009年第33次市党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三旧”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审批第三章成片拆迁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四章单宗项目改造的类型及审批程序第五章鼓励措施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为推动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实施“三旧”改造,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东常〔2009〕3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适用范围本细则所称“三旧”是指特定城市建成区,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包括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

我市下列土地可列入“三旧”改造范围:(一)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进行城中村改造的用地;(二)因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要求,进行旧城镇改造的用地;(三)布局分散、不具保留价值、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完善的村庄;(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中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区域;(五)须按产业调整、城市规划、消防、环保等要求进行改造的集体建设用地;(六)布局分散、土地利用效率低下和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工业用地;(七)因城乡规划调整,产业“退二进三”企业的工业用地;(八)国家产业目录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及限制类产业转为鼓励类产业或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核心的现代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九)其他经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认定属“三旧”改造范围的用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8.16•【字号】东府办[2013]126号•【施行日期】2013.08.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3〕12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8月16日东莞市“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操作办法为贯彻实施《加快推进“三旧”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意见》(东府办〔2012〕114号),鼓励和规范旧厂房用地整合改造,发展产业类项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年度实施计划管理。

“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实行年度实施计划管理,只有纳入“三旧”改造产业类项目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年度实施计划”)的项目才能享受东府办〔2012〕114号文的优惠政策。

年度实施计划由各镇(街道)申报,市“三旧”办会有关职能部门编制,市政府审定和印发实施。

第二条产业准入目录管理。

申请纳入年度实施计划的产业类项目需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产业准入目录。

产业准入目录包括工业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两部分。

(一)工业制造业。

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2011年第9号令)淘汰类以外的工业制造业。

(二)生产性服务业。

在原有建筑物基础上进行改建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本办法办理,拆除重建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须符合控规,按市政府关于产业基地的政策办理。

本办法所称的生产性服务业包括:1.现代物流业:快递、仓储、货代、运输、综合物流。

2.高技术服务业:研发设计、信息服务,软件开发应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增值服务、信息安全服务和数字内容服务、地理信息、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支撑服务。

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附件6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府办〔2009〕122号)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09〕14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改造方案的编制,现将编制“三旧”改造方案时的要点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改造模式在方案编制上的差异政府主导改造、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企业合作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改造模式在改造方案的编制有所差异,应参考不同的范本(详见本指引附件1、2、3)。

二、编制改造方案要点(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报批红线内一定要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清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分清楚属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然后根据不同原供地方式按现行政策分别处理(如政府收回或办理转让手续)。

集体土地中一定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清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面积统计出来,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一律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

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99号文)规定处理。

2.对于改造地块的集体土地,一定要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要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1.主要核实报批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由于标图建库数据实施动态调整,每半年可报省进行增补或修改范围,对于补录入标图建库的地块或原没有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地块,必须将其补充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后,再编制改造方案并上报。

2019年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介绍

2019年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介绍

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介绍REPROT TEMPLAT2019年4月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东莞市共完成改造约3.12万亩其中:旧厂 2万亩旧村 0.86万亩旧城 0.26万亩直接拉动投资约1131亿元社会资金投入1030亿元城市基础设施 121个公益事业项目 41个公共绿地 717.5亩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376个宜居社区 100个总面积 7030亩投资额超亿元项目 116个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57个改造盘活存量土地 3.2万亩拓展用地空间 8470亩节地率 27%优产业——楷模家居“工改工”项目(一)基本概况: 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塘西路与康乐南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约8.6公顷。

通过“旧厂活化”和“空地加建”的方式实施改造,一是对原有6.9万平方米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在厂区空地上加建1栋现代化厂房和1栋办公楼(二)改造主体:楷模家居公司(三)改造模式:市场主导的企业整体收购厂区并着手升级改造(四)改造方向:集约高效、设施齐全的工业厂房、研发中心(五)项目进展:项目于2016年10月动工建设,预计2019年6月封顶,建设周期约为3.5年改造前改造后优产业——楷模家居“工改工”项目主要做法:一、开通绿色审批通道按照 “并联审批、快审快办、限时办结”原则,通过申领“办事卡”对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二、实行“三产反哺二产”项目只提高容积率不改变用途,不但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而且还能获得约343万元的专项财政补助改造成效一、盘活存量空间,集约节约用地1.容积率从0.3提高到1.6,2.年产值从5000万元提高到4亿元二、推动二次创业,促进产业升级三、废物循环再用,绿色生态改造提品质——广深科创长安科技商务区连片改造项目(一)改造范围:总用地面积1267亩,是广深科创走廊省级节点,也是全市连片改造试点(二)改造主体:长安镇政府、小天才公司、万都公司、城中四季公司、中正公司等(三)改造模式:以政府主导改造为主,原权利人自行改造为辅(四)改造方向:打造成粤港澳大湾区的“科技高地”、“商务平台”和“创新中心”(五)项目进展:自2014年9月正式启动以来,片区内已先后实施了5宗改造项目,万科金色悦府、小天才研发中心、城中四季、中正大厦等4宗项目已完成改造,OPPO企业总部改造项目正在动工建设,改造面积276亩,累计投资金额达38亿元02典型案例提品质——广深科创长安科技商务区连片改造项目小天才研发中心改造前小天才研发中心改造后广深科创长安科技商务区改造前广深科创长安科技商务区改造后提品质——广深科创长安科技商务区连片改造项目主要做法:一是高起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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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附件6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制指引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1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府办…2019‟122号)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19‟14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改造方案的编制,现将编制“三旧”改造方案时的要点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改造模式在方案编制上的差异政府主导改造、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企业合作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改造模式在改造方案的编制有所差异,应参考不同的范本(详见本指引附件1、2、3)。

二、编制改造方案要点(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报批红线内一定要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清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分清楚属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然后根据不同原供地方式按现行政策分别处理(如政府收回或办理转让手续)。

集体土地中一定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清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面积统计出来,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一律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

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9‟199号文)规定处理。

2.对于改造地块的集体土地,一定要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要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1.主要核实报批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由于标图建库数据实施动态调整,每半年可报省进行增补或修改范围,对于补录入标图建库的地块或原没有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地块,必须将其补充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后,再编制改造方案并上报。

2.对于报批红线内的地块的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一律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9‟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1.在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基础上,统计出现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然后计算现状容积率。

—2 —2.根据历年的航拍图、卫星航片图、有资质测绘单位提供的地形图等材料,确定现状建筑物的建设时间和建成时间。

(四)协议补偿情况1.属完善历史征收手续的,根据用地单位与村集体签订的征地补偿协议和支付凭证,填写有关内容:(1)签订协议时间;(2)支付征地款时间;(3)被征地村集体至今对征地无不同意见。

2.属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改变(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必须先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股东代表)签名同意后,同时土地和房产的权利人对制定的补偿方案无不同意见,才可以编制该部分内容。

3.对于报批红线内无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必须先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属项目落实或需报省完善征收手续的,须足额缴纳罚款。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1.涉及改造范围内的国有出让或划拨土地,必须先由改造主体与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签订收回国有土地协议书(意向书)后,再根据具体情况编制改造方案。

2.控规已批的,应根据已批控规,将报批红线内的城市规划用途(如商业、商住、道路、公共绿地等)、各个用途的容积率、建筑面积等一一列出来。

对于报批红线内的地块的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一律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3—办…2019‟11号有关规定编写。

三、明晰概念1.“需完善历史征收手续的土地”适用于改造主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征地协议和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现需报省审批完善历史征收手续,再由改造主体进行改造的模式,即政府主导或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

2.“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 适用于改造范围(报批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全部有合法用地手续,现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改变为国有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模式。

合法用地手续文件指历年来依法批准的建设用地文件(包括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复、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等)。

3.“申请将集体建设用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 适用于改造范围(报批范围)内的集体土地部分无合法手续或全部无合法用地手续,现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征为国有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模式。

4.“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土地” 适用于目前项目未落实,需完善改造范围内无合法用地手续土地的确权登记、且保留为集体性质的模式。

附件:1.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的改造方案范本;2.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的改造方案范本;—4 —3.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或收购相邻多宗国有土地集中改造的改造方案范本;4.“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指引;5.“三旧”改造方案集中审查的材料目录;6.已批“三旧”改造方案调整程序。

—5—3.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或收购相邻多宗国有土地集中改造的改造方案范本;4.“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指引;5.“三旧”改造方案集中审查的材料目录;6.已批“三旧”改造方案调整程序。

—5—附件1:政府主导或原土地权利人完善历史用地征收手续后自行改造模式“三旧”改造方案范本:(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市 XX镇(街道)人民政府(XX单位或XXXX公司)拟对位于(用地位臵)的(“旧城镇”、“旧村庄”或“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用地位臵),总面积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有“三地”的,增加“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

其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有“三地”的,增加“未利用地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为 XX镇(街道) XX村(居)委会所有,自XX年XX月由 XX(用地单位)使用(涉及不同单位、不同时间的分别列出)。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6 —市XX镇(街道)“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9‟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现用途为XX,为 XX(用地单位)自XXXX年XX月开始使用。

现有建筑面积XX平方米,容积率为XX,年产值为XX万元。

其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面积XX公顷。

四、协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中需完善征收手续的土地, XX(用地单位)于XX年XX月与所有权人 XX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并于XXXX年XX月XX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XX万元。

截至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臵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被征地农民对征地补偿安臵也无不同意见。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具体讲述处罚情况)。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安排,(改造地块有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讲述如何处理国有土地,如办理转让手续或政府收回等),完善征收手续后,(有“三地”的,增加“同时完善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采用 (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或划拨)方式供地,由XX(单位)投入XX万元资金自行改造(或—7—政府组织改造等其他改造方式)。

改造后,该宗土地将用于地用途、用地面积、容积率、建筑面积),预计年产值将达到_______万元。

—8 — XX镇街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XX公司年月日附件2: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模式“三旧”改造方案范本:(项目名称)“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我市的或旧厂房)用地进行改造。

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改造地块标图建库编号为位于臵),总面积XX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XX公顷(有“三地”的,增加“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公顷”)。

集体建设用地中,有合法用地手续的XX公顷,无合法用地手续的XX公顷。

(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其中需报省审批将旧村庄(旧厂房)建设用地改变(征)为国有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XX公顷,(有“三地”的,增加“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按新增建设用地报批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为镇(街道) XX 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自XXXX年XX月由(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XX 公顷,(有“三地”的,增加—9—“序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为体经济组织所有,自XXXX年XX月由用。

改造涉及的房屋、土地已经确权、登记。

二、规划情况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市XX镇(街道)“三旧”改造规划和XXXX年度实施计划,并已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9‟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该地块现用途为XX,为 XX(用地单位)自XXXX年XX月开始使用。

现有建筑面积XX平方米,容积率为XX,年产值为XX万元。

(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其中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省审批将旧村庄(旧厂房)建设用地转(征)为国有的集体建设用地面积XX公顷。

(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其中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XX公顷。

四、协议补偿情况(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改造地块中需将XX公顷旧村庄建设用地报省审批改变(征)为国有建设用地,已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股东代表)签名同意。

——10(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改造地块中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改造。

XX村集体对地上建筑物已制订补偿方案,截止目前,该宗地的补偿安臵等问题未引发任何纠纷,村民对补偿安臵无不同意见。

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已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落实处理(处罚)(具体讲述处罚情况)。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根据有关规划安排,(改造地块有国有建设用地的,具体讲述如何处理国有土地,如办理转让手续等)(改造地块需报省审批办理征地手续的)完善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改变(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手续后,(有“三地”的,增加“同时完善公顷的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农用地转用及征地手续后,”)东莞市人民政府拟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或“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与有关单位合作)改造,共投入XX万元资金进行改造。

(改造地块需保留集体性质,由村集体自行改造的)完善XX公顷集体建设用地手续后,(有“三地”的,增加“同时完善后,”)连同XX公顷有合法用地手续的集体建设用地一并XX公顷土地,由XX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XX万元资金自行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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