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的履约保证与交付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的履约保证与交付要求建筑工程作为一项复杂而严谨的工程项目,其施工过程不仅需要保证合同的履约,还需要满足一系列交付要求。
本文将对建筑工程施工履约保证和交付要求进行论述,并提供合适的格式来书写。
一、履约保证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履约保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格的履约保证可以确保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达标,维护建设方和承包方的权益。
1.合同约定在建筑工程施工之前,建设方和承包方应当签订一份履约保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履约保证合同应包括工程范围、工期、质量要求等具体内容,并明确违约责任和赔偿规定。
2.施工团队为了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承包方需要组建一支合格的施工团队。
这支团队应包括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师、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以确保施工过程符合规范和工程要求。
3.监督与管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履约,建设方和承包方都应加强监督与管理。
建设方可以雇佣第三方工程监理机构进行工程监督,而承包方则需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
4.材料采购与供应履约保证还需要承包方确保施工所需材料的质量和供应。
承包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采购到符合工程要求的材料,并确保其按时到达施工现场。
二、交付要求建筑工程的交付是指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完成,并经建设方验收合格后正式交付使用。
交付要求对于建设方和承包方而言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1.工期要求建筑工程的工期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进行安排的。
承包方需要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并按照计划严格执行,确保工程可以按时交付。
2.质量要求建筑工程的质量是交付的关键。
承包方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和规范,达到建设方的期望。
3.竣工文件完成建筑工程交付后,承包方需要提供一系列竣工文件。
这些文件包括施工记录、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能够清晰记录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和质量情况。
4.验收与保修建设方在接受交付后需要对建筑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达到交付要求。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招投标后合同履行的管理,维护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诚信经营意识,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XX市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之江旅游度假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工程造价2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合同主体(建设单位、监理企业和施工企业)履约评价。
第三条XX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工程合同主体履约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单位、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企业,下同)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公正原则,独立实施履约评价。
二、履约评价内容第五条履约评价包括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和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
第六条建设单位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
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发包分包、质量安全管理、工程款(监理费)支付情况(单列“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合同工期执行与组织协调能力、履约整体评价。
第七条施工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工程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民工工资支付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八条监理企业履约的评价是指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现场管理人员到位情况、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能力和履约整体评价。
第九条履约评价结论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类,评价结论为较差、差时需要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工程款(监理费)是否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到位”的结论为是或否;结论为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工程款(监理费)支付情况”的评价应为差。
施工合同的履约

施工合同的履约是指承包商(施工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并保证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等目标的实现。
施工合同的履约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也是合同双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的履约原则、履约保证、履约管理、履约评价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施工合同的履约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守法合规原则:施工合同的履行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规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3. 质量第一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始终坚持质量第一,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要求。
4. 安全至上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5. 进度控制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6. 投资控制原则:施工合同的履约应严格控制工程投资,确保项目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二、施工合同的履约保证1. 承包商资质保证: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具备完成工程项目的能力。
2. 人员配备保证:承包商应按照工程需求,配备足够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3. 施工设备保证:承包商应具备施工所需的设备,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4. 质量保证: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和国家标准要求。
5. 安全保证:承包商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6. 进度保证:承包商应制定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7. 投资控制保证:承包商应制定投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投资在预算范围内。
三、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1. 合同履行监督:发包人应加强对合同履行的监督,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施工任务。
2. 工程质量控制:发包人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控制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3. 安全管理:发包人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有序。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履约条款

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履约条款一、合同主体在合同的开头部分,应当明确指出合同的双方主体,即甲方(业主)和乙方(承包商)。
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方式等,应当详细列出,以确保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工程概况本部分应详细描述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要求等。
这些信息将为后续的工程实施提供基础。
三、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总金额,以及付款的方式和时间节点。
例如,可以设定预付款、进度款、竣工款等不同的支付阶段,并注明各阶段的支付条件和比例。
四、工期与进度合同应明确规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
同时,应当对延期的原因、责任以及处理办法进行说明,以保障双方的权益。
五、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是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
合同中应详细列出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标准,以及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处罚措施。
六、变更与索赔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材料价格波动等情况。
合同应当对这些情况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规定,包括变更的审批流程、索赔的条件和计算方法等。
七、违约责任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的数额、赔偿责任的范围等。
这有助于在发生违约时,为受损方提供补偿。
八、争议解决合同应当预先设定争议解决的方式,如协商解决、调解、仲裁或诉讼等。
同时,应当明确争议解决的地点和适用的法律。
九、其他条款除了上述主要条款外,还可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双方的需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如保密协议、知识产权的归属、保修期等。
十、附件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包括工程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设备清单等。
所有附件都应当在合同中列明,并在中引用。
2024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二篇)

2024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加强建>市场管理,确保市场秩序正常,保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建>市场管理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及房屋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第三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计划,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承办人员签订合同,应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施工合同一经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
承发包双方之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四条承发包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和履行施工合同的能力。
对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实施建设时,发包方必须具备组织协调能力;承包方必须具备有关部门核定的资质等级并持有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第五条凡进行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必须在中标后的规定时限内,或开工前依法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第三方利益及扰乱建>市场秩序。
第七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2.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3.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4.建设资金和主要建>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5.招投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第八条签订施工合同,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
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
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3.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和工期调整的处置办法;4.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法;5.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款方式;6.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7.设计变更;8.竣工条件与结算方式;9.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10.争议解决方式;11.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工程总承包施工履约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八条 考核方式
每月5日前,由考核人员将附表1、2、3问题事项汇总,依据《施工单位安全履约考核扣分表》扣分标准做出安全控制单项考核,并将结果填入附表4。
第九条 奖罚原则
考核办公室依据施工单位安全控制履约单项考核结果,排出名次(附表5)。提出施工单位履约考核奖罚建议方案(附表6)。
3、日常巡查
相关部室、现场代表、值班负责人负责日常巡查,对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安全工作内容进行随机抽查,将抽查结果及时填入附表3,每月21日前将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月报表电子版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增加部分附《专题报告》。
安全质量部负责将第三方单位在现场巡视过程中发现的施工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工程安全隐患及时填入附表3对应项。
管理者
考核小组人员(签名):
签名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年 月 日
考核小组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附表3
年第 季度第 月施工单位综合履约考核统计表
工程名称: 施工标段:
编号
考核项目
问题事项
扣分
说明
1
安全管理
2
质量管理
3
进度控制
4
投资控制
5
人员管理
6
加/扣分项目
考核人
记录人
附表4
重庆轨道交通九号线工程建设
施工单位季(年)度综合履约考核建议奖罚方案审批表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重庆轨道九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附件一:施工单位履约检查扣分评分表(附后)
附表1:重庆轨道交通九号线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综合履约考核积分分配表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履约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什么会存在履约管理?很多人都听说过工程管理、成本管理,但没听说过履约管理,觉得履约管理是个新鲜名词。
施工合同为什么会有履约管理呢?因为,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款是一个动态的东西,如何确定一个最终的、对我们有利的合同价款,这个过程是需要管理的,况且,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这也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履约管理。
一个简单的物品买卖合同就不需要履约管理,因为他的价款是固定和单一的,付款和支付标的物都很简单.二、一个成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1、承包范围、工程内容、甲方直接分包的范围(1)凡是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施、电施、市政管网道路施工图所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但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除外。
(2)工程内容:就是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做进一步的列举说明,比如结构主体、配电房以内的电气安装、燃气消防空调智能化的预埋预留、防水、成品烟道等。
(3)甲方直接分包的范围:消防电梯智能化、燃气管道、通风空调、市政道路、景观圆林绿化等等。
2、计价方式和计价标准计价方式包括三种,一种是施工图总价包干,一种是单价包干,还有一种是暂定总价,约定定额标准和取费费率,竣工后根据实物工程量结算。
计价标准:现在的施工合同通常是按照03年的消费量定额计算,各省略有差别,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室外总体也有一些差别。
3、工期的约定工期起算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准.为了控制工期,甲方通常会要求实行节点工期制.比如:施工至正负零、一层至五层、五层至十层等等。
除为分包工程留出合理的施工时间造成工期顺延、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及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外,工期不能顺延。
4、工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必须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果不是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甲方通常会要求处罚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1—3%作为违约金。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履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确保工程按期、质量、安全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甲方(业主)、乙方(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
二、合同履行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甲乙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平等自愿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2. 实事求是原则:双方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合同条款,不得设置不公平、不合理条件。
3. 遵守法律法规原则: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4. 协商一致原则:如遇合同未尽事宜或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书面修改。
三、合同履行管理1. 合同文件管理:甲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及相关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进度管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计划施工,确保工程进度符合要求。
3. 质量管理: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 安全管理: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无事故。
5. 成本管理:甲乙双方应合理控制工程成本,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6. 变更与索赔管理: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索赔请求,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
四、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迟延付款的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质量完成工程,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工、修复或赔偿损失等。
3. 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受影响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应证明,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五、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后终止。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约管理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什么会存在履约管理?
很多人都听说过工程管理、成本管理,但没听说过履约管理,觉得履约管理是个新鲜名词。
施工合同为什么会有履约管理呢?因为,建设工程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的价款是一个动态的东西,如何确定一个最终的、对我们有利的合同价款,这个过程是需要管理的,况且,工期控制、质量控制、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之间的相互配合,这也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管理。
所有这些,都构成了履约管理。
一个简单的物品买卖合同就不需要履约管理,因为他的价款是固定和单一的,付款和支付标的物都很简单。
二、一个成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1、承包范围、工程内容、甲方直接分包的范围
(1)凡是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施、电施、市政管网道路施工图所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但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除外。
(2)工程内容:就是对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做进一步的列举说明,比如结构主体、配电房以内的电气安装、燃气消防空调智能化的预埋预留、防水、成品烟道等。
(3)甲方直接分包的范围:消防电梯智能化、燃气管道、通风空调、市政道路、景观圆林绿化等等。
2、计价方式和计价标准
计价方式包括三种,一种是施工图总价包干,一种是单价包干,还有一种是暂定总价,约定定额标准和取费费率,竣工后根据实物工程量结算。
计价标准:现在的施工合同通常是按照03年的消费量定额计算,各省略有差别,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室外总体也有一些差别。
3、工期的约定
工期起算以甲方发出的开工令规定的开工日期为准。
为了控制工期,甲方通常会要求实行节点工期制。
比如:施工至正负零、一层至五层、五层至十层等等。
除为分包工程留出合理的施工时间造成工期顺延、法定不可抗力因素及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以外,工期不能顺延。
4、工程质量控制和竣工验收
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必须一次性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如果不是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甲方通常会要求处罚乙方工程结算总价的1-3%作为违约金。
检查和返工:甲方和监理可以对乙方的施工工程进行检查和检验,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可以要求乙方拆除或返工。
分部分项工程不合格,乙方经过整改仍不合格,甲方通常要求拥有两种选择,一种是降级接收,但应扣减乙方一定比例的不合格部分的工程造价作为违约金;第二种是甲方不同意接收的,可以另行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其中,关键的工序施工完毕,必须经过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并签字,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通常会要求支付违约金。
5、总包、分包之间的相互配合及配合费
总包对分包的配合内容:半成品堆放场地问题、提供临近的水源电源、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核对相关联的尺寸标高、完成分包工程的预留预埋等。
配合费率一般是1.5%、2%不等。
按照建设部的规定,分包工程不能由甲方直接分包,而应由总包单位分包。
不过这一规定不是强制性的规范,目前,除了北京在实施以外,全国其他各个地方实施的并不多,至于以后会不会强制执行,需要继续观察。
6、合同双方的责任义务
甲方的责任:办理土地征用、土地补偿,提供地下管网资料、水准点、座标点,办理施工许可证,组织图纸会审,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办理签证、支付进度款、竣工结算。
乙方的责任: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网络控制图,接受甲方、监理的指令严格按照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国家规范施工,与分包单位密切配合、协调、管理并签订配合协议,向甲方及监理报送月报、周报,配合销售
工作,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遵守政府的规定,做好已完未交付工程的保护工作、工完场清。
7、现场管理
作好安全施工与检查,作好安全防护,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约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方法。
8、签证与结算
(1)签证: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签证、设计变更除由甲方现场代表签字以外,甲方通常会要求要经过甲方的内部审批,并盖章确认。
现场签字、设计变更引起造价变少时,乙方应主动报送,甲方在结算时扣减。
甲方通常会要求,如乙方漏报或不报,此项结算款应扣减10%作为罚款。
(2)结算:工程验收完毕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以后,甲方在接到竣工结算资料后3个月内完成审核,双方确认的结果为结算总价。
9、违约责任
主要是甲方在提供施工条件上的违约,甲方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上的违约,甲方在工程款结算上的违约,乙方有工期上的违约、质量上的违约,工程管理上的违约。
10、其他内容
三、施工单位在与开发商打交道时可以采取的通常做法
施工单位在投标时,为了获取工程,通常会非常低调,有关的工程报价和取费费率会报得比较低,以最大可能的中标和承接工程。
但是,一旦中标签约并进场施工后,施工单位的心理和心态就会产生变化,以前在投标阶段所产生的报价损失,施工单位就可以在施工阶段弥补回来,这正应了一句话,资本是逐利的。
那么,施工单位会采取什么方法来弥补呢?他们采取的方法是:低中标、勤签证、高索赔。
所谓低中标是他会采用较低的报价来获取中标;中标施工后,他就会不断的要求签证,什么工期上的、价款上的,价款上的又包括设计变更、材料上涨、零星工程、场地线路、技术措施、施工措施等等;所谓高索赔,就是甲方提供的条件不够或者是甲方的原因或者是甲方指定的分包商的原因,导致施工单位费用的增加或者停工、窝工的损失,施工单位就可以抓住机会,算入工程价款里去。
于是,整个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就是一个拉锯战,一个签证与反签证,索赔与反索赔的拉锯战。
这就要工程师辛勤的忙碌,也需要专业律师的指导。
四、履约管理的具体内容:工程发函、回函与工程证据的留存
1、工程发函主要是基于施工合同的约定,施工合同一方对对方的一些违约行为或者是为明确工程管理上的事项而向对方发出的通知。
在发函时,要注意引用合同约定的条款,与合同条款一一对应,让其无话可说。
工程回函则主要是施工合同一方针对对方的函件而给对方的回复。
无论是发函还是回函,都有可能会对以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或者诉讼、非诉讼纠纷产生法律上的影响,因此,这些函件都需要对方签收,并妥善保存。
2、工程证据资料有那些呢?
与工程质量有关的工程资料:施工合同、施工记录、监理方或甲方的整改通知、关于质量问题的书面通知及检验报告、鉴定结论、工程验收报告、交房确认书。
与工期有关的工程资料:开工令、图纸变更资料、重大施工问题记录、付款记录、竣工验收报告确定的竣工日期。
与工程价款有关的工程资料:现场签证单(签证核定单)、变更签证单、转分包的书面资料、工程预算书、结算资料。
与材料采购有关的工程资料:订货单、交货单、产品检验单或验收单、对货物质量的异议书、试车报告、损害后果证明、所使用材料与样品是否一致的证明
以上这些工程资料,与发函、回函一样,都有可能会对以后的工程价款结算或者诉讼、非诉讼纠纷产生法律上的影响,因此,这些函件都需要对方签收,并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