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铁铸件技术标准及接收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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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1

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1

机车车辆用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球墨铸铁件(以下简称铸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机车车辆球墨铸铁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拉伸室温试验方法(neq ISO 6892:1998)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eqv ISO 148:1993)GB/T 23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GB/T 1348—1988 球墨铸铁件GB/T 5614—1985 铸铁件热处理状态的名称、定义及代号GB/T 6414—1999 铸件尺寸公差与机械加工余量(neq ISO 8062:1994)GB/T 9441—1986 球墨铸铁金相检验GB/T 11351—1989 铸件重量公差GB/T 15056—1994 铸造表面粗糙度评定方法JB/T 5105—1991 铸件模样起模斜度TB/T 2260—2001 铁路机车车辆用防锈底漆供货技术条件TB/T 2879.3—1998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3部分:金属和非金属材料表面处理技术条件(neq UIC 842.3-1979)TB/T 2879.5—1998 铁路机车车辆涂料及涂装第5部分:客车和牵引动力车防护和涂装技术条件(neq UIC 842.5—1979)3 技术要求3.1 铸件牌号、力学性能应符合GB/T 1348—1988的规定。

3.2 铸件按图样并允许以热处理状态供货,热处理状态供货时标注方法按GB/T 5614—1985的规定。

3.3 铸件上浇冒口、芯骨、芯砂与粘砂、多肉类等缺陷宜在热处理前清除,热处理后应清除氧化皮。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铸造材料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用的材料之一,具有制造复杂形状零件的能力。

为了确保铸造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

本文将介绍铸造材料技术要求和验收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原材料选择铸造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铸件的性能和寿命,因此原材料的选择非常重要。

铸造材料通常包括铸铁、铸钢、铸铝合金等。

对于铸造材料的选择要满足以下几个要求:1. 材料成分稳定,合金元素含量符合要求;2. 材料的机械性能和物理性能要满足标准要求;3. 材料的表面质量应无裂纹、气孔等缺陷。

采购铸造材料时,需要查看原材料的相关证书和检验报告,确保原材料符合技术要求。

二、铸造过程控制铸造过程是确保铸造材料质量的关键环节。

以下是铸造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环节:1. 熔化过程:控制熔炼温度和熔炼时间,确保合金成分均匀一致;2. 浇注过程:控制铸型温度,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缺陷;3. 热处理过程:根据不同的铸造材料,进行适当的热处理,提高材料的性能;4. 温度控制:铸造材料的温度对最终产品的性能影响很大,需要控制好铸造温度。

三、铸造材料的质量检验铸造材料的质量检验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铸造材料的质量检验方法:1. 成分分析:通过化学分析仪器来检测铸造材料的合金成分,以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2. 金相检验:利用金相显微镜观察铸造材料的显微组织,评估其组织性能;3. 机械性能测试:通过拉伸试验、冲击试验等方法来测试铸造材料的力学性能;4. 铸件表面检查:观察铸件表面是否存在缺陷、夹杂物等;根据不同的铸造材料,可以选择相应的检验方法来确保铸造材料质量。

四、验收规范为了确保铸造材料的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验收规范。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验收规范要求:1. 材料的外观质量:表面应无裂纹、气孔、夹杂物等缺陷;2. 成分符合要求:合金成分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低于或高于标准限制;3. 机械性能:铸造材料的抗拉强度、屈服强度、伸长率等力学性能应符合标准;4. 金相组织:铸造材料的金相组织应均匀细致,不得存在夹杂物和非金属夹杂。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JB/T 5000.4-1998)、铸钢件(JB/T 5000.6-1998)、有色金属铸件(JB/T 5000.5-1998)等铸件通用技术条件(1)灰铸铁件应符合GB/T 9439-1988的规定;球墨铸铁件应符合GB/T 1348-1988的规定;耐热铸铁件应符合GB/T 9347-1988的规定;耐磨铸铁应符合GB/ZQ 4304-1997的规定;可锻铸铁件应符合GB/T 9440-1988的规定。

(2)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应符合GB/T 11352-1989的规定;大型低合金钢铸件应符合JB/T 6402-1992的规定;耐热铸钢件应符合GB/T 8492-1987的规定;高锰钢铸件应符合GB/T 5680-1998的规定;焊接结构用碳素钢铸件应符合GB/T 7659-1987的规定;大型不锈钢铸件应符合JB/T 6405-1992的规定。

(3)铝合金铸件应符合GB/T 1173-1995的规定;锌合金铸件应符合GB/T 1175-1997的规定;铜合金铸件应符合GB 1176-1987的规定。

(4)铸件尺寸公差按GB/T 6414-1986,常用等级代号与公差见表1-2-17.同一铸件应选用同一种公差等级,公差等级按铸件毛坯最大尺寸选取。

公差带应对称于铸件毛坯基本尺寸配置,即公差的一半位于正侧,另一半位于负侧。

有特殊要求时,公差带也可非对称配置,但应在图样上标注。

斜面公差带应沿斜面对称配置。

(5)铸铁件和有色金属铸件的非机械加工铸造内、外圆角或圆弧,其最小极限尺寸为图样标注尺寸,最大极限尺寸为图样标注尺寸加公差值,壁厚尺寸公差等级可降一级选用。

如果图样上一般尺寸公差为CT12,则壁厚尺寸公差为CT13。

(6)铸件尺寸公差在图样上标注时采用公差等级代号标注,如GB/T 6414-1986CT10。

有特殊要求时,公差应直接在铸件基本尺寸的后面标注,如95±1。

(7)铸件表面上的粘砂、夹砂、飞边、毛刺、浇冒口和氧化皮等应清除干净。

关于铸件验收的有规定

关于铸件验收的有规定

关于铸件验收的有关规定为了对进入我公司的铸件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要求,减少争议,方便铸件验收,明确验收准则,特制定本规定,作为双方共同执行的依据。

一、增加质量价格100元/t,以下所有扣款总和不超过质量价格,严重不符合项,工厂予以拒收。

二、铸件材质1.物理性能(抗拉强度、硬度等):以同炉号的铸件试棒为准(同炉号的铸件无试棒时,经供货厂家同意,可从同炉号铸件上取样),每炉取3根标准试棒,其中两根以上试棒合格则判本批铸件合格,本批铸件可接收。

若性能不符合标准要求,≤标准值的80%,则不接收该批铸件。

介于大于标准值的80%和理论值之间,可让步接收,但每低于理论值的5%,扣除本批铸件50元/t。

2.铸件成分:试棒的铸件成分应与同批次的铸件成分相符合,否则扣除本批次同炉号的铸件50元/t。

硫、磷元素(球铁增加镁和稀土残留量指标)每项每超出标准规定最小值的50%,则该批铸件不接收。

介于标准规定最小值和实测值之差,每项每超出0.01%,扣除本批铸件10元/t。

三、铸件外观1.因铸造缺陷不合格的,我公司不予接受,经双方同意接受时,扣除本批铸件50元/t。

2.因清砂,打磨的不合格的铸件,原则上由铸造厂家拉回重新返修。

经双方同意接收时,扣除本批铸件50元/t的返修费。

3.铸件应符合我公司的规定,每炉次的每个铸件上都必须有炉号,且序号需随炉次更换。

标识及炉号必须清晰。

无炉号的铸件我公司不予接收,标识及炉号不清晰的扣除本批铸件20元/t。

4.有铸造缺陷的铸件不允许铸造厂使用焊补及填充物修补,否则铸件不予接收。

若在我公司周转过程中发现后,立即按废品退库,并每件扣款10元。

5.铸件在我公司试压过程中出现断裂,由本公司直接在该铸件上取样,进行理化检测分析,因不符合本公司接收条件造成的损失,由铸件厂承担。

四、铸件加工过程的工废、料废的处理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废、料废,由责任单位承担。

工废的铸件按铸件原值与市场废机铁价格的残值差价退回铸造单位,料费的铸件按我公司的生产成本从铸造厂货款中扣除,或以双方达成共识的方式解决。

铸造材料技术规范标准[详]

铸造材料技术规范标准[详]

铸造材料技术规范标准[详]一、目的为了向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的服务,有效控制原材料的质量,确保生产过程稳定,为原材料的验收和使用提供依据,特制定此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铸造用主要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包括冲天炉、电炉用主要金属炉料(生铁、机铁、废钢、硅铁、锰铁等)、修炉材料(耐火砖、耐火泥、石英砂等)及造型制芯用材料(原砂、煤粉等)的采购、验收。

三、引用技术标准1、铸造用生铁(GB718-84) 7、铜分类(GB466-82)2、球墨铸铁用生铁(GB1412-85)8、稀土硅铁镁合金(GB/T4138-93)3、硅铁(GB2272-87)9、一般用途的高铝砖(GB2988-87)4、锰铁(GB3795-87)10、冶金用石灰石(ZBD53002-90)5、炉锰铁(GB4007-83)11、铸造焦炭(GB8729-88)6、鉻铁(GB5683-870 12、高铝矾土熟料(YB2212-82)四、各类材料的技术条件I.冲天炉用主要金属炉料标准(一)生铁注:1.我公司灰铸铁优先选用Z18号生铁,次之选用Z14、Z22号生铁。

对同一牌号的生铁,原则上优先选用C、Si、Mn含量较高,而P、S含量较低的材料。

特殊情况下使用其它牌号生铁时,需经技术部同意,并报请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球墨铸铁优先选用Q10号生铁,次之选用Q12、Q16号生铁。

2.生铁进厂时,必须提供符合本标准的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注明生铁的牌号、化学成分分析结果、生产日期、重量、所符合的标准号等,使用前需经公司取样化验核实。

3.进厂生铁是三联或四联的,每个缺口均需打断,破碎成单个方可使用。

块长不大于200mm、块度为5±5㎏,大于7㎏与小于2㎏之和不得超过总重量的10%。

4.生铁进厂后,必须按其牌号、产地、进货日期分类堆放并做好标识。

5.生铁在投炉前,铁块表面应洁净,不应粘附泥砂和油污。

(二)机铁1.购成批机铁应按批进行化学成分检验,除确定C、Si、Mn含量外,S和P的含量应符合下列规定:P≤0.12%、S≤0.12%;2.机铁的尺寸与重量应符合下列规定:长度≤300mm、重量≤20㎏;3.机铁保管要求:(1)机铁应根据来源及种类不同分别堆放并做好标识;(2)机铁内不得混有铸钢、合金钢、含铝铸铁、合金铸铁、有色金属及未经处理的废武器弹壳、密封器皿等危险品;(3)机铁在使用前应清除表面粘砂及型腔内的残留余砂等,力求洁净。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

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交通部上海港口机械制造厂企业标准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说明本标准适用于重量在10吨以下的灰口铸铁和一般球墨铸铁件,对本标准中未定的特殊要求,应在图纸或专用技术条件中补充规定,铸铁外表毛坯质量按厂标“JQ/GJ8—4—82铸铁件毛坯质量评级标准”检验和验收。

凡本标准中所以用的国标,部标或其他标准,均以最新标准为准。

一技术要求1、铸铁的牌号、机械性能应符合国标GB976—67的规定。

2、灰口铸铁件验收的主要依据为抗弯强度或抗拉强度对硬度值和挠曲度值有测定要求者应特别指出。

3、球墨铸铁件机械性能以抗拉强度、延伸率及冲击值为依据,其化学成分、金相组织和硬度值的误差,如图纸无特殊要求,一般不做验收依据。

4、铸铁件的外形和尺寸均应符合图纸要求,机械加工余量按(表1)(表2)(表3)(表4)规定的加工余量标准。

5、铸铁件尺寸偏差按(表5)(表6)(表7)的规定。

6、铸铁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按(表8)的规定。

一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1二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2三级精度铸件机械加工余量(毫米)表3球墨铸铁件加工余量(毫米)表4一般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5二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毫米)表6三级精度铸件尺寸偏差表7锻件的非加工壁厚和筋厚偏差表8注:(1)表中“公称尺寸”是指两个相对加工面之间的最大距离,或者从基准面或中心线(铸件图或零件图上标出的)到加工面的距离。

若有几个加工面到基准轴线或基准面是平行的,则“公称尺寸”必须采用最远一个加工面到基准面的距离,若加工面较大时,公称尺寸也可用加工面的最大轮廓尺寸来代替。

(2)根据零件的要求,应在铸件图或编有铸造工艺的零件图上标出精度等级,对于同一部件的不同部位,允许有不同的精度等级。

(3)铸孔的机械加工余量,不管其所在的位置如何,一般均采用各级的顶面加工余量。

铸铁件质量标准(YBJQ101.1.88)

铸铁件质量标准(YBJQ101.1.88)

9铸铁件表面质量9.1铸铁件上的型砂、芯砂、芯骨等均应清理干净,对于极度难清理的内腔的多肉或残留的芯骨和夹砂等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允许存在。

9.2铸铁件应将浇冒口、多肉、结疤、飞边、粘砂铲除或磨平并且保证一定的加工余量。

9.3表面粗糙度按GB 6060。

1 的规定进行检查。

9.4铸造缺陷应按铸铁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决定是否修补。

10铸铁件的重量偏差10.1铸铁件重量偏差,为铸铁件实际重量和公称重量之差应符合表18规定第一个铸铁件的实际重量或首批铸铁件的平均重量为标准。

11铸铁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11.1铸铁件毛坯缺陷修补范围11.1.1 铸铁件允许存在缺陷11.1.1.1 外露非加工表面上的铸造缺陷。

如:砂眼、缩孔、斑疤、冷隔等铸造缺陷(裂纹除外)其总面积不超过缺陷所在面积的3%,且不能聚积在一起(俗称蜂窝状)而不超过表19之规定。

表1911.1.1.2加工面上的铸造缺陷,在清净后其凹入深度,不超过该处加工余量的75%。

11.1.1.3不影响铸件质量的次要部位,(如:轴承座箱体、下平面或内腔非加工面)有少量明砂眼、缩孔、浇冒口根部细小发状裂纹等铸造缺陷,其表面不超出过所在面积的5%,凹入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5,每个铸件不超过三处。

11.1.2铸件件毛坯允许修补的缺陷。

11.1.2.1一般铸件缺陷如气孔、砂眼、夹渣或缩松等其缺陷总面积不超过缺陷所在面积的8%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的1/3,且修补总数不多于四处。

11.1.2.2非箱体类铸件,表面出现的裂纹,其裂纹长度,不超过裂纹所在部位与裂纹同向尺寸的1/2,且裂纹总数不超过1处,最长不超过200mm。

11.1.2.3箱体类铸件上面的某一表面上产生裂纹深度不超过该处壁厚1/2裂纹长度不超过裂纹所在部位与裂纹同向尺寸的1/4,且裂纹总数不超过2处。

11.1.2.4各种齿轮、滑轮、链轮的轮辐产生局部裂纹(3—6根轮辐)允许一处,但重载高速轮类例外。

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

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

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
本文档旨在根据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提供一份简要概述。

1. 引言
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是中国标准化协会发布的标准,适
用于铸铁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

该规范为确保铸铁件的性能和质量,提供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

2. 技术要求
根据GB9439-88规范,铸铁件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 化学成分:铸铁件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规定的限制范围。

- 机械性能:铸铁件应具备一定的机械性能,如抗拉强度、屈
服强度、伸长率等。

- 外观质量:铸铁件的外观应符合规范的要求,不应有明显的
缺陷和瑕疵。

- 尺寸和公差:铸铁件的尺寸应符合规定的公差要求。

3. 检验方法
为确保铸铁件的质量,GB9439-88规范提供了以下的检验方法:
- 化学成分检验:可通过化学分析仪器对铸铁件的化学成分进
行检验。

- 机械性能检验:可通过拉伸试验、硬度测试等方法对铸铁件
的机械性能进行检验。

- 外观质量检验:可通过目视检查和放大镜观察等方法对铸铁
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验。

- 尺寸和公差检验:可使用测量仪器对铸铁件的尺寸和公差进
行检验。

4. 结论
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对铸铁件的生产和质量控制提供了
明确的要求和指导。

企业应依据该规范进行生产和检验,以确保产
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注意:此文档为简要概述,详细内容请参阅GB9439-88铸铁件技术规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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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铁铸件技术标准及接收准则 ***/***—20**
1.目的
为确保公司铸铁铸件生产、检验、接收时有所依循并适合公司质量方针。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顾客没有提供或没有提供全部(有明确要求的及时纳入《顾客要求—材 质》记录表中)技术标准和接受准则的灰铸铁铸件的检验和接收。

3.技术要求 3.1材料力学性能
采用国家标准:灰铁GB/T9439—88、球铁GB1348--88。

3.1.1按单铸试棒性能分类:(中间牌号按客户要求执行)
注:
1.验收时,n 牌号铸铁,其抗拉强度应在n 至 (n+100)MPa 的范围内。

2.要求本体性能请客户明确取样部位和性能要求。

3.1.2金相组织
采用国家标准:灰铁GB/T7216-87(石墨形态、长度;金属基体;碳化物等)。

球铁GB9441-88 (球化分级、球化率;石墨大小;金属基体;渗碳体等)。

对于金像组织,用户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用户无要求时不作为验收依据。

3.1.3化学成分(%)
铸铁的化学成分一般不作为铸件验收依据。

用户有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砂型铸造灰铸铁化学成分的参考数据%
砂型铸造球墨铸铁化学成分的参考数据%
在保证抗拉强度、硬度及金相组织的前提下,上列各元素允许在如下范围内波动: C±0.050% Si±0.050% Mn±0.030% 。

3.1.4根据铸件性能要求,针对铸件重量、壁厚、冷却条件等不同对我公司生产的材质做如下
分类:
3.2铸件外观质量要求
3.2.1铸字(包括铸造日期代码、生产厂家标志、模具编号、铸件号等)要清晰可辩并符合图纸要求或用户要求。

3.2.2铸件必须质地均匀、无裂纹以及影响产品性能的缺陷。

3.2.3铸件加工表面上,允许存在加工余量范围内的砂眼、气孔、渣眼等孔洞类铸造缺陷。

3.2.4铸件非加工表面上允许存在以下规定范围内的表面缺陷:
在ф50mm范围内,允许存在3处—ф2mm×1.5mm的孔洞类缺陷,允许用铸造修补胶对其
填塞修补,修补处刷硝基黑漆(按规定配比稀释后使用),然后防锈处理。

深度≤0.8mm
孔洞类缺陷,可以不修补。

3.2.5交货前,铸件做好防锈处理,特别是非加工表面不得有锈迹。

3.2.6铸件应清理干净,飞边毛刺、劈缝、浇冒口残余高度不得大于0.5mm,铸件无残砂、氧化皮等。

3.2.7暴露的非加工面的表面粗糙度小于Ra100。

3.2.8用于夹紧定位的基准面(应与机加工单位会签确定)应清理平整,不允许有残留的劈缝及任何飞边毛刺。

3.3尺寸及形状检查
3.3.1铸件尺寸按铸件图检查(当没有铸件图时,按产品图及加工余量检查),并按客户要求填好《尺寸检查表》。

3.3.2铸件尺寸公差按铸件图和产品图的规定执行。

注:①手工造型按照8—10级执行;
②自硬树脂砂按照7—9级执行;
③机器造型按照6—7级执行;
④铸件壁厚公差可比以上一般尺寸公差降一个等级。

3.3.4铸件允许错箱值,参照GB6414 ─ 86CT7—8执行。

3.3.
4.1铸件公称尺寸:0—100 :0.5mm(A-B=1.0mm);100—200:0.7mm(A-B=1.4mm)200以上:1.0mm(A-B=2.0mm)
3.3.5铸件毛坯加工余量的大小按GB/T11350 ─ 89G级/CT9~10检查。

3.4出厂验收规则
3.4.1 铸件外观质量采用全检方式,当检查中发现不合格时,及时返工,不合格率超过30%时该批铸件退回检查挑选。

3.4.2铸件基本尺寸采用抽检方式,检查项目及抽检率按照顾客要求执行并填写《尺寸检查
表》,当抽检发现不合格时,加倍抽检,如再发现不合格时,该批铸件返回检查挑选。

3.4.3 提供铸件同时提供铸件检验合格证,所提供的合格证必须清晰有效,所列数量与铸件实物数量相符合。

3.4.4抽检方案:采用一次、二次随机取样方案。

3.4.5灰铸铁抗拉强度采用一组Ф30的单铸毛坯试棒,然后加工成标准拉力试棒(见下图),
格。

3.4.7当灰铸铁壁厚大于20mm、重量大于200Kg;球墨铸铁壁厚大于30 mm、重量大于2000 Kg
时,由供需双方协商可以采用附铸试块,位置和性能也由供需双方商定。

3.4.8如需本体试块来检验时,取样的位置,和所能达到的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3.4.9试棒必须能代表熔化全过程的铁水质量,既正常浇注的首包倒一组或一根,浇注中间阶
段倒第二组或第二根,浇注接近尾声倒第三组或第三根,试棒的打箱温度要与铸件基本
相同,试棒必须尺寸合格且无铸造缺陷。

3.4.10硬度在铸件表面上有代表性的位置(顾客指定的除外)上测定(测前需去除表皮1mm)。

3.4.11金相试块在试棒或在铸件表面上有代表性的位置取样(同硬度取样位置),常规成分
分析在铸件或试棒或炉前试块上取样.
3.5检验项目、检验频次
3.5.1检验批定义
3.5.1.1灰铁熔化的每6包铁水浇注的铸件定义为一个检验批次。

3.5.1.2球墨铸铁熔化的每一包浇注的铸件定义为一个检验批次。

3.5.1.3从一批中抽检的一件铸件定义为一个单位样本大小。

3.6检验的工作程序(刘彦)
3.6.1铸造厂在生产产品(包括新产品)时,按照产品的材质成分、性能要求及试块的制作规定浇注试块,并在试块上做好标记(材质牌号、日期)。

3.6.2随机选取一个试块清理、切割好后,及时到加工厂按试棒图纸加工试棒,剩余试块按标识在指定位置摆放。

3.6.3将加工好的试棒及成分试样送至技术品质部检验,检验结果由副总工程师审核。

3.6.3.1检验合格方可按要求在剩余试块中选取试块并一起将《材质报告单》送至营业部,由
营业部发给顾客。

3.6.3.2检验不合格,在剩余试块中作如上检测,如果还不合格,做如下处理:
如果是新产品,将样件和试块作废并重新制作,程序如上,直至合格;
如果是常规产品,则检测本体的成分,性能,并由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评审。

4.0相关记录:
4.1《顾客要求—材质》
4.2《材质报告单》
4.3《材质报告单清单》
5.0相关文件:
5.1《过程监视和测量程序》
5.2《产品实现策划程序》
5.3《产品要求确定与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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