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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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对国际警务合作的了解

培养对国际警务合作的了解

培养对国际警务合作的了解国际警务合作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警务机构之间开展的合作与交流活动。

在当今社会,全球化的趋势使得各国之间的犯罪活动更加复杂和严重。

因此,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共同应对跨国犯罪威胁,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从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性、合作模式以及合作案例等方面,介绍培养对国际警务合作的了解。

一、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性国际警务合作对于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全球安全和促进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犯罪活动已经越过国界,越来越多的犯罪行为涉及到多个国家或地区。

如果各国警务机构不能紧密合作,信息无法共享,犯罪分子容易在国际间逍遥法外。

另一方面,国际警务合作可以促进各国之间的友好交流和互信,携手应对共同挑战。

在这个全球化时代,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所有的犯罪威胁,合作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二、国际警务合作的模式国际警务合作的模式有多种,包括双边合作、多边合作以及国际组织的参与等。

双边合作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直接开展合作与交流,通过签署合作协议、派遣联合工作组等方式加强合作。

多边合作则是指多个国家之间的联合行动,例如召开国际警务会议、共同策划打击跨国犯罪的行动计划等。

此外,各国警务机构还可以通过加入国际组织,如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等,参与国际警务合作的网络,共同应对全球犯罪挑战。

三、国际警务合作的案例国际警务合作已经在许多案例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以打击毒品犯罪为例,各国警务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情报分析以及协同行动等方式,成功捣毁了多个跨国贩毒团伙,使得毒品犯罪受到了有力的打击。

此外,在反恐怖主义领域,国际警务合作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各国通过加强情报交流、提供技术支持以及共同开展联合行动等方式,有效打击了恐怖组织,维护了国际社会的安全。

总结起来,培养对国际警务合作的了解对于我们更好地应对跨国犯罪威胁、维护全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加强国际警务合作,各国可以共同分享情报,开展协同行动,有效打击犯罪活动。

跨境警务合作交流发言稿

跨境警务合作交流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与大家共同探讨跨境警务合作的重要性。

在此,我谨代表我国公安机关,向大家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跨国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电信网络诈骗、毒品走私、人口贩卖等犯罪形式层出不穷,严重威胁着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有效打击跨境犯罪,各国警方亟需加强警务合作,共同应对这一严峻挑战。

首先,跨境警务合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的必然要求。

跨国犯罪活动不仅给受害国家带来经济损失,更严重破坏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

通过加强警务合作,我们可以及时获取犯罪信息,有效打击跨境犯罪团伙,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其次,跨境警务合作有助于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

各国警方在侦查、取证、抓捕等方面拥有各自的优势,通过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打击犯罪的效率。

同时,跨国犯罪团伙往往具有跨国作案的特点,跨境警务合作有助于打破地域限制,形成合力,提高打击犯罪的精准度。

再次,跨境警务合作有助于促进国际友好关系。

警务合作是国际交往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合作,可以增进各国警方之间的了解与信任,促进国际友好关系的发展。

这对于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我想就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建议,以加强跨境警务合作:一、建立健全合作机制。

各国警方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建立完善的信息共享、案件协查、人员引渡等合作机制,确保跨境警务合作有序进行。

二、加强培训与交流。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各国警方在侦查、取证、抓捕等方面的能力,促进警务合作水平提升。

三、强化情报共享。

各国警方应加强情报交流,及时掌握跨国犯罪活动的动态,提高打击犯罪的预警能力。

四、深化执法合作。

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各国警方应积极协作,共同开展侦查、取证、抓捕等工作,确保案件顺利侦破。

五、加强国际合作。

积极参与国际警务组织,推动国际警务合作向纵深发展,共同应对跨境犯罪挑战。

总之,跨境警务合作是打击跨国犯罪的重要手段,也是维护国家安全、促进国际友好关系的重要途径。

国际警务合作

国际警务合作

国际警务合作:一、以国际刑警组织为依托,在国际刑警组织框架内开展国际多边合作是当今国际警务合作的发展趋势。

二、通过缔结中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和引渡条约,广泛开展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强化双边警务合作是当今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渠道和模式。

三、实施国际侦查协作是当今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手段。

居留:被用作长期居留签证的简称,拥有该类型签证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以相应的法律权益在该国领土生活。

涉外警务:即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实施行政和刑事管辖活动的总称。

级别管辖,公安机关上下级之间,受理和侦查涉外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涉外警务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反涉外公安行政管理法规的外人或外国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制裁。

是公安机关的重要涉外警务执法行为。

跨境追缉:对潜逃国外的犯罪分子,在有关国家警察机关的配合下,按照其越境逃跑方向进行追捕的一项侦查措施。

外国人入境是指非本国公民持合法有效的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从一国地区对外开放或者指定的口岸进入该国或者地区境内。

外国人出境,是指居住或停留在本国的非本国公民,依据本国法律规定,离开国境。

洗钱只指“通过合法的活动或建设将违法获得的收入隐藏、伪装或投资的过程”。

跨国遣返:指一国执法机关,将潜逃至另一国的本国籍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在有关国家机关的协助下,通过拘留、驱逐、引渡等程序押解回国的执法行为。

国际警务合作,是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在警察事务领域为完成特定的警务相互提供支持、援助、协助、配合的一种执法活动。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

限期出境:公安机关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外国人取消其在中国居留的资格,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离开中国的一种处罚措施。

跨国有组织犯罪:指3人以上有组织的实施的、涉及两个以上国家并触犯了他们的刑事法律的行为。

引渡:一国把在本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判刑的人,根据他国的请求,在条约或互惠的基础上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执行刑罚的一项制度。

司法警察学中的警务合作与国际交流

司法警察学中的警务合作与国际交流

司法警察学中的警务合作与国际交流在司法警察学中,警务合作与国际交流是至关重要的议题。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速,犯罪活动也日益跨界和复杂化,警务合作与国际交流成为打击跨国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司法警察学中的警务合作与国际交流,旨在揭示其重要性以及所面临的挑战。

一、警务合作的定义与意义警务合作是指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执法机构之间进行合作与协调,以达到共同打击犯罪、促进法治建设的目标。

警务合作能够提供信息共享、追捕逃犯、共同开展侦查等多方面的支持,有效地弥补了单一国家执法机构的不足,并提高了犯罪打击的效率。

同时,警务合作也有助于增进国家间的互信,促进国际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警务合作的方式与实践1. 双边合作:双边合作是指两个国家之间的警务合作。

通过签订双边合作协议、建立联络机制等方式,两国警方可以进行信息交流、情报共享、联合巡逻等活动。

双边合作通常基于相似的法律体系和相互尊重的原则,以实现共同目标为基础。

2. 多边合作:多边合作是指多个国家之间的联合行动。

例如,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作为全球最大的警务合作组织,通过建立国际警务网络,协助各会员国之间的警方合作。

国际刑警组织通过发布通缉令、组织联合行动等方式,促进了全球跨国犯罪的打击与防范。

三、国际交流的必要性与挑战1. 必要性:国际交流有助于扩大司法警察的视野,了解国际上的最新执法技术和经验。

国际交流能够提供不同国家执法机构之间的交流平台,促进交流与学习,提高司法警察的专业素养。

此外,国际交流还有助于增进国际合作与理解,推动国际社会的犯罪打击与治安维护。

2. 挑战:国际交流面临着语言、文化差异等挑战,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以及执法方式存在差异,需要加强沟通与协调。

同时,不同国家之间可能存在着利益冲突、信任不足等问题,需要通过建立相互信任的合作机制来解决。

四、加强警务合作与国际交流的建议1. 深化与拓展现有合作:各国应继续加强双边与多边合作机制,不断拓展合作领域,加强情报共享、联合行动等方面的合作。

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

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

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公共安全的部门,对外交流与合作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形式和机制,以及其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

一、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在国际间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

通过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公安机关开展交流与合作,可以加强各方在打击跨国犯罪、恐怖主义、毒品贩运等领域的合作与协调。

同时,这也为公安机关提供了学习借鉴外国先进经验和先进科技的机会。

此外,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还可以促进国家的友好关系、构建互信机制,有助于国际间的和平与安全。

二、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的形式和机制1. 学术交流与合作公安局可以与其他国家的警察学院、研究机构或高等学府进行学术交流,开展学术研讨会、研修班等活动。

通过学术交流,可以提高公安干部和警察人员的专业素质,增进彼此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2. 人员交流与合作公安局可以派遣警察人员赴其他国家学习、交流和实习,也可以接受来自其他国家的警察人员来华参访、学习。

通过人员交流,可以增进各国警察人员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共同的警务事业发展。

3. 情报交流与合作公安局可以与其他国家的情报机构开展情报交流与合作,共享情报信息,提供支持和协助。

通过情报交流与合作,可以加强对跨国犯罪和恐怖主义活动的打击,共同维护国际社会的安全稳定。

4. 技术合作与交流公安局可以与其他国家的警务部门共同开展科研合作、技术交流,共同解决警务工作中面临的技术难题。

通过技术合作与交流,可以提高公安机关的科技水平,为打击犯罪提供更加有效的手段和工具。

三、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对社会和国家的影响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对社会和国家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与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可以促进国内警务工作的改革与创新,提供借鉴和借鉴的经验和方法。

其次,公安局对外交流与合作有助于公众对警察机关的信任和支持,增强社会稳定。

同时,公安局的交流与合作还可以促进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保护,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做出贡献。

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历史关系和未来合作展望探讨

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历史关系和未来合作展望探讨

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历史关系和未来合作展望探讨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的历史关系可以追溯到20世纪80年代初。

1984年,我国正式成为国际刑警组织会员国,成为了第94个会员国。

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关系正式建立。

自那时以来,我国一直积极参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工作,并与之保持紧密的合作关系。

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我国通过国际刑警组织与其他会员国分享犯罪情报,加强国际执法合作。

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共同开展专项行动,打击国际犯罪。

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打击毒品犯罪、跨国诈骗等,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我国还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加强本国警务能力建设,改善犯罪打击能力。

未来,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展望是进一步加强合作、扩大合作领域。

随着全球治安形势的变化和犯罪形式的更新,国际刑警组织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我国希望通过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更好地应对这些挑战和机遇。

我国希望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在反恐怖主义领域的合作。

恐怖主义是全球性的威胁,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独善其身。

我国愿意与国际刑警组织共同开展情报交流、培训合作等,共同打击恐怖主义。

我国也希望国际刑警组织能够加强对恐怖主义犯罪网络和人员的追踪和打击,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稳定。

我国也希望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的能力建设。

我国正在致力于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国际刑警组织拥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可以为我国的警务改革和执法实践提供有益的指导和支持。

我国愿意与国际刑警组织共同开展培训、交流等活动,提升本国警务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我国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关系始终保持着积极、健康、稳定的状态。

未来,我国希望加强与国际刑警组织的合作,扩大合作领域,共同应对全球性的犯罪威胁,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公安部门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公安部门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变得愈发频繁。

作为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责任部门,公安部门在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本文将就公安部门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性、现有合作机制和存在的挑战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进行探讨。

一、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的重要性公安部门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国际间犯罪活动的交织与扩散给各国的公共安全带来了新的挑战。

跨境犯罪、恐怖主义等问题需要通过国际协作来进行防范和打击。

其次,公安部门在维护国家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可以借鉴他国的经验和先进技术,提升我国的公安能力。

此外,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还有助于改善我国在国际上的形象,提高国际社会对我国的认同感和合作意愿。

二、现有合作机制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的合作机制来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一是开展双边交流与合作。

我国与多个国家签署了警务合作协议,通过派驻驻外警员、联合行动等方式,加强与其他国家在打击犯罪、信息共享等方面的合作。

二是参与国际多边合作机构。

我国加入了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等国际组织,通过这些平台与其他成员国展开合作与交流。

三是推动国际警务技术合作。

公安部门与其他国家的同行机构开展技术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和应用科技手段来提高公安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挑战尽管公安部门在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一是文化和制度差异。

不同国家的文化和制度差异可能影响双方的合作效率和目标的实现。

二是信息壁垒。

有些国家对警务信息的保密性要求较高,限制了信息的共享和交流。

三是语言障碍。

语言差异可能成为跨国合作的一大障碍,需要加强语言培训和翻译服务的支持。

四、未来发展方向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公安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人文交流。

通过举办培训班、学术研讨会等方式,增进各国公安干部的相互理解和友谊。

对于国际警务合作的认识


国际警务合作
1.国际警务合作含义:国际警务合作,是不同国家的警察机
关在警察事务领域为完成特定的警务相互提供支持、援助、 协助、配合的一种执法活动。国际警务合作也是跨国界的
执法活动,一国警察可以跨越国境在另一国行使侦查权。
各国通过跨国界的警务合作,在国际社会建立起预防和控 制犯罪的网络,为在全球范围内侦查犯罪、获取证据、缉 捕犯罪人提供了一个合作的平台。
弊处大大的
1.主权衍生管辖权冲突:国际警务合作涉及到的刑事管辖权是一个国家主权的内容, 警务合作必然涉及到各国之间刑事管辖权的妥协和部分让渡(域外管辖权的积极冲 突以及管辖权能否处分的问题)
2.国际警务合作立法不完善:中国的国际警务合作由于起步比较晚,立法层面还处 于起步阶段,国际警务方面的立法相对较少,难以使国内法和警务合作形成紧密的 配套。 3.同西方合作进展缓慢: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与西方国家的国体存在根本不同,由 于意识形态,历史文化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同时中西方的警务合作到现在都还没 与形成固定的合作机制。加拿大,美国作为外逃贪官聚集地一直没有与我国签订引 渡条约。 4.引渡存在巨大障碍:由于引渡条约的签订受到政治互信,意识形态,国内以及国 外法律制度的影响,同时与西方国家的“政治犯不引渡” “死刑不引渡' "双重犯罪” 的三个原则存在矛盾,使得引渡存在巨大障碍 5.合作机制与警员素质难以适应:我国公安机关在国际警务合作上面出去起步阶段, 组织机构,执法水平更国外有一定差距,警务人员素质较低,合作能力不强。
the fourth
进一步提升中国警方能力 ,加强与世界沟通的能力 ,反恐能力,合作能力。 同时提升警务的系统化, 专门化。
我们的看法
当前中国的国际警务合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中国国际警务合作保障机制探究


开展 国际警务合作的四种保 障, 即法律保 障、 队伍保障、 机制保障和经费保障。
【 关键 词】 国 际警务 合作 ; 跨 国犯 罪 ; 保 障机 制 【 中图 分类 号 】 D6 3 l 【 文献标 识 码 】 A 世 界进 入 二 十 一世 纪 , 贩运毒品、 国 际洗 钱 、 贩 卖人 口、

和 国际犯罪提供 了法律保障 。 然而 ,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 , 我 国的 国内法和国际法有时有些不相衔接 的地方, 甚至会有
冲 突 。为 了解 决这 个 问题 , 1 9 9 5 年 6月 2 0 日, 外交部 、 最 高 人 民法 院 、 最 高 人 民检 察 院 、 公 安部 、 安全 部 、 司法 部 联 合 发布 《 关 于 处 理涉 外 案 件 若 干 问题 的规 定 》 , 其 中总 则 第三 条 明确 规 定 : “ 当 国 内法或 者 我 内 部规 定 同我 国所承 担 的 国
国 由于 国家 主权 问题 不 可 能允 许 另 一 国 的警 察跨 越 国界
从 事 像 其 在 国 内一样 进 行 的执 法 活 动 , 因而 打 击 跨 国 犯 罪
和 国际犯罪也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 困难和挑战。 世界警察 大家庭也深深认识到, 任何一个国家 的警察机关都难 以单 独应对如此 巨大的挑 战。既然犯罪跨越了国界, 执法也要
【 文章 编号 】 1 6 7 3 —2 3 9 1 ( 2 0 1 3 ) 0 6 -0 0 1 5 -0 3
从 这 些 数字 来看 , 我 国 国 际警 务 合 作 确 实有 了长 足 的 进步 。 但是 , 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 同 我 国正 式 签 署 警
偷渡等跨 国案件节节攀升, 违法犯罪 国际化趋势 日益明显 。 犯罪跨越了国界 , 而世界上 目前没有 、 也不可能存在一个超

加强国际合作解决跨国犯罪问题的策略与方案

加强国际合作解决跨国犯罪问题的策略与方案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跨国犯罪问题日益严峻。

为了有效地应对这一挑战,各国之间的国际合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加强国际合作解决跨国犯罪问题的策略与方案,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提高信息共享水平在打击跨国犯罪中,信息的共享和交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各国应通过建立安全的信息交流平台,加强情报信息的共享。

同时,要加强信息的获取和处理能力,重视技术手段在情报获取和信息处理中的应用。

只有通过信息共享,才能及时获得相关情报,追踪犯罪嫌疑人,有效地打击跨国犯罪。

二、加强警务合作跨国犯罪问题需要各国之间的警务合作,来共同应对。

一方面,应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应对跨国犯罪的能力。

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互助协定和合作机制,通过联合调查、共同打击等方式,加强跨国犯罪的打击力度。

同时,要开展联合训练和演练,提高各国执法部门的协同作战能力。

三、推进国际法律合作国际法律合作是解决跨国犯罪的重要手段。

各国应加强合法性渠道的建设,完善引渡和刑事司法协助制度,加强犯罪嫌疑人的追逃追赃工作。

同时,要尊重国际法律和国家主权,积极参与国际法律合作,以增强国际社会对跨国犯罪的共同打击力度。

四、加强跨国执法联合体建设在解决跨国犯罪问题中,建立跨国执法联合体是十分关键的。

各国应加强沟通和合作,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工作关系。

通过联合行动,共同打击犯罪集团,削弱其影响力。

此外,要加强执法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研究制定应对跨国犯罪的策略和方案。

五、加大技术支持力度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技术手段在打击跨国犯罪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各国应加大对科技设备和技术的投入,提高科技对抗跨国犯罪的能力。

同时,要加强对网络犯罪和电子证据的追踪与打击,提升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水平。

六、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建设解决跨国犯罪问题需要全球范围内的共同努力。

各国应加强在多边框架下的合作,通过国际组织和机制,共同制定应对跨国犯罪的法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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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探讨
发表时间:2012-08-31T09:40:52.967Z 来源:《时代报告》2012年第6期作者:孔晓溪[导读] 我国一直把追捕境外逃犯,特别是追捕外逃贪官,作为对外司法合作的重点。

孔晓溪(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38)中图分类号:D5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738(2012)06-0137-01
摘要:国际警务合作是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在警察事务领域为完成特定的警务相互提供支持、援助、协助、配合的一种执法活动。

我国目前开展的国际警务合作还具有相当的发展空间,加强和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可以从加强国际条约的缔结、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加强与世界各国警察机关的合作、强化我国的警务联络官制度、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警察素质这几个方面入手。

关键词:国际警务合作;国际侦查协作;跨国犯罪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拓展和深入,国与国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成为国际关系的常态和基调,但是,一些跨国的、全球性的问题也相继出现。

有组织犯罪、恐怖犯罪、洗钱犯罪、毒品犯罪、武器走私、贩运人口、计算机犯罪等等都呈现出跨国化、全球化的新特点。

这些新型犯罪活动在全球化肥沃的土壤中汲取了巨大的能量,不仅在空间上向全球各个角落蔓延扩散,而且犯罪组织日益发达健全,犯罪手段日益巧妙高超,破坏力成倍增长,危害全球政治稳定,扰乱国际经济秩序,影响各国人民的幸福生活,成为国际社会的公害。

一、国际警务合作的概念
国际警务合作是跨越国界的警察事务交流,是指不同国家的警察机关根据法律和国际公约相互提供援助,以惩治跨国犯罪、维护国际秩序的执法行为[1]。

狭义的国际警务合作仅指各国间围绕案件侦查进行的合作,包括通讯联络、交流犯罪情报、协查办案、联合侦查、通缉和拘捕入境的逃犯、调查取证、传递法律文书以及处理公民的紧急求助等,主要是在案件侦查的阶段进行合作。

广义的国际警务合作则包括各国警察部门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全部内容,如委托他国警察机关办理诸如境外调查、司法文书送达、证人出庭作证等跨国事务。

二、我国开展国际警务合作的具体措施
我国所采取的国际警务合作措施以法律基础统一为前提,突破了传统的他国“代为”行使跨国犯罪侦查权,转变为直接入境开展侦查工作,由委托办案变为共同办案,由间接协助发展为直接协助,大大提高了我国境外办案效力。

1.缔结国际条约,构建我国警务合作法律体系。

缔结国际条约是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方式之一。

进入 21 世纪以来,我国先后与 50 多个国家签订了司法协助条约,还通过完善国内立法、签署国际公约,构建了一个比较完善的打击跨国犯罪的法律网络体系。

2005 年及 2006 年,我国立法机关先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为开展国际合作打击跨国犯罪提供法律依据。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是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渠道,是国与国之间在刑事事务方面协商互助,代为实施司法行为的一种活动,是国际司法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诉讼国际化的反映,也是国家间联合采取司法行动惩处跨国犯罪的重要手段,是国家司法权在域外的延伸。

2.通过警务合作,实施跨境追缉。

跨境追缉是指在有关国家警察机关的协助下对潜逃到国外的犯罪分子继续越境追捕的一项侦查措施。

我国一直把追捕境外逃犯,特别是追捕外逃贪官,作为对外司法合作的重点。

根据《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可以要求缔约国予以配合,而对方有义务积极合作进行跨境追缉,这对预防贪官外逃、减少财产流失有很重要的意义。

跨境追缉是将潜逃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的最有力、最直接的手段。

“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只要抓住有利战机,充分、灵活运用国际条约所提供的有利条件,就可以挽回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

通过跨境追缉的成功案例还可以有效震慑企图外逃的跨国犯罪分子,彻底打消其逍遥法外的幻想,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

3.联合侦查,境外调查取证。

联合侦查是各国警察机关联合开展调查取证、逮捕罪犯的国际合作形式[2]。

但是,各国法律规定不同、与国际刑事证据的相关惯例存在冲突、证据的获取无法达到国际标准等问题阻碍着联合侦查的顺利进行。

因此,我国法律开始融入了国际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西班牙王国引渡条约》首次认可“死刑犯不引渡”原则,这是中国在刑事司法合作领域上的重大突破[3]。

今后中国应当积极参与国际立法活动,在参与谈判和制定国际条约、公约过程中代表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努力解决司法合作尤其是联合侦查制度中的难题。

4.追缴犯罪收益,做好善后工作。

国际警务合作范围内的追缴犯罪收益是有关国家警察机关或其他司法机对犯罪分子在国际间转移的非法收入联合采取追查、冻结、扣留或没收的措施,对于侦破特定的犯罪案件具有重要意义:它可以使犯罪分子丧失再次犯罪的资本,削弱犯罪组织的发展基础[4];它是一种在国际间获取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证据的技术合作方法,并可以为打击跨国犯罪提供资金来源。

三、完善我国国际警务合作机制的几点设想
我国国际警务合作的充分实现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打击跨国犯罪的国际警务合作中,有许多行之有效的方法,也有合作过程中与之格格不入的种种障碍。

为了更好的开展合作,有关部门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警务警务合作机制: 1.加强国际条约的缔结。

缔结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是加强国际警务合作的重要路径之一。

缔结条约可以明确权利义务关系,规范合作的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以共同完成特定的警务工作。

中国应积极参加或加入国际条约、地区性条约,逐渐增加对外缔结的警务合作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数量,尤其是加强与西方发达国家的缔约工作。

还要积极开展双边谈判,尽量确立联合侦查、诉讼转移、简易引渡等合作程度较高的国际手段,促成双边引渡条约或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签订。

2.加强与世界各国警察机关的合作。

国际刑警组织作为国际执法机构的联系桥梁,在当今国际警务合作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我国应充分利用国际刑警组织提供的一切便利条件加强与世界各国警察机关的合作。

国际警务和司法合作都是建立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之上的,互通情报往往是各国警界接触的开始和合作的起点。

这里所说的情报合作除狭义的一般跨国犯罪线索、个案动态和重要案犯行踪等供侦查使用的信息资料进行交换、通报外,还包括犯罪与执法的国际性交流研讨会这样泛化概念的情报合作形式。

我国可以从不断增强和提高反国际性犯罪情报资料的共享性入手,促进国际警务交流与合作的经常化。

3.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警察素质。

面对经济全球化、知识密集化和犯罪科技化的挑战,我国警察在思想观念、人员素质等方面的不适应已逐渐显露出来。

为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警察素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加强涉外警务学科建设,培养一批通晓国际法律法规和惯例,熟悉涉外行政管理和刑事管辖,掌握涉外法律知识和外交礼仪,精通一门以上外语,能熟练与外国人沟通的复合型国际执法人才;第二,用现代科技装备武装警察队伍,加大刑侦、经侦、技侦、反恐等部门的投入,加强对新技术、新装备的引进和开发应用,配备打击与防范所急需的高精尖设备,努力提高打击刑事犯罪的能力和现代化水平;第三,加强公安信息系统建设,推行以信息技术、光纤网络为基础的数字警务,以此为平台建立现代化网络型的刑事情报中心,实行情报工作分级收集、统一管理、充分开发、全国共享、综合利用的大情报格局,减少重复劳动,提高情报工作的效益,切实发挥信息情报在侦查破案中的主导作用。

参考文献:
[1]向党.涉外警务[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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