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具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一个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首先要建立在健全的法律法规基础之上。
政府应当加快推进法律体系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和教育,营造遵纪守法的社会氛围。
同时,要加强立法的透明性和参与性,建立健全立法公开听证制度,保障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二、强化执法与监管。
在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执法与监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政府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执法监管体系,明确权责边界,加强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执法公正、透明、依法从严。
同时,要倡导行政执法与市场监管的结合,强化市场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依法经营。
三、简化行政审批手续。
行政审批是影响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繁琐复杂的审批手续不仅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和时间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问题。
政府应当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流程等手段,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加快推动营商环境转型升级。
四、增强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
政府应当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五、建立市场竞争机制。
市场竞争是经济发展的基本动力之一。
政府应当通过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打破垄断,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资源配置,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信用是商业社会的基石,是企业交往中的纽带。
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推动社会诚信意识的培育,倡导守信经营,惩治失信行为,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
七、促进政府与企业合作。
政府与企业是紧密相连的关系。
政府应当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加强政企沟通,搭建互信互利的合作平台,共同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优化与完善。
在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过程中,政府部门也需要有所调整和改革。
政府要尊重市场规律,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强化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支持。
关于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开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在部署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以营造更好的法治化环境来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紧紧围绕打造稳定、公平、透明、高效、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以专项行动为载体、项目化推进为手段,着力承接一批重要试点、推出一批重点举措、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政策、市场、司法、政务和社会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服务保障“1256”发展思路,全力打造“一区六极”推动临武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支撑。
二、重点任务(一)围绕优化营商市场环境,着力推进法律实施精细化。
1、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积极开展与营商环境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规范行政决策行为,防范行政决策风险,使抽象行政行为进一步公开透明。
(牵头单位:县发改委、县司法局)2、严格贯彻落实《地方金融监管条例》,提高监管职能范围内地方新型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和水平,切实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牵头单位:县政府金融办)3、严格贯彻落实《会展业促进办法》,规范管理各类会展活动,促进会展业健康发展。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4、深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深入实施中小企业梯次培育行动计划,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牵头单位:县科工局)5、创新推广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方式,加快推进24小时自助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基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和提档升级。
(牵头单位:县文广新旅局)(二)围绕优化营商市场环境,着力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6、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建立健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可以促进企业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社会公平正义,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仍然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如法规繁杂、执行不力、监督不足等,阻碍了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任务依然十分紧迫。
加强法律法规的顶层设计。
要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起符合市场经济规律、适应国家发展需要的法律体系。
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要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行政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好的创新发展环境。
建立更加规范透明的法规发布机制,确保法规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增强对法规的执行力度。
加强执法监督力度。
要建立健全的执法监督机制,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过程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法律法规。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深入发展。
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诚信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基础,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可以有效减少商业纠纷,提升企业和个人的信用度,促进经济发展。
要加强对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推动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环境。
第四,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
要加强与国际社会的合作交流,学习他国的法治化营商经验,吸收先进理念和管理模式,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转型升级。
要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和投资合作,深化与主要贸易伙伴的经济合作,共同繁荣发展。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方共同努力。
只有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促进社会诚信建设,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才能构建更加公平、透明和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希望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积极响应号召,共同努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案关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方案关于推进依法行政、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情况的汇报早上九点,我坐在办公室里,窗外的阳光洒在键盘上,思绪开始蔓延。
作为一名有着十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我知道今天要写的这份方案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提升法治环境至关重要。
于是,我开始沉浸在文字的世界里,让意识流动成文字。
一、依法行政的必要性依法行政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基石。
我国一直强调法治国家建设,而依法行政则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
只有依法行政,才能确保政策落地生根,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为经济发展提供稳定保障。
1.提高政府效能依法行政有利于提高政府效能,减少不必要的干预,为企业松绑。
过去,一些地方政府过度干预市场,导致企业负担加重。
如今,我们要推进依法行政,让政府回归本位,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2.保障企业权益依法行政有助于保障企业权益,消除歧视性政策。
在法治环境下,企业享有平等的权利,不再担心政策变动带来的风险。
这有助于激发企业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措施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我们要加快修订和完善与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法规与时俱进,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为了让企业更好地了解政策,我们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
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动态,提高政策执行力。
3.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我们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
4.强化监管执法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我们要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确保企业依法经营,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1.政府自身建设近年来,我国政府自身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
各级政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政策制定与实施在政策制定与实施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政策合法、合规。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司发〔2021〕5号

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司法局,市司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各行业协会:现将市司法局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津市司法局2021年3月23日(此件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若干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若干措施的通知》《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如下措施。
一、坚持平等保护,为市场主体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一)加强立法调研,提高立法质量。
在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法规规章起草或者审核过程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树立平等保护、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立法理念,多措并举保证立法质量。
健全征求企业意见工作机制,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对合理意见吸收采纳。
加强政策制定前的调研论证和实施后的评估。
(二)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
把公平竞争审查贯穿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过程中,将是否有法律法规依据、是否违法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是否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作为合法性审核的重点,要求起草部门在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备案审查中发现的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的相关内容,及时依法作出处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说明报告(通用5篇)

优化营商环境的说明报告优化营商环境的说明报告(通用5篇)在人们素养不断提高的今天,报告十分的重要,报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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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说明报告1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己任,充分履行本局职能,自20xx年12月成立以来,相继办理政务服务业务近150万件、行政审批业务近4万件,新增市场主体16000余家。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以效为先,推动营商环境科学发展一是推行多种举措,实现降本增效。
通过52项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再造,平均每项为企业节约成本近200元。
部分需要抽取专家的事项,专家聘请费用全部实行了政府购买服务,不让企业出一分钱。
申请人有“一照多证”的办理需求时,为降低申请人前期准备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踏勘工作效率,将多次踏勘任务合并为一次,实行“多勘合一”。
二是推动“一业一证”,破解发展难题。
为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办多证等问题,进一步降低政府干扰,推动企业自主发展,按照《省加快流程再造推进“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证照同办”“证证同办”等改革成果为基础,积极推进“一业一证”改革。
将一个行业“以部门为中心”的单个事项审批,变为如今“以企业为中心”的一张许可证,实现准入后“一证准营”“拿证即开业”。
例如,药店行业的行政许可法定时限为6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7个工作日,通过“一业一证”改革,只用3天时间即可拿证,比法定时间提高97%,比承诺时间提高82%。
三是坚持特事特办,助企复工复产。
为破解疫情期间企业发展难题,我们确立了凡是涉及疫情防控相关产品的审批事项,一律开通绿色通道;凡是能网上申请办理的事项,一律免费邮寄材料,线下不再办理;凡是能容缺受理的事项,一律容缺受理;凡是能压缩审批流程的事项,一律对审批人员充分授权,加快内部流转的“四个一律”保障举措,最大限度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便利。
关于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方案

关于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方案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在全国经济发展的进程中,优化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点。
为了推动全市企业发展,提高城市竞争力,必须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其中涉企行政执法是推动工作的重要环节。
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实施方案旨在通过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提高行政效能,为企业提供更加公平、公正、便捷的营商环境,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1.依法行政:所有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严禁超越法定权力范围行使执法权力。
2.公正公平:执法人员必须在执法过程中维护中立、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乱执法、不公正执法,不得对企业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3.便捷高效: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减少企业的时间和成本,确保执法过程顺利进行。
4.透明公开:行政执法工作的程序、要求、结果等信息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重点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明确权责清单,确保各项执法工作有章可循。
2.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专业素质提升,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3.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和完善执法监察机制。
市政府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处理执法过程中的问题和投诉。
4.减少行政审批环节,推行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提高行政效率,减少行政干预。
5.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水平,提高执法效率和精确度。
6.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明显失职、渎职、违法执法的执法人员进行严厉惩处,确保执法公正。
四、具体工作措施1.制定全市行政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的执法范围和职责,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行政执法的工作标准和规范。
2.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监督。
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定期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及时纠正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

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令第722号,以下简称“营商条例”)文件精神,按照省、市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在2019年营商环境建设“2.0提升年”基础上,围绕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全面开展营商环境建设“3.0冲刺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省会城市“首善”的区位优势。
对标一流、深化改革,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面构建平战结合、机制健全、服务精准、载体多元、市场公平、社会监督的特色营商环境,努力实现“让企业办事更加便捷、表达诉求的渠道更加通畅、扎根发展的信心更加充足”的“三个更加”服务目标,把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高地,全面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开放包容的产业发展环境、成本适宜的实体经济环境、首善之区的绿色发展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体系环境,确保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遵循市场规律,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注重采用市场化手段,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企业优胜劣汰和资源配置,促进市场秩序规范;支持改革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三、以疫情防控为机遇,制定“平战结合”响应机制一是集中开展定向走访帮扶。
对全区重点企业开展集中式、精准式走访帮扶,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努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针对辖区重点楼宇和产业园区等企业集聚地,通过委派服务专员就近驻点的形式,探索开展企业属地驻点服务工作。
围绕企业集中反映的普遍突出问题,及时“送政策上门”“送服务入户”,将企业问题化解在一线。
二是切实保障资源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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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工委(扩大)会议及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法治新区建设,全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四个新区”建设提供强力法治保障。
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成立新区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新区党工委书记秦海涛任第一组长,管委会主任薛峰任组长,分管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园区板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考核督导组、法治宣传组以及项目推进组、工程建设组、民生保障组、社会治理组4个专业工作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二、重点领域1.项目推进。
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准入论证、项目签约、审批代办、基础配套、扶持兑现、环境营造等项目推进服务工作,防范和杜绝项目合同约定的随意任性、准入评估的本位主义、审批代办领域的不正之风及信用缺失、市场失序等,引导项目业主方及时办理立项、规划、用地、环评、安全、建设及招投标等相关合规性手续,有效确保项目落地和建设全流程手续完备、合法合规,进一步强化项目推进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2.工程建设。
紧紧围绕“4+1”制度架构设计(概预算编制与招投标管理、政府工程经营模式、国企内部成本管控、招商绩效考核机制等改革探索以及人才保障),把程序合法、证照齐全作为工程建设的首要前提,把握“进度、质量、安全”三个要素,防止和杜绝招投标管理不到位、超工期超概算、竣工验收缺失、权证登记无法办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建设各个环节管理,完善监管体制,切实优化新区市场环境和建设环境。
3.民生保障。
聚焦民生诉求的热点难点,将征地拆迁补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涉农资金阳光监管等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建设领域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治化途径规范民生建设,解决民生问题,强化民生保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民生事务的参与度、满意度和幸福感。
4.社会治理。
坚持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行为、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以解决信访稳定、物业管理、劳资关系、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为靶向,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重点任务(一)打好项目服务攻坚战1.进一步完善项目准入评估制度。
健全项目准入评估会议制度,依法依规进行评估。
强化项目的产业准入、环境影响、安全生产、能源消耗等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则建设。
(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局)2.建立招商引资法律顾问制度。
对外合同实行统一扎口管理。
引进专职法务人员参与招引谈判和协议起草,预先研判各种风险,及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
加强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事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谈判、依法签订协议的综合能力。
(牵头委领导:刘祥生;责任单位:招商中心)3.全面加强协议合法性审查。
严格执行项目论证决策流程,提交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的投资协议,严格协议条款的合法合规审查以及风险控制,上会讨论的投资协议,必须同时提供合法合规审查和风险控制的书面报告,原则上提前3天提交审查,否则不予上会。
(牵头委领导:孙家政;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招商中心)4.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推动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拓展,全面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多证合一”“证照联动”等商事制度改革措施,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深化推广“2332”改革,工业项目“32个工作日取得施工许可”执行率达到100%。
完善代办服务机制,在亿元以上重点产业类项目代办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项目代办工作流程全闭环。
进一步规范中介管理。
(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局、组织统战部、市场监督管理局)5.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加强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在提质量、优环境、促诚信、强执法上做好文章,维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
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奖惩、应用等信用建设相关制度,提高新区信用建设水平。
(牵头委领导:钱建平;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科信局、开发区法院)6.积极做好扶持政策兑现。
完善扶持政策兑现流程,简化兑现程序和环节,以最优的服务和最快速度安商富商。
强化对项目招引和建设中涉及国资监管、预算管理、税收征缴、政策扶持、责任审计等方面法规的细化落实。
(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财政局、开发区国税局、开发区地税局)7.依法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
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圌山论坛、圌山沙龙、总裁俱乐部等系列活动,畅通和完善新区企业与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机制,强化对企业家积极性的保护和支持,高度重视并及时处理企业、企业家的诉求。
(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经发局、科信局、开发区法院、各镇街道)8.强化人才保障。
针对新区人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人才制度改革,制订新区人才新政,增加高端人才有效供给,大力招揽金融及关键岗位急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造力,释放人才生产力,为“四个新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牵头委领导:徐志华;责任单位:组织统战部)(二)打好工程建设攻坚战9.强化招投标全程监管。
进一步强化招投标市场监管,杜绝招标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行为,严厉打击投标人串标围标、违法转包分包行为,严禁信用不良施工单位进入新区市场,切实优化我区建筑市场环境。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化建设,对招投标等公共交易环节实现实时在线监控。
出台中标单位、进场施工队伍资质审核机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加快推动新开工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全覆盖,推行工程款和民工工资分账管理,确保农民工工资得到优先保障。
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制定出台新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造价、质量管理提升指导意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终身追责制。
(牵头委领导:邵兵、马云明;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加强工程成本核算与控制。
出台《政府性投资项目估算、概算、预算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着力解决政府工程投资超概算预算问题,完善政府工程可行性研究、施工方案设计、概预算编制和批复流程,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经发局、财政局、审计局)11.加强工程项目审计。
严格执行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推动工程付款与审计结果、工程质量挂钩,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牵头委领导:邵兵;责任单位:审计局、城乡建设局)(三)打好民生诉求攻坚战12.规范拆迁安置和土地征收工作。
加大拆迁安置、土地征收工作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依法做好土地报批、征收、供应、登记、执法监察等工作,切实维护好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科学编制安置规划,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实施货币安置、异地安置等多种安置方式,切实解决好失地农民后顾之忧;坚决制止和纠正征地拆迁违法违规强制行为,严查私吞乱占、厚亲肥友等“微腐败”。
(牵头委领导:马云明、皋古和;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纪工委、人社局、国土分局、各镇街道)13.加强集体资产管理。
加快推动涉农资金阳光监管平台和农村“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的规范运行,依法依规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
(牵头委领导:杨菊兰;责任单位:社发局、丁岗镇、大路镇、姚桥镇)。
14.落实惠农政策。
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各项补贴资金足额、及时的发放到农民手中。
(牵头委领导:杨菊兰;责任单位:社发局)(四)打好社会治理攻坚战15.加快推进集成改革。
继续推动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部门数据平台集成接入,推动各级集成指挥中心互联互通。
加快锻造一支管理中心下移、面向基层一线,一人多能、快速反应的高素质队伍。
(牵头委领导:邵兵、徐志华;责任单位:集成管理指挥中心、组织统战部)16.继续深化三大管理改革。
巩固和深化绩效管理、流程管理、文化管理三大改革成果,实现从区级向部门、园区板块、企业全覆盖。
启动以“依法依规办事”为主题的新一轮流程管理改革。
(牵头委领导:孙家政;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机关各部门)17.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体系。
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执法检查回访机制、处罚案件问责制。
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防止和纠正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而作出决定的行为。
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积极推行执法过程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结果。
继续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整合执法队伍,提升执法效率。
(牵头委领导:孙家政、徐志华;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组织统战部、各行政执法部门)18.推进美丽和谐村居建设。
着力解决村居环境、公共活动、物业管理、公用设施和便民服务等问题,切实增进群众的认同感和满意度。
(牵头委领导:马云明;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19.依法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依法制定和完善全区住宅小区建设的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推动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发展;研究制定推行老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完善老旧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妥善解决房屋漏水、渗水等问题;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做好消防、电梯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工作以及进一步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及防违控违管理的配合工作;推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委员会建设,增强治理合力,形成物业收费率高、小区管理服务到位的良性局面。
(牵头委领导:马云明;责任单位: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20.健全矛盾化解机制。
深入研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恶意欠薪等问题引发的矛盾冲突中反映出来的普遍性问题,引导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得到有序表达,坚决纠正“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
(牵头委领导:陆建林;责任单位:政法委)21.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积极探索实施“互联网+监管”新模式,加强监管大数据的应用。
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推进信息共享共用,实施严重失信“黑名单”公示制度。
(牵头委领导:杨菊兰;责任单位:科信局,各行政执法部门)22.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联动合作,加强协调衔接,明确移送标准,规范移送程序,落实移送责任,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和司法资源,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
(牵头委领导:陆建林;责任单位:开发区检察院、党政办公室、各行政执法部门)23.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建立管委会与法院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召开重点案件推进和司法建议交办联席会议,切实形成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强大合力,真正将依法行政推向纵深,全力打造优质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