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区环境保护局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印发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办法》已经2017年7月31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请予以遵照执行。
宁波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8月10日宁波市环境保护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局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行为,完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程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环境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环境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坚持教育与处罚、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实行调查取证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决定罚款与收缴罚款相分离原则。
实施环境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三条局行政案件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会)统一领导本局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
局案审会成员由局长办公会议成员组成。
局行政案件审议小组(以下简称:案审组)在局案审会领导下负责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件审议工作。
局案审组原则上由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污染防治处、总量控制处、环境监察支队、有案件需审议的分局和驻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兼任,案件涉及其他业务时,也可邀请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波四明化工有限公司:你公司呈报的宁明化〔2009〕21 号文及随文报送的《宁波市四明化工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和镇海区环保局镇环许〔2009〕70 号初审意见收悉。
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报告书评审意见、镇海区环保局预审意见同意宁波市四明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合成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现有厂址(宁波镇海蟹浦北海路801号)建设。
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技改项目在公司现有4万吨/年合成氨生产基础上,新增合成氨生产规模8万吨/年,其中第一阶段产品方案为商品液氨5.48万吨/年、工业氨水0.7万吨/年、工业级二氧化碳3万吨/年;工业煤气8000万立方/年;第二阶段增加粗甲醇2万吨/年、双氧水6万吨/年。
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12万吨/年的合成氨生产能力,将年产商品液氨7.48万吨、工业氨水1万吨、粗甲醇3万吨、工业级二氧化碳5万吨、双氧水8万吨、工业煤气8000万方、碳酸氢铵6万吨。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工程建设必须采用造气炉DCS优化控制技术、拷胶888脱硫、PSA变压吸附脱碳、双甲化合成氨原料气净化精制、膜分离提氢及蒽醌法固定床钯触媒制过氧化氢工艺等先进生产工艺,确保各项清洁生产水平指标达到《清洁生产标准氮肥制造业》(HJ/T188-2006)中二级标准(国内先进水平)要求的同时,其新鲜水用量、氨利用率、水循环利用率及吨氨废水排放量、吨氨废水中COD污染物排放量等主要指标应达到清洁生产一级标准要求(国际先进的水平)。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镇海区后海塘及镇海港区煤堆场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镇海区后海塘及镇海港区煤堆场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镇海区后海塘及镇海港区煤堆场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你公司上报的《关于要求审批宁波镇海区后海塘及镇海港区煤堆场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书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宁波镇海区后海塘及镇海港区煤堆场搬迁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告书评审会专家意见、镇海区环保局初审意见(甬镇环〔2009〕5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镇海区环保初审意见,原则同意你公司将化工北路与化工主干道之间的三角形地块改造为煤堆场,约74.7万平方米,近期实际布置堆场18.78万平方米,可堆煤65.11万吨。
本堆场设计周转量为500万吨/年,通过火车系统疏运煤量为200万吨/年,通过封闭式带式输送机向镇海炼化输送煤量300万吨/年。
经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必须加强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认真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一)要求采用先进的装卸、输送工艺,全面实施清洁生产,码头至堆场及向镇海炼化输煤均应采用封闭式输送方式,切实减少和控制粉尘的产生和排放。
(二)采用先进生产设备,并对大型机械设备配备湿式喷雾抑尘装置、对各转运站皮带机转接点落实各项抑尘、除尘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防止煤屑、粉尘入海;煤堆场应设置喷水加湿装置,确保煤堆表层含水率8%以上,对疏水性煤炭须定期喷洒抑尘剂,确保粉尘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二级标准。
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先行

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 环境保护设施(先行)竣工验收监测报告(修正稿)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二O一三年十二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浙环监业字〔2013〕第121号项目名称: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搬迁改造项目委托单位: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2013年12月目 录前言 (1)一、总 论 (3)1.1 编制依据 (3)1.2 监测目的 (3)1.3 评价标准 (4)1.3.1 废水 (4)1.3.2 废气 (4)1.3.3 噪声 (5)1.3.4 总量指标 (5)1.4 环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结论及批复 (6)1.4.1 环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6)1.4.2 环评总结论 (6)1.4.3 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意见 (7)二、概 况 (10)2.1 环境概况 (10)2.2 项目概况 (11)2.2.1 建设内容 (11)2.2.2 厂区平面布置 (12)2.2.3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14)2.2.4 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消耗情况 (14)2.2.5 生产工艺 (18)2.3 主要污染源及环保设施概况 (29)2.3.1 废水 (29)2.3.2 废气 (32)2.3.3 噪声 (35)三、监测与评价 (36)3.1 监测内容 (36)3.1.1 废水 (36)3.1.2 废气 (37)3.1.3 噪声 (38)3.2 监测质量控制和监测分析方法 (38)3.3 监测期间生产负荷 (39)3.4 监测结果与分析评价 (40)3.4.1 废水 (40)3.4.2 废气 (44)3.4.3 噪声 (56)3.4.4 固废调查 (57)四、环境管理检查 (60)4.1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执行基本情况 (60)4.2 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60)4.3 环保机构设置及环保管理制度制定情况 (63)4.4 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情况 (63)4.5 排污口的规范化情况 (63)五、环境风险调查 (64)5.1 环境风险识别 (64)5.2 环境风险管理 (64)5.3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65)5.4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65)5.4.1 初期雨水、事故应急池 (65)5.4.2 罐区 (65)5.4.3 其它应急设施 (66)六、结论与建议 (67)6.1 结论 (67)6.1.2 废水 (67)6.1.3 废气 (67)6.1.4 噪声 (68)6.1.5 固废 (68)6.1.6 总量控制 (68)6.2 总结论 (69)6.3 建议 (69)附件1、附图2、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建[2010]10号文3、宁波市镇海区环境环保局镇环建函[2012]42号文4、宁波市镇海区环境环保局镇环建函[2013]5号文5、污水纳管处理协议6、有关固废处置协议,危废转移联单,危废处置单位资质7、整改措施8、环境应急预案环保部门备案文件9、安评材料10、爱普公司进出水水质监督性监测结果1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前言宁波市天衡制药有限公司位于宁波镇海,主要从事精烘包、原料药生产和制剂生产。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万套物流机器人减速机齿轮生线技改环评报告55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年产20万套物流机器人减速机齿轮生产线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 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9年6月环评文件审批申请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体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单位编制⒈项目名称一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⒉建设地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⒊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⒋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⒍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结论。
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⒎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⒏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部门批复。
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9)3、环境质量状况 (15)4、评价适用标准 (19)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22)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26)7环境影响分析 (27)8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 (34)9环境可行性分析 (35)10、结论与建议 (37)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2、项目环境生态功能区划图3、项目车间平面布局图附件1、项目经信局技改备案2、项目土地使用证3、危险废物委托协议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宁波夏厦齿轮有限公司永昌工贸金龙铜业3、环境质量状况4、评价适用标准5、建设项目工程分析6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7环境影响分析8建设项目采取的防治措施及治理效果9环境可行性分析10、结论与建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审批登记表(13)=(3)-(11)+(9);4、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第 42 页第 43 页附表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措施一览表注:填写时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第 44 页项目所在位置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第 45 页第 46 页。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正文:----------------------------------------------------------------------------------------------------------------------------------------------------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报批中国石化镇海炼化150万吨/年催化汽油吸附脱硫装置等三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请示》及随文报送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镇海炼化分公司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镇海区环保局初审意见(镇环许[2009]36号)收悉。
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镇海区环保局初审意见,同意镇海炼化Ⅱ加氢装置扩能改造项目于镇海炼化厂区内建设。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复后,可以作为本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的环境保护依据。
二、本项目在镇海炼化原有Ⅱ加氢装置界区内将原有的柴油加氢改造成非芳汽油与焦化汽油混合加氢,增加一套加氢反应器,使装置加工能力从80万吨/年提高到120万吨/年,产品由精制柴油变更为精制石脑油,用作乙烯装置原料。
三、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本项目建设应在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技术设备的同时,积极贯彻清洁生产理念,努力探索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降低能耗的运行管理方法,实现项目建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的协调发展。
(二)本项目加热炉燃料油含硫率控制在0.5%以下,燃料气含硫量控制在100ppm以下,确保加热炉烟气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后方可经40米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市镇海瑞丰电镀有限公司迁建31条(金属、塑料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市镇海瑞丰电镀有限公司迁建31条(金属、塑料、铷铁硼)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复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宁波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09.07.20
【实施日期】2009.07.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宁波市环保局关于宁波市镇海瑞丰电镀有限公司
迁建31条(金属、塑料、铷铁硼)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宁波市镇海瑞丰电镀有限公司:
你公司呈报的要求审批迁建31条(金属、塑料、铷铁硼)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报告和随文报送的《宁波市镇海瑞丰电镀有限公司迁建31条(金属、塑料、铷铁硼)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报告书评审会专家意见和镇海区环保局关于报告书的预审意见(镇环许〔2009〕47号)收悉。
我局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搬迁项目是为满足城市用地规划调整和建设的需要,搬迁的同时实施技改,有利于提高原有企业的生产技术和清洁生产水平。
根据报告书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同意
你公司迁建31条(金属、塑料、铷铁硼)电镀生产线项目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海蛟川电镀园区宁波市镇海银球电子原件有限公司已建成厂区内,使用其中已经建成的4幢标准厂房,配置半自动或全自动电镀线31条,镀种包括铜、镍、铬、锌等,产品主要为塑料件、金属件和钕铁硼等。
经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可以作为本项目日常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2002年度大事记

镇海区环境保护局2002年度大事记2002年1月29日,区人大任命郑玉芳同志为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胡耀观同志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同时免去。
2002年1月31日区人民政府镇政干[2002]2号文任命方成华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2002年1月31日区委镇区委干任[2002]1号文决定区环保局党组由郑玉芳、胡荣章、方成华、林鑫海四位同志组成,郑玉芳同志任书记。
2002年1月31日区委镇区委干任[2002]3号文任命胡耀观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调研员,黄小珠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调研员,顾祥龙同志任区环境保护局助理调研员。
3月18日,镇海区2002年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座谈会胜利召开,郭华巍区长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今年环保工作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污染防治为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举的转变;二是从城区环境保护为主向城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举的转变;三是从水污染防治为主向水污染防治与大气污染防治并举的转变。
会上,19家有关责任单位与区府签订了2002年度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2002年3月19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镇编委[2002]1号)发文建立镇海区澥浦化工区环境监理分站,为全民事业单位,隶属区环境监测监理站,定编2名,经费全额拨款,机构级格为副科级。
为加强化工废气整治工作,逐步提高我区大气环境质量,我区展开工业企业废气治理工作,此次整治工作从4月份开始,在对各企业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废气排放口数量、种类、浓度。
2002年4月3日区府办镇政办发[2002]28号《关于印发镇海区环境保护局职能配臵、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批准区环保局三定方案,共确定贯彻执行环保法律等10项职责,三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法制宣教科>、开发建设管理科、污染管理科)及人员编制(行政编制7名)和领导职数(4人)。
2002年4月10日,宁波万隆食用酒精有限公司违反环保部门的试生产环保要求,擅自扩大生产量,使产生的废水大大超过了设施处理能力,大量废水夜间直排产生大量硫醇、硫醚和硫化氢气体,在后阶段对城区造成了恶臭气体污染,5月7日区环保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立即停产整改的决定,5月12日该公司又擅自投入生产,导致5月14日城区大气恶臭污染事故的再次发生,并与宁波华翔化工气体检验实验室一起引发了全区性的群众集会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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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来由;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3、项目主要工艺流程、主要技术指标;
4、项目实施计划;
5、项目实施后,环保方面的改善提升情况。
(不够可另附页)
项目总
土建
万元
开工时间
预计竣工时间
申请资金金额
项目是否纳入国家规划情况
项目支出
明细测算
明细项目支出
资金测算数
测算依据及说明
单位类型
行业类型
申报单位
情况介绍
应包括如下内容:
1、单位和主要生产产品情况简介;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排放情况;
3、目前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4、近三年排污费交纳情况;
5、ISO140001认证和清洁生产审核情况;
6、近三年环保奖罚情况。
(不够可另附页)
申报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内容、工艺流程、主要技术指标等
备注:1、“单位类型”即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包括国有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有限责任企业、个体经营等;
2、“行业类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中的类别名称填写。
附件:
镇海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名称:(公章)
项目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地:镇海区街道(镇)
填报日期:年月日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保护局宁波市镇海区财政局制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隶属关系
市(县、区)局(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
项目预期
效益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
污染类项目预计环境效益具体
目标指标
(污染物削减指标类别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类别
名称
数量
名称
数量
固废削减
情况
(吨/年)
危险固废
削减量
普通固废
削减量
废水污染物削减情况
(吨/年)
COD
总磷
氨氮
废水
废气污染物削减情况
(吨/年)
SO2
粉尘
NOX
……
生态影响类和环保局能力建设类项目环境效益具体情况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