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
河北邯郸新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河北邯郸新中考改革实施方案嘿,大家好!今天咱们来聊聊河北邯郸新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这可是个大工程,不过别担心,我会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带你了解这个方案的具体内容。
咱们得明确一个事儿,中考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教育更加公平,让学生全面发展。
所以,这个方案的核心就是“减负、增效、公平”。
一、考试科目与分值调整1.科目调整:将原有的10门考试科目调整为8门,取消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五门科目,保留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体育五门科目。
2.分值调整:语文、数学、英语各科目满分15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体育50分。
总分450分。
二、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1.内容改革:注重考查学生的综合素质,减少单纯的知识性记忆。
比如,语文科目将增加阅读理解和作文的分值,数学科目将增加应用题的分值。
2.形式改革: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线下考试依然采用笔试,线上考试则采用计算机操作、视频面试等形式。
三、综合素质评价体系1.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将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纳入评价范围。
2.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
四、招生录取改革1.实行“分数+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的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相结合,按照一定比例计算总分。
2.设立特长生招生渠道,对在某一领域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给予加分政策。
五、配套措施1.强化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2.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改革。
3.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学校硬件设施,为改革提供良好条件。
六、时间安排1.2023年开始实施新中考改革方案。
2.2026年全面完成中考改革。
注意事项:1.考试科目减少可能导致部分科目知识掌握不足。
解决办法:学校要加强对取消科目知识点的整合,通过课程设置和课外活动,确保学生能够全面了解和学习这些知识点。
2023年河北邯郸新中考改革实施方案

2023年河北邯郸新中考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的随着教育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学生需求的日益增长,中考制度需要适应时代的发展和学生的发展需求,因此,邯郸市决定在2023年实施新的中考改革。
本实施方案旨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落实,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适应现代社会对人才和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改革内容1. 考试科目(1)继续保留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科目,语文和数学科目分别占总成绩的25%。
(2)新增加道德与法治、历史与地理两门科目,每门科目占总成绩的15%。
(3)取消体育、音乐、美术、劳动与技术四门科目的考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学校仍需开设相应课程,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
2. 考试方式(1)采用书面笔试的形式进行,试卷由邯郸市教育局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2)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其中数学为120分钟。
3. 考试内容(1)语文科目:除了传统的语言文字表达和阅读理解外,重点加强写作能力的考查,并要求考生具备文学常识和修养。
(2)数学科目:继续加强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并增加问题解决和应用能力的考查。
(3)外语科目:继续加强听、说、读、写四个方面的考查,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和语言交际能力。
(4)道德与法治科目:重点考查学生的道德认识、法律意识和公民素质。
(5)历史与地理科目:重点考查学生对历史、地理知识的了解和分析能力。
4. 成绩评定(1)各科目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为及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
(2)各科目成绩按照权重加权计算总成绩,语文和数学分别占总成绩的25%,其他科目分别占总成绩的15%。
(3)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为合格,总成绩达到优秀线以上为优秀。
5. 录取办法(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名,总成绩高者录取。
(2)录取比例以每所学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按照总成绩高低进行录取。
(3)录取后,学生需根据自身的兴趣爱好和发展需求以及学校的专业特长选择相应的学习班级。
三、实施措施1. 教师培训(1)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技能,适应新的考试内容和方式。
邯郸中考高中录取分数线划定工作

xx年邯郸中考高中录取分数线划定工作考生可复查一科,五批次录取志愿记者从邯郸市教育考试院得悉,邯郸市xx年中考试卷评卷工作已全面完毕,昨天面向全市公布了中考文化考试成绩。
据理解,今年,市考试院除负责主城区的评卷、登统工作外,还负责代评8个县(区)的试卷。
其余各县(市)的评卷、登统工作,仍按照属地管理的原那么,实行分县(市)负责。
昨日,邯郸市各级招生部门统一将成绩下发到各个学校、乃至考生手中。
考生也可拨打中考察分热线。
如考生对自己的分数有疑问,可于今日至4日,到毕业学校领取《xx年中考察卷申请表》,申请查卷。
主城区和由市考试院代评的县(区)考生,申请复查的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和文科综合五科。
每位考生仅限复查一科,查卷只查主观题部分,客观题不查;只查卷面是否有漏评、错评、分数累计错误和微机录入错误。
今年,该市首次尝试考生在文化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3日至6日为考生填报志愿时间。
中考招生设有五个批次录取志愿,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和意愿选报。
录取时递次录取:第一批录取邯郸市一中公助生和择校生(只招收市内主城区的考生)及邯郸市丛台实验中学、赵都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冀南中学面向各县(市、区)招生部分,各县(市、区)考生报考第一批录取学校时只能在邯郸市丛台实验中学、赵都实验中学、外国语学校、冀南中学四所学校中选其一,不可兼报,市内主城区考生报考第一批录取学校时只能填报邯郸市一中公助生和邯郸市一中择校生;第二批录取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市内主城区和各县(市、区)只录取本行政区域内的考生;第三批录取面向我市招生的高职院校;第四批录取面向我市招生的中职、中师学校;第五批录取普通高中学校。
目前,邯郸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根据今年我市招生方案,已展开市内高中录取分数线划定工作。
·今年全市中考报名人数为72419人,考生考试成绩总分值为650分(其中,体育考试成绩总分值30分,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总分值20分)。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邯郸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5.19•【字号】邯教〔2020〕136号•【施行日期】2020.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邯教〔2020〕136号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中小学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的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一)切实推进并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免试就近入学是《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二)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严格落实好“五个严禁一个取消”,即: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严禁采用笔试、面试、测评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二、全面做好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一)合理确定招生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收的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全部由就近入学方式确定。
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教育现代化的要求,结合行政区域内适龄人口数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地理位置、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为每一所公办小学、初中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1•【字号】淄教字〔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地事局,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局属各学校:现将《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教育局2020年6月1日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实行多次考试、等级表达、综合评价的评价办法和“分数+等级”录取模式,引导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规范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监管,规范评价程序,确保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及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录取的限制条件使用。
6月15日前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初审、上报、复审工作。
三、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一)科目设置及命题。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设置考试科目、会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类。
考试科目为语文(含书写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会考科目为历史、地理、生物和信息技术(只限初四重考和往届生参加)。
考查科目为地方课程、学校课程、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
道德与法治评价采取日常品行评价与课堂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初中学校按照淄教基字〔2014〕18号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并将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学生长时间居家学习无法系统进行体育锻炼和操作类训练及天气等多种因素,决定取消体育与健康统一考试,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计入2020年中考总分;取消英语口语听力考试,将英语书面考试分数由原来的90分提高到120分,考试时长延长至120分钟;取消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三科实验操作分数分别纳入三科书面考试,物理、化学、生物考试总分保持90分、60分、50分不变,考试时长不变;取消初三年级信息技术考试,初三年级考生信息技术科目考试等级均记为A等;保留初四年级申请重考考生和往届生的信息技术考试。
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93号 (1)

〔2019〕93号广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招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根据邯郸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19〕14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19年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职教中心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生任务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双90”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招收择校生,小学做到六周岁儿童(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全部按时入小学,六年级学生全部就近免试升入初中。
高中和职教中心要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三、招生原则和办法(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公办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招生工作,大幅提升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确保学前三年教育的入园率达到“双90”标准。
(二)小学招生工作1.招生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
确保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范围(1)县办小学:广平第一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焦庄村和卢董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南、宇康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同时招生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东,长春大道以西的非农业户籍适龄儿童。
广平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西关南村、西关村、西北堤、纪家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北、建新街以西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广平明德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北关村、后固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人民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正文:----------------------------------------------------------------------------------------------------------------------------------------------------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邯郸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初高中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结合各县(市、区)和学校的办学实际,制定了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肃招生计划,切实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2020年全市初中毕业生155414人,其中中考报名144909人,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86570人,其中主城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610人,各县(市、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5960人。
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进行录取,不得超计划录取,确保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切实完成今年普通高中招生任务。
二、强化招生纪律,全面加强高中学校的招生管理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冀教明电〔2020〕93号)和邯郸市教育局《邯郸市2020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20〕121号)等文件要求,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所有普通高中学校都要依据学生填报的中考志愿、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录取;主城区录取工作要按高中教育处所确定的名单进行录取。
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在中考招生前自行组织任何与招生有关的考试,不得违规提前招生,不得录取本市(各县自定)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的学生,同时做好本区域防止优秀生源外流工作,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公办普通高中和民办普通高中不得混合招生及混合编班。
2024年河北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公布

为了贯彻国家教育和发展的方针,推动我省中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河北省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已经公布。
招生方案明确了考试内容、考试
形式、报名程序以及招生政策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旨在保障学生公平参与
选拔,真正选拔出优秀的中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
首先,中考科目和考试形式方面,河北省规定中考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考查四个学科,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其中,
语文、数学和英语各占150分,综合素质考查占150分。
为了适应教育的
需要,综合素质考查的内容将囊括学生综合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查。
最后,招生政策方面,河北省规定对于考生参加中考的政策进行了明
确规定。
一是对于少数民族、贫困家庭等特殊群体提供倾斜政策,确保他
们能够公平参与选拔。
二是对于成绩优异的考生提供奖励政策,他们可以
享受到额外的加分或者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都是为了保证招生
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总之,河北省普通高中中考招生方案的发布是对中等教育的重要举措,也是为了优化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
通过明确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规范
招生程序和报名手续,以及制定招生政策和措施,可以保障选拔工作的公
正性和准确性。
同时,通过引导高质量的中学生进入普通高中学习,也有
利于提高高中教育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省中等教育的发展。
河北省教育厅.(2024年1月1日)。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公布。
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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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见2014年河北邯郸中考高中招生政策工作的意见(一)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1.毕业考试科目设置毕业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含实验操作)、化学(含实验操作)、生物(含实验操作)、思想品德(含民族团结教育)、历史、地理、体育。
文化成绩毕业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统一组织的升学文化考试成绩划定,生物、地理、体育学科的毕业考试成绩按本课程内容全部结束时的考试成绩计算。
毕业考试的成绩可采用百分制,也可采用等级制。
2.升学考试科目设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两门学科)、文科综合(包括思想品德、历史两门学科)、体育、实验操作,总分650分。
(1)文化课考试总分600分。
1考试科目及分值。
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测试30分,笔试部分90分),理科综合120分(物理55分、化学35分,综合题30分),文科综合120分〔思想品德45分(其中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45分,综合题30分〕。
2考试形式。
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为全闭卷形式;文科综合为全开卷考试。
除语文外,其余四科试卷均采用分卷形式印制,即每科试卷分卷Ⅰ和卷Ⅱ两部分,其中,卷Ⅰ为选择题,要求考生用2B铅笔将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采用机器阅卷;卷Ⅱ为非选择题,要求考生将答案直接书写在试卷上,由人工阅卷。
在文科综合开卷考试中,考生可携带相关课程的教科书进入考场,其他资料不得带入考场。
答卷时可以查阅准许携带的教科书,独立答题,不得相互讨论、相互抄袭和互相借阅教科书。
3考试安排。
师专分校、幼师以及师范特色高中班、中专、中技、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生仍使用同一套试卷。
考试时间定为2014年6月21日至22日,五个科目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
4外语听力免试范围。
对持有残疾人证的听力障碍学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行政部门认定,可以免外语听力测试,其外语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成满分值。
(2)体育成绩满分30分。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内容和方法按《2014年邯郸市初中毕业与升学体育考试方案》(邯教〔2014〕61号)执行。
(3)实验操作考试20分。
初中毕业与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内容为物理、化学、生物三科,总分20分。
考试的组织管理、内容和方法按《邯郸市2014年初中毕业与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实施方案》(邯教〔2014〕70号)执行。
3.升学文化课考试的命题范围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命题范围分别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英语(或俄语或日语)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7—9年级教学内容。
在理科综合科目中,物理、化学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物理课程标准(2011年版)》、《化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教学内容。
在文科综合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法律、国情教育两个模块教学内容和2013年4月至2014年3月间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以及全国统编初中阶段《民族团结教育教材·民族政策常识》(主编熊坤新、邢淑芬,红旗出版社出版,全一册)中的教学内容(试题分值不低于思想品德学科分数的15%,即民族团结教育占7分);历史学科的命题范围是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规定的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四个板块教学内容。
(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办法1.2014年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考试继续实行毕业考试和升学考试“两考合一”,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全省统一组织的升学文化考试成绩划定毕业分数线。
2.继续推行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各初中学校的招生改革。
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公助生招生计划分为统招生、名额分配生两类。
2014年,各县(市、区)要将所属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招生名额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每所初中学校,并纳入本地公助生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实行分校录取。
名额分配原则和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并于2014年6月底前报基础教育处备案。
同时提倡将一定比例的其他优质公办普通高中公助生指标,按比例均衡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并根据情况逐年提高比例。
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只用于录取本地各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内的在籍在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
为保证最大限度地完成名额分配生招生计划,原则上各县(市、区)要按照统一划定的各招生学校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录取。
主城区将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的80%分配到初中学校,控制分数线在各高中招生学校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到50分,具体分配方案将专门下发文件。
3.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办法。
将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作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初中毕业生升学包括升学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三方面的成绩。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等级呈现,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作为录取依据。
基础性发展素质的七个维度评价达到3A以上等级、但不能有D等级,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达到C等级以上,具有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资格;基础性发展素质的七个维度评价达到2A以上等级、但不能有D等级,专门性发展素质评价和综合实践与创新活动评价达到C等级以上,具有报考市级示范性高中的资格;综合素质评价的各个维度的等级均达到C等级以上,具有报考一般高中资格。
创新实践成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附加分项目。
初中试点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转化为分数,与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升学成绩整合,作为普通高中分配生的录取依据,择优录取。
5月15日前完成全部评价工作,按要求上报成绩。
评价办法按照《邯郸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试行)》(邯教基〔2013〕7号)要求进行。
(三)普通高中招生的具体要求1.招生计划和范围。
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一次性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范围和规模,不得随意降低分数录取。
市直公办普通高中限于主城区范围招生,县(市、区)所属公办普通高中限于本县(市、区)范围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经批准的中加班、宏志班、珍珠班、国际班、汗青班等按规定面向全市招生。
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招生收费工作。
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择校生的比例和收费标准,普通高中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今年择校生比例进一步降低。
学校要严格执行经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并向学生、家长等公示。
3.将生物、地理学科结业考试成绩作为初中毕业生升学的参考依据。
各高中学校要将两个学科的结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的参考成绩。
4.普通高中的录取批次。
共分为五批,第一批为邯郸市一中和主城区内面向各县(市、区)招生的高中学校;第二批为其他省级示范性高中学校;第三批为部属、省属、市属招生的中、高职院校;第四批为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第五批为职教类学校。
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应根据招生计划、升学评价结果(包括综合素质评价、创新实践成果评价、升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录取统招生,统招生录取的方法是:在达到综合素质评定等第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学生填报志愿和升学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对升学考试成绩相同考生的录取,应主要参照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
按照先录取统招生后录取名额分配生的顺序录取公助生。
名额分配生实行分校录取,试点学校将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转换为分数,升学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创新实践成果相加后,择优录取;其他学校的名额分配生可参照统招生录取方法执行。
(四)优惠照顾条件今年的中考加分(或降分录取)项目如下:1.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比赛以及国家主办的全国性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青少年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及全国竞赛计划安排的各种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前六名或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加50分。
2.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获单项前五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以及二级运动员加20分。
3.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及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以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均加10分。
4.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河北省综合运动会比赛中,获得金、银、铜牌的运动员(包括集体项目主力队员),分别加200分、100分、50分。
5.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的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和岗位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2在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后曾在该地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时可以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3其他现役军人的子女加10分。
6.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受市级表彰的三好学生均加5分。
7.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初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双爱好”竞赛活动中艺术类(包括独舞、独唱、独奏、书法、绘画、演讲和朗诵)和教育行政部门或联合其他部门组织的科技创新活动(包括科技发明、科技制作、科学实验、电脑制作、航模海模车模制作)获得奖励的考生,经认定后,国家级奖励加20分、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加10分、市级一等奖(含省级三等奖)加5分,获市级二等奖加3分;获县(市、区)一等奖在本县(市、区)加3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考生,只择其最高的一种,不累计加分。
(五)主城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具体细则1.中考报名条件:(1)主城区户口和符合流动人口条件(具有居住证和父母双方一年以上务工证明)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由学校统一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报名。
(2)已经移交武安市、邯郸县管理的原企业学校的主城区户口应届毕业生,由考生自愿选择在主城区报名或在所在县(市)报名。
录取时按报名所在地的规定执行。
到主城区的报名工作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带相关手续统一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办理。
(3)在外借读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考生带原就读学校学籍表、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证明信和户口本到社会报名点(主城区社会报名点设在市二十三中)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