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城镇地籍调查详解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doc

城镇地籍调查规程(1993年6月22日国家土地管理局TD1001—93)1 总则1.1 目的和依据为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地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1.2 内容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勘丈。
地籍调查是土地管理的基础工作,分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初始地籍调查在初始土地登记前进行,变更地籍调查在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地籍调查要查清每一宗土地的位置、权属、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满足土地登记的需要。
1.3 调查单元调查的单元是一宗地。
凡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块称为一宗地。
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也称为一宗地。
大型企事业单位用地内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用地应独立分宗。
1.4 地籍编号1.4.1 地籍编号以行政区为单位,按街道、宗两级编号,对于较大城市可按街道、街坊、宗三级编号。
1.4.2 地籍号统一自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号开始顺序编号。
1.4.3 同一街道、街坊、宗地被两幅以上基本地籍图分割时,应注记同一地籍号。
1.4.4 界址点应按街坊或图幅统一编号。
1.5 地籍勘丈方法地籍勘丈在现阶段可根据各地不同情况分别采用:①解析法;②部分解析法;③图解法。
用部分解析法和图解法建立初始地籍后,都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用解析法进行更新。
1.6 基本地籍图及比例尺基本地籍图包括分幅铅笔原图、着墨二底图。
基本地籍图比例尺一般为1:500或1:1000。
城镇宜采用1:500,独立工矿和村庄也可采用1:2000。
1.7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全国城镇和独立工矿区。
原则上也适用于集镇和村庄。
1.8 实施单位开展初始地籍调查的市(县)要成立以主管市(县)长为首的地籍调查、登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地籍调查、登记工作,处理土地权属和地籍调查、登记中的其他重大问题。
地籍调查、登记的具体工作由市(县)土地(国土)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地籍与房产测绘》课件——第五章 GNSS与地籍测量

知识点二 GPS定位技术
GPS全球定位系统由空间星座部分、地面监 控部分以及用户接收机三部分组成。
一、 GPS概述
GPS(Global Positioning System)
是一种可以授时和测距的空间 交会定点的导航系统
可向全球用户提供连续、实时、高精度的三维位 置,三维速度和时间信息。
GPS的组成
地面监控部分
1 3
Colorado springs
5 5
Hawaii
Ascencion Diego Garcia
5
kwajalei n
GPS卫星星座
24 3
用户设备部分
按用途分:导航型、测地型、授时型
GPS接收 机硬件
用户设备
按载波频率分: 单频接收机、双频接收机
微处理机
终端设备
数据处理 软件
≤10 ≤10 ≤10 ≤10 ≤15
b(ppm)
≤2 ≤5 ≤10 ≤10 ≤20
最弱边相对 中误差
➢GPS 外业观测
① 天线安置---对中、整平、定向并量取天线高; ② 接收机操作; ③ 观测记录
任务一 GPS在地籍测量中的应用
一、GPS在地籍图测绘中的应用
➢ 它不要求通视,这样避免了常规地籍控制测量点
GPS测量的实施
工作程序:技术设计、选点与建立标志、外业观测、 成果检核与处理等阶段
➢ 踏勘选点及建立标志
① 在交通方便,易于安置接收设备的地方;
② 视野开阔,以便于同常规测量控制网的联测;
③ 在 15º 截止高度角以上应不存在障碍物;
④ GPS点应避开对电磁波接收有强烈吸收、反射等干扰影响的金 属和其它障碍物体。
GPS定位的关键是测定用户接受机天线至GPS卫星之间的距离
Get清风浅谈城镇地籍调查

浅谈城镇地籍调查浅谈城镇地籍调查摘要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开展、计算机技术和测绘科学的不断进步,使得地籍管理有了更加系统、科学的提高,形成了现代的地籍测量相关的完整理论及技术。
本文从地籍调查理论入手,主要讲述了从地籍调查、地籍测量到录入到地籍管理系统一系列的流程。
首先对地籍调查对现今社会的重要性及其存在的目的进行了论述,并对地籍调查中所遵循的标准、规程进行了列述,并在第四章简单的介绍了下一般地籍调查需要上交的成果资料,最后在文章末尾论述了对未来的地籍调查工作的展望和总结。
关键词: 1、地籍 2、权属 3、界址目录一、引言1二、地籍调查的主要任务和技术指标2(一)地籍调查的主要任务2(二)地籍调查的各项技术指标2三、城镇地籍调查的主要实施步骤4(一)权属调查的实施及过程4(二)地籍调查5(三)地籍平面控制测量7(四)图根控制测量8(五)绘制地籍图与宗地图9(六)面积量算、汇总与统计8四、地籍调查需上交的成果资料8五、城镇地籍调查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9一、引言城镇地籍调查的目标是通过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查清城市和建制镇内的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线、面积、用途和位置情况。
查清调查区内改变土地用途、批而未建及违法用地的面积、范围,形成数据、图件、表册等调查成果,在此根底上,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登记制度,建立完整的城镇土地管理系统,满足日常土地登记发证的需要,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效劳,满足社会经济开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随着城镇地籍调查的不断开展,现代地籍调查工作需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利用无争议的土地权属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和数据库及网络通讯等技术,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形成集信息获取、处理、存储、传输、分析和应用效劳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技术流程,获取调查地区每一块土地的类型、面积、权属和分布信息,建立与国家、省互联互通的地籍数据库地籍调查不同于一般的社会调查,其成果要成为今后国民经济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决策的重要依据,能否获取真实准确的土地根底数据,对全局工作影响重大。
有关城镇地籍调查的研究

有关城镇地籍调查的研究摘要:作为城镇地方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城镇地籍调查主要以地籍为研究对象,以获取地理的位置、归属权、界址线、用途以及数量等基本信息为目的,为土地登记提供重要的数据资料。
针对第二次的全国性的土地调查可知,城镇的地籍的调查是关键点,因此对我国有关城镇地籍调查方面的研究将具有现实的重要意义。
本文首先介绍了城镇地籍调查的基本涵义和主要内容,关键词:城镇地籍调查一、城镇地籍调查的基本涵义及内容介绍1、地籍调查的基本涵义地籍调查的的概念是指根据国家的法定程序,以相关法律为基础,通过当地部门的权属调查以及技术人员的测量,调查清楚宗地的归属权、占地面积、界址线、用途以及位置情况等,并且在计算机的协助下形成系统的数据、表件、图册等,作为最基本的调查资料,在土地注册的工作层面。
在地籍调查工作当中,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登记的前期准备,需要得到一手资料成果后,再进行下一步的土地登记。
2、地籍调查的内容(1)土地归属权(权属)的调查;(2)界址线的分界调查;(3)利用土地的划分标准,对土地所有权以及权限的分界线调查。
下图为我国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表:在地籍调查的前期工作中,进行现场的标定土地的所有权属的界限点,对土地草图和用途等方面需要事前填写地籍的调查表格。
接下来的地籍测量环节,在土地的所有权的调查基础上,利用地籍测绘等仪器,结合相关的科学方法,对区域范围内的每宗土地进行权属的界限、位置以及形状等调查,计算调查的面积,并根据实际数据对其进行绘图,土地数据的登记。
地籍的测量工作主要分为地籍的平面控制性测量、地籍勘丈工作。
3、地籍调查目的获取地理的位置、归属权、界址线、用途以及数量等最基本的信息,为土地登记提供重要的数据资料。
4、地籍调查的意义(1)地籍调查的过程当中还可以对地区的种类、数量以及权限范围和利用情况全面的掌握。
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以及成分的分配情况,建立科学化管理体系,并进行合理的、保护性的措施。
城镇地籍调查教材

城镇地籍调查教材2007年4月城镇地籍调查教材城镇地籍调查是为获得土地管理所需的城镇土地状况的各种信息资料而进行的地籍调查工作,它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
在权属调查中又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查。
一、权属调查1.1街道、街坊、宗地的划分①街道:一般以行政区划分,以城市实际行政街道划分地籍街道;如果行政区划分太大,也可在原有行政区的基础上二次划分,如街道05,分为三个街道,可改为:51、52、53街道。
②街坊:街坊一般以道路、河流等划分,街坊线不能分割宗地;一个街坊一般包含数拾宗地,不宜太多。
③宗地是以权属单位划分,一般一个权属单位划为一个宗地,一个权属单位中不同用途的各部分应分别划宗,如不好分割可作为混用宗地,一个权属单位有多处地块的,中间相隔较远,一般分别设宗。
④在进行城乡一体化地籍工程的地区,进行小城镇调查时,以一个镇为一个街道,镇代码为街道号,街道内划分街(村)坊,在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时镇区的宗地号,为所有权宗地(作为一级宗地),本次调查在所有权宗地下设二级宗地,为使用权宗地,具体见以下格式:区(县)乡镇(街道)村(街坊)一级宗地二级宗地XX XX XXXX XXX XXX 试点调查的农村居民点,按以上方法编写宗地号。
如果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时,镇区的宗地划分过大,本次可划分为几个宗地,新划分的宗地号在原村(街)坊内的最大宗地号后续编,然后再设立二级宗地。
1.2街坊、宗地、界址点编号每一个街道内的街坊号从1开始按弓字形顺序编号,在已进行城乡一体化地籍工程的地区,进行小城镇调查时,其街(村)坊和一级宗地号按已有号不变;宗地号是在一个街坊(或一级宗地)内从左至右,自上而下,从1开始流水编号;界址点编号一般按街坊(或一级宗地)为单位,从西北角开始,从1开始流水编号。
1.3权属调查的程序权属调查的内容是依法对土地权属的确认及实地确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为地籍测量的开展提供有法律效力的调查文书凭据。
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行)

城镇变更地籍调查实施细则(试⾏)⽬录第⼀章总则第⼆章准备第三章变更地籍调查种类第四章检查、审核第五章界址未发⽣变化的宗地的变更地籍调查第六章界址发⽣变化的宗地的变更地籍调查第七章新增宗地的变更地籍调查第⼋章旧城改造中变化宗地的变更地籍调查第九章宗地⾯积变更第⼗章地籍图变更第⼗⼀章宗地图变更第⼗⼆章其他资料变更第⼗三章对初始地箱调查资料错误的更正第⼀章总则第⼀条⽬的和依据为维护⼠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地使⽤者的合法权益,健全地籍管理制度,保持地籍资料的现势性,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城镇地籍调查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条内容变更地籍调查是在初始地籍调查已完成的地区,针对⼟地所有权和使⽤权的主体和客体及权利义务发⽣变化的⽇常性调查。
村庄变更地藉调查参照本细则实施。
变更地籍调查包括变更权属调查和变更地籍勘⽂。
变更地籍调查是查清宗地发⽣变更的合法性,以及变更后的位置、极属、界址、数量和⽤途等基本情况,满⾜变更⼟地登记的需要。
除本实施细则作特殊规定外,变更地籍调查其他要求按初始地籍调查的标准执⾏。
第三条实施单位变更地籍调查的具体⼯作由县(市、区)⼟地(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地⽅补充规定省级⼟地管理部门必要时可对本实施细则某些条款作补充规定,报国家⼟地管理局批后实施。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解释权本实施细则由国家⼟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章准备第⼀条资料的准备a、变更⼟地登记申请书;b、本宗地及相邻宗地地籍档案有关部分的复制件;c、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见附录I)、法⼈代表⾝份证明书(见附录IV)及指界委托书(见附录V);e、变更地籍调查记事表(见附表II)或地籍调查表(见附录III);f、本宗地附近测量控制点及界址点成果(坐标、点之记或点位说明、控制点⽹图);g、必要的变更数据的准备(如分割放样元素的计算);h、调查⼯具、⽂具、仪器等。
第三条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根据变更⼟地登记申请,发送变更地籍调查通知书。
地籍测量(第五章_房屋调查)

(9)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 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 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 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套内 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人套内墙体面积。 (10)套内阳台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 平投影面积计算。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 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4、暗楼:房屋建成后,利用室内上部空间添加建成 的房间。
5、过街楼:横跨里巷两边房屋建造的悬空房屋。 6、吊楼:一边依附于相邻房屋,另一边有支柱建筑 的悬空房屋。
7、阳台(挑外廊):房屋建筑的上层,伸出屋外的 部分,作为吸收阳光和纳凉使用的叫做阳台或眺台。 分外(凸)阳台、内(凹)阳台、凸凹阳台,画图时 把突出墙面的部位画成虚线。
对于应分摊的共有面积,如果多个权利人拥有一栋房
屋,则要求分户分摊;一个权利人拥有一层,分层分 摊,即使用面积按层计算,房屋的共有面积按层分摊。 自然层数等于或大于2的建筑物,一定有共有面积。
二、应分摊共有面积的分摊原则
1、按文件或协议分摊: 有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实际情况并不多见。 2、按比例分摊:按其使用面积的比例分摊
商住楼共有建筑面积的分摊方法 ① 住宅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住宅部 分本身的共有建筑面积,依照按比例分摊的方法和公式, 按各套的建筑面积分摊计算各套房屋的分摊面积。 ②商业部分:将分摊得到的幢共有建筑面积,加上本身的 共有建筑面积,按各层套内的建筑面积依比例分摊至各 层,作为各层共有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加至各层的共有建 筑面积中,得到各层总的共有建筑面积,然后再根据层内 各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按比例分摊至各套,求出各套房 屋分摊得到的共有建筑面积。
城镇地籍调查

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按照街道(乡、镇)—街坊(村)—宗地三级进行编号。
3.3.2.1 街道(乡、镇)划分与编号街道以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的界线划分街道,其编号从行政区的西北角开始,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乡(镇)的编号应与行政编码相同。
3.3.2.2 地籍街坊(村)划分与编号a.地籍街坊是指以主要道路、河流等线状地物中心线(或一侧)围成的地籍管理单元,街坊大小以不超过100个宗地为宜;街坊编号是以街道或乡(镇)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
b.当道路、河流面积较大,可以街道为单位,将分割街坊的道路、河流,分别列为一个路街坊或河街坊。
其编号方法与其它地籍街坊一致。
c.村街坊是指行政村或自然村的范围;其编号以乡(镇)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
3.3.2.3 宗地划分与编号a.独立使用权宗地。
一个地块内,只有一个土地使用者。
b.共有使用权宗地(简称共用宗地)。
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块土地,其界线难以确定的,这一地块为共用宗地。
共用宗地内的土地面积可按如下方法分摊:(a)有分摊协议书的按协议分摊;(b)按建筑物占地面积分摊;(c)按建筑面积分摊;(d)先确定每个使用者各自使用的面积,再按建筑面积或建筑占地面积分摊公用面积。
c.特大宗地。
根据以下方法处理:(a)以独立核算单位划分为若干个宗地;(b)以用途不同划分为若干个宗地;(c)以道路、河流为界划分若干个宗地。
d.宗地编号。
以地籍街坊或村街坊为单位,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连续编号。
e.空地、公共设施与宗地一样,统一编地籍号。
f.城乡结合部,农户穿插在街道范围内的,划入街道编号;城镇用地穿插于乡(镇)管理范围内的,划入乡(镇)编号。
3.3.3 土地使用者及土地权属性质调查3.3.3.1 土地使用者以批准或登记的名称为准。
土地使用者性质。
行政事业分别填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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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籍调查的基本要求
比例尺: 地籍调查在城市和城镇建成区采用1: 500作为基本比例尺;其他区域可采用1:1000或 1:2000比例尺。 农村村庄地籍一般采用1:2000 比例尺。 数学基础:平面坐标系统可自行确定,尽可能采 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 基准。标准分幅图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1:500、 1:2 000标准分幅图或数据按1.5°分带(可任选 中央子午线)。长度单位采用米(m),保留2位 小数;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m2),保留1位小 数。
本章内容
一、地籍调查概述
二、初始地籍调查准备工作
三、城镇土地权属调查
四、地籍调查成果整理归档
五、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
第一节
地籍调查概述
本节内容
一、地籍调查基本概念
二、地籍调查基本要求
三、地籍调查的原则
四、技术路线与方法
五、地籍调查程序与成果
一、地籍调查的基本概念
地籍调查概念
地籍调查,是对城市、建制镇内部和农村 居民地等非农建设用地,以土地权属为核心开 展的调查。其主要任务是查清每宗土地的权属、 位置、界线、数量和用途等基本情况。其调查 范围与农村土地调查确定的“城镇村及工矿用 地”范围相互衔接。根据调查时期和任务的不 同,地籍调查分为初始地籍调查和变更地籍调 查,分别在初始和变更土地登记前进行。
检查验收
2、初始地籍调查主要成果
(1)地籍调查成果。 包括地籍调查底图、地籍调查表(附法人身 份证明、指界委托书、权源材料)、宗地草图 (附边长堪丈记录);控制测量、细部测量的原 始记录;控制点网图、点之记;控制点成果表、 平差资料;仪器鉴定资料;街道、街坊分布图; 以街坊为单位的宗地面积计算表,解析界址点成 果表;以街道为单位宗地面积汇总表;城镇土地 分类面积统计表;土地变更情况登记表;地籍图、 地形图及其结合表,宗地图;违法用地、闲置土 地分布图;专题调查图。
地籍调查的目的
查
为土地利用、土地规划、地政管理 土地储备、房地产市场管理等提供基础资料
地籍调查的类型
按照调查的先后工作重点
权属调查
地籍测量 按照时期与任务 初始调查
变更调查 按照调查的区域
村庄地籍调查
城镇地籍调查
初始调查与变更调查
基 础
二、地籍调查的基本要求
土地分类:以土地用途为主要依据,与批准用途 不符的,应特别备注。分类体系执行《土地利用 现状分类》(GB/T21010-2007),调查至二级。 作业依据: 主要为《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全 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城市测量规范》 ;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国家三、 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检查 验收办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
高精度 高标准 范围小
地籍图 及权属 成果
地籍调查的范围
城镇地籍
城市、建制镇内部 独立工矿内部
村庄地籍
城镇郊区、集镇、村庄
国营农林牧渔场
地籍调查的单元
地籍调查的单元是宗地。 宗地是被权属界线封闭 的地块。
宗地的划分
①凡被权属界址线封闭的地块划为一宗地; ②一个地块内由几个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而其 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的划为共用宗地;③大 型单位用地内部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经济核算 单位用地、或被道路、围墙等明显线状地物分 割成单一地类的地块亦单独分宗;④难以调处 的争议地、⑤未确定使用权的土地(如河流、 公路等公共基础设施用地)按用地范围单独划 宗。
五、地籍调查的程序与主要成果
1、调查工作程序
初始城镇地籍调查是一项综合性、系 统性的工程,其工作程序主要包含调查准 备、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数据库建设、 文字报告、成果检查验收、资料归档等几 个步骤,其作业流程如图5-1所示。
准备阶段
初 始 地 籍 调 查 流 程 图
权属、权 源等材料 准备
方案 设计
调查 计划
设备 准备
材料 准备
人员 培训
组织 协调
权属调查
制作工作底图 指 界 通 知 街坊图地籍号
申 请 登 记
通 告
现场 指界
设定 界标
填地 籍调 查表
地籍测量
控制 测量 界址地 物测量 绘制 地籍 图 面积 量算 补填 调查 表 绘宗 地图
of Geosciences Tian 土地登记发证 China University 工作总结 Yi
第五章
城镇地籍调查
前
言
城镇地籍调查即城镇土地调查 ,简称 地籍调查。地籍调查是一项国家措施,是 地籍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城镇地籍调查 由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项工作构成。权 属调查是整个地籍调查的基础环节,有序 地、准确地确定宗地的界址、权属等是其 工作的核心。地籍测量在权属调查基础上, 以形成地籍图、宗地图和取得宗地面积为 其主要成果。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相互衔 接,共同完成地籍调查任务。
初始调 查
维持其现势 性、实效性
变更调 查
农村地籍调查与城镇地籍调查
区域 使用规程 级别 测量特点 结果 备注
村庄地籍 调查
《村庄地籍 调查规程 (试行)》
村 级
相对低精 度、低标 准、大范 围
分幅土 地权属 界线图
结合 土地 利用 现状 调查 进行
城镇地籍 调查
《城镇地籍 调查规程》
城镇含 村庄内 部
四、地籍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2)对已建地籍管理信息系统的地区。在充分 利用已有的成果资料基础上,进行变更地籍调查。 对发生变化的地物进行修测、补测。对界址点和 主要地籍要素进行实测,对一般地籍要素利用已 有的成果资料进行套合整饰,形成地籍图,然后 按标准数据格式更新地籍信息数据库。 对于已具有现势性好的大比例尺DOM的地 区,也可将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其他有关地籍要 素与大比例尺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套合,经 整饰后直接制作成地籍数字正射影像图。
三、地籍调查原则
地籍调查基本原则
符合国家土地法律法规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
满足地籍管理要求
符合多用途需要原则
三、地籍调查原则
地籍调查作业原则
充分准备
周密计划
因地制宜 统一安排
四、地籍调查的技术路线与方法
(1)对未开展地籍调查的地区。开展初始权属 调查,确定宗地位置、界址、权属等有关信息; 采用全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坐标;应用3S技术手段, 用全野外数字测量方法测制数字线划图(DLG); 将解析法实测界址点及其他地籍要素与数字线划 图(DLG)套合,经整饰后制作地籍图,然后按 照标准数据格式建立城镇地籍信息数据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