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及评分标准

患者情况
患者为晚期癌症,疼痛程度较重, 影响日常生活。
诊疗过程
医生根据患者情况,采用口服药 物、贴剂、注射等多种给药方式, 控制疼痛。同时,对患者进行心 理疏导,减轻其焦虑和抑郁情绪。
诊疗效果
经过综合治疗,患者疼痛得到有 效控制,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案例二:儿童癌症患者的疼痛诊疗
患者情况
患者为儿童,患有白血病等癌症,疼痛程度较轻,但对患 儿心理影响较大。
评估与监测规范
01
02
03
04
疼痛评估
采用适当的疼痛评估量表,对 患者的疼痛程度进行评估。
疗效评估
根据患者的治疗情况,对治疗 效果进行评估,以便及时调整
治疗方案。
不良反应监测
密切监测患者治疗过程中可能 出现的不良反应,如恶心、呕
吐、呼吸抑制等。
随访与复诊
定期对患者进行随访和复诊, 了解患者的疼痛状况和治疗情 况,以便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评估与监测难题与解决方案
评估与监测难题
癌症疼痛的评估和监测需要综合考虑 患者的疼痛程度、生活质量、心理状 态等因素,评估难度较大。
解决方案
采用量化的评估工具,如疼痛评分表、 生活质量量表等,进行定期评估和监 测,及时调整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 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05
癌症疼痛诊疗案例分析
案例一: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管理
癌症疼痛诊疗的历史与发展
癌症疼痛诊疗的历史
癌症疼痛诊疗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 世纪初,随着医学的进步和人们对疼 痛认识的提高,癌症疼痛诊疗逐渐受 到重视。
癌症疼痛诊疗的发展
近年来,癌症疼痛诊疗在理论和实践 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新的诊疗 技术和药物不断涌现,为患者提供了 更好的治疗选择。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方案2024年版

一、病因
癌症疼痛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癌症自身所引起的疼痛;二
是治疗所产生的副作用所带来的疼痛。
具体可能有下列原因:1)癌细胞
侵袭或压迫器官、血管、神经,导致放射性疼痛;2)癌细胞增殖、生长
伴有肿块的压迫性疼痛;3)肿瘤引起局部血液循环不良,导致机体炎症
反应,产生疼痛;4)肿瘤引起的液体聚集,形成血栓,使血管受压,导
致血管疼痛;5)治疗过程中,有些抗癌药物、放射疗法及外科手术均能
产生疼痛;6)患者免疫力下降,导致感染,产生疼痛;7)患者情绪障碍,如抑郁症,亦能引起疼痛。
二、诊断
癌症疼痛的诊断,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确定疼痛病因,二是诊断疼痛
的性质。
1、确定病因
确定癌症疼痛的病因,要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实验室检查、影像学
检查以及免疫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做出正确的诊断。
2、诊断疼痛性质
根据患者的病情及症状,把疼痛类型分为“放射性疼痛”、“压迫性
疼痛”、“炎症性疼痛”、“血管性疼痛”以及“抗癌治疗所致疼痛”等。
三、治疗。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一、概述疼痛是人类的第五大生命体征,控制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义务。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症状之一,严重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25%,而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如果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患者往往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其焦虑、抑郁、乏力、失眠以及食欲减退等症状,显著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自理能力、社会交往和整体生活质量。
因此,在癌症治疗过程中,镇痛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癌痛患者应当进行常规筛查、规范评估和有效地控制疼痛,强调全方位和全程管理,还应当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宣教。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医务人员对于癌痛的临床诊断、治疗和研究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积极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为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或者肿瘤转移累及骨、软组织等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操作、放射治疗、其他物理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所致。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定位准确;而内脏痛常表现为弥漫性疼痛和绞痛,定位不够准确。
(2)神经病理性疼痛: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癌痛诊疗规范(国家卫健委2018版)更新点解读参考课件

③重度疼痛:首选强阿片类药,并可合用非甾体类抗 炎药物以及辅助镇痛药物(镇静剂、抗惊厥类药物和抗 抑郁类药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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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的同时,适当地联合应用 非甾体类抗炎药物,可以增强阿片类药物的止痛 效果,并可减少阿片类药物用量。如果能达到良 好的镇痛效果,且无严重的不良反应,轻度和中 度疼痛时也可考虑使用强阿片类药物。如果患者 诊断为神经病理性疼痛,应首选三环类抗抑郁药 物或抗惊厥类药物等。如果是癌症骨转移引起的 疼痛,应该联合使用双膦酸盐类药物,抑制溶骨 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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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痛的原因
癌痛的原因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为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 组织,或者肿瘤转移累及骨、软组织等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操 作、放射治疗、其他物理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抗肿 瘤治疗所致。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症、并 发症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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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随访。
应当建立健全癌痛患者的随访制度。对于接受癌痛 规范化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的随访、疼痛评估并记 录用药情况,开展患者教育和指导,注重以人文关 怀,最大限度满足病人的镇痛需要,保障其获得持 续、合理、安全、有效的治疗。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2018年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8.27
•【文号】国卫办医函〔2018〕734号
•【施行日期】2018.08.2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管理,医疗质量
正文
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18〕7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癌痛治疗规范化水平,提高肿瘤患者诊疗效果和生存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安全,我委组织癌痛规范化诊疗专家组对《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可在我委官方网站“医政医管”栏目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
2018年8月27日。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及评分标准课件

急性癌症疼痛
突然发作并持续时间较短 的疼痛。
癌症疼痛的分类
根据病因分类
肿瘤直接引起的疼痛、肿瘤间接引起的疼痛、肿 瘤治疗引起的疼痛。
根据疼痛性质分类
钝痛、锐痛、神经痛、牵涉痛等。
根据疼痛程度分类
轻度、中度、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的评估方法
数字评分法
用0-10的数字代表不同程 度的疼痛,让患者选择最 能代表自己疼痛程度的数 字。
范围等。
多学科协作
疼痛诊疗需要多学科协作,包 括肿瘤科、麻醉科、疼痛科等
。
个体化治疗
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体 化的治疗方案。
动态评估与调整
定期评估治疗效果,根据需要 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诊疗流程
初步评估
收集患者的疼痛病史,进行体 格检查和必要的辅助检查。
疼痛原因分析
分析疼痛的原因,判断是肿瘤 本身引起的疼痛还是治疗引起 的并发症。
针对癌症疼痛的病理机制,研发新型镇痛药物,提高治疗效果
和降低副作用。
疼痛评估工具的改进
02
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现有的疼痛评估工具,提高评估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临床试验的开展
03
开展大规模的临床试验,验证新型诊疗技术和药物的有效性和
安全性。
未来发展方向
跨学科合作
加强医学、药学、生物信息学等多学科的合作,共同推进癌症疼 痛诊疗的进步。
如热疗、冷敷、按摩等,有助于缓解疼痛。
心理治疗
如认知行为疗法、放松训练等,帮助患者调 整心态、减轻疼痛。
放射治疗
针对癌症病灶进行放射治疗,有助于缩小肿 瘤、缓解疼痛。
针灸治疗
通过刺激穴位,调节身体内环境,达到缓解 疼痛的效果。
癌痛病例诊疗标准(2023版)
癌痛病例诊疗标准(2023版)
背景
癌痛是癌症患者晚期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精神状态。
由于癌症种类繁多、病变位置不同,导致癌痛的特点和治疗策略存在差异性,因此需要制定相关的诊疗标准。
目的
本标准的目的在于规范癌痛的诊疗流程,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医生和癌症患者。
诊疗流程
* 疼痛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疼痛程度、持续时间、疼痛类型等方面进行评估。
* 治疗原则:应根据患者的个体化情况、医生的经验和最新的治疗指南,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法,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手术治疗、心理干预等。
* 评估与随访:对于每一个癌痛患者,医生应根据治疗效果和不同阶段的病情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随访。
注意事项
* 癌痛治疗应以患者为中心,进行个体化治疗。
* 药物治疗应注意合理用药,防止不良反应的发生。
* 及时评估疗效,如疗效不佳应调整治疗方案。
* 积极控制疼痛,同时注意尽量减少药物副作用。
结论
本标准的出台将标准化癌痛的诊疗流程,规范癌痛治疗的操作和方法,促进医患沟通交流,提高治疗效果和医疗质量,为癌痛患者带来更好的医疗服务和生活质量。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版)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8年版)一、概述疼痛是人类的第五大生命体征,控制疼痛是患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医务人员的职责义务。
晚期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和难以忍受的症状之一,严重地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25%,而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可达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如果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控制,患者往往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其焦虑、抑郁、乏力、失眠以及食欲减退等症状,显著影响患者的日常活动、自理能力、社会交往和整体生活质量。
因此,在癌症治疗过程中,镇痛具有重要作用。
对于癌痛患者应当进行常规筛查、规范评估和有效地控制疼痛,强调全方位和全程管理,还应当做好患者及其家属的宣教。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医务人员对于癌痛的临床诊断、治疗和研究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积极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复杂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为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或者肿瘤转移累及骨、软组织等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操作、放射治疗、其他物理治疗以及药物治疗等抗肿瘤治疗所致。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由于患者的其他合并症、并发症以及社会心理因素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和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定位准确;而内脏痛常表现为弥漫性疼痛和绞痛,定位不够准确。
(2)神经病理性疼痛: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
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一、概述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性疼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
内脏痛通常表现为定位不够准确的弥漫性疼痛和绞痛。
(2)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枪击样疼痛。
幻觉痛、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治疗后慢性疼痛也属于神经病理性疼痛。
2.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癌症疼痛大多表现为慢性疼痛。
江苏省肿瘤科质控中心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24版
江苏省肿瘤科质控中心癌症难受诊疗标准〔2024年版〕一、概述难受是“与组织损伤或潜在组织损伤相关联的、不开心的感觉和心情体验〞。
它被认为是继心率、血压、脉搏、呼吸之外的第五大生命体征。
难受分为急性难受与慢性难受。
慢性难受是一种疾病,长期的难受刺激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的病理性重构,导致难受疾病的进展和愈加难以限制。
及早限制难受,可以防止或延缓这一过程的开展。
难受也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病症之一,严峻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的难受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难受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患者为重度难受。
癌症难受〔以下简称癌痛〕假如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病症,严峻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实力、交往实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标准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标准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原卫生部制定并发布了?癌症难受诊疗标准?〔2024年版〕。
自该文件发布以后,在国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通过医护人员的努力,癌痛诊疗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
为了更好地适应这种现状,进一步标准江苏省癌痛诊疗行为,特参照原卫生部发布的?癌症难受诊疗标准?〔2024年版〕制定?江苏省肿瘤科质控中心癌症难受诊疗?〔2024年版〕。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缘由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1. 肿瘤相关性难受:因肿瘤干脆侵扰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组织等所致。
2. 抗肿瘤治疗相关性难受: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 非肿瘤相关性难受: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难受。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1. 难受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损害感受性难受、神经病理性难受。
〔1〕损害感受性难受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构造受损而导致的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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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疼痛诊疗规范
(2011年版)
一、概述
疼痛是癌症患者最常见的症状之一,严重影响癌症患者的生活质量。
初诊癌症患者疼痛发生率约为25%;晚期癌症患者的疼痛发生率约为60%-80%,其中1/3的患者为重度疼痛。
癌症疼痛(以下简称癌痛)如果得不到缓解,患者将感到极度不适,可能会引起或加重患者的焦虑、抑郁、乏力、失眠、食欲减退等症状,严重影响患者日常活动、自理能力、交往能力及整体生活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我国癌痛诊疗行为,完善重大疾病规范化诊疗体系,提高医疗机构癌痛诊疗水平,改善癌症患者生活质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规范。
二、癌痛病因、机制及分类
(一)癌痛病因。
癌痛的原因多样,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肿瘤相关性疼痛:因肿瘤直接侵犯压迫局部组织,肿瘤转移累及骨等组织所致。
2.抗肿瘤治疗相关性疼痛:常见于手术、创伤性检查操作、放射治疗,以及细胞毒化疗药物治疗后产生。
3.非肿瘤因素性疼痛:包括其他合并症、并发症等非肿瘤因素所致的疼痛。
(二)癌痛机制与分类。
1.疼痛按病理生理学机制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伤害感受性疼痛及神经病理性疼痛。
(1)伤害感受性疼痛是因有害刺激作用于躯体或脏器组织,使该结构受损而导致的疼痛。
伤害感受性疼痛与实际发生的组织损伤或潜在的损伤相关,是机体对损伤所表现出的生理性痛觉神经信息传导与应答的过程。
伤害感受性疼痛包括躯体痛和内脏痛。
躯体性疼痛常表现为钝痛、锐痛或者压迫性疼痛。
内脏痛通常表现为定位不够准确的弥漫性疼痛和绞痛。
(2)神经病理性疼痛是由于外周神经或中枢神经受损,痛觉传递神经纤维或疼痛中枢产生异常神经冲动所致。
神经病理性疼痛常被表现为刺痛、烧灼样痛、放电样痛、枪击样
疼痛、麻木痛、麻刺痛、枪击样疼痛。
幻觉痛、中枢性坠、胀痛,常合并自发性疼痛、触诱发痛、痛觉过敏和痛觉超敏。
治疗后慢性疼痛也属于神经病理性疼痛。
2.疼痛按发病持续时间分为急性疼痛和慢性疼痛。
癌症疼痛大多表现为慢性疼痛。
与急性疼痛相比较,慢性疼痛持续时间长,病因不明确,疼痛程度与组织损伤程度可呈分离现象,可伴有痛觉过敏、异常疼痛、常规止痛治疗疗效不佳等特点。
慢性疼痛与急性疼痛的发生机制既有共性也有差异。
慢性疼痛的发生,除伤害感受性疼痛的基本传导调制过程外,还可表现出不同于急性疼痛的神经病理性疼痛机制,如伤害感受器过度兴奋、受损神经异位电活动、痛觉传导中枢机制敏感性过度增强、离子通道和受体表达异常、中枢神经系统重构等。
三、癌痛评估
癌痛评估是合理、有效进行止痛治疗的前提。
癌症疼痛评估应当遵循“常规、量化、全面、动态”评估的原则。
(一)常规评估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