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验收和备案的流程和要求
2024年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范本(3篇)

2024年人防竣工验收验收方案范本一、前言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防空防护能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人防建设规范,制定本方案,对于2024年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规范和指导,确保人防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并符合安全标准。
二、验收原则1. 遵循“科学、公正、客观、合理”的原则,进行验收评估;2. 按照“设计合理、施工质量、安全可靠、功能完善、使用方便、经济合理”的要求进行验收;3. 确保验收过程公开、透明,相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充分听取并充分发挥作用。
三、验收内容和评价标准1. 工程技术验收(1)按照设计方案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设计是否满足相关的规范和要求;(2)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评估,确认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和资料齐全性进行检查;(3)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
2. 功能验收(1)对人防工程的功能进行评估,确认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和运行需要;(2)对人防工程的基本功能、特殊功能(如通风、照明、供水、排水等)进行检查,确保功能正常、运行可靠;(3)对逃生通道、紧急疏散设施、隔离门窗等进行评估,确保安全和便利。
3. 安全性验收(1)对人防工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认是否满足规范的要求;(2)检查人防工程的防护能力,确认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进行模拟演练;(3)对人防工程的防护结构、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4. 管理验收(1)对人防工程的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评估,确保完善和有效;(2)检查人防工程的管理资料和台账,确认是否齐全、合规;(3)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四、验收程序1. 提交验收申请:施工单位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2. 形成验收组:相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3. 验收准备工作:验收组进行现场勘察,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和整理,制定验收计划;4. 进行现场验收:验收组按照验收计划对人防工程进行现场检查和测试,提出意见和建议;5. 编制验收报告:验收组编制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存在问题和建议;6. 验收意见反馈:验收报告提交给相关单位,相关单位要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计划;7. 确认竣工验收:验收报告获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后,确认人防工程的竣工验收。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方案(3篇)

第1篇一、概述为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人民防空工程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竣工验收方案。
二、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人防工程2. 工程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3.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防空地下室面积XX平方米4. 工程用途:XX5. 工程建设单位:XX单位6. 工程设计单位:XX设计院7. 工程施工单位:XX施工单位三、竣工验收原则1.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2. 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3. 工程安全可靠,使用功能齐全;4. 工程资料完整、准确、规范。
四、竣工验收组织1. 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相关专家等组成;2. 竣工验收委员会负责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验收,提出验收意见;3. 竣工验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五、竣工验收程序1. 竣工验收准备(1)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2)建设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自查,确保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3)建设单位将自查结果报竣工验收委员会。
2. 竣工验收实施(1)竣工验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听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单位的汇报;(2)竣工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工程实体,重点检查工程质量、安全、使用功能等方面;(3)竣工验收委员会查阅工程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监理记录、检验报告等;(4)竣工验收委员会对工程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验收意见。
3. 竣工验收结论(1)竣工验收委员会根据现场检查、资料审查和综合评定,形成竣工验收结论;(2)竣工验收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种;(3)对于不合格的工程,提出整改措施,由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组织验收。
六、竣工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2)工程主体结构应安全可靠,无裂缝、变形等质量问题;(3)装修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色泽一致,无明显缺陷;(4)设备安装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无故障。
人防专项验收方案

一、方案背景为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特制定本验收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人防工程的验收工作,包括人防地下室、人防工程设施等。
二、验收目的1. 验收人防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2. 检查人防工程各系统、设备运行是否正常,确保战时使用功能;3. 为人防工程后续维护、管理提供依据。
三、验收组织1. 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人防设备厂家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2. 验收监督:由人防办、质监站等相关政府部门派员进行监督。
四、验收内容1. 工程质量:检查人防工程主体结构、防水、装饰、通风、给排水、消防等分项工程质量;2. 设备安装:检查人防设备、设施安装质量,确保设备运行正常;3. 系统功能:检查人防工程各系统、设备运行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确保战时使用功能;4. 文档资料:检查人防工程验收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验收报告等。
五、验收程序1. 验收准备:验收小组根据验收方案,制定详细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地点、人员等;2. 实地检查:验收小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工程质量、设备安装、系统功能等进行全面验收;3. 验收评定:验收小组对验收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提出验收意见;4. 验收报告:验收小组撰写验收报告,提出验收结论,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签;5. 验收备案:验收报告经相关部门备案后,验收工作结束。
六、验收标准1.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2. 设备安装:符合设备厂家提供的技术规范和安装要求;3. 系统功能:满足人防工程设计要求,确保战时使用功能;4. 文档资料:齐全、完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七、验收保障措施1. 严格执行验收方案,确保验收工作顺利进行;2. 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项,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整改;3. 验收结束后,对验收结论进行备案,确保人防工程安全、稳定运行。
八、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遇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人防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

人防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人防工程预验收、竣工验收的条件和流程一、竣工验收条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具体:1、安装并调试了各类设备,各类设备设施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类人防防护设备设施通过检测,并取得检测报告。
3、工程无渗漏水,建筑观感质量佳,现场照明、卫生情况良好。
4、整改的问题解决完毕,并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5、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等资料齐全。
二、验收流程竣工验收分三步进行:各单位自检、预验收、竣工验收。
1、各单位自检2、预验收应提交的材料:《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报单》、《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报告及复查申请单》、《江苏省民防工程防护设备设施安装质量检测报告》、《苏州市吴江区平战转换预案》具体流程: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等单位的有关工程验收证明→组织成立竣工验收小组,制订验收方案→向质量监督机构递交《人防工程预验收申请单》(提前7天)→约定竣工验收时间、地点→举行验收现场会议→工程现场实地查验→验收合格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参加人员与相关要求:预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并邀请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防护设备检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并邀请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担任。
验收组成员应由勘察、设计、施工(土建及设备安装单位)、监理、防护设备检测等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
现场验收会议:会议上各参建单位汇报自检时存在的质量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和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或者心得),并宣读质量评估报告,报告应包括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施工组织情况、质量控制措施及结论。
之后验收小组对现场质量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
3、竣工验收提前7天提交《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申报单》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整改回复报告及复查申请单》。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一、总则1. 为了规范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工作,保障人防工程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人防工程的质量验收与评价。
3. 人防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二、验收与评价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2. 国家和地方有关人防工程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3. 经批准的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
4. 其他有关人防工程的文件和资料。
三、验收与评价程序1. 申请验收。
人防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申请质量验收。
2. 现场检查。
人防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
3. 审核资料。
专家组应当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建筑材料报告等。
4. 形成评价报告。
专家组应当根据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情况,形成评价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5. 公示与备案。
评价报告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示,并报送上级人防主管部门备案。
6. 验收决定。
人防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评价报告作出是否通过验收的决定,并提出整改要求。
7. 整改与复查。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人防主管部门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8. 归档保存。
验收与评价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应当归档保存,以备查询。
四、质量要求与评价标准1. 人防工程的结构安全性和防护设施有效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2. 建筑材料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严禁使用不合格材料。
3. 人防工程的电气、给排水、通风、照明等设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4. 人防工程的防护设备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能够有效地抵御外部冲击和破坏。
5. 人防工程的安全性和防护能力应当通过合理的布局和结构设计来保障,并能够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6. 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并经过严格的检查和验收。
人防工程施工备案

人防工程施工备案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防工程施工备案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一、人防工程施工备案的概念及意义人防工程施工备案是指在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施工资料,进行备案登记。
备案目的是为了加强对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防止违法建设行为。
二、人防工程施工备案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法律法规,人防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向工程所在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提交施工资料,进行备案。
三、人防工程施工备案的主要内容1. 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包括人民防空工程的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2. 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施工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配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等。
4.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等。
5. 施工材料和设备:包括施工所用的材料、设备型号、规格、性能等技术参数。
6. 施工合同: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四、人防工程施工备案的流程1.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准备施工备案所需的各种资料。
2. 施工单位将备案资料提交给工程所在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3. 人民防空办公室对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给施工备案通知书。
4. 施工单位收到备案通知书后,即可按照备案内容进行施工。
5. 施工过程中,人民防空办公室将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进行。
总之,人防工程施工备案是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必要程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施工备案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同时,各级人民防空办公室也要加强对人防工程施工的监督管理,保障人防工程的健康发展。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篇)

第1篇一、概述人防工程是指在战争或紧急情况下,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而建设的一种特殊工程。
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是国家对人防工程建设的强制性规定,旨在确保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详细介绍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二、施工规范1. 施工前准备(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了解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为工程设计提供依据。
(2)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说明、变更等,确保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
(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施工方法、施工顺序等。
(4)试验资料:包括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试验报告,确保其符合质量要求。
2. 施工过程(1)材料、构件和设备:使用具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材料、构件和设备。
(2)隐蔽工程:施工中应对隐蔽工程作记录,并进行中间或分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3)设备安装:设备安装工程应与土建工程紧密配合,土建主体工程结束并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安装。
(4)施工质量验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时,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材料、构件和设备的试验报告、隐蔽工程记录、设备安装记录等。
三、验收规范1. 竣工验收依据(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各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以及有关的各种文件。
(2)工程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图纸及说明、有关变更等。
(3)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的《人防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人防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标准》等。
(4)合同文件,包括施工承包的工作内容和应达到的标准。
2. 竣工验收条件(1)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2)各种设备试运转合格,能满足战时和平时的使用要求。
(3)按工程等级和口部防护的要求,安装并调试了各类人防门。
(4)工程无漏水。
(5)内部粉刷完成。
(6)回填土完成,通道通畅等。
3. 竣工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和备案要求

人防工程专项验收和备案要求(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要求1)人防工程专项验收依据当地人防办公室的规定,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2)人防工程验收准备工作:(a)工程按照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填写《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经该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b)人民防空工程的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
(c)人民防空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任务、投资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设计单位填写《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a)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b)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c)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进场试验报告;(d)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e)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保修书。
(f)人民防空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4)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a)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b)勘察设计、施工、防护设备安装、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对工程设计、工程施工质量及防护设备安装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成员签署的《人民防空工程验收记录》;(c)参与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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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验收和备案的流程和要求白云区人防办 2008-7-4
一、办理依据
1、《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2003 ]国人防办字第 18 号)
3、《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
4、《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穗人防办[2004]89号)
5、《关于印发<广州市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要求>的通知》(穗人防建﹝2008﹞410号)
二、办事部门:
区人防办工程科和通信站
三、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条件
1、《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已通过市人防办审图中心审查合格;
2、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竣工标准;
3、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确认工程及防护设备安装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4、施工单位已经签署人民防空工程质量保证书;
5、防护设备安装单位已经签署设备安装质量保证书。
四、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
(一)防空地下室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
1、备注:在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阶段没有进行《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审查的,应先向本人防办提交《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文本(书面及电子文本)一式三份进行审查。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通过市人防办审图中心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
2、在本人防办报建的防空地下室竣工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质量检查并及时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填写《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3、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4、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成员,按照建设工程验收程序进行人防工程验收,形成经验收组成员签署的《人民防空工程验收记录》、《人民防空工程验收纪要》;
5、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备齐资料后,到本人防办工程科办理备案手续,领取回执;
6、人防办工程科进行验收程序和备案资料审查,符合要求的,派员到现场查验;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整改,或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7、对符合备案要求且警报通信房已通过验收的工程,人防办进行备案,核发《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
8、建设单位凭回执领取《人防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
(二)警报通信房竣工验收和备案程序
1、警报通信房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进行验收。
2、、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建设单位向人防办通信站申报验收,并签定和提交《警报通信房移交协议书》(一式两份),以及警报通信房房门钥匙。
3、人防办通信站派员到现场查验。
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整改;符合要求的,签订《警报通信房移交协议书》。
4、建设单位凭回执领取《警报通信房移交协议书》一份。
五、人防工程备案申报材料
(一)人防核查、验收资料(一式两套),参照城建档案资料的要求和标准进行编制,其中必须有以下资料内容:
1、施工许可证;
2、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书》;
3、人民防空工程设计文件的专项审查意见;
4、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5、防护设备安装单位签署的设备安装质量保修书;
6、人民防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7、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8、人民防空工程验收记录;
9、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二)人民防空工程竣工图纸资料一式两套(含建筑、结构、通风、给排水、电气等);竣工图需按照广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要求和标准编制。
(三)有建设警报通信房要求的,需提交《警报通信房移交协议书》一式两份。
(四)授权委托证明书一份。
六、审核内容
1、工程验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竣工验收备案文件内容是否齐全、有效;
3、有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或存在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隐患;
4、其他影响备案有效性的情况。
七、批复时间: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