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放射工作场所3.(警告标志与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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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安全制度(13篇范文)

放射科安全制度(13篇范文)

放射科安全制度(13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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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

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与岗位职责一、放射科防护管理制度(一)放射科工作制度1. 严格执行医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放射诊疗活动,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不得出具虚假的检查、诊断报告。

3. 加强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管理,确保放射诊疗人员和受检者的医疗照射剂量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事先告知辐射对健康的影响。

5. 对临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

6. 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原则,对有诊断参考价值的X射线胸透检查应当尽量采用胸部X射线摄影检查。

(二)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放射科安装、维修或更新X线机、CT、DR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批准。

2. 定期进行放射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的防护检测和检查。

3. 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业务技术和放射防护知识。

4. 对患者和受检者进行医疗照射时,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5. 配备受检者防护用品,对不遵守防护规定者,不得进行放射检查。

6. 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监测牌,并按时送检。

7. 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放射科设备维护保养制度1. 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每日工作前检查设备的电源、电压是否正常,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无损。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4. 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性能测试,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放射科岗位职责(一)放射科主任职责1. 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 制定本科的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 根据本科任务和人员情况进行科学分工,保证对患者进行及时诊断和治疗。

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为了保障放射科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旨在提高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水平,降低辐射风险。

二、组织与管理1. 放射科设立安全防护领导小组,负责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的全面管理。

2. 安全防护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防护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3. 各级人员应积极配合安全防护领导小组开展工作,共同维护放射科安全。

三、安全防护措施1. 设备管理(1)放射科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定期进行检测、维护和保养。

(2)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等相关证照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3)射线装置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熟悉设备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2. 辐射防护(1)放射科诊疗场所设置辐射防护设施,如防护屏风、防护帘等。

(2)放射科诊疗场所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3)放射科诊疗场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3. 人员管理(1)放射科工作人员应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培训,掌握放射防护技能。

(2)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进行剂量监测。

(3)放射科工作人员应遵守放射防护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4. 受检者管理(1)对受检者进行辐射风险告知,征得受检者同意后进行放射诊疗。

(2)对孕妇、婴幼儿等特殊人群,应严格控制辐射剂量。

(3)受检者应佩戴防护用品,减少辐射影响。

四、事故处理与报告1. 放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减轻事故损失。

2.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

3.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放射科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 对放射科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放射防护知识、操作技能等。

医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医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医院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地管理,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员,患者与公众地健康权益,《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医院开展放射诊疗工作,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所开展地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需要经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 (二)放射诊疗场所与配套设施需要符合家有关标准与规定地;(三)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员与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地防护用品与监测仪器;(四)产生地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排放地处理能力或处理方案需要达标;(五)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医院开展地各种类别放射诊疗工作,其员按以下要求配备(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地,应当具有:1.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放射肿瘤医师;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员;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医学物理员; 4.放射治疗技师与维修员。

(二)开展核医学工作地,应当具有:1.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核医学医师;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员;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技术员或核医学技师。

(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地,应当具有: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地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3.有关内,外科地专业技术员。

(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地,应当具有专业地放射影像医师。

三,医院开展地不同类别放射诊疗工作,按要求分别配备下列设备(一)开展放射治疗工作地,至少有一台远距离放射治疗装置,并具有模拟定位设备与相应地治疗计划系统等设备;(二)开展核医学工作地,具有核医学设备及其它有关设备;(三)开展介入放射学工作地,具有带影像增强器地医用诊断X射线机,数字减影装置等设备;(四)开展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地,有医用诊断X射线机或CT机等设备。

四,医院按照下列要求配备并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辐射检测仪器与个防护用品(一)放射治疗场所按照相应标准设置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监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与固定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与个剂量报警仪;(二)核医学科设置专门地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废物屏蔽设备与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三)介入放射学与其它X射线影像诊断工作场所配备工作员防护用品与受检者个防护用品。

放射卫生监督要点

放射卫生监督要点

五、放射事件: 1、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 2、放射性药物 3、放射治疗 4、放射性同位素 5、误照 6、设备故障
六、个人防护用品: 1、工作人员防护用品 2、受检者防护用品
七、设备: 1、不合格设备 2、性能及防护检测情况 3、其它性能指标
八、执业条件 1、放射治疗人员执业条件 2、核医学人员执行业条件 3、介入放射学人员执业条件 4、X射线影像诊断人员执业条件 5、放射治疗设备执业条件 2、核医学设备执行业条件 3、介入放射学设备执业条件 4、X射线影像诊断设备执业条件
九、诊疗过程的要求 1、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的要求 2、对特殊人群的要求 3、非受检者受照 3、对废物的管理
十、放射诊疗许可 1、持有情况 2、登记情况 3、校验情况 4、变更情况
谢谢
放射卫生监督要点
监督检查内容 一、建设项目 二、放射工作场所 三、放射工作人员 四、用人单位 五、放射事件 六、个人防护用品 七、设备 八、执业条件 九 、诊疗过程的要求
一、建设项目(场所) 1、预评价 2、三同时 3、卫生标准要求 4、控制效果评价 5、验收
二、放射工作场所: 1、、储存场所有关要求
三、放射工作人员 1、岗位安排:岗前体检、职业禁忌、未成 年人、孕期、哺乳期 2、个人剂量监测 3、健康体检:上岗前、在岗、离岗 4、培训:上岗前、定期 5、人员证 6、体检异常
四、用人单位(医疗机构): 1、计划方案制度 2、管理人员和组织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放射诊疗许可证 5、各种管理档案、方案、规范 6、健康监护档案 7、个人剂量档案

安全基础知识之三(安全标志)

安全基础知识之三(安全标志)

职业健康安全学习资料之三安全色、警示图形、警示线、基本警示句一、安全色红色——表示禁止和阻止的意思。

蓝色——表示指令,要求人们必须遵守的规定。

黄色——表示提醒人们注意。

绿色——表示给人们提供允许、安全的信息二、警示图形三、警示线四、基本警示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1、禁止标识2、警告标识3、指令标识4、提示标识矿山安全标志矿山安全标志分为主标志和补充标志两类.主标志包括:1 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标志。

2 警告标志: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

3 指令标志: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的标志。

4 路标、名牌、提示标志:告诉人们目标方向、地点的标志。

5 指导标志:提高人们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卫生意识的标志。

补充标志是主标志的文字说明或方向指示,它只能与主标志同时使用。

1.禁止标志2.警告标志3.指令标志4.路标、名牌、提示标志5.指导标志危化品安全标识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它们的标志设主标志16种(下图1~16)和副标志11种(下图17~27)。

主标志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文字说明、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4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付标志图形中没有危险品类别号.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并用付标志来表示重要的其它的危险性类别。

消防安全标志消防安全标志由安全色、边框、以图象为主要特征的图形符号或文字构成的标志,用以表达与消防有关的安全信息。

1﹑火灾报警和自动消防的标志2﹑火灾时疏散途径的标志3﹑灭火设备的标志4﹑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地方或物质的标志5 .方向辅助标志。

放射卫生法律法规

放射卫生法律法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八条;《放 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九、十条、第四章 一、放射工作使用场所: 1、入口处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牌,工作信号指示灯,该灯应与治疗放 射源(或加速器)联锁,并有报警装置。 2、设有多重安全联锁系统、剂量检测系统、影像监控、对讲装置和固定 式剂量监测报警装置:配备放疗剂量仪、剂量扫描装置和个人剂量报 警仪。并有定期检修记录。 3、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必须设有电离辐射标志。 4、治疗室必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 5、应有放射工作场所自测记录。 6、提供具有资质认证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测报告。(每年一次)
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管理同前。
开展介入放射学的医疗卫生机构
新开展工作的单位:
一、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申办程序与开展X射线诊断工作的 一致。 二、申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要求: 法律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十四条 (一)人员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放射影像医师; 2、放射影像技师; 3、相关内、外科的专业技术人员。
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放射工作人员、档案的建立、放射防护机构的设 立同前。 另:应当遵守相应的操作规范、规程,防止放射性 同位素污染人体、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按照 有关标准的规定对接受体内放射性药物诊治的患 者进行控制,避免其他患者和公众受到超过允许 水平的照射。 核医学诊疗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液及患者 的放射性排出物应当单独收集,与其他废物、废 液分开存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开展放射治疗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
新开展工作的单位:
一、预防性卫生审查的申办程序与开展X射线诊断工作的 一致。 二、申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要求: 法律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 八条;《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四、十一、十四条 (一)人员要求: 1、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放射肿瘤医师; 2、病理学、医学影像学专业技术人员;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医学物理人员; 4、放射治疗技师和维修人员。

医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保障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和有效开展,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放射防护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室、部门和人员。

三、组织管理1.医院设立放射防护安全委员会,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放射科设立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放射防护工作的具体实施。

3.放射科主任为放射防护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放射防护工作全面负责。

四、放射诊疗许可与资质1.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科室、部门和人员,必须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

2.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必须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

3.放射诊疗设备必须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

五、放射防护措施1.放射诊疗场所必须符合放射防护标准,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

2.放射诊疗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

3.放射诊疗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患者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剂量。

4.放射诊疗场所必须配备防护用品,如防护屏、防护服、防护眼镜等。

六、放射防护培训与教育1.医院定期组织放射防护培训,提高放射工作人员的防护意识和技能。

2.新入职的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放射防护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放射防护培训内容包括放射防护法律法规、放射防护标准、放射防护技术等。

七、放射事故处理1.发生放射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减少辐射危害。

2.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放射事故,配合调查处理。

3.对放射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八、监督与检查1.医院定期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放射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2.对违反放射防护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九、附则1.本制度由医院放射防护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促进医院放射诊疗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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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是否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场所,未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条第(二)项
放射性废物的储存场所,必须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或容器,是否设电离辐射标志
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1设备,2容器),
未设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条第(一)项
装有放射性同位素的(1设备,2容器),必须设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是否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工作场所的入口处,未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条第(三)项
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必须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装有放射性废物的(1设备,2容器),未设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条第(一)项
装有放射性废物的(1设备,2容器),必须设电离辐射标志。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放射诊疗工作场所在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是否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或工作指示灯
工作场所在控制区进出口位置,未设。
(1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工作指示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条第(四)项
工作场所在控制区进出口位置,必须设。
(1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2工作指示灯)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第(七)项
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放射工作场所3(警告标志及指示灯)
检查内容
规范用语(违法行为)
定性依据
监督意见
处理(处罚)依据
处理(处罚)内容
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是否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场所,未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第十条第(二)项
放射性同位素的储存场所,必须设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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