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简介
中国医院协会章程

中国医院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国医院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全国医院业的行业性社会组织,是由全国各类医疗机构、医疗管理部门、医疗行业人员自愿组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团结全国医疗机构和相关行业人员,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院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开展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培训和提高医疗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推动医疗信息化建设;开展医院管理研究与标准制定;组织国内外医疗设备及药品管理与采购工作;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打击非法行医等活动;协助政府制定医疗政策,参与卫生健康工作规划和重大决策;开展国内外医疗合作与交流,促进医疗服务国际化。
第二章组织形式第五条协会以会员为基础,实行会员组织方式。
第六条会员分为基本会员和理事会员,基本会员面向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和行业人员开放,理事会员由协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由理事会员组成,负责协会的决策和执行。
第八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和执行。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九条会员享有提名、被提名为协会领导职务的权利,有权参与协会组织的各类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活动。
第十条会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遵守协会章程,参加协会的各类活动,履行协会的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
第四章理事会第十一条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由理事会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五年。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选举产生,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理事会具有以下职权:(一)制定和修改协会章程;(二)决定协会的重大问题和方向;(三)选举和罢免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四)选举和罢免协会秘书长;(五)审议和批准协会的财务收支计划;(六)组织和监督协会的各类活动。
第五章秘书处第十四条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常务工作的管理和执行,秘书处设若干科室,具体职责由秘书长确定。
第十五条协会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和会务工作;(二)负责组织各类会议和活动的筹备工作;(四)负责协会的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档案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协会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和《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协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协会在依法登记注册、履行职能职责、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办理完毕、具有保存价值,对社会和协会具有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资料。
第三条协会档案属于协会固有资产,档案内涉及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依法属于协会所有。
任何个人、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私自保存或据为已有。
第二章机构职责及档案管理第四条办公室主管协会档案管理工作,对协会档案进行集中管理。
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执行上级主管单位下达的有关档案工作的指令和规范。
2.制订和组织实施协会关于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履行依规治档的职责。
3.负责协会档案和有关资料的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保护、统计等工作。
4.保密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密级的变更和解密,要严格按照《协会保密工作管理办法》及《协会保密工作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执行。
5.做好档案开放和利用工作,主动为协会各项工作服务。
6.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第五条 部门档案应安排专人负责、妥善保存,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档案管理负监督和指导的责任。
第六条 由各部门经办的、应立卷归档的档案材料,须按照规定定期向办公室移交,任何个人不得私自留存。
无归档价值、内容存在原则性错误等情况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三章归档范围和要求第七条 各类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是确保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基础。
办理完的公文应及时归档,各部门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应按照工作程序和立卷要求,进行材料积累,工作结束时整理、立卷。
民营医院医疗协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营医院医疗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规范协会的运作,保障会员权益,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协会管理制度旨在明确协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财务管理、会员管理等各项规定,确保协会工作的有序、高效、透明。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三条协会设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
第四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和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监事会是协会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协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六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第三章职责分工第七条理事会职责:1. 依法行使协会的决策权;2. 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3.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4. 审议和批准协会年度财务报告;5. 决定协会的重大变更和终止事宜。
第八条监事会职责:1. 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2. 审查协会的财务状况;3. 对理事会成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秘书处职责:1. 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2. 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3. 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4. 负责协会的会员管理;5. 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条协会各项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性: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2. 严谨性:各项工作流程应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失误;3. 高效性:各项工作流程应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事时间;4. 透明性:各项工作流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十一条协会各项工作的具体流程由秘书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协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2. 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协会的财务状况;3. 专款专用:专设账户,专款专用;4. 厉行节约:节约使用经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理事

董瑞院长当选为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理事”
8月17日上午9时,由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筹备组主办召开的“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在北京全国人大礼堂隆重召开。
主席台就坐有张雁灵(中国医师协会会长),李月东(筹备组组长)、赵淳(副组长)、黄正东(副组长)、闫东方(副组长)、郝德明(秘书)等领导。
大会由赵淳(副组长)主持。
首先由李月东组长宣读国家民政部民函[2014]158号文件《关于成立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筹备成立的批复》;其二中国医师协会张雁灵会长致辞;其三郝德明秘书通报该协会筹备工作情况;其四黄卫东副组长宣读:理事会资格、理事会候选名单170名;其五工作人员宣读:协会章程(草案);其六闫东方副组长宣读;理事会交纳标准;其七工作人员宣读;第一届理事会选举办法(草案);其1、主持人宣读:总监察人、监察人、计票人,并开始选举;其九主持人宣读:第一届理事会会长李月东当选,副会长有赵淳、黄卫东、闫东方等,郝德明当选秘书长。
协会圆满完成了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会等工作日程。
董瑞院长身为北京市政协委员、民盟中央委员、民盟中央社会服务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在创建医院经历了十三年一直坚持依法办
院、诚信办院的理念,使医院在全国树立了民营医院的先进典范,今天国家民政部批准成立一级学会即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董瑞院长当选为该协会理事会理事,这是对他创办民营医院业绩的充分肯定与认可。
在今后要积极参与协会的工作,为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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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成立
作者:
来源:《中国医用工程与装备》2014年第09期
健康报讯(记者孙梦)日前,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暨成立大会在京召开。
据了解,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经国务院、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批准的非营利性国家一级行业协会。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兼法人郝德明在会上指出,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的统计,截至2014年4月底,全国已建立民营医院11584家,占医院总数的46.3%,较去年
同期相比增加了1350家,增长率为13.2%。
然而,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社会认可度不高、缺乏高水平的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和合理的人才梯队,发展遭遇“玻璃门”、行业存在信誉危机等诸多问题。
郝德明表示,目前,我国非公立医疗机构缺乏能够代表和反映其诉求与呼声的国家级社会团体和全国性行业组织,今年1月,上海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等68家发起单位和个人,正式向国家民政部提交成立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的申请。
中国医院协会

组织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医院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名称是: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缩写:CHA)。会徽为""。
第二条本会是由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为主,以及与医院经营管理相关 的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及个人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全国。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执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政策;依法加强行业管理,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发挥行业指导、 自律、协调和监督作用,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推动医疗机构的改革和发展,为保护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
中国医院协会
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01 发展历史
03 组织结构
目录
02 主要职能 04 组织章程
基本信息
中国医院协会(Chinese Hospital Association,CHA)是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中国医院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登记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国医院协会工作宗旨是:服务会员、服务行业、服务政府、服务社会。 2019年度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4A级。
发展历史
发展历史
中国医院协会于员长何鲁丽出席了大会,中国 医师协会会长殷大奎到会祝贺。曹荣桂当选为中国医院协会第一任会长。
中国医院协会是由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更名而来。中国医院协会是我国医院的行业组织,目前有分支机构44个, 有三千多家单位会员,万余名个人会员。
非公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非公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建立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信用体系,推动非公立医疗行业诚信自律,依据国务院印发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号)、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非公立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以下简称协会)非公立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以下简称信用评价)是指:协会组织或委托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以下简称信评机构),按照规定的评价标准、程序和方法,通过调查、审核、统计和综合分析,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注1(以下简称医疗机构)的合法存续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事本行业所必需的资格、资质、专业技术能力以及社会责任能力等进行专业评价,并以直观的符号表示信用的活动。
第三条信用等级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分为“三等九级”(附件1),即由高到低分为A、B、C三等,下设AAA、AA、A、BBB、BB、B、CCC、CC、C九级,每个等级均对应相应的信用状况。
颁发的证书和标牌(样式见附件2)使用国家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统一的标志与格式。
第四条信用评价遵循国际信用评价的公允原则,本着“自愿、公正、公开”的精神,以国家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文件为指导,以政府监管机构对医疗机构资质、考核、认证以及准入等方面的规定为依据开展工作。
第五条信用评价的标准、程序、方法和结果应当报送国家商务部信用办公室、国家卫生计生委信用办公室和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备案,并与国家发改委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共享。
第六条推行信用评价工作的目的是,通过开展信用评价活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信用体系及机制,构建行业信用数据库,强化从业主体和人员的信用意识,遵守职业道德,维护机构信誉,在行业内营造良好的信用生态环境,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会费缴纳回执单: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会员服务事项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下称本会)向XX会员提供会员服务事项如下:一、获得本会颁发的《会员证书》;二、享有本会的权、被权和表决权;三、可申报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全国非公立医疗机构信用等级和服务能力星级评价。
经评价的医疗机构,将获得信用、能力等级荣誉证书及牌匾;四、可参与本会开展的《诚信服务自律公约》签约活动,并获**誉证书及牌匾;五、优先参加本会依规开展的评比表彰活动;六、可申请加入本会已成立的分支机构,发起成立本会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七、本会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视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八、解答会员的法律咨询,提高会员的风险防范及化解能力;九、经会员申请并经审核,本会可为会员出具推荐函等支持性文件;十、可通过本会申报XX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十一、可优先、参加本会和本会分支机构举办的相关学术论坛、培训活动;十二、经本**意,作为本会相关会议活动的共同举办、承办、协办、支持单位;十三、符合标准的会员单位,可申请建立培训或专家会诊中心;十四、可邀请本会领导及行业专家来访进行调研、考察及指导,举办交流座谈会;十五、可参加本会组织的出国考察、出席国际会议、商贸洽谈等对外交流与合作项目;十六、经本**意,与本会建立有关项目合作;十七、参加本会举办的投融资论坛、项目推介、路演活动;十八、为会员提供投融资咨询服务,包括:资本运作、上市咨询、**对接、人才培训、投后管理、包装、并购出售等;十九、会员的事迹或举办的大型活动,经审核后可在本会网、公众号及人民网办医网进行报道;二十、免费使用本会人才技术服务平台《惠医网》;二十一、经本会审核,可在本会发布人才招聘信息;二十二、使用本会药品采购平台、云HIS平台、医协体云平台;二十三、免费获得本会XX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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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
简介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Chinese Non-government Medical Institutions Association,缩写:CNMIA))是经国务院、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于2014年8月21日在国家民政部依法注册成立的全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唯一的一家国家级行业管理组织。
协会的成立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转变政府职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作用的精神,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推进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的方针政策。
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近20余万家非公立医疗机构有了自己的家,有了代表他们利益的全国性行业组织,她标志着我国非公立医疗事业已迈入里程碑发展的历史阶段。
一、协会的性质和作用
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是由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依法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社会办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健康管理机构、临床检验机构和养老机构等)、相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有关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国家一级行业协会,是政府与非公立医疗机构之间联系沟通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指导全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
业权益的中坚力量和代表。
二、协会职能和任务
本会主要职能和任务是宣传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工作方针政策,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改革、发展与建设;依法维护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非公立医疗机构和谐的服务秩序,针对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状况、主要困难和诉求,为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客观依据;组织社会力量和专家学者为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各种服务,包括业务培训、管理咨询、临床技术推广、学科建设、医学继续教育和人才培养等;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参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建立和发展,大力开展行业及国际间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