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供养人员委托照料护理协议(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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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方协议)无为市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书

(五方协议)无为市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书

无为市失能特困供养对象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书镇政府民政分管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镇社会事务办主任:(以下简称乙方)村(居)包片干部:(以下简称丙方)委托照护人:(以下简称丁方)失能特困供养对象:(以下简称戊方)为做好失能特困人员帮扶照料工作,经镇政府民政分管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镇社会事务办主任(以下简称乙方)、村(居)包片干部(以下简称丙方)、委托照护人(以下简称丁方)与失能特困供养对象(以下简称戊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供养对象的情况根据《2020年无为市特殊困难群体综合保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审核,(戊方姓名)符合方案中失能特困人员条件,已批准给予相关待遇。

戊方基本情况为: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第二条甲、乙方的责任要求1、督促关爱照料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

2、通过印制记录卡等方式,记载帮扶照护服务的时间、内容等,放于供养对象家中留存备查。

3、认真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保障有关政策,严格按标准及时足额兑现。

4、指导丙方和丁方落实服务协议各项内容,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并定期对丙方和丁方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为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购买服务。

6、对患病的特困对象及时送医院治疗,指定专人看护照料,并通过医疗救助或临时救助,补助其医疗费用。

7、通过表扬、慰问、评先评优等方式,激励关心承担照料服务的邻居或亲属。

第三条丙方的责任要求1、每周至少1次查看特困对象的日常生活和身体状况,上门的时候填写服务记录卡。

2、承担照料服务落实的监督责任,每半月要对戊方接受的照料服务进行一次监督。

3、发现戊方身体状况异常的,视情况逐级汇报处理。

4、及时向甲、乙方报告需甲、乙方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第四条丁方的责任要求1、每天至少1次查看特困对象的身体和生活状况。

2、力所能及地提供需要的帮助和服务,满足供养对象衣食住行等方面基本生活需求。

3、保持居住场所环境干净整洁。

4、身体状况异常时要及时向村(居)干部、镇民政业务负责人反映。

特困供养入院合同模板

特困供养入院合同模板

特困供养入院合同模板甲方(入院者):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 籍贯: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乙方(供养机构):名称: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鉴于甲方为特困人员,无法自理生活或生活无人照顾,甲方自愿向乙方申请特困供养入院,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入院方式1.1 甲方自愿申请入住乙方的供养机构,接受乙方提供的特困供养服务。

1.2 甲方应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二条入住条件2.1 甲方必须是特困人员,无法自理生活或生活无人照顾。

2.2 甲方无精神病史、传染病史和其他可能引发传染的疾病。

2.3 甲方需接受乙方的安排和管理,服从乙方的规章制度。

第三条供养内容3.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住宿、饮食、医疗、康复等方面的基本生活保障服务。

3.2 乙方将保障甲方的人身安全,妥善管理甲方的财物,保护甲方的个人隐私。

3.3 乙方将根据甲方的身体状况和需求,安排合理的生活、医疗和康复方案。

第四条供养费用4.1 甲方入住乙方的供养机构,需按照规定支付一定的供养费用。

4.2 供养费用包括基本生活费、医疗费、康复费等各项费用。

4.3 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进行费用的调整,但需提前告知乙方并经过乙方同意。

第五条权利义务5.1 乙方有责任对甲方进行全面的评估,了解其生活情况和需求,合理安排生活和医疗服务。

5.2 甲方有权利享受乙方提供的特困供养服务,并享有生活、医疗、康复等权利。

5.3 甲方有义务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排,不得违反乙方规定。

第六条合同期限6.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至特定期限届满。

6.2 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如甲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提前离院,需提前告知乙方,并经过乙方同意。

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监护协议书

农村特困分散供养人员监护协议书

X县农村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监护责任协议书甲方: 镇(办)人民政府乙方: 村(居)民委员会丙方: 监护人丁方: (农村分散特困供养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XX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国发〔XX〕X号)以及《陕西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陕政发〔XX〕X号)规定,经本人申请,村委会协助镇办调查、评议、公示,报县民政局审批备案,确定为特困供养对象,四方签订如下分散供养协议:X、甲方按照《条例》要求,在吃、穿、住、医、葬(教)方面给予物质帮助。

(X)按规定发放给丙方生活费。

(X)丙方是未成年的,应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X)有了法定赡养人、扶养、抚养义务人,且法定义务有赡养、扶养、抚养人有能力的,或年满X周岁,已结束在校学习生活,有劳动能力,或重新获得稳定生活来源的,或丁方死亡的,经甲方审核上报后,停止其分散特困供养,收回《特困供养证书》。

(X)监督、检查乙方和丙方执行协议。

X、乙方应安排丙方所在的村义务为丁方承担日常生活照料。

(X)对生活自理有困难的特困供养对象,委托包户监护,确实找不到包户监护人的由村委会监护。

(X)对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丁方亲属共同清点、登记造册(财产清册附本协议之后,备查),委托看管,按规定停止特困供养时,丁方个人原有财产及时交还本人。

(X)甲方监督乙方对丙方日常的生活照料。

(X)丁方被委托包户监护人无正当理由(除死亡、因病、因残等原因丧失扶养能力的)不得终止监护丁方。

包户监护人确实无能力监护丁方,应当及时交还丁方个人原有财产。

(X)甲、乙、丙三方对丁方的日常用火、用电、用气、用煤、食品食物中毒、夏季汛期、冬季取暖设施等安全工作做好预防防范措施,确保丁方人身和财产不出问题。

(X)甲、乙、丙三方要对丁方日常卫生进行督促清理,确保室内外干净整洁。

X、丁方应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服从住地组织的管理,遵守村规民公约。

特困供养人员陪护协议

特困供养人员陪护协议

陪护协议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XXXXXXXX(以下简称为乙方)为了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悉心照顾好患者的生活起居,经甲乙方协商,现就XXX的陪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陪护对象:XXXXXXX(XX镇XX村分散供养对象),男,身份证号:XXXXXXXXXX。

二、陪护时间:年月日零时起至年月日止,本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生效后【1】个月,有效期结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此协议自动延期【1】个月,如陪护对象不需再陪护则自动解除陪护协议。

陪护员为一人,轮流陪护。

三、陪护费用:陪护费用:元/月/人(大写:)。

四、陪护内容:1、协助陪护对象(病人)大小便。

2、为陪护对象(病人)翻身擦背。

3、请护士换药水、取药、取检查结果等。

4、为所陪护对象(病人)买菜饭及喂食,日常生活照料。

五、甲方权利与义务:1、保证陪护期间有耐心、爱心,有吃苦耐劳、不怕脏的工作精神。

2、熟知陪护的基本技能与安全知识。

3、由于甲方违法行为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若遇到不可抗力等情况,不能继续向乙方提供陪护服务,应提前告知乙方。

5、甲方在陪护的过程中若因陪护对象突发疾病的应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告知乙方。

6、甲方每天早、中、晚餐就餐时分别有30分钟就餐时间,由甲方视陪护对象(病人)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进行就餐。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所提供服务质量接受乙方的监督。

2、乙方有权提出更换陪护人员。

此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存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备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委托人签字(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

江苏省特困供养人员照料协议书

江苏省特困供养人员照料协议书

江苏省特困供养人员照料协议书《江苏省特困供养人员照料协议书》甲方:(特困供养人员姓名)身份证号:乙方:(照料人姓名或机构名称)地址:鉴于甲方为江苏省特困供养人员,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照料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照料服务内容1.1 乙方负责甲方的日常生活照料,包括饮食、清洁、休息等;1.2 乙方负责甲方的医疗保健,及时带甲方就医,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治疗;1.3 乙方负责甲方的精神关爱,陪伴甲方参加文娱活动,保持甲方心情愉悦;1.4 乙方负责甲方的安全,确保甲方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

第二条照料服务期限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除非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否则本协议将自动续约。

第三条照料服务费用3.1 乙方提供照料服务,甲方应支付乙方照料费用,具体金额为每月人民币____元整;3.2 乙方应按照甲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每月结算一次照料费用;3.3 如甲方因特殊情况无法支付照料费用,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解决。

第四条双方权利和义务4.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自己的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以便乙方更好地提供照料服务;4.2 甲方应按时支付照料费用,否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4.3 乙方应提供良好的照料服务,确保甲方的身心健康;4.4 乙方应尊重甲方的个人意愿,不得擅自做出与甲方意愿不符的决定。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照料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5.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照料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5.3 如一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6.2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6.3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

甲方(签名):日期:乙方(签名):日期:注:本协议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六安市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合同2篇

六安市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合同2篇

六安市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合同2篇篇1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护理服务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护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甲方同意接收特困供养人员住院治疗,并委托乙方为其提供专业的住院护理服务。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

二、服务内容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护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生活护理、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

2. 乙方应确保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3.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护理计划进行护理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甲方沟通。

三、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月。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书面合同。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护理服务费用。

具体费用标准、支付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

2. 乙方应提供正规的发票作为收费依据,确保收费透明、合理。

3. 甲方应在约定时间内按时支付护理服务费用,如有逾期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双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护理服务,并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护理人员的工作态度进行监督。

2. 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护理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 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4. 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 在合同期限内,如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护理服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协议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协议

(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协议书)甲方:乙方:编号: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协议书甲方:乙方(五保对象):身份证号码:丙方(乙方亲友或村委会):与乙方关系:丙方家庭或办公住址:联系电话:丁方(五保对象所在的乡镇政府):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场所的管理,体现党和政府对五保对象的关怀,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就乙方入院集中供养签订如下协议: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入院的乙方提供相应的基本生活起居、医疗、文化娱乐等服务设施,并在吃、住、穿、医等方面给予生活照顾。

2、对不遵守院规章制度和五保供养守则,严重影响甲方正常工作的乙方,甲方有权通知丙方接乙方回重新安置。

3、统一管理使用乙方五保经费,并负责其基本生活。

4、甲方保障乙方有病得到及时治疗和照料。

5、甲方工作人员应尊重乙方,不得歧视、虐待乙方。

6、甲方除向乙方提供物质需要外,还需从精神上关怀乙方,做到平时有照顾、重大节日有慰问,并发动社会力量送关爱、送温暖,改善乙方的文化生活。

7、乙方去世,甲方应及时通知丙方做后事处置,丙方应在3小时内赶到甲方处进行处置;如丙方未及时赶到,甲方有权利通知殡仪馆接走乙方遗体。

8、甲方有义务每月向丙方汇报乙方的住养情况表现和身体情况。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合理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入院后有权利参与院的民主管理活动,视院如家,爱护公共财物。

3、服从甲方管理,在享受五保待遇的基础上,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劳动,与其他住养人员搞好团结互助。

4、外出须向院长办公室请假。

对不服从甲方的领导或严重违反院内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由其原所在村委会领回并办理退院手续。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内装置其它设备。

6、入院时除甲方统一发放的生活物品外,个人闲杂物品不得带入院,有责任保持室内内务整洁统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讲文明、不争吵打架、不说粗话、脏话。

特困供养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范本

特困供养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范本

特困供养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范本甲方(供养单位):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特困供养人员):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丙方(照料服务人/组织):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1.乙方为特困供养人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无法自力维持正常生活,需要得到社会的关爱和帮助。

2.甲方作为供养单位,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供养服务。

3.丙方(如有)作为照料服务人/组织,愿意为乙方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协议内容如下:一、供养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及丙方,如有)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乙方得到合理的供养,并促进双方的良好合作。

二、供养内容1.基本生活保障: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提供生活费、食品、衣物、住房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2.医疗保障:甲方应全额资助乙方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按政策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3.日常照料:丙方(如有)负责乙方的日常饮食起居、卫生保健等照料服务,确保乙方健康和安全。

4.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救助(针对未成年特困供养人员)、殡葬服务等。

三、各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和义务:1.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供养金和照料护理费。

2.监督、检查乙方和丙方(如有)执行协议情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3.组织对乙方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等级评估,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协议提供合理的供养服务。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服从当地组织的管理。

3.妥善安排利用特困供养金、民政补贴等,保障自己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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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申请),结合乙方身体状况及生活自理能力情况,组织人员对其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等级评估,确定照料护理等级。

(二)督促丙方照料服务责任的落实。

甲方要制定对丙方照料护理情况的考核方案,定期考察丙方对协议内容的履行情况。

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的,甲方可终止照料护理费的发放,由甲方另行委托他人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等继续负责提供照料护理服务。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乙方经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审核评估为
特困人员(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享受民政部门规定的照料护理费。

(二)乙方有权自主选择供养形式,并同意甲方委托丙方对其提供日常照料护理服务。

当丙方未按协议履行照料护理服务时,乙方有权向甲方和丁方反映。

(三)乙方根据分散供养的实际情况,自主分配使用基本生活供养经费。

乙方生活不能自理或不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供养经费由丙方领取,甲方要监督好丙方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乙方的生活等。

三、丙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丙方应熟知相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协助甲方、丁方共同做好乙方的照料护理工作,并接受甲方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规定获取照料护理费。

(二)提供日常照料服务。

丙方应为乙方提供一日三餐、服药、如厕、洗澡、翻身、衣被清洗、房屋打扫等日常照料服务。

经乙方同意,乙方的个人财产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清点,丙方可代管乙方基本生活供养金、责任田地,并承诺将供养资金和土地转包代租收益全部用于乙方的基本
生活支出,按日向乙方提供或告知生活支出情况。

(三)提供入院陪护服务。

如乙方感觉身体不适需到医院治疗的,丙方负责将乙方及时送往医院就医治疗,乙方住院期间,丙方应提供全部陪护,乙方住院费用按照医保报销、医疗救助等政策解决。

(四)丙方应妥善保管国家、集体和个人给予乙方的资助或帮扶款物,并保证乙方全部享用。

(五)丙方及时向甲方、丁方报告乙方的身体情况和急需解决的困难。

(六)丙方不得有虐待、谩骂、殴打乙方等暴力行为发生。

一经发现,甲、乙、丁三方可随时终止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丁方的权力和义务
(一)协助甲方开展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各项工作。

(二)协助甲方督促丙方按照本协议内容落实照料护理服务。

(三)协调办理乙方离世后的丧葬事宜。

五、如无抚养(扶养)人,丁方视为抚养(扶养)人,如确实无人照顾,要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情况直接向县(市、区)民政局报告。

六、办理丧葬事宜。

特困人员死亡后的丧葬事宜,集中供养的由供养服务机构办理,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亲属予以协助;分散供养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亲属办理。

七、乙方属分散供养对象,其日常照料护理的资金,由县(市、区)民政局凭委托照料护理协议和村(居)委会出具的照料护理人员评价意见和省、市规定的护理标准打卡发放到丙方账户上。

八、乙方到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时,委托照料服务协议由甲方、乙方、丁方共同签订,其供养经费由敬老院统一管理使用,日常照料护理的资金由县民政局统一拨付到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所在供养服务机构,用于供养服务机构照料护理开支,可以用于支付护理人员工资、添置与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相关的设施设备等,但不得用于机构改造维修、添置与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无关的设施设备等。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本着公平、公正,最大范围内保障乙方利益的原则,由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死亡善后事宜处理完毕。

十二、四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需更改协议内容或中途解除协议,应四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县(市、区)民政局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按手印)
丙方:(签字按手印)
丁方:(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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