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餐饮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餐饮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小餐饮店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确保小餐饮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小餐饮店经营者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对食品安全负责。
二、食品采购与储存1. 采购食品及原料应选择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合格证明。
2. 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1. 加工食品前应进行彻底清洗,确保无残留农药等有害物质。
2.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避免生熟食品交叉污染,使用专用的刀具和砧板。
四、个人卫生与健康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 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佩戴影响食品安全的饰品。
五、餐具与设备卫生1. 餐饮器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消毒。
2. 加工设备和工具应定期清洗和维护,保持清洁卫生。
六、场所环境卫生1. 餐饮店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 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及时清理,防止滋生蚊虫、苍蝇等。
七、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
2.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八、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2. 通过宣传材料、告示等方式,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
九、监督检查1. 定期对本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
2. 接受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小餐饮店经营者负责解释。
2.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补充上述内容,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小型餐饮店食品安全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本店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店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1. 总经理职责:- 负责本店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 定期组织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
- 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
3. 厨师及员工职责:- 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原料。
- 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三、食品原料采购与验收1. 采购要求:- 采购食品原料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确保原料来源安全可靠。
- 优先采购新鲜、无污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2. 验收标准:- 验收人员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和验收标准对食品原料进行验收。
- 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原料,应立即退回供应商。
四、食品加工与储存1. 加工操作:- 严格按照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确保食品加工过程安全卫生。
- 定期清洗、消毒加工工具和设备,防止交叉污染。
2. 储存管理:- 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类存放,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 储存食品应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并标明存放日期和温度。
-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确保温度、湿度等符合要求。
五、餐饮具清洗消毒1. 清洗:- 餐饮具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去除残留物。
- 清洗剂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2. 消毒:- 餐饮具应使用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消毒剂进行消毒。
- 消毒后的餐饮具应妥善存放,防止再次污染。
六、食品留样1. 留样要求:- 每批食品制作完成后,应留样48小时以上。
- 留样食品应保存完好,便于随时检查。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餐饮单位应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严格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第四条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第五条餐饮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取得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确保从业人员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渠道、供应商选择、采购要求等。
第九条餐饮单位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索取并保留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期限、库房管理等。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按照类别、用途、保质期等进行分类管理,避免交叉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制作第十二条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加工操作规范,明确食品加工流程、操作要求等。
第十三条餐饮单位应加强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和食品卫生。
第十四条餐饮单位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确保食品加工工具的卫生。
第五章食品销售与服务第十五条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渠道、方式、价格等。
第十六条餐饮单位应加强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确保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餐饮单位应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尊重消费者权益,不得强迫消费者购买食品。
第六章食品安全自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八条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自查。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安全管理原则1.1 本店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食品安全。
1.2 本店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的食品安全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1.3 本店应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4 本店应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机制,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食品原料采购与贮存2.1 采购时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明,确保原料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2.2 原料运输、贮存过程中应避免与有毒、有害物质接触,防止交叉污染。
2.3 原料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并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
2.4 原料应分类、分区、分层存放,标识清晰,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三、食品加工与制作3.1 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并定期进行消毒。
3.2 食品加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
3.3 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控制加工温度和时间,确保食品熟透。
3.4 食品添加剂应合法、合规使用,不得超范围、超限量添加。
四、食品销售与配送4.1 食品销售时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包装完好,标识清晰。
4.2 食品配送过程中应保持卫生、保温、防尘、防蝇、防鼠,避免交叉污染。
4.3 食品配送车辆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五、食品安全监测与改进5.1 本店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2 本店应建立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反映的问题。
5.3 本店应主动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六、员工培训与考核6.1 本店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6.2 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加工操作规程等。
6.3 本店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进行评估,确保员工具备合格的食品安全素养。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小餐饮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公司从事餐饮服务的小餐饮单位。
第三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许可项目规范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以便社会监督。
第四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小餐饮单位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档案,记录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第七条小餐饮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采购渠道和采购记录。
第九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查验供应商的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文件等资料。
第十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储存期限和储存要求。
第十一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保证食品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二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流程、加工要求和加工卫生标准。
第十三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保证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销售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销售要求、销售渠道和销售记录。
第十五条小餐饮单位应当保证食品销售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五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十六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明确从业人员健康要求、健康检查和健康证明。
第十七条小餐饮单位应当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1、小餐饮经营者采购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
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
2、长期定点采购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3、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4、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5、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6、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7、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8、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小餐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小餐饮,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小餐饮店。
第二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小餐饮店应当成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职责。
第五条小餐饮店负责人对本店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日常监督。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
第八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储存要求进行存放,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第九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制作制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加工制作,保证食品卫生。
第十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禁止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十一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对每批次的食品进行留样,并保留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餐具清洗消毒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餐具卫生。
第十三条小餐饮店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第十四条小餐饮店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程序和责任人员。
第十五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小餐饮店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小餐饮店应当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小餐饮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本店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服务、废弃物处理等环节。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1)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
(3)从业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
2. 食品采购与验收(1)采购食品必须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确保食品来源可靠。
(2)采购食品时,应查验供应商的资质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确保食品质量。
(3)验收食品时,应检查食品的外观、气味、包装等,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拒收。
3. 食品储存与管理(1)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食品分类存放,生食与熟食分开,易腐食品与非易腐食品分开。
(3)食品储存温度应符合要求,生食冷藏温度不得高于5℃,熟食冷藏温度不得高于10℃。
4. 食品加工与烹饪(1)食品加工过程应保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2)加工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保持清洁。
(3)烹饪过程中,应确保食品熟透,避免食品中毒事件发生。
5. 食品销售与服务(1)销售食品时,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名称、配料、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2)保持销售场所整洁,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3)提供安全、卫生的餐具和饮具。
6. 废弃物处理(1)食品废弃物应分类收集,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废弃油脂应收集、集中处理,不得乱倒乱排。
四、食品安全流程1. 食品采购(1)选择合法、有资质的供应商;(2)查验供应商资质证明、产品检验报告;(3)验收食品,确认质量合格。
2. 食品储存(1)将食品分类存放;(2)保持储存环境清洁、通风、干燥;(3)控制储存温度。
3. 食品加工与烹饪(1)清洗、消毒加工工具、设备;(2)保持加工过程卫生;(3)确保食品熟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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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餐饮经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具、工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设施)专用;
二、餐用具消毒提倡采用热力方式消毒(煮沸、蒸汽或红外消毒柜等)。
采用消毒柜消毒的,应确保消毒设施的正常使用;
三、采用化学药物消毒的,使用的消毒液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消毒液的浓度和浸泡时间应达到规定要求,并冲洗干净。
消毒液应专柜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四、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按规定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五、洗净消毒的餐饮具应存放在密闭的保洁柜内。
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食品、杂物等其他物品。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并持有效健康证明;
二、从业人员经培训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三、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必须整洁(应穿洁净的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
四、从业人员在处理食品前及上厕所、处理生食品、处理不清洁的设备或工用具、处理废物等可能污染双手的活动后都应该立即洗手;
五、不在食品加工场所内抽烟或从事其他无关工作。
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一、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尽量从固定供货商或供货基地购进,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应进行进货查验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二、应当按照产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有序整理采购记录及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
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不得少于一年。
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二、食品添加剂应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柜保存、专人登记,并采用精确的计量工具称量;
三、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的小餐饮经营者应向监管部门备案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称,并在店堂醒目位置予以公示。
加工制作场所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一、就餐场所和食品处理区整洁、明亮;
二、墙壁、天花板、门窗无蜘蛛网、霉斑或其它明显积垢,地面洁净、无积水和油污,排水沟渠通畅;
三、操作台、冰箱、排油烟机等加工设施设备与加工用具无明显积垢;
四、食品和其他物品存放整齐有序,标识明显;
五、餐桌、菜单、调料瓶、筷筒等保持清洁;
六、垃圾桶加盖并保持外观清洁,及时清理垃圾和餐厨废弃物。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一、立即停止餐饮经营活动,积极组织抢救病人,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联系医疗单位进行抢救处理。
二、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顾客中毒情况、中毒发生时间、中毒主要症状、中毒的顾客人数等,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三、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顾客的食品,禁止继续食用和擅自销毁。
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引起食物中毒的现场予以保护。
四、在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人员到达后,配合专业人员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顾客的呕吐物、排泄物、洗胃液等,同时介绍中毒的情况。
五、协助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好调查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