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管理澳大利亚
国外国家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典型案例

国外国家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典型案例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是一项重要的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工作,它对于了解土地利用类型的分布情况、监测土地利用变化趋势以及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政策具有重要意义。
在国外,很多国家利用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外国家遥感技术实施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典型案例。
1. 美国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美国是应用遥感技术进行土地利用变化监测的先行者之一。
美国地质调查局(USGS)通过Landsat系列卫星,每年获取高分辨率的遥感影像,用于监测美国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
通过这些遥感影像,美国可以准确判断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例如,林地变为耕地、湿地变为工业用地等。
这些数据为美国的环境保护和城市规划提供了重要的科学支持。
2. 加拿大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加拿大是世界上土地资源辽阔丰富的国家之一,因此,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对于加拿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加拿大借助卫星遥感技术,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工作。
例如,加拿大国家统计局(Statistics Canada)结合遥感影像和地理信息系统(GIS),监测农业用地、森林用地和城市用地的变化情况。
这些监测数据有助于加拿大政府制定相应的土地管理政策,保护农业和森林资源,促进城市规划发展。
3. 澳大利亚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澳大利亚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土地利用变化监测对于澳大利亚的土地资源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澳大利亚国家土地管理局(National Land and Water Resources Audit)利用遥感技术监测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并将监测结果与地理信息系统相结合,提供详细的土地利用变化数据和分析报告。
这些数据和报告对于澳大利亚的自然资源保护、农业发展和城市规划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4. 德国的土地利用变化监测案例:德国作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对于其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

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1.引言1.1 概述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的概述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是指针对澳大利亚土著人的土地和资源权益所采取的法律措施和政策。
土著人是澳大利亚最早的居民,拥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传统。
然而,在殖民化过程中,他们的土地和权益遭到了极大的侵犯和剥夺。
为了弥补这一历史上的不公和不平等对待,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土著产权法,以保护土著人的土地权益,重建他们的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公正和和谐发展。
土著产权法的核心目标是确保土著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控制权和使用权。
该法律体系对土地进行了划分和登记,明确了土著人对特定土地的权益,并规定了土地的使用和传承方式。
通过土著产权法的保护,土著人得以自主管理和保护他们的土地资源,维护他们的文化传统和生活方式。
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的发展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历程。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开始认识到土著人的土地权益问题,并逐步采取法律和政策措施进行保护。
其中最著名的就是1992年的“梅布尔决定”,该决定确认了土著人对土地的传统所有权和使用权。
此后,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经历了一系列的修订和完善,不断提升土著人的权益保护水平。
然而,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仍然面临许多挑战和问题。
一方面,土著人的土地权益仍然受到侵犯和争议,部分土地的归属问题尚未得到解决。
另一方面,土著人对于土地的传统使用方式与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存在冲突,如何平衡土著人的权益与国家发展的利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此外,土著产权法的实施和执行也存在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的法律保障和制度建设。
随着澳大利亚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变迁,土著产权法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未来,需要进一步完善土著产权法的法律框架,加强对土著人权益的保护,促进土著人与其他社会群体的和谐共存。
同时,还需要加强土著人的教育和就业机会,提升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福祉水平。
只有通过综合的措施和努力,才能实现土著人的权益保护和实现社会公正的目标。
国外土地制度

国外土地制度国外土地制度是指不同国家对土地利用、权益保护、土地流转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和制度。
不同国家拥有不同的土地制度,这种差异主要来源于国家的法律、文化和经济背景。
以下是关于一些国外土地制度的简要介绍。
首先是美国的土地制度。
美国是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国家,土地制度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原则。
土地所有权归个人或企业,可以自由买卖和流转。
土地租赁制度很发达,农民可以租赁土地来种植农作物。
此外,美国政府通过税收政策和土地用途规划来对土地进行管理和保护。
接下来是欧洲国家的土地制度。
欧洲大部分国家采用农地承包制度,农民租赁土地并支付租金。
在法国和德国等国家,政府对土地所有权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土地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农民可以通过合同与地主签署租赁协议,租赁农地来种植农作物。
澳大利亚是以土地拥有权益的资本主义国家,土地所有权归个人或企业,并可以进行自由买卖和流转。
澳大利亚政府通过土地拍卖和租赁来管理土地。
此外,澳大利亚通过土地规划和管理来保护资源,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亚洲国家的土地制度也有不同的特点。
中国的土地制度以集体所有制为主,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
农民可以根据合同自由流转土地使用权。
日本的土地制度以私有制为主,土地所有权可以自由流转和交易。
韩国的土地制度也以私有制为主,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租赁方式流转。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国家的土地制度并非完全一致,也存在一些差异。
不同国家的土地制度是基于各自的国情和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总之,国外的土地制度是根据不同国家的经济、法律和文化背景制定的,体现了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或混合经济的特点。
这些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土地所有权和利益,并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不同国家的土地制度各有特点,但都致力于平衡土地的利益与保护,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澳大利亚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

澳大利亚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拥有丰富矿产资源的国家之一,这使得矿业成为其经济发展的关键产业。
然而,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澳大利亚的矿产资源开采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并探讨澳大利亚政府和企业在这方面所做出的努力与挑战。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下澳大利亚矿业的规模和重要性。
澳大利亚是全球最大的铁矿石、锰矿石和铝土矿等矿产资源出口国之一。
这些矿石的开采与出口对澳大利亚的经济增长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大量的开采与运输活动会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例如土地退化、水污染和气候变化等。
为了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澳大利亚政府实施了多项保护措施。
例如,制定了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要求矿业企业在采矿前必须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且需要定期监测和报告采矿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政府还设立了环境保护署和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和协调矿业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环境技术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矿业企业采用更环保的采矿和加工技术。
然而,尽管澳大利亚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付出了努力,但实际执行仍存在挑战。
一方面,由于矿业对澳大利亚经济的重要性,政府往往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面临抉择。
有时为了吸引投资和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政府可能对矿业企业的环境合规要求进行弱化。
另一方面,部分矿业企业可能存在环境监管意识不强、违规操作等问题。
这也导致了一些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危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一些澳大利亚矿业企业开始采取主动措施,提升自身的环境责任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他们不仅在采矿过程中尽量减少环境影响,还积极参与环境保护项目,并推动矿业企业朝低碳经济和可再生能源方向发展。
例如,一些铀矿企业开始探索利用太阳能发电来满足部分能源需求,以减少碳排放和化石燃料的使用。
此外,澳大利亚政府和矿业企业还积极开展沟通合作,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标准和行业准则。
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

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是指澳大利亚针对土著人民的土地、水资源等传统所有权制度所制定的法律体系。
这项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和维护土著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在他们的土地上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保留他们的文化传统。
澳大利亚土著人口是该国的原住民,他们有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传统。
然而,在殖民化过程中,土著人的土地和资源权益受到了严重侵犯。
为了弥补这一不公平待遇,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土著产权法,以改善土著人民的地位和权益。
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的核心内容包括土著土地权益的确认、土地的归属和管理等方面。
首先,土著人民被授予对他们祖先土地的原住权,即土著人民在该土地上拥有自愿决定权和控制权。
这意味着他们可以决定他们土地上的开发和利用方式,包括农业、矿业等。
其次,土著土地权益的确认和归属是通过土著土地权益认证的过程来进行的。
该认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要求土著人民提供证据证明他们与特定土地的连结,并证明他们在该土地上的传统使用权益。
这项认证的目的是确保土著人民的土地权益得到合法的保护。
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还规定了土著人民与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土地协商和合作机制。
在土地的管理和开发方面,土著人民有权与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协商,以确保他们的意见和需求得到尊重和妥善处理。
这种合作机制旨在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并促进土著人民与其他社会成员之间的互动和共存。
此外,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还规定了土著人民维护其文化传统和知识产权的权利。
土著人民的文化传统对他们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土著产权法保护他们的传统知识和文化,并规定了对其知识产权的保护和使用。
然而,尽管澳大利亚土著产权法在理论上为土著人民提供了保护和维护权益的机制,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一些土著人民仍然遭受土地侵占和资源开发的剥夺,导致他们的生计和文化受到严重破坏。
此外,土著人民在土地认证和协商过程中面临着繁琐的程序和不平等的地位,使得他们难以获得公正和平等的待遇。
因此,为了进一步保护土著人民的权益,澳大利亚政府需要加强土著土地权益认证的透明度和公正性,并提供更多的支持和资源,以帮助土著人民维护其土地和文化传统的权益。
澳大利亚的荒漠化与土地退化防治

澳大利亚的荒漠化与土地退化防治澳大利亚,这个曾经被誉为“大自然博物馆”的国度,如今却面临着严峻的荒漠化和土地退化问题。
随着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的不断加剧,大片大片的土地变成了贫瘠的荒漠,这给澳大利亚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威胁。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澳大利亚的荒漠化现象。
澳大利亚是一个地广人稀的国家,其中有五分之一的土地被认定为荒漠地区。
而荒漠化指的是原本肥沃和适合农业的土地逐渐变成不育和贫瘠的荒漠地带。
造成荒漠化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气候变化、过度放牧和不合理的土地管理是主要的原因之一。
澳大利亚作为一个干旱国家,长期以来受到极端干旱和风沙的侵袭,这使得草木不生、水源枯竭,土地变得干燥贫瘠。
同时,过度放牧和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也导致了土地的退化。
长期以来,澳大利亚的农牧业发展对土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开垦和利用,这使得原本肥沃的土地逐渐流失了养分,无法再支撑农作物和牲畜的正常生长。
荒漠化的现象不仅对澳大利亚的生态环境带来了危害,也对农业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的打击。
然而,面对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的威胁,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进行防治。
首先,他们加强了对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的科学研究和监测。
通过对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的监测,政府可以及时了解到问题的严重程度以及变化趋势,从而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治。
其次,澳大利亚政府大力推行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提倡人们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保护和恢复退化的土地。
政府鼓励人们种植适应当地干旱气候的耐旱作物,推广水资源的科学利用和节约措施,以减少土地的退化。
同时,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土地利用的管理和监管,禁止过度放牧和滥砍滥伐等行为,保护土地的生态环境。
除了政策措施以外,澳大利亚的荒漠化和土地退化问题也需要广大公众的参与。
人们应该加强对荒漠化和土地退化的认识,树立环保意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农民应该改变传统的农牧业模式,转向适应干旱的生产方式,降低农牧业对土地的破坏。
国外矿业用地制度面面观

国外矿业用地制度面面观随着经济的全球化,世界各国之间的资源交流越来越频繁,矿业用地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国家的矿业用地制度不同,影响了各自矿业产业的发展。
本文将从土地管理、政策法规、可持续开发等多个方面,探讨国外矿业用地制度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一、土地管理土地管理对于矿业用地的管理至关重要。
因为矿业需要大量使用土地,若土地管理不善,将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土地管理不仅涉及到矿业用地的规划、使用、出让、收回等各个环节,还需要对土地的环境质量进行监管与评估。
在美国,土地管理局负责管理大量的国有土地和矿业资源。
美国矿业用地管理的法律基础是《矿业法》和《国家环境政策法》。
矿业法规定了矿业开发的程序和条件,环境政策法则要求对矿业活动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在澳大利亚,土地管理与矿业资源被视为一体化的管理,并通过权责清晰、规划科学、监管严格等手段实现对矿业活动的有效管理。
澳大利亚矿业用地的管理方式主要有出让土地、租赁土地、资本收益等多种方式。
二、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对于矿业用地的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们决定了矿业用地的使用范围和规划标准,保障了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在加拿大,矿业用地制度十分严格,政策法规和土地管理制度非常完善,由政府和私人企业共同管理,其政策强调保护环境,促进职业安全和健康,以及产业与社区之间的协调发展。
在巴西,政府采用“矿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来管理矿业用地,主要包括矿山权授权和矿山使用授权等制度。
通过严格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确保矿业从业者依法合规开采,促进了矿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可持续开发在当今社会,矿业用地的开发必须遵循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保护环境和社会福利的发展为前提,兼顾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
各个国家在矿业用地的可持续开发方面采取了不同的举措。
在澳大利亚,政府为了保证矿业用地的可持续发展,设立了“澳大利亚矿场重建基金”,用于重建、复原矿山生态环境。
此基金的设立,对于促进矿业用地的可持续开发和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

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澳大利亚是一个拥有丰富自然资源的国家,其土地制度对于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基于法律框架和政府监管,为土地的使用、分配和保护提供了清晰的规则和政策。
首先,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建立在土地所有权的概念上。
土地所有权可以被个人、企业或政府拥有。
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购买土地或签订租赁合同的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则可以通过征收、划拨等手段来掌握土地的所有权。
这种制度保证了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管理。
其次,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将土地划分为不同的用途。
根据土地的特性和可用性,澳大利亚将土地分为农业用地、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等不同类别。
这种分类使得土地的使用更加合理和有效,有利于促进城乡发展和经济增长。
在澳大利亚,土地的使用和分配受到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政府通过土地使用计划和规划来确保土地的合理分配和开发。
例如,政府会根据城市规划,划定不同区域的土地用途,并制定相应的规定和政策,以控制土地开发的规模和速度。
这种管理制度可以防止过度开发和资源浪费,促进可持续发展。
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还强调土地的保护和环境可持续性。
政府通过立法和监管措施来保护重要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确保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例如,澳大利亚有严格的环境保护法规,限制对自然资源的损害和破坏,保护生态多样性和生物安全。
此外,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还鼓励土地的合作和共享。
个人和企业可以通过合作组织或共同经营的方式来共享土地的利益和资源。
这不仅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还可以促进社会合作和经济发展。
然而,澳大利亚的土地制度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土地资源有限,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加,导致土地供给不足。
其次,土地的不合理利用和过度开发可能会对环境和生态系统造成损害。
此外,土地的分配不均衡和土地价格波动也可能导致社会不稳定和经济不公平。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澳大利亚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例如,政府积极推进土地整合和改革,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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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土地资源利用管理概述专业土地资源管理班号姓名学号指导教师二〇一五年十一月澳大利亚土地资源利用管理概述一、澳大利亚概况(一)地理位置澳大利亚在地理上有一个世界之最:她是世界上最小的陆地。
澳大利亚位于南半球,面积居世界第六,仅次于俄罗斯、加拿大、中国、美国和巴西,约相当于五分之四个中国。
它东临太平洋,西临印度洋,海岸线长达37000公里。
澳大利亚位于大洋洲,在南太平洋和印度洋之间,由澳大利亚大陆和塔斯马尼亚岛等岛屿和海外领土组成。
它东濒太平洋的珊瑚海和塔斯曼海,西、北、南三面临印度洋及其边缘海。
它位于南纬10°41'和东经43°39'之间,大陆的三分之一土地处于南回归线以北,其余部分属于温带。
澳大利亚土地总面积一共有7617930平方公里,从澳大利亚最北部到最南端的距离约为3700公里,东西之间的距离约为4000公里。
澳大利亚可以视为亚洲经济区里的无冕之王,其经济在许多方面都是赢家,稳定的经济增长、低通货膨胀、改善了的经济结构。
新南威尔士州已经超越西澳大利亚,成为澳大利亚经济最强劲的经济区。
(二)社会经济人口结构人口数量:一共有23683159人,澳大利亚人的后裔为31.13%,英格兰人的后裔有29.65%,爱尔兰人的后裔有9.08%。
年龄结构:在0-14 岁之间的是18.6%,在 15-64 岁的人口为67.9% ,年龄 65 岁及以上的是13.5%性别结构:出生:1.00 男/女,15岁以下:1.05 男/女,15-64岁:1.03男/女 ,65岁以上:0.84男/女,总计:1男/女。
产业结构服务业、制造业、矿业和农业是澳大利亚的四大主导产业,畜牧业、采矿业为澳传统产业,采羊毛和牛肉的出口量均为世界第一,此类收入占国民收入的4%。
澳大利亚最大的经济部门是服务业,它包括建筑、批发和零售、交通运输、旅游和娱乐、房地产及商业服务等,服务业的产值约占澳大利亚总产值的70%以上,从旅游到电脑、教育和金融服务。
旅游业和国际教育的发展也带动了服务业的快速扩展,仅旅游业的收入就已经超过煤炭的两倍以上,成为澳大利亚正大力开发的一个经济增长点。
澳大利亚将继续是主要的商品出口国。
由于电信基础完善,澳大利亚完全有条件在电子商务和网上时代取得成功。
社会制度经济制度:澳大利亚是一个后起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澳大利亚经济实现了高增长、低通货膨胀、低利率;澳大利亚具有良好的预算实况盈余;世界一流的金融监督制度;完善的为商业服务的公司司法和破产制度;存在实质性竞争的主要行业,如电信、电力、煤气等行业;高度开放的经济,对于贸易和投资的限制极小;改革了的劳动市场和税收制度,扩大间接税来源、简化程序、减少错误做法和改进公平性来降低收入税。
社会保障制度:老年、残障与遗属保险,各种补助性支付、收入津贴及其福利性支付,儿童援助,母亲津贴,家庭和生育津贴福利,养老金,残疾人津贴,老年与残疾福利,医疗福利,疾病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交通条件澳大利亚的交通条件十分便捷,航空、铁路和公路都是主要的交通运输手段。
澳大利亚主要城市和旅游点都有飞机场,且距离市中心不远。
澳洲及其境外属地共有261个已领取牌照的机场,其中12 个属于国际机场。
澳大利亚公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才发展起来,公路运输成为铁路运输的主要竞争者,其货运量、客运量已经超过铁路。
澳大利亚各种港口大约有100 多个,其中贸易港口70 多个,注册船只大约9000 多艘,拥有商船队80 多个。
近年来,其国际水运货运量年平均在6 亿吨以上。
澳大利亚主要港口有:墨尔本港、悉尼港、布里斯班港、阿德莱德港、霍巴特港、达尔文港、丹皮尔港、伯尼港、德文波特港、汤斯韦尔港等。
教育文化澳大利亚的教育质量具有世界一流水准。
澳大利亚法律规定,各洲中小学及工业学院均由各教育部负责,由联邦政府拨款资助,大学则由联邦政府统一管理。
凡澳大利亚的公民都享受免费教育而海外学生无此权利。
各大学教育体系在各州略有差别,但基本上教育质量是由澳大利亚联邦政府控制管理,所以各校都能保持平均但同时又较高的教育质量。
各学校的学历文凭,是被各州相互认同且全国通行的。
澳大利亚的学历资格,被世界各国包括我国所广泛承认。
(三)自然条件气候:澳大利亚的平均年降雨量为465毫米,每年雨量的变化幅度很大,分布很不均匀。
最干旱的地区是艾尔湖流域盆地,平均年降雨量不足125毫米。
最湿润的地方是东北热带地区和塔斯曼尼亚州西南地带。
澳大利亚的沿海水量充足、土地肥沃,大部分人都居住在沿海一带。
澳大利亚人各地的气候很不相同。
大陆北部地区是湿润的热带气候,东部中央地区和西部沿海有温暖而不太炎热的气候,而大陆南海岸和塔斯曼尼亚州则较凉爽。
整体而言,澳大利亚各地都有温暖的夏季和不太冷的冬季。
在澳大利亚有记录以来,温度最高的地方是东北部内陆的克隆卡里,1889年克隆卡里的气温曾高达摄氏53度;而最寒冷的地方是夏洛特隘口,1994年,科西阿科斯山附近的雪野中气温最低纪录为摄氏零下23度。
澳大利亚气候比欧洲或美洲温和,尤其是北部,气候与东南亚及太平洋地区相近。
在昆士兰州、北领地及西澳大利亚州,一月份(仲夏)的温度白天平均为摄氏二十九度,夜间为摄氏二十度;而七月份(隆冬)的平均气温分别约为摄氏二十二度及摄氏十度。
新南威尔士州、维多利亚州、塔斯曼尼亚州及南澳大利亚州一月份的白天平均气温约摄氏二十六度,夜间为摄氏十六度,而七月份则分别为摄氏十五度及摄氏七度。
地形:澳大利亚的地形很有特色。
西部和中部有崎岖的多石地带、浩瀚的沙漠和葱郁的平顶山峦,东部有连绵的高原,在靠海处是狭窄的海滩缓坡,缓斜向西,渐成平原。
沿海地区到处是宽阔的沙滩和葱翠的草木,那里的地形千姿百态:在悉尼市西面有蓝山山脉的悬崖峭壁,在布里斯本北面有葛拉思豪斯山脉高大、优美而历经侵蚀的火山颈,而在阿德雷德市西面的南海岸则是一片平坦的原野。
澳大利亚的大部分国土,约70%,属于干旱或半干旱地带,中部大部分地区不适合居住。
澳大利亚有11个大沙漠,它们约占整个大陆面积的20%。
由于降雨量很小,大陆三分之一以上的面积实际上被沙漠覆盖。
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最平坦、最干燥的大陆,中部洼地及西部高原均为气候干燥的沙漠,能作畜牧及耕种的土地只有26万平方公里。
沿海地带,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带,适于居住与耕种。
这里丘陵起伏,水源丰富,土地肥沃。
除南海岸外,整个沿海地带形成一条环绕大陆的“绿带”,正是这条“绿带”养育了这个国家。
然而,澳大利亚内陆贫瘠干旱地带却蕴藏极为丰富的矿产资源,澳大利亚铁矿储量占世界第二位,各种矿产为澳大利亚带来大量的财富。
土壤:土壤以荒漠土面积最大,占44%。
次为砖红壤和红壤,占25%。
土壤分布呈半环形,自北、东、南三方面向内陆和西部依次分布热带灰化土—红壤和砖红壤—变性土和红棕壤—红褐土和灰钙土—荒漠土。
水文:墨累河和达令河是澳大利亚最长的两条河流。
这两个河流系统形成墨累-达令盆地,面积约100多万平方公里,相当于大陆总面积的14%。
艾尔湖是靠近大陆中心一个极大的盐湖,面积超过9000平方公里,但经常长期呈干涸状态。
河流流量不大,水位变化较大,有汛期(冬季为枯水期,夏季为丰水期,干季水浅,河口沙洲阻碍航行,由于流经沙漠气候区,有断流现象),无冰期。
植被:分布特点呈明显半环状,即北、东、南三面以森林为主,向内逐步以草原为主,核心为荒漠植被。
导致这种分布特点形成的原因是: 气候呈半环状分布。
二、土地制度土地征收制度:澳大利亚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也称为王室土地)和私有土地两类。
国有土地主要包括政府机关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益机构用地和农业用地。
目前,澳大利亚国有的农业用地基本上都已授权给私人使用。
如果政府需要使用私有土地或者已授权给私人使用的国有土地,就涉及到土地征收问题。
按照澳大利亚宪法,土地征收属于州(地区)的立法权限。
自1969年南澳大利亚州制定该国第一部土地征收法以来,北领地、维多利亚州、新南威尔士州、塔斯马尼亚州、堪培拉特区、西澳大利亚州相继制定了土地征收方面的法律。
按照土地征收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协议征收和强制征收。
澳大利亚各州均提倡通过征收主体和当事人达成征收协议的方式征收土地,只有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才适用强制征收。
维多利亚州土地征收补偿法也规定,发布征收预告后,征收主体可以随时和当事人达成征收协议征收和对土地其他权益的征收。
除土地所有权外,国有农业用地使用权、土著狩猎采集权等其他土地权益也适用土地征收制度,但在具体操作程序上有一些差别。
例如,西澳大利亚州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时可以保留地下权和采矿权;如果需要一并征收,应当明确宣布。
澳大利亚各州均规定可以对私有土地实行征收,只有塔斯马尼亚州土地征收法规定对土著所有的土地不得适用征收程序,但该州目前已经没有土著居民。
新南威尔士州土地征收法明确规定可以强制征收国有土地,其他各州法律都没有明确国有土地是否可以征收。
按照被征收土地权属的不同,可以分为对私有土地的征收和对国有土地(王室土地)的征收。
澳大利亚各州均规定可以对私有土地实行征收,只有塔斯马尼亚州土地征收法规定对土著所有的土地不得适用征收程序。
土地登记制度:现澳大利亚土地登记制度为托伦斯土地登记制度,其制度严密、权责分明的登记制度,登记具有绝对的公信力。
政府设立土地登记制度,专门负责土地登记事宜。
所登记的土地或不动产,由政府作保证,保证其产权的权威与合法,而不足以双方交易或转让契约合同为保证。
已登记的土地及不动产,其权利人、土地面积、地块面积等边界及其相关权益等都经过政府等级结构的审核和认定。
如果土地登记局在受理登记后,登记本身出现了错误,则由政府承担责任。
各州政府为本州的土地登记系统设立了保险金。
土地税收制度:澳大利亚采用分税制,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课税制度,土地税是州政府征收的主体税种之一。
作为一个经济发达、土地资源丰富的国家,澳大利亚的土地税制具有其较为完善和优越的一面。
土地取得税是对取得土地所有权的个人或法人课征的税收,一般按照土地的取得方式设置税种。
与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澳大利亚在土地取得环节没有设立遗产税、继承税或赠予税等土地所得税,只是在土地买卖时需要缴纳印花税。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设立有印花税。
土地买卖等都要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相应数额的印花税,澳大利亚的印花税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且各州税率均不相同。
土地保有税是对拥有土地所有权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课征的税收,澳大利亚在土地保有环节设立的税种主要是地价税。
土地转让税是在土地所有权有偿转让的过程中,主要对其所得或增值收益所课征的税收,用以调节土地收益在政府和土地实际占有者之间的分配。
征税的对象是土地市场价值或转让收益的全额,土地转让税率随着税基的增加按级距逐渐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