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届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文明退宿相关事项说明
本专科学生退宿管理规定修订

大学本专科学生退宿管理规定(修订)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2023)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23)4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思政厅(2023)4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和规范我校学生退宿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退宿的条件1.出国留学;2.去其他学校交流学习;3.家庭所在地距离学校乘坐公共汽车两站地区域以内;4.已婚;5.毕业班在外实习半年以上;6.其他不适合集体住宿的特殊情况;具备以上条件之一者,在校学习期间可允许申请办理退宿。
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申请退宿者,必须经学生管理部门审核,报主管学生工作校领导批准方可。
已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如出国学习、去其他学校交流学习,学习期满可重新申请住宿,需到公寓相关部门办理申请住宿手续,公寓部门视房源情况给予安排。
二、办理退宿时间原则上每年1月、6月、9月集中办理退宿手续。
三、办理退宿程序1.学生本人与学院签订《****在校生退宿协议书》。
2.学生本人填写《****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并提交相关证件复印件。
3.学生所在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总支公章。
4.主管学生工作部门签署意见。
5.学生持《****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审批表》一式四份,到所住公寓办理退宿手续后分别交回学院、学生公寓服务中心办公室、财务处和学生本人留存。
四、住宿费收取1住宿不超过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住宿费用,不超过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住宿费用。
6.办理退宿手续后延期搬出的,按每天5元交纳住宿费和水电管理费。
7.未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按财务处相关规定收取住宿费。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由学生工作处和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退宿管理制度

退宿管理制度一、背景为了规范学校退宿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秩序,保证学校宿舍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学校宿舍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退宿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住宿学生及相关工作人员。
三、原则1.合法合规原则。
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依法合法管理退宿事务。
2.公平合理原则。
对待每位学生都要公平合理,依规定程序办理退宿手续。
3.便民利民原则。
尊重学生意愿,提供便利便民的退宿服务,旨在保障学生利益。
4.保密原则。
对学生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信息严格保密,防止泄露。
四、退宿申请1.学生如需退宿,需提前三天以上向宿舍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说明退宿原因。
2.申请需附有本人身份证明和宿舍钥匙。
3.宿舍管理员接到申请后,须及时安排学生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4.对于特殊原因需要立即离开者,宿舍管理员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并协助处理。
五、退宿审核1.宿舍管理员对学生的退宿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保学生申请退宿的原因真实有效。
2.学生退宿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毕业、休学、转学、学业完成等。
3.审核通过的学生,宿舍管理员将学生的相关信息上报至学校相关部门备案,同时通知学生进行离校手续。
六、退宿手续1.学生房间内的物品须整理好,房间清洁整齐。
2.学生需交还房间钥匙和门禁卡。
3.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宿舍押金。
4.离校手续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并由学校相关部门统一审核。
七、退宿注意事项1.退宿日期为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需提前办理相关手续。
2.未通过审核的退宿申请,学生须按时按点参加宿舍检查,不得擅自离校。
3.退宿后如需再次入住宿舍,需重新申请,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入住手续。
八、退宿管理的责任1.宿舍管理员有责任对学生的退宿申请进行审查,及时协助学生进行相关手续。
2.学校相关部门有责任对学生的退宿申请进行审核和备案,并负责对学生离校手续的最终审核。
九、违反规定的处理1.对于不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的学生,宿舍管理员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退宿规章制度

退宿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住宿管理,保障宿舍安全和宿舍公共利益,维护宿舍的正常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制定的退宿相关规章制度。
一、退宿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学生宿舍。
二、退宿条件1. 学生因个人原因需要退宿的,应当提前向所在宿舍管理员提出书面申请,并注明退宿原因。
2. 学生因家庭原因需要退宿的,应当提供家庭相关证明,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3. 学生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宿的,应当向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三、退宿程序1. 学生向所在宿舍管理员提出退宿申请,并注明退宿原因。
2. 宿舍管理员对学生提出的退宿申请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学生。
3. 学生如需办理退房手续,应当根据学校宿舍管理规定,提前向宿舍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宿舍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4. 学生退宿后,应当将宿舍内的个人物品清理干净,并将宿舍钥匙交给宿舍管理员。
5. 宿舍管理员对学生退宿后的宿舍进行验收,如发现有损坏或缺失的物品,应当照价赔偿。
6. 学生退宿后,宿舍管理员应当及时更新宿舍住宿名单,确保宿舍住宿秩序的正常进行。
四、退宿时间1. 学生应在每学期末办理退宿手续,确需提前退宿的,应在本学期开学初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2. 学生应在确认不再住宿后,尽快办理退宿手续,以免影响宿舍的正常管理。
3. 学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退宿手续,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宿舍住宿资格,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强制退宿。
五、违规退宿的处理1. 学生未办理退宿手续擅自离开宿舍的,将被视为违规退宿,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2. 学生退宿时,如有损坏或缺失宿舍内公共物品的,应当照价赔偿。
3. 学生退宿后,如被发现仍在宿舍内居住的,将被视为违规住宿,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
宿舍退宿和结算管理制度

宿舍退宿和结算管理制度宿舍是大学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为了维护宿舍秩序和保障宿舍资源的合理利用,学校制定了宿舍退宿和结算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宿舍退宿的条件、流程以及结算费用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一、宿舍退宿条件1. 学生自愿调宿或申请退宿的,需提前向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2. 学生完成学业或提前毕业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提出退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 学生因特殊原因,如身体健康问题、家庭变故等需要退宿的,需向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二、宿舍退宿流程1. 学生填写宿舍退宿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 学生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提交给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
3. 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审核申请表和证明材料,并根据实际情况批准或不予退宿。
4. 审核通过的学生需要按照规定时间搬离宿舍,将宿舍内的个人物品和设备妥善处理并退还宿舍钥匙。
5. 学生完成退宿手续后,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将相关信息报备在学校学生管理系统内。
三、宿舍退宿费用1. 学生在退宿时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标准缴纳相应的退宿费用。
2. 退宿费用包括宿舍使用期间剩余的房租、水电费等费用,并根据宿舍内的设备和物品的损坏情况进行相应的赔偿。
3.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退宿费用,并凭借缴费凭证完成退宿手续。
4. 若学生未按时缴纳费用或有拖欠情况,学校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停止学籍、留校察看等。
四、宿舍退宿管理要求1. 学生在退宿前需将宿舍清理干净,确保公共区域卫生整洁,并做好相应的设备和物品的保护工作。
2. 学生需按时退还宿舍钥匙并办理正式的退宿手续,确保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3. 学生退宿后应妥善处理个人财物,不得将宿舍内的设备和物品转让、私自带走或损坏。
4. 学生退宿后,宿舍管理员或相关部门有权对宿舍进行检查,并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相应的追责处理。
总结:宿舍退宿和结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生的宿舍行为,维护宿舍秩序和资源利用的公平性。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退宿、外宿备案表的.doc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退宿、外宿备案表
姓名
性别
本科生/研究生
学号
学院
年级、专业联系电话家长(配偶)住址家长(配偶)
联系电话
现住宿地址
外宿起止时间
外宿
申请外宿
地址
是否退宿
房东姓名及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家长(配偶)意见
意见:
家长(配偶)签字:
外宿原因
签名:
年月日
辅导员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导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学院(部)意见
领导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签名(盖章):
年月日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备案
签名(盖章):
年月日
注:
1.A.家住桂林市市区,不影响学生在校正常学习生活的,需提供家庭房产证复印件及房屋照片。B.因身体原因(患有传染性疾病、神经衰弱等特殊原因)不适宜宿舍集体生活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并有家人陪护住宿。C.因学分未修够不能按时毕业等特殊情况。
学生宿舍退宿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退宿管理制度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离开家乡,来到大学追求梦想。
在大学期间,学生宿舍是他们居住和学习的重要场所。
而学生宿舍退宿管理制度作为大学宿舍管理的一部分,对于学生的个人成长和学校的正常运行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从各个方面展开回答写作。
1.退宿原因多样化学生宿舍退宿原因多样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个人家庭原因。
有些学生可能因为家庭变故或突发情况需要提前离校,这也是学校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的。
其次,个人发展原因。
有一部分学生可能因为课程调整、转专业或参加学术活动等需要更换宿舍或退宿。
再次,违纪处分原因。
如果学生违反宿舍规定,给他人造成骚扰或损害,学校有权利对其进行退宿处理。
2.退宿申请程序规范学生退宿申请程序需要规范,以保证公正和合理。
首先,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退宿申请。
其次,学校要设置一个退宿申请审核委员会,由教务、宿舍管理和学生代表组成,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查和决策。
最后,学生退宿时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交还宿舍钥匙、清理宿舍等。
3.退宿事宜公示透明学校在处理学生宿舍退宿事宜时,应保持公示透明。
学校可以将学生宿舍退宿情况公示在校内公告栏或官方网站上,确保学生和家长能够及时了解退宿情况。
同时,学校也应该向学生详细说明退宿的原因和处理结果,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猜疑和误解。
4.退宿时效规定合理学生宿舍退宿时效规定需要合理,既不能过于严苛也不能过于宽松。
过于严苛的规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困扰,而过于宽松的规定又可能导致学生滥用退宿政策,对学校宿舍管理造成负面影响。
因此,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退宿时效规定,以平衡学生个人需求和学校管理需要。
5.退宿手续严格规范退宿手续需要严格规范,以确保学生按规定办理退宿手续。
学校可以要求学生填写退宿申请表,交还宿舍钥匙和设备,并对宿舍进行检查确保无损坏。
同时,学校也应将退宿手续纳入学生素质评价的一部分,以引导学生养成规范办事的好习惯。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广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师政学工〔2013〕23号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住宿管理,维护学生在公寓内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广西师范大学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和《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修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公寓管理以创建“安全、文明、整洁、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加强制度建设,改善服务质量,发挥自管职能,实现目标管理”为指导思想,逐步实现学生公寓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第三条学生的住宿条件和标准一律由学校统一安排。
住宿安排工作按照学院、年级、专业相对集中的原则开展。
第四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时,须与学生公寓管理部门签订住宿承诺书,按规定交纳相应的住宿费用,办完入住登记和上交照片等相关手续后,方能取得住宿资格。
第五条学生入住学生公寓实行统一安排、统一管理。
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居住。
对以下特殊情况需在校外租房的学生,要履行相关退宿备案手续。
1.退学的学生;2.因休学或出国等原因离校半年以上的学生;3.提前毕业和延迟毕业的学生;4.遇到特殊疾病需要调换寝室,但学校无法在校内解决住宿问题的学生。
退宿的学生,要按学生类别到学生工作部(处)或研究生工作部办理退宿备案手续之后,再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备案及退还钥匙手续,并清空个人存放在寝室的私人物品。
学校以学生退宿手续办理完毕的时间作为截止时间,距学年结束达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退还该学年剩余未入住月份的住宿费。
未按程序办理退宿手续,私自到校外住宿的,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六条每年6月1日至6月30日,学生公寓管理部门会依据学生本人提出的申请及学院的意见在客观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学生住宿床位进行适当调整。
学生不得私自调换或转让床位,需调换的学生在征得学院同意,并在学生公寓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调换,未按程序办理住宿调整手续,私自调整寝室的,给予通报批评至警告处分。
大学生日常返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宿舍管理,保障学生生活秩序,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籍学生。
第三条学生宿舍是学生生活、学习、休息的主要场所,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宿舍秩序。
第二章返寝时间与要求第四条学生应按时返回宿舍,具体返寝时间如下:1. 周一至周五晚22:00前;2. 周六、周日及节假日23:00前。
第五条学生返寝时,应遵守以下要求:1. 保持宿舍整洁,不得随意堆放杂物;2. 不得在宿舍内吸烟、酗酒、赌博等;3. 不得在宿舍内饲养宠物;4.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5. 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带入宿舍;6. 不得在宿舍内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第六条学生因病、事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寝,需向宿舍管理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延期返寝。
第三章宿舍安全与卫生第七条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遵守以下规定:1. 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2. 不得在宿舍内私自改装电路、水暖设施;3. 不在宿舍内存放火种,不使用明火;4. 不在宿舍内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5. 遵守消防法规,不乱扔烟蒂,不堵塞消防通道。
第八条学生应自觉保持宿舍卫生,遵守以下规定:1. 每日打扫宿舍卫生,保持室内整洁;2. 定期清洗床上用品,保持床铺干净;3. 不乱扔垃圾,分类投放;4. 保持公共区域整洁,不乱贴乱画;5. 不在宿舍内乱倒污水、垃圾。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九条学生违反本制度,按以下规定处理:1. 轻微违规: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并在宿舍墙上张贴违规名单;2. 一般违规:给予警告处分,并扣除相应学分;3. 严重违规:给予记过处分,并扣除相应学分;4. 情节恶劣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条学生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处分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2024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流程指引
2024届毕业生离校退宿流程指引
亲爱的同学们:
为确保您顺利毕业离校,请您按时完成以下离校退宿手续。
一、离校退宿手续办理
具体流程如下:
二、离校时间安排
1.请同学们于2021年6月28日前办理退宿手续。
在办理退宿过程中,请注意妥善保管和处理好个人物品。
2.请在办理完退宿手续后2日内搬离学生宿舍。
办理完退宿
手续2日后,宿舍内遗留的物品将视为自愿放弃。
物业公司6月30日17:00开始安排开展毕业生宿舍室内外的遗留物品清理、宿舍清洁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等工作。
三、离校注意事项
1.办理离校退宿手续前,如水电专用卡内有余额,不需退余额的可直接把卡和空调遥控器交还宿管员;需退余额的请先将水电表内余额刷回至专用卡,再带上卡和空调遥控器到物业公司办理退余额的手续(原则上,每间宿舍只退回到一名同学与学校绑定的银行账户中)。
2.请同学们提前清理好个人物品(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等)与公共物品,自行将个人废弃物品搬离宿舍并堆放在宿舍楼指定地点,保证宿舍无垃圾、干净、整洁。
3.严禁破坏宿舍设施设备和家具,或将宿舍设施设备和家具搬出宿舍外。
由此而造成损失的,由相关同学负责赔偿。
4.办理退宿过程中,请同学们务必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注意妥善保管财物,不要轻信陌生人推销产品或介绍工作,出门随手锁门关窗,避免受骗上当造成财物损失。
5.请同学们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四条规定,安全、文明离校。
—2—
6.各校园(区)物业客服中心办公地点和电话:
—3—。
毕业生退宿离校相关注意事项说明(
关于2014届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文明退宿相关事项说明全体毕业班同学:大家好!首先,祝贺大家顺利地完成了学业。
其次,衷心感谢大家在校期间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学校公寓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即将毕业离校之际,有一些关于退宿方面的事项需向大家说明,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一、热水卡退卡事项1、热水卡余额退还时间:6月13日—6月26日。
期间可在充值时段到各公寓区充值点办理。
2、热水单价为0.038元/升,由于学生公寓热水表扣取金额只能精确到0.04元/升,我们在为各位同学充值热水时,会为各位同学额外充入5%的金额,所以在退热水卡余额时,实际退款金额为卡中余额除以 1.05。
(例如:某同学在充值10元时,我们会为他充入10×1.05=10.5元。
如该同学未使用热水,在退热水卡余额时,只能退10.5÷1.05=10元)。
3、请凭学生证到热水卡、直饮水卡(雁山校区)所属公寓区的充值点根据规定办理退热水卡余额相应手续(温馨提示:请先办理退热水卡、直饮水卡(雁山校区)余额手续,再到食堂办理退饭卡余额手续)。
二、水电结算及钥匙回收事项1、 6月17日对各寝室的自来水水费进行结算;同时每个寝室须到值班室交纳50元自来水和家具押金。
2、毕业生离校时,请以寝室为单位,将钥匙统一拿到值班室进行押金返还,由最后离校同学交还到公寓区值班室,同时结清6月17日后产生的自来水费(押金多退少补),如不归还钥匙,自来水和家具押金将不退还余额。
三、寝室内家具等配套设施的验收事项1、各公寓区毕业生寝室家具验收的时间为6月17日、6月18日两天。
2、验收的家具包含:饮水机(王城、育才校区)、桌、椅(凳)、床、梯子以及淋浴热水设备是否有损坏。
3、验收完毕后,请各寝室派代表(寝室长)在验收表上签名,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上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将责成该寝室成员对以上物品按成本价进行赔偿(对于部分使用直饮水的学生公寓,饮水机不在验收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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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15届广西师范大学毕业生文明退宿相关事项
说明
全体毕业班同学:
大家好!首先,祝贺大家顺利地完成了学业。
其次,衷心感谢大家在校期间对学生公寓管理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使学校公寓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在即将毕业离校之际,有一些关于退宿方面的事项需向大家说明,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理解与支持。
一、热水卡退卡事项
1、热水卡余额退还时间:6月13日—6月26日。
期间可在充值时段到各公寓区充值点办理。
2、热水单价为0.038元/升,由于学生公寓热水表扣取金额只能精确到0.04元/升,我们在为各位同学充值热水时,会为各位同学额外充入5%的金额,所以在退热水卡余额时,实际退款金额为卡中余额除以1.05。
(例如:某同学在充值10元时,我们会为他充入10×1.05=10.5元。
如该同学未使用热水,在退热水卡余额时,只能退10.5÷1.05=10元)。
3、请凭学生证到热水卡、直饮水卡(雁山校区)所属公寓区的充值点根据规定办理退热水卡余额相应手续(温馨提示:请先办理退热水卡、直饮水卡(雁山校区)余额手续,再到食堂办理退饭卡余额手续)。
二、水电结算及钥匙回收事项
1、 6月17日对各寝室的自来水水费进行结算;同时每个寝室须到值班室交纳50元自来水和家具押金。
2、毕业生离校时,请以寝室为单位,将钥匙统一拿到值班室进行押金返还,由最后离校同学交还到公寓区值班室,同时结清6月17日后产生的自来水费(押金多退少补),如不归还钥匙,自来水和家具押金将不退还余额。
三、寝室内家具等配套设施的验收事项
1、各公寓区毕业生寝室家具验收的时间为6月15日、6月16日两天。
2、验收的家具包含:饮水机(王城、育才校区)、桌、椅(凳)、床、梯子以及淋浴热水设备是否有损坏。
3、验收完毕后,请各寝室派代表(寝室长)在验收表上签名,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上述物品损坏或丢失的,将责成该寝室成员对以上物品按成本价进行赔
偿(对于部分使用直饮水的学生公寓,饮水机不在验收之列)。
四、毕业生离校盖章事项
1、家具验收无误,结清水电费后,方可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雁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2、盖章必须以学院为单位,由学院指派专人到学生公寓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办理;
3、盖章时间、地点:
王城校区:6月17日8:30——11:30,15:00——17:30,地点在王城校区第三学生公寓(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育才校区:6月18日—19日8:30——11:30,15:00——17:30,地点在育才校区第十学生公寓一楼(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副经理办公室)雁山校区:6月18至19日8:30——11:30,15:00——17:00,地点在雁山校区第四学生公寓架空层(雁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
王城、育才校区逾期办理的同学,请到育才校区第十学生公寓一楼(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副经理办公室)进行办理。
雁山校区逾期办理的同学,请到雁山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第四公寓架空层)进行办理。
五、行李托运相关事项
1、行李托运时间:6月18日、6月19日
2、办理地点:王城校区一食堂、育才校区学生二食堂、三食堂门口、雁山校区4、6、8、14、20、34栋楼下。
3、托运的相关单位:中铁快运、桂林小麻雀物流、中国邮政,(雁山校区有顺丰、申通、全峰、汇通快递可以选择)。
4、毕业生搬行李时,需到公寓区值班室办理大件物品出入登记手续,并请同学们自行保管好私人物品。
六、毕业生延迟离校的注意事项
1、毕业生正式离校时间为2015年6月27日。
2、6月27日毕业生离校后,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将安排人员对所有毕业生寝室进行清洁、维护、拉闸、换锁并贴封条,请毕业生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不要将个人物品留在原住宿的寝室内。
3、有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留校住宿的毕业生,须学院出具证明后,由学生
公寓管理中心进行统一安排住宿,同时,需交纳水电费和热水设备、家具、饮水机、电话机等物品的押金(50元/人)。
4、7月5日后,仍未能离校的毕业生,将按照暑期函授生接待的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5、保送本校研究生或考取了本校研究生的同学,请自行联系行李物品存放地点,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不安排保管。
后勤服务集团
二〇一五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