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

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一、引言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是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免受辐射危害的重要措施。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全面有效的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以确保辐射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背景辐射是指物质或能量以波动或粒子的形式传播,并具有能够对人体或环境产生危害的性质。
辐射活动包括核能、医疗放射、工业放射等多个领域。
为了保护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成为必要的管理要求。
三、辐射安全评估1. 定义辐射安全评估的目标和范围:明确评估的目的是为了评估辐射活动对人体和环境的潜在影响,并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 收集数据和信息:收集与辐射活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包括辐射源的特性、辐射剂量、辐射防护设备等。
3. 评估辐射风险:根据收集的数据和信息,使用适当的方法和工具评估辐射活动对公众和工作人员的潜在风险。
4. 制定辐射安全措施: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适当的辐射安全措施,包括辐射防护设备的使用、工作场所的布局等。
5. 编制辐射安全评估报告:将评估结果和建议整理成报告,包括评估方法、数据分析、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等。
四、辐射安全考核1. 确定考核标准: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确定辐射安全考核的标准和要求。
2. 设计考核方案: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包括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考核人员等。
3. 实施考核:按照考核方案进行实地考核,对辐射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
4. 评估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辐射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进行评估,确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5. 提出改进建议:根据评估结果,提出改进辐射安全的具体建议和措施,确保辐射活动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五、辐射安全管理1. 建立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辐射活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2. 培训和教育:对从事辐射活动的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辐射安全意识和技能。
3. 监督和检查:建立辐射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定期对辐射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

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臵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全面推进辐射环境监管工作,提高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责任意识和管理水平,形成辐射工作单位严格自律、主动自查、及时改进,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二、评估程序1、自我评估。
由辐射工作单位对所从事的辐射工作,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自行进行安全评估。
2、评估考核。
由辐射工作单位所在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依照相关要求对辐射工作单位辐射管理的安全评估进行考核。
3、评估核查。
由市环境保护局根据辐射工作单位的评估报告和县(市、区)环境保护局的评估考核报告,核查自我评估情况,评估考核结果。
三、评估内容1、自我评估:(1)辐射工作单位根据所从事的辐射工作内容,按照附件1编列的《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自行评估表》逐项进行自查,按照附件2《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自行评估评分表》进行评估打分,根据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分别于4、7、10月的3号前将上述材料报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于次年1月3日前,将第四季度的《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自行评估表》和《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自行评估评分表》,以及按照附件3《辐射安全评估报告提纲》的要求编制的本单位辐射安全评估报告一式四份报送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
2、评估考核:(1)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在收到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自我评估报告等相关文件后,针对该单位的辐射安全运行、防护设施和辐射安全管理,结合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按照附件4《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评估考核表》进行打分,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于次年1月25日前,将评估考核报告一式两份报送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辐射工作单位。
3、评估核查:市环境保护局在收到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评估考核报告后,组织市危险废物和辐射环境监督管理中心选取不同类型的重点单位及考核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核查,对辐射工作单位的自我评估和县(市、区)环境保护局评估考核结果进行评议,于5月25日前形成评估核查报告,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辐射工作单位和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并报送省环境保护厅。
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

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辐射环境监测一直是各行业关注的热点话题,尤其是在核电厂、医疗设施等高辐射环境下的工作场所。
为了有效监测和评估辐射环境,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制定一套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至关重要。
1. 评估目的评估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主要目的是确保监测系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及时准确地监测出辐射环境的辐射水平,并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障人员的安全。
2. 评估内容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设备设施评估:评估监测设备的性能和准确性,确保设备设施符合监测要求。
•监测流程评估:评估监测流程和标准化操作流程,保证监测过程规范化。
•数据处理能力评估:评估监测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确保监测数据可靠性。
•风险评估:评估监测系统存在的潜在风险,及时做好风险管控和应急预案。
3. 评估方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是评估辐射环境监测能力的关键。
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定性评估:通过专家评估和监测设备质量评价等方法,对监测能力进行定性评估。
•定量评估:通过监测数据的统计分析和比对,定量评估监测系统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模拟评估:利用辐射环境仿真软件进行模拟评估,验证监测系统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4. 评估结果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对监测系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和优化措施,以提升辐射环境监测的能力和水平。
同时,对监测系统的优势和特点进行总结,为今后的监测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5. 结语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的制定对于保障人员健康和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估方法和过程,不断提高监测系统的能力和水平,为各行业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以上是关于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方案的一些思考和建议,希望能为相关工作提供一些参考和启发。
放射卫生评价实施方案

放射卫生评价实施方案放射卫生评价是针对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风险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的一种方法。
实施放射卫生评价方案旨在科学评估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为决策者提供科学依据,制定相应的放射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个关于放射卫生评价实施方案的详细介绍。
一、评价目标放射卫生评价的目标是全面评估放射性物质的辐射风险以及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具体目标包括:1. 分析放射性物质的释放途径和浓度;2. 评估人体接触放射性物质的途径和频率;3. 计算辐射剂量等指标,评估周围环境和人群的辐射风险;4. 评估放射性物质暴露潜在的危害。
二、评价内容放射卫生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测量和监测:通过采样和实地测量,获取环境中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数据;2. 辐射剂量计算和评估:根据放射性物质的浓度和人体接触途径,计算辐射剂量等相关指标;3. 健康影响评估:利用放射剂量数据和流行病学方法,评估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4. 风险通信和风险管理建议:将评估结果向决策者和公众进行沟通,并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
三、评价方法与技术放射卫生评价可以使用多种方法和技术,以下是常用的评价方法和技术:1. 采样和实地测量:通过采集土壤、水体、空气等样品,进行实验室测量或现场监测,获取放射性物质的浓度数据;2. 数据分析和模型计算:利用测量数据和计算方法,进行辐射剂量的计算和评估;3. 流行病学研究:通过调查病例、对照研究等流行病学方法,评估放射性物质暴露与健康影响之间的关系;4. 风险通信和参与:将评估结果向决策者和公众进行沟通,并进行风险参与,主动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四、实施步骤放射卫生评价的实施步骤可以按照以下顺序进行:1. 确定评价目标和内容:明确评价的目标,并确定评价内容和评价指标;2. 收集数据和信息:采集环境数据、运营数据、辐射监测数据等相关信息;3. 数据处理和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计算辐射剂量等相关指标;4. 健康影响评估:利用流行病学方法,评估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影响;5. 风险通信和管理建议:向决策者和公众进行风险通信,提供相应的风险管理建议;6. 监测和调整:定期监测和评估,根据结果进行调整和改进。
全国核关键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查专项行动抽查评估专项方案

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验专题行动现场抽查实施方案为深入深化和推进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验专题行动(以下简称专题行动), 做好过程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实现预期目标,根据《全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综合检验专题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环境保护部将于8月1日至10月31日对各省和地域监督站进行现场抽查,评定专题行动实施情况。
一、抽查目标落实“严之又严、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实之又实”指示精神,遵照“提升认识,转变观念,提升能力,依法行政,团结协作,各尽其职,强化监管,确保安全”工作思绪,根据“自查要到位、排查不缺位、抽查相关键、整改见实效”工作要求,完成“许可证发放两个100%,杜绝无证运行,整改方法落实到位,深入摸清家底,掌握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辐射监测情况”目标。
经过现场抽查,了解专题行动进展,评定专题行动效果,研究并推进新发觉问题处理,促进信息交流,分享监管经验,在评、研、学相结合基础上,推进和支持省及地域监督站专题行动,拓展专题行动深度和广度,提升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促进中国核技术利用事业健康发展,确保环境和公众辐射安全。
二、抽查内容(一)深入了解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和地域监督站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监管现实状况,尤其是专题行动实施进度,包含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动员布署、实施形式、宣传培训、排查整改和阶段总结情况。
(二)了解各省专题行动进展情况,包含对核技术利用单位基础信息掌握情况,对核技术利用单位监督检验情况,对违法行为督促整改和处罚情况,涉源单位和射线装置单位发证情况,废旧金属回收熔炼企业开展辐射监测推进情况。
(三)经过现场查看被抽查核技术利用单位,了解这些单位辐射安全和防护情况,关键了解被抽查单位实施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情况,在辐射安全管理方面好经验和好做法,或曾经发生违法行为(如有)教训及其经验反馈。
三、组织实施环境保护部核和辐射安全监管三司负责效果评定工作组织、管理、实施。
组织成立4个抽查评定组,负责现场抽查评定及综合评定,确定评定结果。
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

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是为了保障公众和工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对辐射源及其环境进行评估和考核的过程。
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实施方案旨在确保辐射活动的合规性,预防辐射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机制,确保辐射活动的安全性。
2. 原则:a. 法律法规原则: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辐射安全的法律法规,确保评估及考核工作的合法性。
b. 公开透明原则:评估及考核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c. 风险导向原则:以风险评估为基础,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降低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
d. 综合治理原则:辐射安全评估及考核应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形成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
三、评估及考核内容1. 辐射源评估:对辐射源的性质、辐射强度、辐射场分布等进行评估,确定辐射源的安全等级。
2. 辐射环境评估:对辐射源周围环境的辐射水平进行评估,包括空气、土壤、水体等辐射水平的监测和分析。
3. 辐射剂量评估:对辐射源周围人员的辐射剂量进行评估,包括职业暴露人员和公众暴露人员的辐射剂量监测和分析。
4. 辐射安全管理评估:对辐射源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包括辐射源的封堵、警示标识、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等。
5. 辐射应急准备评估:对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应急预案、应急设备和人员培训等。
四、评估及考核方法1. 数据采集:收集辐射源、环境、人员辐射剂量等相关数据,包括现场监测数据、实验室分析数据等。
2. 风险评估:基于收集的数据,利用风险评估模型,对辐射源及其环境对人体和环境的风险进行评估。
3. 安全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辐射源的安全性进行评估,确定辐射源的安全等级。
4. 管理评估:对辐射源的管理措施进行评估,包括管理制度、工作流程、人员培训等方面。
5. 应急准备评估:对辐射事故应急准备工作进行评估,包括应急预案的完善性、应急设备的齐全性等。
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计划
辐射安全现场检查工作计划一、引言辐射安全是保护人身和环境免受辐射危害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辐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实施,现场检查是十分必要的。
本工作计划旨在制定辐射安全现场检查的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以确保辐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最大程度上降低辐射风险。
二、检查目标1. 确认辐射源和辐射工作场所是否符合相关规定;2. 检查辐射安全措施的实施和有效性;3. 评估辐射风险和辐射剂量的控制情况;4. 查明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5. 提供科学合理的建议,改进辐射安全管理。
三、检查内容1. 辐射源和辐射设备的情况:- 检查辐射源是否符合经批准使用的辐射源清单;- 检查辐射设备是否经过检测和核准;- 确认辐射设备的工作状态和参数是否正常;- 检查辐射源和设备的标识和防护措施是否完善。
2. 辐射工作场所的情况:- 检查工作场所的布局和环境是否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检查工作场所的防护设施和防护区域是否设置合理;- 检查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检查辐射场强、剂量率和污染情况是否满足安全标准。
3. 安全工作措施的实施情况:- 检查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检查辐射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开展情况;- 检查辐射设备的定期维护和检修情况;- 检查辐射监测和个人剂量监测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4. 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措施:- 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分类整理和记录;- 提出整改要求和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跟踪整改情况,确保整改落实。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1. 检查方法- 实地检查:通过对辐射源、辐射工作场所和安全措施的实际观察来确认情况;- 文案核查:对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检测记录等进行查阅和核对;- 询问访谈: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了解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 时间安排- 事前准备:对检查对象和检查事项进行调查和准备,制定检查计划;- 实地检查:现场检查的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确保检查时场所正常运行;- 检查报告:检查后及时撰写检查报告,总结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辐射质量工作检测工作方案
辐射质量工作检测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辐射质量工作检测工作方案是针对辐射领域的质量工作,为了确保辐射工作的安全和有效进行,制定该方案旨在规范辐射工作检测的各项流程和标准,确保质量管理的顺利进行。
二、检测目的该检测工作方案的目的在于评估和监测辐射工作的质量,包括辐射源的辐射水平、辐射防护设备的性能、辐射工作者的暴露情况等,以确保辐射工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三、检测内容1. 辐射源检测:包括对辐射源进行辐射强度、辐射能量等方面的检测,确保辐射源工作正常,并满足相关辐射水平标准。
2. 辐射防护设备检测:检测辐射防护设备的性能指标,如辐射防护服、防护眼镜等,确保其在辐射工作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 辐射工作者个人剂量监测:对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评估其在工作中受到的辐射暴露情况,保证其辐射剂量不超过相关标准限值。
4. 工作场所环境检测:检测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确认辐射水平符合相关标准,并对场所进行环境调控,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性。
四、检测流程1. 确定检测目标和内容:根据辐射工作的性质和要求,明确所需检测的辐射源、防护设备、辐射工作者等,并确定检测内容。
2. 编制检测计划:制定检测计划,明确检测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等,确保检测工作的有序进行。
3. 采样和测试:按照检测计划进行采样和测试工作,保证所得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数据分析和报告编制:对采集得到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估检测结果的合规性,并编制详细的检测报告。
5. 结果反馈和跟踪:将检测报告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进行必要的结果跟踪和改进措施的制定。
五、质量控制1. 确保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进行定期校准和维护。
2. 聘请具有资质和经验的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工作,并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3. 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和流程,避免操作误差和数据不准确。
4. 建立健全的质量监控机制,定期开展质量评估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六、安全保障1. 严格遵守辐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检测工作过程的安全性。
辐射场所监测方案
十一、总结与评估
1.每年对辐射场所监测工作进行总结,评估监测效果。
2.根据监测结果,不断完善监测方案,提高辐射场所安全管理水平。
本方案旨在规范辐射场所的监测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及环境的安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监测频次和内容,确保监测工作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二、监测原则
1.科学性:监测方案应基于科学的数据和理论,确保监测活动的有效性和准确性。
2.规范性:监测活动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监测过程的合法合规。
3.动态管理:监测方案应具备灵活性,根据辐射场所实际情况调整监测策略。
三、监测对象与内容
1.辐射场所内部环境:
- γ射线辐射水平监测。
- β射线辐射水平监测。
八、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1.质量保证:
-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确保监测活动的规范性和数据的可靠性。
-定期对监测过程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审。
2.质量控制:
-采用标准源进行设备校准,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对监测数据进行严格审核,排除人为和系统误差。
九、应急预案与事故处理
1.应急预案: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资源和应急措施。
-个人剂量监测:每月进行一次。
六、监测结果处理与分析
1.监测数据记录:
-监测结果应详细记录,包括监测时间、地点、设备、环境条件等信息。
-数据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
2.数据分析:
-定期异常数据进行分析,查明原因,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3.报告与通报:
辐射场所监测方案
第1篇
辐射场所监测方案
一、前言
为确保辐射场所的安全与合规,本方案根据《放射性物质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辐射场所的实际情况,制定此辐射场所监测方案。本方案旨在规范辐射场所的监测工作,保障工作人员及环境的安全。
辐射专项检查方案
一、目的为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辐射专项检查方案。
二、检查范围1. 涉及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放射性废物等核技术利用的单位;2. 核设施、核装置、核试验场等核设施运营单位;3. 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改造单位;4. 核事故应急处理单位;5. 其他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的相关单位。
三、检查内容1. 依法办理核技术利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手续情况;2. 放射性物质、射线装置、放射性废物等核技术利用的储存、使用、处理、处置情况;3. 核设施、核装置的运行、维护、检修、退役情况;4. 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修、改造、检验、验收等情况;5. 核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制定、演练、落实情况;6. 人员培训、安全教育和辐射防护知识普及情况;7. 辐射环境监测、辐射防护设施运行等情况;8.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法1. 查阅资料:查阅被检查单位的相关档案、文件、记录等资料;2. 现场检查:对被检查单位的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储存、使用、处理、处置场所等;3. 询问调查:询问被检查单位的相关人员,了解核与辐射安全工作情况;4. 抽查核实:对被检查单位的辐射防护设施、设备等进行抽查,核实其性能、参数等;5. 交叉检查:与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共同维护核与辐射安全。
五、检查步骤1. 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方法、步骤等;2. 组织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明确检查人员及职责;3. 开展检查:按照检查方案,对被检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4. 分析评估: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评估;5. 撰写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6. 整改落实:跟踪督促被检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六、检查要求1. 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确保检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2. 严肃认真,严谨细致,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3. 保密原则,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4.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廉洁自律,不得收受贿赂、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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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环境监测能力评估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二〇一一年五月
目录
表1 γ剂量率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
表2 中子剂量率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
表3 α、β表面污染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
表4 环境空气中222Rn浓度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
表5 氡子体浓度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
表6 氡析出率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6)
表7 综合场强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7)
表8 工频场强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8)
表9 工频磁场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9)
表10 射频分频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0)
表11 X-γ辐射累积剂量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1)
表12 气溶胶γ核素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2)
表13 沉降物γ核素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3)
表14 水中γ放射性核素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4)
表15 固体中γ核素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5)
表16 土壤中γ核素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6)
表17 生物中γ核素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7)
表18 连续γ剂量率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8)
表19 空气中3H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19)
表20 气溶胶总α、总β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0)
表21 沉降物总α、总β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1)
表22 水中90Sr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2)
表23 水中总α、总β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3)
表24 固体中总α、总β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4)
表25 水中U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5)
表26 水中Th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6)
表27 水中226Ra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7)
表28 水中40K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8)
表29 水中3H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29)
表30 牛奶中131I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0)
表31 土壤中90Sr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1)
表32 生物90Sr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2)
表33 沉降物90Sr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3)
表34 气溶胶90Sr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4)
表35 生物中137Cs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5)
表36 牛奶中137Cs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6)
表37 生物中14C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7)
表38 空气中14C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8)
表39 水中137Cs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39)
表40 生物中3H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0)
表41 水中210Pb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1)
表42 水中210Po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2)
表43 生物中210Pb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3)
表44 土壤中210Pb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4)
表45 生物中210Po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5)
表46 水中Pu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6)
表47 土壤中210 Po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7)
表48 气溶胶中Pu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8)
表49 沉降物Pu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49)
表50 生物中Pu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0)
表51 应急体系运行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1)
表52 γ外照射监测现场考核评估标准 (52)
表53 放射源搜寻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3)
表54 空气采样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4)
表55 水、生物、土壤样品采集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5)
表56 辐射防护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6)
表57 数据信息传输能力现场核查细则 (57)
表58 个人剂量监测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8)
表59 就地γ谱仪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59)
表60 大体积巡测谱仪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60)
222
3
90
3
131
表46 水中Pu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
表47 土壤中210 Po监测能力现场核查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