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

附件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一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是对风电企业生产、运行等实践中运行经验的积累和各种事故教训的总结,对于防止风电事故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根据《实施细则》,制定了《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江西新能源公司实施细则》)和《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故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管理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执行责任人,公司各部门及各单位等均必须对照《江西新能源公司实施细则》和《责任表》,严格贯彻、落实《实施细则》。
第二条新建、扩建和大修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实施细则》,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应严格把关,不符合《实施细则》的工程项目严禁验收签字。
第三条已建成的风电场,应对照《实施细则》逐条检查。
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风电场必须提出立即改进,其它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
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检修加速更换,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立即更改的,风电场提出后,由安生部联系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安生部对相关改造项目列入年度“反措”计划,计划部、财务部优先安排改造资金。
第四条过去颁发的公司制度及相关标准、规定,凡与《实施细则》有抵触的,应按《实施细则》执行。
以后制定、修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标准等,都要严格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第五条各部门和各风电场每年应组织对《实施细则》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和自查,对执行不到位和不严格的应立即进行整改。
风电场的点检维人员和运行人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实施细则》,并互相监督《实施细则》的落实。
第六条外包工程开工前,风电场和安生部应组织对相关外委单位进行《实施细则》的学习和宣贯。
第七条安生部对《实施细则》进行归口管理。
能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

能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能源有限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简称两措)计划的编制、执行和考核。
1.2 本标准适用于能源有限公司两措计划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计划编制3.1 两措计划必须结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经过值、部门逐级讨论,提交运行部组织论证,确认后的项目由公司领导审批,在组织和技术上保证能够实施。
3.2 两措计划必须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的具体时间及所需资金数额,一经批准后应列入月度生产计划之中,确保按期完成。
3.3 两措计划涉及对外协调、所需资金、物资供应等应在计划中说明,并在两措计划立项讨论时确认。
3.4 两措计划经领导批准即生效,安全技术措施(简称安措)的执行情况由安环专工负责检查、协调,反事故技术措施(简称反措)由运行部负责检查、协调。
3.7 两措计划实施过程中,确因外部因素影响不能按期完成的,在时间上可以调整,但年度两措计划应100%完成。
3.8 两措计划编号3.8.1 两措计划编号格式编号格式采用5段式:XX XX X X XX两措计划项目的序号如:1,2,3。
部门内专业编号责任部门编号年度序号。
如97,02。
两措计划代号3.8.2 两措计划编号中各段编制方法3.8.2.1 两措计划代号用汉语拼音字母(大写)表示,FS表示反事故技术措施,AL表示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8.2.2 责任部门编号如下:1—运行部,2—生产技术部,3—综合部,4—财务部,5—其他部门。
3.8.2.3 责任部门专业编号如下:运行部:1—汽机,2—锅炉,3—电气,4—化学,5垃圾吊。
新能源重点反事故措施

XX新能源有限公司企业标准X重点反事故措施2015-12- 发布 2015-12- 实施XX新能源有限公司发布目录前言 (2)1 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3)2 引用标准 (3)3 重点反事故措施目录 (3)4 重点反事故措施的基本要求 (4)5 附则 (5)6 附件 (5)附件七项重点反事故措施 (6)一防止人身伤亡事故 (6)二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措施 (8)三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 (10)四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 (11)五防污闪事故措施 (13)六防止变压器、互感器事故措施 (13)七防止全站(场)停电事故措施 (18)前言根据XX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和控制电站(场)发电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编制依据为:国家及电力工业的相关规程、法规;本标准由安全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部门:XX40MWp光伏电站生产准备组。
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审核人:本标准批准人:下列人员应通晓本标准站长副站长值班长值班员本标准于2015年12月XX日首次发布重点反事故措施1 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1.1X市X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风险,预防和控制电站(场)发电生产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
1.2 本措施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和重点事故的预防及处理。
2 引用标准2.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2.2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GB 26859-2011);2.3 《光伏发电站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试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13.3);2.4 《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能安全[2014]161号);3 重点反事故措施目录3.1 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措施3.2 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措施3.3 防止开关设备事故措施3.4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措施3.5 防止污闪事故措施3.6 防止变压器、互感器事故措施3.7 防止全站(场)停电事故措施3.10 防止发电机事故措施4 重点反事故措施的基本要求4.1 各级人员应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掌握各种作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规范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工作规程和制度,严格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及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确保生产工作的安全可靠。
新能源行业应急预案应对能源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措施

新能源行业应急预案应对能源事故和紧急情况的措施新能源行业作为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正越来越受到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关注。
然而,随着新能源的不断发展和利用,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可能出现的能源事故和紧急情况,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能源事故的类型与预防措施能源事故是指由于新能源开发、生产、储运、使用等环节中出现的意外事故。
常见的能源事故包括火灾、爆炸、泄漏等,这些事故一旦发生,往往会对人员生命安全、财产损失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针对这些常见的能源事故,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是必不可少的。
首先,要加强对设备的管理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其次,要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此外,定期组织演练和实地考察,熟悉应急处理流程和现场紧急情况,为能源事故应对提供保障。
通过这些预防措施的落实,可以降低能源事故发生的概率,减小事故造成的损失。
二、新能源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新能源行业应急预案是指在能源事故和紧急情况发生时,为了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减小财产损失和环境影响而制定的一套详细方案。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基于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能源的特点,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和应对手段。
1. 信息共享与联动机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实施需要建立起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以确保信息的快速流通和及时响应。
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当建立紧密的联系,定期交流和分享信息,密切关注能源行业的动态。
同时,还要建立起相关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响应机制,当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做出决策和行动。
2.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新能源行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是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队伍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一定的救援技能和装备,可以迅速响应突发事件,进行事故现场的抢险救援和人员的疏散。
同时,队伍成员还需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的应对能力和紧急处置能力。
3. 可靠的设备和仪器新能源行业应急预案的实施还需要依赖于可靠的设备和仪器。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1变电站应根据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的具体要求,定期对本所设备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
2配合主管部门按照反事故措施的要求和安全性评价提出的整改意见,分析设备现状,制定落实计划。
3做好反措执行单位施工过程中的配合和验收工作,对现场反措执行不利的情况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
4风电场进行大型作业时,应提前制定本所相应的反事故措施,以确保不发生各类事故。
5定期对本所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6风电场预防事故措施(见附录E)。
2024年风电场反事故措施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风电场的反事故措施管理,保障风电场的安全运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对环境的影响,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风电场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反事故措施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建立完善的反事故措施管理机制,明确责任和要求。
第四条风电场应当根据其规模和风险特性,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计划,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风电场应当加强与政府监管部门的合作,定期接受监督检查,及时报告事故情况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第二章反事故措施管理责任第六条风电场应当设立反事故措施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反事故措施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和职责。
第七条反事故措施管理部门或专人应当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负责制定风电场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八条风电场应当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反事故措施管理责任,强化事故预防和纠正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风电场应当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相应的反事故培训计划,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风电场应当与相关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共享反事故措施管理经验,提高整体防范能力。
第三章反事故措施管理措施第十一条风电场应当建立风险评估制度,全面评估其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措施。
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

某发电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制度对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办法作了统一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某发电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工作。
第四条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制度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制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国家电力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条例试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反事故技术措施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促进部门、班组人员认真分析生产中存在不安全情况,研究事故规律,寻找薄弱点,抓住最主要、最关键的问题,组织各方面力量,解决影响设备安全、人身安全的缺陷和不安全因素。
有利于各级领导对重点反事故工作的监督,有利于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反事故工作的预见性和全公司安全生产水平。
第六条反事故技术措施简称“反措”,是针对影响重大设备安全的缺陷及隐患,制定的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发生的技术改进措施。
第七条总经理是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在开展反事故事件中不断提高科学预见性,作好常规情况下可能发生特大事故的准备,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反事故措施,并督促、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第八条反措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涉及到各方面的工作,必须在编制年度大修、更新改造计划之前,由副总经理组织设备技术部和各部门编制年度“反措”计划,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九条反措计划必须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要定人员、定设备、定资金、定措施、定考核。
实施部门、管理部门都要对“反措”项目的质量和工期负责。
“反措计划”下达后,有关责任部门应纳入经济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并将完成情况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第十条编制依据1、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事故通报(包括人身伤亡、设备事故通报),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编制“两措”重点要求等。
河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细则.docx

附件1河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保人身、保系统、保设备”的理念,做好各类事故的超前预防及安全管理,杜绝人身伤亡事故,有效的控制故障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河北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编制、职能与分工、责任与权限、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第三条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简称“反措”、“安措”,即“两措”)是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计划、统筹、资金分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防止人身伤亡、设备事故及改善职工劳动条件,提高安全劳动卫生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
公司每年应认真组织编制年度反事故措施(简称“反措”、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简称“安措”)和)计划(统称“两措”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风电场。
第二章管理职能第五条公司总经理是公司“两措”计划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两措”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负责“两措”计划的批准和所需资金的提取使用,每半年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对公司“两措计划”实施负全面责任,对公司"两措"计划的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七条生产部是“反措”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部是“安措”计划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生产部负责“反措”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每年12月底前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生产部牵头,检修部、风电场等相关部门参加,编制下年度的年度反措计划。
其具体职责如下:(一)贯彻实施上级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二)汇总审查公司所属各部门(风电场)的“反措”计划,并负责制定全公司的“反措”计划, 12月底前完成下年度反措计划的编制。
(三)反措计划纳入年度检修、技改计划。
(四)安排及落实“安措”、“反措”计划的资金;(五)明确实施方案、完成时间、责任人、监督人,逐月监督“反措”计划的实施及完成日期;每季度对反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进行分析总结。
2024年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2篇)

2024年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新的安全威胁和事故风险不断涌现。
为了确保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标和原则1. 目标:建立健全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制度,提高事故防范能力,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高效地处理和处置。
2. 原则:科学性、可行性、依法依规、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
三、管理体制1. 设立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和企事业单位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和协调实施管理制度。
2. 建立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部门,负责具体操作和协调各方面工作。
四、主要内容1. 安全评估和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事故的区域、行业和单位进行安全评估,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帮助各方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2. 技术措施研究和创新:加大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推动安全技术措施的创新,提高安全防范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安全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安全监督和检查制度,对各个行业和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技术措施的有效实施。
4. 应急预案和演练:各个行业和单位要制定健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处置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和效率。
5. 信息共享和交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交流机制,加强各方面的协作和合作,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保障措施1. 加强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提高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法律责任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四、实施与监督1. 安全技术措施与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对各行业和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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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光伏、水电场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新能源公司反事故技术措施(以下简称反措)管理,提高设备可用率,维护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根据《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反措是指反事故技术措施;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场站的反措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由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组织生产技术部制定。
第五条公司反事故措施计划执行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生产技术部负责日常的“反措”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反措”管理工作。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有权对“反措”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第三章反措管理
第八条公司对“反措”计划实施三级管理(公司级、场站级、班组级)。
公司每年12月份应编制下一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经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在次年的一月份印发后下发到公司各场站,各场站及班组按照公司两反措计划要求,编织自己的反措计划。
第九条“反措”计划应执行“反措”项目验收卡,(见附件1)。
第十条反措计划编制基本要求
反事故措施计划应纳入检修、技改计划,包括:
1、年度定检维护和技术监控的工作;
2、场站技术监控中发现的、需要下一年度治理的隐患和缺陷;
3、场站定检中发现的、需要下一年度治理的缺陷和隐患;
4、日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需要下一年度治理的缺陷和隐患;
5、年度可靠性分析报告提出的改善和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造和治理项目;
6、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涉网技术改造项目;
7、适用于集团公司的《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防止风力发电生产重大事六项重点要求实施细则》的有关内容;
8、针对上级公司下发的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通报的防范措施,本单位制定相应防范措施;
9、其它反事故技术措施项目等。
第十一条反措计划编制依据:
(一)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应根据国家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规章、标准和上级反事故技术措施、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措施以及事故防范对策进行编制;
(二)危险点分析、技术监控、缺陷管理、可靠性分析等结果应作为制定“反措”计划的重要依据;
(三)防火、防汛、抗震等应急预案所需项目,可作为制定和修订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的依据。
第十二条反措计划的执行
(一)公司在使用上级公司批复的检修、技改资金和费用时,要优先保证“反措”计划项目的资金和费用;
(二)生产技术部进行每年“反措”项目的准备工作时,明确责任人和监督人,编制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时间;
(四)“反措”项目要编入生产技术部的月度工作计划,在每月安全生产分析会上通报反措执行情况;在每季度安委会议上由生技术产部汇报反措的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定期组织生产技术部,对“反措”计划实施进度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生
产技术部对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审核后上报上级公司;
(六)列入技术改造的重大反措项目依据《集团公司技术改造和重大检修项目管理办法》实施;
(七)生产技术部应经常检查督促“反措”计划完成情况,并要认真检查已完成项目的工作效果,作出正确的评价;
(八)场站在制定月度工作计划时,必须把当月应执行的反措计划项目,列入当月的工作计划中去,以保证“反措”计划的完成;
(九)场站应每月对“反措”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第十三条反措的验收
(一)公司在“反措”计划整改中必须确定负责人、验收人,各整改、验收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好职责,对所完成的项目及时组织验收;
(二)公司级“反措”计划,由生产技术部设备管理负责人签字,最后由生产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验收并签字,做到闭环控制;
(三)各场站负责人应跟踪整改“反措”计划中的问题,按计划实施整改工作,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确保按期完成。
场站每月至少对“反措”计划的内容进行一次梳理,每月5日前,将上月整改情况上报生产技术部,未按计划完成日期完成的应
说明原因,并填入《新能源公司反措项目延期申请单》(见附件2)。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生产技术部应每月定期对各场站反措措执行情况进
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有权进行批评指正、考核。
第十五条反措计划的完成率是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指标之一。
年度“反措”项目的完成率要95%。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完成的,由责任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报经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新能源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1:
附表2:
新能源公司反措问题延期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