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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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中小学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

中小学规模与生均校园占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
(1)中小学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园占地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小学、
初中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园用地面积为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园用地面积标准之和。

(2)中小学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单位:平方米
注:1、学校规模(班级数)如不在本表之列,则套用低一班级规模的面积标准;如果学校规模(班级数)还达不到表中所列最低规模,则使用最低班级规
模的面积标准。

2、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按对应的小学、初中或高中的规模标准执行,判断学校面积是否达标以总面积是否够用为准,即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完全中学达标的最小校舍建筑面积为小学、初中或高中的学生数乘以对应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标准之和。

福建省学校建设标准

福建省学校建设标准

福建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标准
1、校园用地面积:小学生均不低于15平方米,初中生均不低于20平方米(不含学生食堂宿舍用地)
2、校舍建筑面积:小学6.7—4.4平方米;初中6.6—5.2平方米。

(不含学生食堂宿舍面积)。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国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2
中小学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占地面积、校舍面积基本指标一览表(参考)
注:小学和初中生活用房指标中不含学生宿舍和食堂面积,按寄宿生6平方米/人计算加入总需求数。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基本办学条件标准(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 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

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中心城区学校中心城区以外地全寄宿制学校类别主城旧区主城新区区学校学校完全小学11.4015.0020.0032.00 初中11.4020.0025.0034.00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

(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 ㎡/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非全寄宿制学校全寄宿制学校学校类别规划要求基本要求规划要求基本要求完全小学 6.54 5.6613.1312.25初中8.56 6.6615.3113.41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 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 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

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学校类别完全小学初中6班12班-18班24班以上12班18班以上直跑道100 ////环形跑道田径场/ 200300200300 其他每6个班至少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 .建设用地2 .体育用地3 .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 .办公用房3 .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 .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 .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 .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 .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 .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6000学生120个班高级中学用地指标

6000学生120个班高级中学用地指标

6000学生120个班高级中学用地指标及校舍建筑指标参照《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及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并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要求。

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J10355—2004),学校建设用地应分为学校建筑用地、运动场地和绿化用地三部分。

1、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通道、房前屋后的零星绿地、小片课间活动场地。

建筑用地面积指标高中48个班生均22.6平方米,120个班应取生均27平方米计算,学校建筑用地总用地面积为27*6000=162000平方米。

2、学校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体育活动的整片运动场地。

学校运动场每生不宜小于3.3平方米。

每六个班应有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120个班,120/6=20,20*600=12000平方米学校游泳池一个,140米*80米=11200平方米。

学校环形运动场,400米跑道,面积为120米*75米=9000平方米学校运动场地总用地面积:32200平方米3、学校绿化用地包括成片绿化和室外绿化。

规范要求,绿化用地宜大于生均1平方米,本校取1.4平方米,学校绿化总用地面积为6000*1.4=8400平方米。

4、学校发展预留用地及自然科学园地:总用地面积为64200平方米。

合计总用地面积:162000平方米+32200平方米+8400平方米+64200平方米=266800平方米。

根据《上海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DG/TJ08—12—2004,J10355—2004),学校校舍建筑以6000学生120个班计算,应满足以下要求:校舍总建筑面积:157937.5平方米,教学用房:85081.4平方米,办公用房:5800.4平方米,生活用房:67055.7平方米。

容积率:0.59。

1、教学楼:共3幢,每幢4141.2平方米(含40间教室,每间95.2平方米,294平方米卫生间,39.2平方米网络控制室),合计:12423.6平方米2、实验楼:4778.2平方米(含25间实验室,每间134.4平方米,43.4平方米准备室,294平方米卫生间,39.2平方米网络控制室)。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

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一、学校规模和班额(1)学校规模:完全小学、初中办学规模一般不超过2000人。

(2)学校班额:小学近期目标45人/班,远期目标35人/班;初中近期目标50人/班;远期目标40人/班.二、学校用地面积1.生均用地面积不同地区学校生均用地面积(㎡/生)注:(1)表中中心城区指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建设已基本定型的主城区.(2)非全寄宿制学校完全小学、初中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3)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

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4)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用地条件在确实受到限制的情况下,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2.生均校舍面积不同规模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注:(1)非全寄宿制中小学合格指标、基本合格指标中,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小学5㎡/生,初中5.5㎡/生)和食堂面积(生均1.7㎡/生). (2)山区、湖区等特殊地区,学校办学条件确实受到各方面因素制约的情况下,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基本合格标准可降低10%。

3.绿化用地面积中小学校园绿化用地不低于学校用地总面积的30%.三、体育活动场所体育运动场设置标准(m)注:中心城区、山区或因其他原因,学校用地确实受到限制时,完小6班规模的学校可设60 m直跑道,其他规模学校可不设环形跑道运动场,但必须有能满足全校师生同时做操和开展体育活动所需的场地。

四、条件装备和图书1.初中理化生实验室和小学科学教室注:配置标准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初中理科、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教育部小学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科技活动教学仪器配备目录(试行)》.2.体音美器材设备城市中小学按照湖北省《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和《小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23号)、《中小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目录》(鄂教体艺〔2003〕35号)的要求配备体育卫生器材;农村中小学按照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教体艺〔2008〕5号)配备体育卫生器材。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建筑容积率最大0.8,楼层数最多为三层,生均建筑面积按15平米(各种用房)估计,需要的最少土地面积应满足:学生人数*15/2.0(平均楼层数)/0.7(容积率)。

如果学生人数是1000人,则建筑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0714平方米(约合16亩)。

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

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同的。

中小学作为基础教育中重要的一环,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必然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下面就由小编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大家了解。

▲一、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1、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2、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3、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4、学校要有与规模性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0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5、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二、各种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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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九年制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评定标准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高标准、高质量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更好地适应教育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学校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具体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小学六年制、初中三年制以及小学初中的九年制普通学校(以下简称九年制学校)。

第三条本标准分为I类、II类、III类学校,I类标准高于II类标准,II类标准高于III 类标准。

新建学校应按I类学校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二章标准化学校标准
第一条学校规模及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6班。

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45人。

2.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3.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段每班45人,初中段每班50人。

超过上述规模学校的标准应不低于本标准所列的同类学校中最大规模学校的标准。

第二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 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

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3.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

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校史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四、生活服务用房
中小学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第三条校园用地和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一、中小学校园用地面积指标表
二、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表
注:(1)上表建筑面积以墙厚240mm计算
(2)表中不含自行车存放面积,自行车的存放面积按1.35平方米/辆建筑面积另计。

(3)如有寄宿学生;另增加相应的面积。

三、教学用房的配置标准
(一)普通教室
1.小学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0 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宜小于61平方米。

2.初中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每间使用面积不得小于56平方米,新建学校不宜小于67平方米。

3.九年制学校普通教室:每班设1间,小学阶段与中学阶段每间使用面积均不得小于61平方米。

新建学校不宜小于67平方米。

(二)专用教室:包括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地理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

(三)公共教学用房:包括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

(四)、办公用房的配置标准
(五)、生活服务用房的配置标准
单位:平方米
六、寄宿制学校宿舍使用面积配置标准
小学应>=2.4平方米/生,初中应>=3平方米/生。

第四条规划和建设标准
1.选址合理。

有安全宁静的周边环境。

根据当地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确定办学规
模。

2.有经过批准的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功能布局合理。

3.遵循安全、适用、经济。

美观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

校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4.小学的普通教室建筑层数不宜超过4层,初中不宜超过5层。

5.学校建筑应采用砖混或钢筋砼结构。

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

6.教学用房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

第五条校园环境配置
1.校园网络系统。

I 类学校应有校园网络、多媒体教室、电子音像教育资源库、教师多媒体备课室、电子阅览室。

有条件的II类学校可建简易校园网络。

2.学校要有围墙、校门(包括传达室)、校牌、旗杆、运动场地、广播、室外照明等。

3.学校要有一定的集中绿地。

单位:平方米
5.学校宜配置一定数量的篮排球场。

按6个班的配置一个篮球场或排球场。

附件2:
“浙江省万校标准化建设工程”试点县沛、区)名单1.杭州市萧山区
2.宁波市北仑区
3.温州市瓯海区
4.海宁市
5.长兴县
6.诸暨
7.义乌市
8.常山县
9,丽水市莲都区
10.温岭市
11.舟山市定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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