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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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渝环发〔2016〕18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渝环发〔2016〕18号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名录的通知渝环发〔2016〕18号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经开区环保局,市环保局各分局:为规范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减轻小微企业负担,促进经济发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33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不需审批和备案)建设项目名录》(以下简称《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以下事项做好有关工作。

一、列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的建设项目,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或备案手续,免于环境保护“三同时”管理。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出具《重庆市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建设项目通知书》(见附件)。

二、列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应遵守国家和我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未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名录》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或市环保局各分局负责环评和“三同时”管理,对其中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并且不会造成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或扰民事件的项目,可予以免于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渝环发〔2012〕《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名录(修订)》四、本目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生效,75号)同时废止。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事项通知书长环费申字[2010] 43 号建滔天然气化工(重庆)有限公司: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9号令)第六条和重庆市环保局《关于征收排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渝环发[2003]160号)以及排污总量控制的要求,现就2010 年污染物排放情况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你单位按照相应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的要求如实、全面填报,填报数据作为排污总量控制、环境统计和排污费计征的依据。

(一)申报数据原则:应当以上年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的生产计划所需排放污染物情况进行填报。

(二)关于用水量:若使用自来水,请提供上年度缴纳水费的原始发票复印;若使用自备水源的,请提供缴纳水资源费的原始发票复印件等有关取水使用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关于煤(油、气)量:请提供上年度购煤的原始发票复印件;煤碳含硫量,请提供上年度所购每批煤的法定单位含硫量分析报告复印件,若不能提供,将按3.35%的含硫量计征二氧化硫排污费。

(四)关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需提供综合利用的证明材料,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固废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的发票等。

(五)凡与排污收费有关的数据如:产品产量、原材料消耗量、水、电、气、煤等用量必须与财务和统计上报数据一致,并提供相应的财务和统计报表等佐证资料。

二、你单位排放污染物需作重大改变或者发生紧急重大改变的,排污者必须分别在变更前15日或改变后3日内填报相应的《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报表》,说明变更原因,履行变更申报手续。

三、你单位可以在重庆市长寿环境保护网下载相应的《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统计表》。

四、请你单位按照申报要求如实填报附件中相应的各种申报登记表,并于 2010 年 4月15日前派专人将电子版和签章的报表和《报送排污申报登记统计表回执》报送长寿区环境监察支队。

对拒报、谎报、逾期不报和不按规定申报的,我局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并责令重新申报。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导热油炉排放的废气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未超过《工业窑炉大气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未超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排放限值。符合验收要求。
(二)废气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废气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排放氰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各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排放的氨、臭气浓度,均未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五、验收组现场检查情况及结论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D-泛解酸内酯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该公司设置了环保机构,配置了管理人员,建立了相关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建立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了环境风险应急演练。其环保设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按环评及其批复要求落实,监测结果满足相关环保标准要求,项目基本满足环保验收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保验收。
二、环保执行情况
(一)环境管理
重庆鑫富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D-泛解酸内酯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环保档案资料齐全;该公司设置有环境管理机构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环安部,配置了环保管理人员,环保管理基本满足环保要求。
(二)污染治理设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1、废气处理措施
该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交联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内酯水解臭气、硫铵干燥尾气、导热油炉燃烧烟气、废水处理站物化及生化处理中产生的臭气。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交联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和硫铵干燥尾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颗粒物,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交联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排放的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符合验收监测要求。

长寿经开区新材料片区新增用户供气

长寿经开区新材料片区新增用户供气

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证 书
机 拘 名称 所 仕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 证 书绅 廿 有 效 期 评价范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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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臭 团重庆 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茧庆市渝 中区大坪 正街 8号 谢友强 乙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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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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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寿经开区新材料片区(新增用户)供气 管道工程奕翔化工供气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
国药集团重庆医药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







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编 制 时 间
长寿经开区新材料片区(新增用户)供气管道工程 奕翔化工供气工程项目 重庆焜 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1 月
供电
废水 处理 设施 环保 工程 废气
依托巴斯夫现有废水处理站处理
依托奕翔化工废水处理站处理
依托
依托巴斯夫放散管,废气经放散管排放
依托
设置放空管,废气经放空管排放
新建
1.5 供气气源 拟建项目所输送天然气气源为普光气田,本工程由巴斯夫 SMR 配气增压站预留 汇管阀门接出。巴斯夫 SMR 配气增压站设计规模为 180×104Nm³/d,其中巴斯夫 SMR 项目用气量为 60×104Nm³/d,本工程项目设计输量为 60×104Nm³/d。拟建项目在巴斯 夫 SMR 配气增压站新建调压计量装置, 气源由巴斯夫 SMR 配气增压站预留汇管阀门 接出经调压、计量后接入本工程输气管道。 1.6 气质分析 拟建项目所输送天然气气源为普光气田, 天然气组分分析详见下表 1.6-1, 理化性 质详见下表 1.6-2。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函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4.01.24•【字号】渝环函[2014]67号•【施行日期】2014.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通过验收的函(渝环函〔2014〕67号)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拨付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函》(长经开投函〔2013〕89号)及相关验收资料收悉。

依照《重庆市环境保护局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渝环办发〔2012〕39号)要求,我局于2013年8月30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重庆(长寿)化工园区污染集中整治及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为《关于下达2006年污染防治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的通知》(渝财建〔2006〕489号)计划项目,计划投资3326万元(其中重庆市2006年污染防治项目第三批补助资金补助1000万元、企业自筹2326万元),项目于2008年9月开工,2012年8月完成工程建设。

根据重庆勤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审定,项目实际总投资3206.49万元。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污染集中整治工程和化工园区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两部分。

污染集中整治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床清淤整治、河岸护坡改造以及河流局部区域改道,新建事故应急污水拦截闸门、泵房及相应管道设施。

化工园区在线监测系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化工园区环境在线监控系统,由应急指挥场所、移动应急平台、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库系统、综合应急系统、前端展示平台构成。

二、我局会同长寿经开区环保局对项目进行了现场验收,经专家现场检查和资料核实,你公司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要求组织实施基本达到要求。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寿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寿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通知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寿区行政审批项目
目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长寿区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11.20
•【字号】长寿府发〔2015〕137号
•【施行日期】2015.11.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寿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
通知
长寿府发〔2015〕137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求,我区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规范。

经长寿区人民政府第12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保留区级行政审批事项439项,其中行政许可(终审)项目227项,行政许可(初审)项目4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169项。

现将《长寿区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15年版)》予以公布。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目录清单外实施或变相实施行政审批。

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相关管理
制度,防止管理脱节。

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优化服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强责任监督、责任追究,并利用网站、公开栏等及时公开审批项目,强化审批绩效管理,切实规范审批服务行为。

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0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公布日期】2013.11.21•【字号】•【施行日期】2013.1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3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各经开区环保局,各分局,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2013年二季度,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组织专家对29家环评机构编制的125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对28家环评机构编制的28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抽查,共有5件环评文件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环评文件质量合格率96.7%,其中报告书质量合格率95.8%,报告表质量合格率100%(详见附表)。

二、存在质量问题的环评文件(一)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垫江县明月大道新建道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负责人:仓恒瑾)。

存在的主要问题:1. 环境敏感目标调查不全面。

中央华府住宅小区、碧桂园住宅小区等敏感目标实际位置与环评注明的桩号位置不符,其朝向、楼层、与项目距离及高差、声环境质量等级(2类或4a类)等不明确;取土场所涉及的环境敏感目标未做调查。

2. 工程概况及工程分析内容不清楚。

道路长度、占地面积、挖填方量等内容前后介绍不一致;附属工程(交叉、涵洞、绿化等)及临时工程(施工便道、施工营地、临时弃土场等)介绍不全面。

3. 运营期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不可信。

环评仅预测三处敏感目标受交通噪声影响的情况,缺乏垂直方向噪声影响预测,未针对敏感目标特点提出合理的噪声防护措施。

4. 公众参与不符合规范。

未明确公众参与调查的时间节点、报告书简本获取方式;公众参与调查缺乏代表性。

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18年2月26日—2018年3月2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及反馈意见受理方式/jzbm/1477,传真:40460453。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邮编:401220,联系电话:40460551,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60KK片SIP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基地
长寿区新市街道新光二路2号
长芯半导体有限公司
重庆智力环境开发策划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新市工业组团内现有厂房7300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建成投产后可达年产60KK片SIP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的生产能力.总投资13000万元,环保投资300万元。
5.运营过程中严格管理,防止废水、液体物料跑、冒、滴、漏,杜绝废水、物料渗漏。
(3)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分析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回流焊时会产生焊锡废气(G1),塑封废气(G2),餐饮油烟。
1.本项目在三层设置1台回流焊,经回流焊设备配备的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焊接烟尘收集效率和处理效率均为90%,处理尾气由排风系统排至20m高排气筒排放。
2.危险废物
a.塑封工序废环氧树脂及其包装物S3,产生量约为0.5t/a。属于“HW13有机树脂废物”。经集中收集后可重新作为生产原料进入塑封工段进行回用。
b.检查测试产生的废不合格品S5,包括废PCB板、废电子零件(元器件、芯片、电阻、电感等)、废SIP集成电路封装产品等。产生量约1t/a,危废编号HW49;塑封废气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产生量0.25t/a,危废编号HW49;废矿物油产生量0.5t/a,危废编号HW08。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再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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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重庆川港燃气有限公司
重庆长寿街镇工业走廊葛兰组团管网工程(一、二、五号路)
重庆市长寿街道工业走廊葛兰工业组团
重庆大713m,其中一号路燃气管线D89×4-173m、二号路燃气管线D159×6-275m、五号路燃气管线D108×5-265m,设计压力均为0.8MPa,管道采用20#无缝钢管、三层PE加强级防腐和牺牲阳极保护。项目总投资107.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
重庆市长寿区环保局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告表
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于2014年7月16日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反馈意见受理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至2014年7月22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传真:40460453。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环评类别
主要建设内容
1
重庆市渝川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长寿经开区移民基地园区管网工程(东西大道、菩提东路)
重庆市长寿经开区晏家工业园区机电材料园
重庆大学
报告表
项目沿东西大道和菩提大道人行道新建燃气管线4.42km,其中D273×7-0.31km、D219×6-1.82km、D159×6-2km、D108×5-0.29km,设计压力均为0.8MPa,管道采用20#无缝钢管、三层PE加强级防腐和牺牲阳极保护。项目建设不包括晏家拓展区配气站。项目总投资228.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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