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章程标准版
个体户经营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个体户的经营行为,明确经营原则,保障个体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个体经济的发展。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本个体户(以下简称“本户”)的所有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户的经营宗旨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优质服务,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本户的经营原则是:守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为本、优质服务。
第二章经营范围第五条本户经营范围如下:(一)零售、批发、代销商品;(二)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三)开展相关培训、技术交流等活动;(四)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六条本户经营范围如有变更,须提前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七条本户法定代表人为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对本户的经营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第八条本户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原则。
第九条本户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管理等。
第十条本户应依法纳税,遵守国家税收政策,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一条本户应确保商品质量,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十二条本户应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本户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本户的财务年度为公历年度,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报送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本户应按国家规定提取盈余公积金,用于本户扩大再生产、改善职工福利等。
第五章劳动管理第十六条本户应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本户应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本户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
第十九条本户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本户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本户法定代表人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户如有终止经营,应依法进行清算,处理完所有债权债务后,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范本107w.pptx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的规定,制 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 第四条公司注册地:C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C 第六条公司经营年限:自注册之日起,至永久。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是:诚信经营,服务客户,共同发展。 第二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本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登记证明书; (三)能条股东有权按照本章程规定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且有表决权和选举权。 第十条股东应当定期向公司缴纳资金,并且按比例享有股权利益。 第十一条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三章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必须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日常运作的安 全和稳定。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所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并有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且建立健全工资制度、考核评价制度和福利制度。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关注社会公益事业和环境保护,维护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和报送年度财务报 表。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股东提供每年的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确保资金安全,禁止夹带私款、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依法申报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生效,经股东大会通过后备案。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公司股东大会所有。 第二十三条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执行。 以上是本公司的章程,已逐条进行审议通过,现正式实施。
个体户章程范本(精选5篇)

个体户章程个体户章程范本(精选5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章程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章程不由国家强制力予以推行,但要求其下属组织及成员信守,有一定的规范作用和约束力。
我们该怎么拟定章程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体户章程范本(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个体户章程1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第三条住所:__________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定的主营项目类别填写)第六条经营范围(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一般经营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注:1、工商部门不再登记企业经营范围,从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经营范围由商事主体通过章程或者协议等文件记载,用语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
商事登记机关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国际惯例、行业标准适时更新发布。
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缴资期数出资数额(万元)出资方式出资时间(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股东对出资的非货币财产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规定数额的,应当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
个体工商户办理章程模板

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本户”)的经营管理,是本户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户的经营范围为:(详细列出经营范围,如:零售、批发、加工、服务等)第三条本户的经营宗旨为:以诚信为本,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
第四条本户的经营理念为:顾客至上,质量第一,服务至上。
二、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户的组织机构包括:业主、合伙人、员工。
第六条业主为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全面负责。
第七条合伙人(如有)按照出资比例享有权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员工为本户提供劳动,接受业主或合伙人的管理。
三、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本户的经营管理制度:1. 制定年度经营计划,明确经营目标;2. 制定内部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3. 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4.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第十条本户的经营决策:1. 业主对重大经营决策具有决定权;2. 合伙人(如有)参与重大经营决策;3. 员工根据职责分工,参与日常经营决策。
四、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本户的财务管理:1. 建立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行为;2. 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3. 合理安排资金,确保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本户的收益分配:1. 业主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收益;2. 合伙人(如有)按照协议约定享有收益;3. 员工按照工资待遇及绩效考核结果享有收益。
五、第五章劳动管理第十三条本户的劳动管理:1. 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 制定员工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行为;3. 建立健全员工培训机制,提高员工素质。
六、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经业主或合伙人(如有)一致同意,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执行。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业主所有。
个体工商户办理章程模板(完)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个体工商户章程 标准版

个体工商户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年月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__ __元,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以资金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为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本的100% 。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人民币。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公司经理。
个体工商户章程范本

个体工商户章程范本个体工商户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个体工商户的资料第二条: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个体户)。
第三条:个体户的注册号为_____________。
第四条:个体户的经营地址位于___________。
第五条: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____。
第三章:个体户的经营范围第六条:个体户经营的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
第七条:个体户依法取得的许可证明包括_____________。
第四章:个体户的组织形式第八条:个体户为独资经营形式。
第九条:个体户的所有权归法定代表人所有。
第十条:个体户不设任何分支机构。
第五章:个体户的经营者责任第十一条:个体户的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个体户的经营者应当履行税收、社会保险、劳动法规等方面的义务。
第十三条:个体户的经营者应当维护消费者权益,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
第六章:个体户的财产和利润第十四条:个体户的财产包括资金、设备、库存等。
第十五条:个体户的利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十六条:个体户的财产和利润属于个人所有,不作为个体户的独立法人财产。
第七章:个体户的注销和终止第十七条:个体户可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申请注销。
第十八条:个体户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被相关部门强制注销。
第十九条:个体户因破产、死亡等原因终止经营,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清算。
第八章:其他事项第二十条:个体户应当履行相应的报税和年检义务,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二十一条:个体户应当自觉遵守与个体户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于本章程未能规定的事项,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九章:章程的修订和解释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个体户的法定代表人同意,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范本

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范本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个体工商户公司第二条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公司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X省X市X区X街道X号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X业务第五条公司成立日期:年月日第六条法定代表人:X第七条注册资本:X万元第八条公司营业期限:永久经营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九条公司组织形式:以法人独资形式经营第十条公司管理层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组成: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其他董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任命第十二条公司监事会组成: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十三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选举,代表员工利益第三章公司权益和责任第十四条公司所有权:所有权归公司法定代表人享有第十五条公司股东权益:无股东权益,公司权益由法定代表人享有第十六条公司责任:以公司财产承担债务,无限责任第四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会计制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第十八条公司财务管理:设立财务部门进行财务收支管理第十九条公司税务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纳税义务第二十条公司人事管理:设立人事部门进行人员招聘、培训和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福利待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第六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公司注册证明文件2.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 个体工商户:指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个人独资经营的工商户3. 注册资本:指个体工商户注册时的资本金额第八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如下:1. 网络注册系统故障: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尽快解决故障问题2. 注册资金短缺:可以寻求贷款支持或者与合作伙伴共同出资3. 执照审核不通过:根据审核意见进行调整并重新提交申请...以上为《个体工商户公司章程》的内容范本,供参考使用。
个体户企业章程

个体户企业章程个体户企业章程范本(通用7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接触到章程的地方越来越多,章程具有约束力,是组织所有成员的思想准则和行动规范,每个成员都应该遵章办事。
那么拟定章程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个体户企业章程范本(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个体户企业章程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分局登记注册。
第四条分公司由_____公司组建。
第五条公司为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公司以基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诚信、优质第二章经营范围第八条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核定经营范围第三章公司资本及出资方式第九条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名称身份证号股东住所第十条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公司出具证明分公司章程范本分公司章程范本。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股东享有以下权利:(一) 根据其出资分额享有表决权;(二) 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三) 有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四)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五) 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六)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股东负有下列义务:(一) 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二)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三) 公司办理工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四) 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报酬事项;(三) 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报酬事项;(四) 审议批准公司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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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东___________ 出资设立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于_________ 年_月__________ 日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 元。
全部以货币出资。
第六条公司认缴资本:人民币__ —元,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住所第八条股东的姓名、住所及身份证号码如下: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号码:第五章公司类型第九条公司类型:个体工商户(个人经营)第十条公司变更类型的,应当按照拟变更的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一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股东__________ ,以资金方式出资,认缴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占公司股本的100% 。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 ___________ 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____________ 人民币。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四)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订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二)聘任公司经理。
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由股东委派。
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经股东决定可连任。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会的决定;(二)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提名公司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第十五条公司设经理1名,可由执行董事兼任,也可由股东另外聘任或者解聘。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的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具体规章;(六)提请聘请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六条公司设监事 1 人,由股东委派。
监事依《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七条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八条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第十九条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公司法定代表人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其他禁止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的,股东应当免去其职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章公司的股权转让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第二十三条公司股东转让其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 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告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表。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的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二十六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公司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第十一章公司的营业期限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营业自___________ 年—月—日。
第二十八条公司延长营业期限,股东必须于营业执照届满前作出股东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九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解散;(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三十条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 内向原公司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决定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三十三条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公司法》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第十三章特别规定第三十四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一个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五条公司不得分立。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不得成立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六条公司股东出现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或者其他有关禁止投资情形的,及时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股东签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