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不征税范围
有销售没签合同是否也缴纳印花税

一、印花税的定义印花税,是指对合同、凭证、书据、账簿及权利许可证等文件征收的税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通过在文件上加贴印花税票,或者盖章来履行纳税义务。
二、销售合同与印花税的关系1. 销售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其中,销售合同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2. 未签订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1)有销售行为,但未签订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企业可能会出现有销售行为但未签订合同的情况。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缴纳办法。
因此,即使未签订合同,只要存在销售行为,纳税人仍需依法缴纳印花税。
(2)销售合同已签订,但未履行如果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但双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因此,即使合同未履行,双方仍需按照各自持有的合同份额缴纳印花税。
三、特殊情况1.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2. 销售服务合同无需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法》第二条,印花税采用正列举法,即只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征收印花税。
销售服务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四、总结综上所述,即使有销售行为但未签订合同,纳税人仍需依法缴纳印花税。
在特殊情况下,如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销售服务合同等,可以暂免或无需缴纳印花税。
企业在进行商业交易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纳税。
合同协议书要交印花税吗

一、什么是印花税?印花税是指国家对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费。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 购销合同;2. 加工承揽合同;3.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4. 财产租赁合同;5. 货物运输合同;6. 仓储保管合同;7. 借款合同;8. 财产保险合同;9. 技术合同;10. 产权转移书据;11. 营业账簿;12. 权利、许可证照;13.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二、合同协议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合同协议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取决于其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以下情况需要缴纳印花税:1. 合同协议书属于上述列举的征税范围;2. 合同协议书有明确的合同金额或费用;3. 合同协议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
以下几种情况,合同协议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1. 合同协议书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2. 合同协议书没有明确的合同金额或费用;3. 合同协议书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
三、印花税的缴纳方式印花税的缴纳方式有三种:1. 贴花:对于征税范围内的合同协议书,纳税人在书立、领受时,应当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凭证上贴上相应金额的印花税票。
2. 汇缴:对于某些合同协议书,如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纳税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应纳税额汇总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3. 按次计征:对于某些合同协议书,如交强险协议,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并在发生业务时缴纳。
四、总结合同协议书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关键在于其是否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纳税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缴纳印花税,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

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
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 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印花税征税范围是怎么样的?

印花税征税范围是怎么样的?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经济合同税目税率表中列举了10大类合同。
它们是:(1)购销合同。
(2)加工承揽合同。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5)财产租赁合同。
(6)货物运输合同。
(7)仓储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财产保险合同。
(10)技术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
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
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按照营业账簿反映的内容不同,在税目中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简称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两类,以便于分别采用按金额计税和按件计税两种计税方法。
(1)资金账簿。
(2)其他营业账簿。
综合上面所说的,二手车买卖合同在双方签订好了之后就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一般二手车所签订的合同属于产权转移,那么所存在的印花税率就会按万分之五进行缴纳,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办理,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二手车买卖合同的印花税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相关通知的规定进行缴纳。
根据税目税率表,二手车买卖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照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进行缴纳印花税。
因此,在办理二手车买卖手续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税率,以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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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税目详解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
一般来说,列入税目的要征收印花税,未列入税目的不征税。
印花税税目包括合同(指书面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证券交易等四大税目,17个明细税目。
具体税目详解及纳税申报系统中对应项目的征收子税目如下:注意: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税目必填,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税目选填,其中融资租赁合同、买卖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税目。
税目详解(1)借款合同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
应税借款合同对应的子税目分为两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和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3)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
动产是指能脱离原有位置而存在的资产,主要包括:各种流动资产、各项长期投资和除不动产以外的各项固定资产。
比如汽车、企业之机器设备、牲畜、企业产品、材料等。
(4)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对应的子税目分为: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
(5)建筑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对应的子税目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
(6)运输合同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
多式联运合同,又称混合运输合同,是指用两种以上不同的运输方式运输的合同。
对应的子税目分为: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航空货物运输合同、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
(7)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最新印花税税率、印花税减免税优惠、印花税优惠政策

最新印花税税率、印花税减免税优惠、印花税优惠政策及免交印花税的合同列举很多人都以为,只要签订合同就要交印花税,其实这是对印花税的误解哦!合同只是印花税的应收凭证之一,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交印花税。
那么哪些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呢?快来看看吧~一、印花税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明确13个税目。
具体税目和税率如下表列举: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的规定,在境内书立或领受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二、印花税的缴纳方式1、应税凭证贴花纳税。
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
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
2、大额税额开票征收。
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
3、频繁业务汇总申报。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
4、难以计算的依法核定。
纳税人不能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三、印花税的申报期限1、一般凭证即时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2、资金账簿按年计缴。
3、汇总缴纳按月申报。
4、国外合同使用贴花。
如果合同国外签订国内使用应贴花。
贴花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汇总申报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是汇总登记的次月15日内。
四、印花税减免税优惠十大类根据总局发布的最新减免税代码表,目录中列明的印花税减免税优惠项目有67个,优惠项目可以分10类,具体分类情况如下:第一类,普惠政策,一共有3项。
分别是副本抄本免税、资金账簿减半、其他账簿免税。
22种合同协议合同书不需缴纳印花税

精心整理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范围的不征税。
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税。
融机构,无需贴花。
?3.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5.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9.??会计、审计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10.??工程监理合同?托,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于“?[2000]91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
印花税不足1元免征吗

印花税不足1元免征吗?免征,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就免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印花税额不足1元的处理印花税税票1元以下的已经取消,所以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粘贴印花税税票(即完税)。
购销合同印花税不足一元的部分应如何贴花,是四舍五入还是按实际贴花?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列印花税实行税收优惠政策: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无息、贴息贷款合同;4、对商店、门市部的零星加工修理业务开具的修理单,不贴印花。
5、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贴印花;6、对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印花。
7、企业与主管部门等签订的租赁承包经营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不应贴花。
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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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19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1990]173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
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2006]162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9.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
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
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1991]155号、国税函[1997]505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
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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