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核心制度解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解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解读一、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
通过加大对大病防治的投入,改善健康促进的政策措施,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二、加快实施国家药品政策。
强化药品全程监管,提高药品安全性和合理使用水平,降低药品价格。
三、完善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区域协作。
通过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加强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四、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疗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五、推进医疗机构分类管理。
根据医疗机构的规模、功能、服务对象等,进行分类管理,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
六、推行医疗服务价格。
通过建立透明、公正、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七、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评价体系。
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医疗服务评价体系,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八、加大医疗教育培训力度。
加强医学院校和医疗机构的合作,提高医疗教育质量。
九、促进医药卫生体制和医疗服务创新。
推动医疗技术和医疗管理的创新,提高医疗服务效能。
十、加强医疗机构党的领导建设。
通过加强医疗机构党组织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十一、深化医疗保险制度。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提高医疗保险的可持续性和公平性。
十二、推进公立医院。
推动公立医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
十三、建立和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
建立健全医疗纠纷预防和解决机制,保护患者权益。
十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力度。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政策支持和经费投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十五、提高医疗服务便民化水平。
通过建立多层次的医疗服务网络,提高医疗服务的便利性和效率。
十六、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
加强药品供应体系建设,保障药品的供应安全和质量。
十七、加大医疗投入力度。
增加医疗卫生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覆盖范围。
十八、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
推动互联网技术与医疗健康服务的融合,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这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出台,是我国医疗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障人民健康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医疗领域所采取的重要制度安排、政策措施,旨在实现全民健康和医疗服务的公平、高效。
下面我将详细解析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一、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通过建立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民健康保障,提供公平、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
二、基本药物制度。
基本药物制度是指通过明确医疗机构必需的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报销范围,保障患者能够获得价格合理、质量可靠的药物。
三、公立医院。
公立医院是指推动公立医院机制,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效率,降低医疗费用负担。
四、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为满足老年人长期护理需求,建立起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提供长期护理服务和照料。
五、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是指通过建立健全医务人员继续教育体系,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升。
六、医疗服务价格。
医疗服务价格是指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使之趋于合理、适度,减轻患者的负担,促进公平、高效的医疗服务。
七、医疗服务质量改善。
医疗服务质量改善是指通过建立健全医疗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推动医疗服务的提质升级,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
八、医疗纠纷解决机制。
医疗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调解、仲裁、审判的机制,维护医疗秩序和患者权益。
九、药品供应保障。
药品供应保障是指通过完善药品生产、流通、采购和供应链管理,保障患者能够及时获得药品,提高药品的供应可及性和质量安全。
十、医疗信息化。
医疗信息化是指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通过电子病历、电子处方等方式,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十一、医疗器械监管。
医疗器械监管是指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可靠和使用安全。
十二、医疗保障支出监控。
医疗保障支出监控是指加强对医疗保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资金滥用和浪费,保障医疗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十三、医疗资源配置。
医疗资源配置是指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解决医疗资源的不均衡问题,提高医疗服务供给能力。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解读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细解读》导言: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医疗领域实施的一系列重要政策和制度,旨在改善全民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健康中国建设。
下面将对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政策的内涵和实施意义。
一、全民医保制度全民医保制度是保障全国居民医疗保障的重要制度。
其核心内容包括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
通过全民医保制度,全国居民可以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服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
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旨在优化医疗服务价格和费用结构,推动医院按照诊疗结果和服务质量来确定医疗服务价格。
此举可以激励医疗机构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推动医疗服务的提升。
三、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是通过集中采购药品,降低采购价格,推动降低患者药费负担的制度。
该制度可以优化药品市场格局,降低药价,提高患者用药的便利性和可及性。
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指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和优化,推动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通过该制度,可以减少医疗服务不合理收费,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的合理化和透明化。
五、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医疗服务能力建设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通过加强医疗人员培训和医疗设施建设,可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医疗系统的整体竞争力。
六、医患关系改善医患关系改善是推动医患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医患沟通,建立和谐医患关系,可以提高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根据患者的病情轻重,将医疗资源进行分类和分级配置的制度。
该制度可以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看病排队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八、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指居民可以选择签约一名家庭医生,获得持续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
通过该制度,可以加强对患者的健康管理和预防保健,减少对医院的过度依赖。
九、移动医疗服务移动医疗服务是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提供远程医疗咨询和服务的模式。
2024年十八项核心制度解读

答。参与手术安全核查的手术医师必须为该手术组医师。
切开皮肤前
三方按上述方式,再次核对患者身份、手术方式、手术部位,沟通风险预警及相应准备。
患者离开手 三方按上述方式共同核对实际手术名称、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及处置、检查皮肤完整性、引
医疗核心制度解读
十八项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会诊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 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险、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预后以及替代方案等向患者及家属交代,尊重患方的 知情权和选择权。 ○ 如患者及家属对术前讨论有异议或有其他要求,需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及时 沟通解决,最大限度降低潜在医疗纠纷的风险。
术前讨论至少应于手术前1天完成(急诊手术除外),术前讨论完成后,方 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会诊制度
术中会诊:手术中可能涉及其他科室诊疗问题需术中会诊者,由主刀医师报科主任或科室负责人 同意,提出明确会诊目的和要求,电话通知应邀会诊科室,应邀科室应按申请科室要求派出主治 以上医师及时抵达手术现场会诊,并协同手术相关处理,申请会诊医师应在术后2小时内完成会诊 申请单,并请应邀会诊医师在术后6小时内补写会诊记录单,参与手术于24小时内完成手术记录。 院外会诊:凡本院无法解决的疑难、危重患者或由于本院缺乏相关专业不能解决的诊治问题时, 可由科主任提出,由经治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函,由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支付相关会诊费用 后,经科主任或科室暂时负责人同意签名送医务处审批同意,向会诊医疗机构发出书面会诊邀请 函。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

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最新)一、医疗核心制度概述医疗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医疗机构管理、医务人员行为、医疗质量与安全、医疗服务与监督等方面的基本规范和要求,是保障医疗机构合法运行、维护医患双方权益、提高医疗水平和效率的重要依据。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核心制度>的通知》(国卫办医政函〔2021〕23号),目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制定了18项医疗核心制度,分别是:●医疗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医务人员奖惩与责任追究制度●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医疗安全管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医疗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制度●医疗服务规范与流程制度●医疗服务收费与结算制度●医疗服务监督与评价制度●医患沟通与协商制度●医患纠纷预防与化解制度●医患纠纷调解与仲裁制度●医患纠纷诉讼与执行制度●医患信任建设与维护制度●医患权益保障与救助制度●医患合作与共治制度二、医疗核心制度的作用和意义●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管理和行为,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公众健康。
●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医患沟通和协商,化解和预防医患纠纷。
●增强医患信任和合作,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推动社会共治。
三、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医疗核心制度的实施和落实需要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公众的共同参与和配合,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医疗核心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增强执行力和自律性。
●建立健全监督和考核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给予表彰和奖励或批评和处罚。
●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医疗核心制度的数据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管理效率和透明度。
●加强社会参与,鼓励公众监督和反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情况,建立有效的投诉和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和回应公众关切。
●加强调研和评估,及时收集和分析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效果、存在问题、改进意见等信息,为修订和更新提供依据。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释义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释义医疗是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核心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公众的健康至关重要。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是指在医疗领域中的十八项重要基础制度,下面将对这些制度进行逐一解析。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制度公立医院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的重要来源,综合改革制度的建立旨在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该制度包括职称评聘制度、医生管理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通过改革机制来激发医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医疗费用过高的问题,实现大病不致因医疗费用过高而致贫困。
通过社会统筹资金,为参保人提供基本的医疗费用报销,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需求。
三、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制度改革是为了合理控制医疗费用,使医疗服务价格更加合理和透明。
通过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和实行医疗服务价格政府指导价,控制医疗费用过高现象的发生。
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用药需求,提高药品供应的质量和效率。
通过建立健全的药品供应链,提高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药品需求得到满足。
五、医疗纠纷调解制度医疗纠纷调解制度是为了解决医患纠纷问题,平衡医患关系。
通过建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和调解流程,提供公正、公平、公开的纠纷解决机制,化解医患矛盾,保障医疗秩序的正常运行。
六、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在医疗过程中的权益,确保医疗事故的责任能够依法追究。
通过建立医疗事故申报和调查机构,并规范医疗事故的定性和定责程序,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医疗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通过建立医疗机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强化医疗质量的监管和评估,推动医疗服务水平的提升。
八、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医疗信息化建设制度是为了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
通过建立电子病历、医保信息等医疗信息化系统,提高医疗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详解医疗保险是一个国家医疗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它对社会公平和人民健康至关重要。
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通过不断,逐渐完善,其中涉及了十八项核心制度。
下面我将对这些核心制度进行详细解释。
1.全民参保制度:全民参保制度是医疗保险的基础,目的是让每个公民都能够享受医疗保障。
中国实行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2.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两大保险制度。
它确保了城乡居民都能够享受到医疗保障,不论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
3.各级财政补助: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都采取了财政补助的办法,以确保医疗保障的可持续发展。
各级财政对医疗保险进行适度补助,以满足保险机构的运营需要。
4.综合医疗保险制度:综合医疗保险制度是中国医疗保险的一项重要制度。
它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进行整合,为参保人员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障。
5.统一管理: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统一管理,以保证医疗保障的效率和公平。
各级医疗保险机构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负责管理和运营医疗保险制度。
7.医保支付方式:医保支付方式是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支付方式,可以合理控制医疗费用,避免过度医疗和浪费。
8.医保价格:医保价格是医疗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
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可以减轻患者的负担,提高医疗费用的合理性。
9.医保目录管理:医保目录管理是医疗保险制度的管理手段之一、通过医保目录的管理,可以规范医疗服务的范围和价格,保证医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10.医保违规处罚:医保违规处罚是医疗保险制度的监管手段之一、对于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和违法行为,医保机构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11.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医疗保险信息化建设是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提高医疗保险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12.强化医保监管:医疗保险监管是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加强监管力度,可以防止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18项医疗核心制度解读ppt课件

对全科病历进行巡查,以疑难、危重病例为主; 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 利用典型、特殊病历、进行教学查房; 听取各级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工作及管理方面的意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
法或建议; 结合临床病例考核下级医师“三基”知识。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 ●讨论对象— 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 重等病例。
❖ ●主持人— 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 外院来院会诊制度
会诊对象—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 申请人及申请程序—科室主任提出,主管病人的主治医师填写书面报告, 科主任签字送医务科,医务科与相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并负责 接待事宜。 要求—会诊科室必须通过医务科与所在医院医务科联系,会诊医师必须 于术前先行来本院会诊患者病情,参与术前讨论,其诊疗意见均应记录 在案,并有会诊医师或科主任的签名。危重抢救的急会诊可直接电话报 请医务科及主管院长同意后实施。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的,应 当按照 消费者 的要求 增加赔 偿其受 到的损 失,增 加赔偿 的金额 为消费 者购买 商品的 价款或 接受服 务的费 用
❖ 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 ❖ 查房次数:每周查房1-2次 ❖ 查房内容: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
新入院及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 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 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 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 出院、转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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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
本院一时不能诊治的疑难危重和特殊病例,由所在科室主任 提出,认真填写 “院外专家会诊申请表” ,经医务部和分管 领导同意后方可联系来院会诊、手术、技术指导等事宜。 院外专家按照国家规定收取的会诊费、食宿交通费由会诊病 人及家属承担,但经管医师在邀请会诊前必须向病人及家属详 细说明会诊目的及费用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邀请院外会诊时,申请科室要认真做好会诊前的各项准备工 作并陪同院外专家认真诊察病人,确保会诊效果。
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 大医疗纠纷或特殊病人等应进行多科会诊,会诊由科室主任提 出,报医务部同意后实施。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 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部。会诊由申请会诊科室 主任主持,业务副院长和医务部主任原则上应该参加,会诊意 见由主持人决定是否采纳和执行。经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 按要求将会诊意见记录到疑难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确定性 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病例讨论制度—术前病例讨论
一、对重大、疑难、致残、重要器官摘除及新开展的手术, 必须进行术前讨论。 二、属一、二级手术可由经治组上级医师组织术前讨论后书 写术前小结。二级以上手术、有一定难度手术,由科主任 (正、副主任医师)组织全科术前讨论,病区护士长和责任 护士必须参加;疑难手术(或新开展手术、重大手术)由医 务部组织相关专业的医师参加,讨论后完成术前讨论记录。 三、急诊抢救病人的手术由值班二、三线医师讨论商定,必 要时请示科主任,手术抢救完成后及时补记“急诊手术抢救 记录”。
三、参加重危病人抢救的医护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合作, 各司其职,坚守岗位,要无条件服从主持抢救工作者的医嘱, 但对抢救病人有益的建议,可提请主持抢救人员认定后用于 抢救病人,不得以口头医嘱形式直接执行。
医疗核心制度 主要内容解读与落实
本院医疗核心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病例讨论制度
会诊制度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师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用血审核制度
查对制度
医患沟通制度
制度
一、第1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 首诊医师对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 转科等工作负责。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 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非急、危、重病人,如诊断明确,首诊医师应积 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在对 症治疗的同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首 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病 人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二线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会诊制度
急诊会诊 科间会诊 多科会诊 本院专家外出会诊 邀请院外专家来院会诊
会诊制度——急诊会诊
病情紧急需立即请他科医师处理者,电话通知相关 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若处理困难,应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给予指 导;急诊会诊后,会诊医师和申请会诊医师均须向 各自的上级医师汇报会诊意见,会诊医师在签署会 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 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 得推诿。 六、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病人移交接班医师,把病人的 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首诊医师在处理病人,特别是急、危、重病人时,有组织 相关人员会诊、决定病人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 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七、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 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 任。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六、查房内容:
(一)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 入院、手术后的病人,同时巡视一般病人;检查化验报告单,分 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 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病 人饮食情况;主动征求病人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二)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 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病人进行重点检查与 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病人的陈述;检查病历; 了解病人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 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三)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 审查对新入院、重危病人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 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 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病人出院、转 院等。
会诊制度——本院专家外出会诊
院外会诊须由邀请医院向我院医务部提出书面邀请,急会诊可电话通知后 再补邀请函,经医院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医务部以书面形式(紧急情况可电 话通知后再补手续)派遣专家出诊。 出诊人员会诊结束返院后应到医务部书面汇报会诊结果并按规定向医院交 纳会诊管理费(标准为:正高100元、副高80元、中级60元)。 院外会诊一般不准携带本院设备、器械,特殊情况须经医务部批准后方可 携带,并交纳200元押金。 院外手术会诊只限于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允许手术会诊, 中心卫生院及我院协作医院特殊需求时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会诊, 手术会诊还需遵循我院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七、每周六上午为全院各科室大查房时间,院领 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各科的查房,检 查了解对病人治疗情况和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及 时研究解决,做好查房及改进反馈记录。
病例讨论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会 术前病例讨论会 死亡病例讨论会 临床病例(病理)教学讨论会
病例讨论制度—疑难病例讨论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四、对新入院病人,住院医师应立即诊治病人,主治医师 应在24小时内查看病人并提出处理意见,科主任(正、副 主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病人并对病人的诊断、治疗、 处理提出指导意见。新入院急危重病人,住院医师应立即 请示上级医师并积极处理,上级医师迅速查看病人并对病 人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住院医师在6小时内 完成查房记录。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 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 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 决的问题。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可根据 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 确的指示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一、重危病人的抢救工作,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 责组织。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不在时,由职称最高的 医师主持抢救工作,但必须及时通知科主任(正、副主任医 师)。特殊病人或需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 部、护理部和分管领导,组织相关科室进行抢救。
二、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迟或拒绝抢救, 首诊医师必须做好抢救记录;涉及多科抢救由首诊科室负责 邀请有关科室参加。
会诊制度——科间会诊
病人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 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 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 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 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 经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 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会诊制度——多科会诊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3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 严重等均应组织科内疑难病例讨论。7-10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 效果不佳、病情严重应报告医务部并同时开展院级疑难病例讨论 会。 二、疑难病例讨论会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 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经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 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经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 “疑难危重 病例讨论记录本” 中和病程记录中。记录内容包括:病情分析、 诊断意见、进一步检查意见、治疗方案、疗效分析、预后评估等。
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三、对急、危、重病人的处理 (一)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同 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 时机。 (二)首诊医师应积极负责实施抢救,并同时通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主持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急会诊 并报告医务部组织会诊。 (三)急、危、重症病人如需辅助检查或住院,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 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 (四)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 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需转院者,按《转院、转科制度》 执行并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五)多发伤或涉及多科室的危重病人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 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所有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 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 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病例讨论制度—临床病例(病理)教学讨论
一、科室选择适当的在院或已出院(死亡)病例,每月举行1次教学讨论会。 二、教学讨论会,可以一科举行,也可向医务部提出申请后多科联合举行。 有条件的情况下与病理科联合举行时,称“临床病理讨论会”。 三、讨论会前,必须事先做好准备,负责主持的科室应将有关材料加以整理, 尽可能作出书面摘要,事先发给参加讨论的人员,作发言准备。 四、讨论会由科主任主持,经管医师报告病历,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 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会议结束前由主持人作总结。 五、若为出院病例,主持人应该对该期间出院的病历进行以下审查:①记录 内容有无错误或遗漏;②是否按规律顺序排列;③确定出院诊断和治疗结果; ④是否存在问题,取得那些经验教训。 六、教学讨论会会议记录应完整记录在科室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或死亡讨论 记录本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