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双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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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泸委办发[2014]56号《关于认真做好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泸委办发[2014]57号《关于印发<泸定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学校将2010-2014年开展双拥工作的材料报教育局并做好双拥专卷存档工作,准备迎接检查。

准备的材料包括:

1、2010-2014年双拥工作(军校共建活动、军训、双拥主题班会等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jpg格式,将照片名称以照片内容重命名,照片下方要有图注)、简报、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2、2010-2014年学年课程表(电子和纸质盖章),将国防教育纳入课表。

3、2010-2014年随军子女、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情况统计表,并将2010-2012年随军子女入学、入托情况统计表交一份电子文档到教育局。

4、请各学校根据如下内容做好双拥专卷存档工作。

(1)将双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划。

(2)有组织机构,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双拥工作。

(3)有双拥会议记录。

(4)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校的双拥工作宣传方案。

(5)有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半年小结、年度总结。

(6)双拥活动安排有章可循,双拥简报、信息不少于5期。

(7)重大节日慰问联系部队,并与部队开展共建活动。

(8)把双拥和国防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

(9)加强教职员工、学生的爱国拥军教育,积极开展军事知识培训活动,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为驻军、武警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提供帮助。

(10)按政策规定,妥善解决驻军子女转学、入学、入托问题,不得向本人或部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11)优先帮助烈士子女解决寄宿制生活补助和高中阶段学杂费问题。

(12)两所少年军校(泸定桥小学和田坝八一爱民小学)要有开展活动方案、总结,活动简报,照片(备图注)。

(13)请各校安排两名教师及两名学生(一男一女)准备接受省上领导小组针对双拥工作的问话(正面回答)。请

学校对广大师生做好国防教育、爱国教育、少年军校活动开展等相关双拥工作的宣传。

备注:1、请各学校务必于11月9日前将资料收集、整理好迎接省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2、接双拥办通知,由于多数单位2009年都没有双拥材料,专卷从2010年做起走,逐年完善。

201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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