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检具制作要求--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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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零部件检具制作要求—范文

1. 检具制作依据

1.1按附件1 所涉及的冲压件开发检具要求制作检具;

1.2检具设计、制造依据甲方提供的冲压件单品检具方案、产品3D 数模及产品图纸。

2. 检具技术要求

2.1 检具的设计要求:

2.1.1 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的产品3D 数模及产品图纸设计检具。设计完成后,由甲方进行评审及会签。会签前三天乙方将检具图的电子文件传给甲方,甲方在三天内把审核意见反馈给

乙方;乙方根据甲方反馈意见及时更改图纸,然后带图纸到甲方进行会签。检具图纸2D 采用CAD, 3D 采用CATIA或UG;

2.1.2 检具设计图纸必须符合国家机械制图标准,图形、标识、文字只能有一个解释,使人容易了解和掌握;图面整洁、文字清晰、标注完整;

2.1.3 检具所有装配件都应单独绘制零件图,并且所有装配件(包括底座、起吊棒、搬运把手等辅助件)其装配关系都应在装配图上表示清楚,必要时可用剖面图表示;

2.1.4 检具图上应明确基准孔,基准面、定位面,夹紧点、检测点等;

2.1.5 检具检测部位的间隙值、高差值、对应检测销符号,用激光刻字的形式在检具上标明;

2.1.6 检具设计制造应充分考虑方便检测人员进行检查,冲压件上下检具应方便无干涉;

2.1.7 被检测零件放置于检具上的位置原则上必须和其在车身坐标系中的位置一致。如果考虑到便于操作等人体工程原理和节约费用等因素,特殊情况下允许将零件旋转±90°或±180°。但必须经过甲方同意方可执行;

2.1.8 零件一般情况下通过2 个定位孔,借助可插入式定位销的插入或螺栓式定位销旋紧而固定于检具上, 检具定位面, 支撑面及夹头通常根据产品结构特点进行布置和安装, 定位(孔)面、支承面均采用装配式结构。夹头必须按顺序进行数字编码。如果零件不以孔而改为面作为定位,定位面的尺寸规格在产品图纸上有明确的规定;

2.1.9 对于左右对称,并且通过同一模具同时成型的零件,其检具通常采用型体和骨架部分分开,共享底座的结构形式;

2.1.10 检测样板根据零件的检测要求,可采用固定式、可拆卸式、旋转式等结构;

2.1.11当产品更改时,检具图(包括3D、2D)必须及时、准确按技术通知单进行更改,做到数模、图纸和实物相一致;

2.1.12检具底板必须刻注车身坐标线X向、Y向及Z向,坐标方向的确定依据此制件位于整车

上的坐标方向。刻线宽度、深度为0.3mm ,并用不退色的印记表示坐标值,刻线误差土

0.20mm/1000mm ,划线应清晰。

2.2 检具的结构要求:

2.2.1 检具的结构要牢固可靠.基准块、检测插销、定位插销等钢制部件需进行防锈处理(热处理后表面镀镍磷处理),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锈蚀. 2.2.2 为减轻检具整体重量,检具型面采用铝质材料,检具表面做喷砂,阳极氧化处理。

2.2.3 夹紧器与被检测零件采用可调节的带耐油橡胶的夹紧头;

2.2.4 检具上不允许使用强力磁铁作为压紧。

2.2.5 检具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须装下列附件:

( 1 )滚轮:通常装 4 个滚轮,和底板采用螺栓连接,其中两个为带限位的万向滚轮,滚轮应易于安装并滚动自如;

(2)检具结构要便于叉车运输;(3)起吊装置:大中型检具设置起吊装置,保证吊运水平,吊索不得与检具接触,保证

吊柄足够承重。小型检具则需配置把手。

2.2.6 量规、断面规等紧固在本体上的结构,要有复位性;

2.2.7 断面规的材料要求使用热处理材料,厚度为5mm 以上;

2.2.8 检具上应安装铝制标牌,标牌的内容需包含检具名称及编号。

2.2.9 检具基准采用标准的基准块,不准采用在基板上打三个孔就作为基准的形式,基准孔的中心选择,如无特殊要求一律加工在坐标线的交叉点上。

2.2.10 检具上的顶丝要求使用“防松脱顶丝”而且顶丝不允许有外漏的现象。

2.3检具检测部位要求:

2.3.1 检具的检测块、检测销、基准销等常用检测零部件的使用寿命要求不低于20万次。

2.3.2 检具与被测定部位面的间隙规定为0 mm 和

3.0mm;

2.3.3 检具与被测零件孔表面之间的间隙为 3.0mm;

2.3.4 检具与被测零件接触定位面的间隙为0 mm;

2.3.5 检具与被测零件其余辅助面间隙为 3.0mm ;

2.3.6 孔位进行检测,所有功能孔都要求采用检测销检查。非功能孔采用目视检查;

2.3.7对于目视检测的孔,$ 15或$ 15以上的孔,采用0线和3mm线方式进行检测,并标出

中心十字线,$ 15以下的孔,采用0线方式检测,并标出中心十字线;

2.3.8 检测销方式检测,孔位采用镶钢套的结构(镶套只允许采用紧配合镶入,不允许用胶水粘接),并在插销柄部位刻上销径尺寸与相应符号。

2.4 检具的精度要求:

2.4.1 基准孔:基准销径:-0.02mm ,位置精度:± 0.05mm ;

2.4.2 检测孔:检测插销径:-0.02mm ,位置精度:± 0.10mm ;

2.4.3 检测孔:划线销径:-0.02mm ,位置精度:± 0.10mm ;

2.4.4 型面精度:± 0.15mm ;

2.4.5 零面精度:± 0.05mm ;

2.4.6 轮廓精度:± 0.15mm ;

2.4.7 检测卡板精度:± 0.10mm. (通用,总成);

2.4.8 工作表面粗糙度:Ra1.6-

3.2um。

2.5 检具的制造要求:

2.5.1 检具制造要符合检具的设计图纸要求、检具的结构要求、检具的精度要求;

2.5.2 所有的检测插销、定位插销用可靠的金属链条或钢丝连接并要求为可卷收式,在使用完毕后能固定在机架的适当位置,可拆卸的检测样板以及其它可拆卸件应设置相应的存放盒存放盒固定在基架上;

2.5.3 检具装配时不允许用垫片来调节相互之间的尺寸;

2.5.4 对于易损件应提供每种规格尺寸至少5 件的备品备件。外购件需提供供货厂家名单和联系方式。

2.5.5 检具上所有金属块不允许有明显的刀痕,不允许有尖角的存在,要求加工块去刀痕、倒角处理。

2.6 检具的功能要求:

2.6.1 单件检具必须满足检测功能:-检测单件周边间隙、面差及功能孔;-检测特性线及有特殊要求的型面(部分制件带有样规时)。

2.7 其它:

2.7.1 甲方提供的此检具技术要求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

2.7.2 其他未明确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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