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实例
医保参保报销典型案例范文

医保参保报销典型案例范文
一、医疗保险报销概述
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为减轻参保人员在疾病和医疗费用支出方面的经济负担而设立的一种制度。
参保人在医疗保险有效期内发生医疗费用,可按照相关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二、报销案例分析
1. 案例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张先生因车祸住院治疗,住院费用共计30000元。
根据医保政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
经审核后,医保经办机构为张先生报销了24000元。
2. 案例二:门诊大病报销
李女士患有重症肌无力,长期接受门诊治疗。
一年内的门诊费用累计达到15000元,超过了规定的起付线。
根据医保政策,门诊大病费用报销比例为60%。
经审核后,医保经办机构为李女士报销了9000元。
3. 案例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王女士在医院分娩,产前产后检查及住院分娩费用共计8000元。
根据医保政策,生育医疗费用可按规定的比例进行报销。
经审核后,医保经办机构为王女士报销了6400元。
三、报销注意事项
1. 及时参保,保证权益。
参保人应及时办理参保手续,确保在发生医疗费用时能够享受报销。
2. 遵守医保政策,合理就医。
参保人应当按照医保政策要求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3. 准备完整资料,顺利报销。
参保人在申请报销时,应当提供完整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等相关材料,以便顺利审核。
正确理解和合理利用医疗保险,可以有效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提高生活质量。
健康险理赔案例

健康险理赔案例健康险是一种保险产品,用于保障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或患病时的医疗费用。
健康险的理赔案例可以涉及多种疾病和医疗情况。
下面列举了10个健康险理赔案例。
1. 癌症治疗费用理赔小明购买了健康险,并被确诊为癌症患者。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小明可以享受健康险提供的癌症治疗费用保障。
他提交了相关医疗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2. 意外伤害住院治疗费用理赔小王在工作中不慎摔倒,导致骨折需要住院治疗。
他购买了健康险,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住院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3. 手术费用理赔小李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他购买了健康险,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手术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4. 门诊医疗费用理赔小红因感冒需要到医院进行门诊治疗。
她购买了健康险,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门诊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5. 住院手术费用理赔小张因患有胆结石需要进行住院手术治疗。
他购买了健康险,并提供了住院手术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6. 重疾保险理赔小刘在被确诊为重大疾病(如癌症、心脏病等)患者后,根据重疾险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医疗证明和诊断报告,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7. 门诊手术费用理赔小芳因患有盲肠炎需要进行门诊手术治疗。
她购买了健康险,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门诊手术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8. 高额医疗费用理赔小明因患有罕见病需要进行长期治疗,医疗费用较高。
他购买了高额医疗费用保险,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关医疗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9. 牙科治疗费用理赔小王因口腔问题需要到牙科诊所接受治疗。
他购买了健康险,并根据合同约定提供了牙科治疗费用的发票和医生的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保险公司的理赔。
10. 住院护理费用理赔小李因患有中风需要长期住院护理。
医疗保险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男,45岁,某市居民。
被告某保险公司,是一家经营医疗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2018年5月,张某某因患某疾病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用共计10万元。
张某某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提出医疗保险理赔申请,被告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张某某的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故拒绝赔偿。
张某某不服,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张某某的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2. 被告某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理赔义务;3. 张某某的损失应如何赔偿。
三、法院判决1. 关于张某某的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法院认为,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险责任范围,张某某的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故被告某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 关于被告某保险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理赔义务法院认为,被告某保险公司对张某某的理赔申请进行了审核,并依法作出了不予赔偿的决定。
被告的行为符合《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理赔义务。
3. 关于张某某的损失应如何赔偿法院认为,张某某的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
鉴于张某某在诉讼过程中主张其疾病系因被告某保险公司的宣传误导所致,法院考虑到张某某的实际情况,酌情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张某某部分损失。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保险合同的效力问题保险合同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张某某与被告某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保险责任的认定问题保险责任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张某某的疾病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范围,故被告某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保险理赔的程序问题保险理赔是指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提出的赔偿请求进行处理的行为。
本案中,被告某保险公司对张某某的理赔申请进行了审核,并依法作出了不予赔偿的决定,履行了合同约定的理赔义务。
全民医疗保险探索各国成功案例和挑战

全民医疗保险探索各国成功案例和挑战全民医疗保险是指国家为全体公民提供医疗保障的制度,旨在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全民医疗保险的实施可以有效解决医疗资源不均衡、医疗费用过高等问题,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本文将探索各国在全民医疗保险方面的成功案例和面临的挑战。
一、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加拿大是全球最早实施全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
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由各个省份负责实施,但基本原则是相同的,即全民覆盖、公平公正、免费或低费用。
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通过税收和公共财政资金来筹集资金,保障全体公民的医疗需求。
这一制度的成功在于实现了全民覆盖,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然而,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也面临一些挑战。
由于医疗资源有限,加拿大的医疗系统存在排队等待时间长的问题。
此外,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也给全民医疗保险带来了压力。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拿大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二、英国的全民医疗保险英国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被称为国民保健服务(NHS),是世界上最大的公共医疗保健系统之一。
英国的全民医疗保险通过国家税收来筹集资金,为全体公民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
NHS的成功在于实现了全民覆盖、公平公正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然而,英国的全民医疗保险也面临一些挑战。
由于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技术的进步,医疗费用不断增加,给NHS带来了财政压力。
此外,NHS的管理和运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资源分配不均衡、医疗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英国需要进一步改革NHS的管理和运营机制,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三、德国的全民医疗保险德国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由雇主、雇员和政府共同负担医疗保险费用。
德国的全民医疗保险通过社会保险基金来筹集资金,为全体公民提供医疗保障。
德国的全民医疗保险在全民覆盖、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然而,德国的全民医疗保险也面临一些挑战。
医疗保险案例分析

医疗保险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保障需求逐渐增加。
医疗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保障方式,已经成为多数国家的公共政策。
本文将通过分析一个医疗保险案例,探讨医疗保险的重要性以及相关问题。
案例:小明是一名23岁的年轻人,他在一家大型公司工作,月收入3000元。
由于工作压力大和饮食不规律,小明经常感到身体不适。
今年初,小明突然出现了严重的头痛和胃痛症状,他去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患有胃溃疡和疑似偏头痛。
他的治疗需要进行一系列检查和药物治疗,并可能需要住院治疗。
然而,小明只有2000元的储蓄,无法支付全部医疗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医疗保险将对小明发挥重要作用。
首先,医疗保险对于个人的经济保障非常重要。
在上述案例中,小明的病情需要较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而这些费用对他个人来说是巨大的负担。
如果小明加入了医疗保险,他可以享受到保险公司的经济支持,减轻他个人的负担。
这对于他的家庭来说也是一个重要的保障,可以避免因为疾病而陷入经济困境。
其次,医疗保险对于提高人们就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由于担心高昂的医疗费用,许多人在遇到轻度不适时往往选择忍受或自行治疗,而不及时就医。
然而,延误疾病的治疗会导致病情恶化,增加治疗的难度和费用。
如果个人拥有医疗保险,他们将更加积极地就医,以获得及时有效的治疗,从而提高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然而,医疗保险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医疗保险的费用问题。
个人需要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以获取医疗保险的保障。
对于一些低收入人群来说,医疗保险费用可能会成为负担,进而导致他们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的好处。
此外,一些医疗费用不被保险公司支付,使得个人仍然需要承担一部分的医疗费用。
另外,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存在差异,有些保险只覆盖基本的医疗费用,而对于一些高端医疗服务和药物治疗则不予以报销。
因此,一些需要高端医疗服务的疾病患者仍然需要自行承担较高的费用,这限制了医疗保险的实际效果。
医疗保险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医疗保险基金违规使用案是一起典型的医疗保险法律纠纷案件。
本案涉及某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在基金管理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的违规操作,导致医疗保险基金被非法挪用,侵害了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案件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提出了严峻挑战。
二、案件事实2019年,某市医保中心在审核报销材料时,发现部分参保人员报销的医药费用存在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
经调查,发现医保中心工作人员李某在审核过程中,与部分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勾结,采取虚报、冒领、伪造报销材料等手段,非法挪用医疗保险基金。
具体事实如下:1. 李某与某医疗机构负责人赵某串通,虚报住院患者人数,虚增住院费用,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2. 李某与某药品供应商陈某勾结,伪造药品采购记录,虚报药品采购数量和金额,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3. 李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更改报销审批流程,缩短报销审批时间,方便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经调查,李某非法挪用医疗保险基金累计金额达数百万元,涉及多家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
三、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1.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
本案中,李某的非法挪用行为严重违反了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法律的规定,侵害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2. 职务犯罪法律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本案中,李某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挪用医疗保险基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
3. 医疗机构和药品供应商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等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骗取医疗保险基金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医疗保险基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给社会保险基金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保险实例范文

医疗保险实例范文医疗保险(Medical Insurance)是一种保障个人身体健康、帮助支付医疗费用的保险制度。
这种保险制度为个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以应对突发的医疗问题和医疗费用的增加。
医疗保险的实施可以减轻个人的负担,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医疗保险的实例有很多,以下将介绍几个典型的医疗保险实例:首先,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目前各国比较普遍采用的医疗保险制度之一、根据国家和地区的不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被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等。
这些保险制度都通过实行强制缴费的方式,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参保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就能享受到一定范围内的医疗服务。
其次,商业医疗保险是一种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医疗保险,适用于那些个人或企业愿意支付额外保费以获取更全面、更优质医疗服务的人群。
商业医疗保险通常包括在医院住院、手术费、门诊费、药品费等方面的保障。
参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保险方案,确保自己在医疗方面得到最好的保障。
此外,大病保险是为了应对严重疾病而设计的一种医疗保险制度。
大病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参保人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保障其得到有效的治疗。
大病保险通常涵盖一些严重疾病,如癌症、心脏病、肝病等,并提供一定的理赔额度。
参保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就能在遭受大病时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
最后,全民医疗保险是一种在一些国家实施的医疗保险制度。
如加拿大的全民医疗保险系统(Medical Services Plan),为全体加拿大公民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
该系统通过强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方式,为参保人提供包括医疗服务、药品费在内的全面医疗保障。
参保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就能享受到全面的医疗保障。
综上所述,医疗保险通过不同的保险制度为个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支付医疗费用,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保障人民的基本权益。
不同的医疗保险实例有不同的设计理念和适用范围,但都为人们提供了贴心的保障,使人们在面对医疗问题时能够得到更好的帮助。
医疗责任保险案例

医疗责任保险案例医疗责任保险是一种针对医疗机构、医生和其他医务人员的保险形式,旨在保护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免受医疗事故引起的责任索赔。
以下是一些医疗责任保险案例:1. 2018年,某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在手术中疏忽大意,导致患者术后并发症并且需要进一步治疗。
患者家属对医生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由于该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代表医院进行了赔偿,减轻了医院的负担。
2. 在某家私立医院,一名护士在给病人输液时犯了错误,导致病人出现严重的药物过敏反应。
病人因此需要进行急救和进一步治疗。
私立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在确认责任后赔偿了病人的医疗费用和相关损失。
3. 一家诊所的医生误诊了一名患者,导致患者延误了治疗时机,病情恶化。
患者的家属对诊所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赔偿金。
由于该诊所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该诊所提供了法律支持和赔偿服务。
4. 某家医疗机构的护士在给患者注射药物时发生了错误,导致患者出现了严重的药物反应。
患者因此需要进行长期治疗和康复。
医疗机构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患者提供了相关的赔偿和康复支持。
5. 一名外科医生在手术中操作失误,导致患者的身体受到永久性损伤。
患者对医生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和精神损失。
由于该医生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医生提供了法律支持和赔偿服务。
6. 在一家牙科诊所,一名牙医在治疗患者时不慎磕掉了患者的一颗健康牙齿。
患者对诊所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牙齿修复费用和精神损失。
由于该诊所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患者提供了赔偿服务。
7. 某家医院的一名护士在给病人打针时使用了过期药物,导致病人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反应。
病人家属对医院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相关损失。
由于该医院购买了医疗责任保险,保险公司为医院提供了赔偿服务。
8. 一名妇产科医生在接生过程中犯了错误,导致新生儿出现并发症。
新生儿的家属对医生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和相关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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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陪张春鸣看病的同学回忆,当时医生提出做肠镜,但是 校医院没有洗肠液,医生建议他们去学校的定点医院—— —北医三院买洗肠液。张春鸣提出,与其买洗肠液不如直 接转三院做肠镜,但未得到医生的同意,肠镜这一项最终 没做。 按同学的回忆,3月14日,张春鸣再也无法忍受病痛, 自费花500多元到北医三院就诊,最后的诊断结果为直肠 癌晚期。 “我看到诊断结果就吓傻了。”清华大学土木学院负 责学生事务的向老师说,校医院的大夫当时也惊呆了,赶 忙将张春鸣转到北医三院做手术。4月13日,张春鸣做了 第一次手术。
有效期内《困难证》 的带原件和复印件
二级及以上《残疾证》 带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医保筹资标准
温医:每人每年170元元,其 中财政补助120元,个人缴纳 50元。
温大: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 年130元,其中财政补助70元, 个人缴纳60元。
浙大:大缴费标准为每人每 年12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 30元,财政补贴90元;
• 从“肠炎”到肠癌 张春鸣的病是从去年12月开始的。曾陪他看病的同寑
室同学回忆说,张春鸣当时因腹泻到校医院看病,诊断是 胃病。今年2月开学后,张春鸣又开始连续腹泻、胀痛, 有时在半夜去校医院看急诊,当时的诊断结果成了肠炎。
张春鸣在清华校医院的门诊手册记录了今年2月27日 的一次诊治情况:“慢性腹泻1月,大便3-4次/日,稀水 样便。伴有胀痛。”
大学生医保参保对象
市区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册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其 中已参加温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再参加大学生 基本医疗保险。
哪些学生可免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困难家庭救助证》、 《温州市残疾人特困证》家庭中的学生,持《中华人民共 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以及孤儿,个人不缴费,其基本医 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
• 3、社保经办机构对学校上报的参保人员资料进行复核,确认后开具 《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核定单》和《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一 般缴款书》(下称《一般缴款书》)。
• 4、学校持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一般缴款书》到指定的代收银行将 医疗保险费划转至温州市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并凭代收银行加盖收 讫章后的《一般缴款书》回单,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相应金额的专用 定额收据和社会保障卡。
医疗保险
• 医疗保险的定义
• 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立法,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 和方法筹集医疗资金,保障人们平等地获得适当的医疗 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 特点:普遍性、复杂性、短期性、经常性
三大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时间
• 1998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200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200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医疗待遇
1、特殊门诊医疗待遇
患有如下六类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列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待 遇标准视同住院。包括:(1)各类恶性肿瘤的治疗;(2)器官移植后 的抗排异治疗;(3)肾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4)系统性 红斑狼疮的治疗;(5)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治疗;(6)血友病的治疗。
“三纵三横”的医疗保障体系
补
公务员 企业补充 特殊人群 商业健 医疗补助 医疗保险 医疗保障 康保险
充 保 障
保
城镇职工基 城镇居民基 新型农村合
障
本医疗保险 本医疗保险
作医疗
主 体
托
底
城乡社会医疗救助
保
障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1)参保人员
城镇所有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和退休人员。 (2)筹资机制 用人单位(或雇主)缴费水平按照当地工资总额的6%左
• 2009年4月29日晚,泉州华侨大学某大一女生,突然头晕,被舍友 们紧急送往学校医务室。校医让其回宿舍休息,没有开任何药方及说 明病因,结果延误病情导致死亡;
• 悲剧还在重演
• 2010年7月6日,南京师范大学一男生触电倒地后,校医抢救不及时, 导致该生死亡。校医面对伤者比普通学生更手足无措
“统账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机 制
基本
统筹基金
医疗
保险
基金
个人账户
6%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2%
(3)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治疗费用。 (4)保险待遇 起付标准:
原则上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 最高限额:
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
大学生医保投保时间
大学生的参(续)保缴费时间为每年的9月1日至10 月15日,由高校统一办理参(续)保登记和保费代缴 手续。
参保缴费流程:
• 1、首次参保的学校工作人员到市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并填写《温州市 区大学生医疗保险学校申报表》。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后,录入 学校的基本信息。
• 2、首次参保的学生到学校领取并填写《温州市区大学生医疗保险申 请表》(附身份证复印件),经学校确认后,录入参保人员的基本信 息;选择续保的学生,可由学校统一提供名单,无须填写《申报表》。
张春鸣的同学认为,校医院控制转院背后会有费用因素的考虑, “转院后大医院的诊断费用肯定要比在校医院高,学校医保出的钱就 多。”
• 张春鸣的父母离开北京回江苏启东老家,临行前,他们留给校医院 一句话:“都是一个孩子,送他上了清华太不容易,以后请不要耽误 其他孩子的病。”他们并没有找校医院理论,“孩子就没了,再要个 说法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还告诉记者:“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今年6 月,清华大学法学院有学生状告校医院的事情,但是我们并不想那么 做。”
2、住院医疗基本待遇
起付标准以下
住院医疗费,发生数18万元以上基金不支付
起付线以下部分由个 人自负,
起付线额度: 三级医院700元 ; 二级医院400元 ; 一级医院300元;
医保年度内符合规定支付范围的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累计在起付 标准(含)以下部分,由参保学生个人自负;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限 额18万元(含)以下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参保学生个人 自负20%;超过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再支付。
• 张春鸣的手术医生、北医三院普外科姚宏伟医生告诉记 者:病人转院过来时,已经晚了,打开(腹腔)之后发现 里面已经完全扩散了。从肿瘤的一般病程上来讲,已经是 很晚期了。
据医学资料显示:肠癌如果发现得早,手术后还是有 存活希望的。
• 学校方面对此做出解释
张春鸣的辅导员纪老师称:整件事情最根本的原因是,现在的医学水 平无法治疗晚期的癌症,也难以在初期准确地查出病情。 清华大学的向老师对此也反复强调:校医院的大夫绝对不存在恶意, 一方面可能癌症的诊断存在难度,另一方面,当时看着春鸣年纪轻轻 的,还挺精神,谁也想不到竟然会是癌症。 清华大学校医院有关负责人曾在学校内部对张春鸣事件做出回应,主 要意思是:诊断需要一个过程,任何医院任何医生都不可能在最开始 就一下子确定到底病人得的是什么病。对张春鸣的诊断是有难度的, 因为肠癌也分种类,有的肠癌诊断很困难,也很危险。
• 张春鸣父母所说的学生状告校医院一事发生在今年6月9日,清华 大学法学院2000级本科生熊定中起诉校医院,称医院将慢性阑尾炎 误诊为急性阑尾炎并进行开刀手术,发现后又转到北医三院进行第2 次手术,他为此要求校医院道歉并赔偿1万元。熊定中向媒体解释自 己状告母校医院的初衷是:“爱之越深,责之越切。”
• ■核心提示
2004年11月21日,清华大学学生张春鸣在昏迷中离开人世,年 仅21岁。从去年12月至今年3月,他因腹泻至少4次到校医院看病, 校医院诊断为肠炎并不同意其转院诊疗,他自费到北医三院确诊为肠 癌晚期。 • 张春鸣弓着身子坐着,在昏迷中离开了这个世界。11月21日下午5 点15分,肠癌夺去了这位清华大学2001级土木系21岁青年的生命。 两天后的早晨,气温骤降,约30名土木系学生来到校医院旁的殡仪馆, 向张春鸣告别,前来参加追悼会的还有校医院的院长,几名医生和护 士等。
(5)统筹层次 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为统筹单位,也可以以县
(市)为统筹单位。
(6)医疗机构改革 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示意图
起付标准费用
共付费用
大病费用 自费费用
一级医院:500元 二级医院:1000元 三级医院:2000元 退休人员按以上
比例的70%计算
个人自付比例:在职人员10-20%;退休人员7-14%。
3、意外伤害待遇
发生无赔付责任的意外伤害,其符合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范围的门诊医疗费,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 20%。医保年度内最高限额为5000元。
4、死亡待遇
在参保期内,因疾病或者意外伤害死亡的,医疗保 险基金一次性给予1万元补助。
5、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在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项目目录及国家、 省、市有关用药、医疗服务项目等规定以外的医疗费用;(2) 未经温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批准到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到外 地就医的医疗费用;(3)在国外或者境外期间的医疗费用; (4)因医疗事故及其他赔付责任发生的医疗费用;(5)因违 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6)其他按照规定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 2011年6月18日,北京大学2008级硕士研究生姜旸在医院去世,一 周后,其父母在北大校园内散发传单,声称其子的死亡和北大校医院 误诊有关。北大随后发表声明称校方无责。这一并非孤例的事件将围 绕高校校医院的矛盾争议再度推到台前。
• 公费医疗之惑
对于校医院所存在的诊断和转院方面的问题,卫生法学专家、北京大学法学 院教授、北大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孙东东说,由于公费医疗费用等原因,目前 在高校医院中,医疗水平不高,开便宜药、限制转院、控制费用等问题,早 已经不是个别现象,当然也不是清华大学校医院一家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