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通事故律师论交通事故的赔偿
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怎么收取

一、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怎么收取1、先行交费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律师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
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5000元律师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调解:按标的额的8%左右计算,成都市内一般不低于5000元。
市外不低于8000元,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该费用可抵扣应收律师费用。
4、计算赔偿清单:500元/件5、制作法律文书:600元/件6、代理伤残等级鉴定:600元/件7、办理财产保全:600元8、代理车辆损失评定:500元/件9、调查肇事车的保险情况:500元/件10、搜集保险理赔材料:600元/件11、调查肇事者基本身份情况及财产线索:600-2000元/件交通事故律师费用怎么收取二、律师费一般怎么收取律师服务收费可分为计时收费、计件收费、按照标的额比例收费3种。
计时收费标准以小时为基本计算单位,每小时200-3000元。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刑事诉讼案件侦查阶段2000-20000元;审查起诉阶段2000-20000元;审判阶段3500-35000元,民事、行政诉讼案件:2000-20000元。
具体如下:1、法律援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规定:“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费、文印费、交通通讯费、调查取证费等办案必要开支,受援方列入诉讼请求的,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判由非受援的败诉方承担”。
2、相关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根据《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著作权侵权案件、商标侵权案件、专利侵权案件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中的胜诉方可要求败诉方承担合理的律师费。
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

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有哪些?死亡赔偿的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城市居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第二等,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热门城市:河池律师昌都律师本溪律师大同律师河北律师铜仁律师平凉律师安庆律师泸州律师常德律师现当今经济飞速发展,基本每家每户都备有车辆,车辆俨然已经成为家家户户必备品,在日常生活中,车辆的交通违规是在所难免的,交通事故死亡事件也是屡见不鲜,那么交通事故死亡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编为大家带来▲成都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造成受害人死亡的,按以下方式进行赔偿:▲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最高赔偿金额为18027*20年=360540元。
根据被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侵权责任法实施后该项计入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覃明俭、韦建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覃明俭、韦建宏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5【案件字号】(2021)川01民终89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滕洁【审理法官】滕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覃明俭;韦建宏;柳州联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当事人】覃明俭韦建宏柳州联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当事人-个人】覃明俭韦建宏【当事人-公司】柳州联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程永强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程永强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程永强【代理律所】四川毫达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覃明俭【被告】韦建宏;柳州联和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本院观点】根据上诉人覃明俭的上诉理由以及被上诉人韦建宏、联和运输公司、北部湾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护理费的问题。
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而给予的财产性质的赔偿。
对受害人的护理情况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侵权新证据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简易程序维持原判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上诉人覃明俭的上诉理由以及被上诉人韦建宏、联和运输公司、北部湾保险公司的答辩意见,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护理费的问题。
针对焦点问题,本院评判如下:关于被扶养人的问题。
覃明俭主张与被扶养人徐志容系夫妻关系,其主张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应当得到支持。
对此,本院认为,残疾赔偿金是对受害人因残疾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而给予的财产性质的赔偿。
最新-原告廖俊根廖秀琴与被告罗斌罗学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精品

原告廖俊根廖秀琴与被告罗斌罗学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
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廖俊根廖秀琴与被告罗斌罗学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高新民初字第1040号
原告廖俊根,男,汉族,1948年12月25日出生,住略。
身份证号码略。
原告廖秀琴,女,汉族,1975年7月30日出生,住略。
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王刚,四川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代理人。
被告罗斌,男,汉族,1985年12月13日出生,住略。
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蒋健,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律师。
特别授权代理人。
被告罗学文,男,汉族,1954年1月22日出生,住址同上。
身份证号码略。
第三人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公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胜街8号庄森大厦二楼。
法定代表人游莉萍,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李欣,男,汉族,1979年3月26日出生,住略。
身份证号码略。
原告廖俊根、廖秀琴诉被告罗斌、罗学文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8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本院代理审判员洪涛独任审判。
经审查,本案被告罗学文为肇事车辆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都邦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本院依职权追加该公司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并于2019年7月2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

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一、前言最近,四川省发布了2023年的车祸赔偿标准明细表,这个消息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车祸赔偿标准的明细表对于保障交通事故受害者的权益,规范赔偿程序,保障社会秩序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进行全面评估,为读者解读这一重要信息。
二、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的深度解读1. 赔偿标准的调整背景我们需要了解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的调整背景。
在这个部分,我们需要从政策、法律、社会需求等多个角度去分析,包括过去赔偿标准的不足之处、社会发展的需要等。
2. 赔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我们要详细了解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的具体内容,包括人身损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的标准和明细。
3. 与其他地区的对比我们还需要对比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与其他地区的车祸赔偿标准,分析其差异和相似之处,探讨四川的车祸赔偿标准是否与其他地区的赔偿标准相适应。
三、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的广度解读1. 对受益对象的影响在这个方面,我们需要讨论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的实施对受益对象的影响,包括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属、保险公司等方面的影响。
2. 对社会的影响第二点,我们还需要分析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对整个社会的影响,包括对交通秩序、对法律意识的提升、对保险行业的影响等方面。
3. 对司法实践的影响我们还需要探讨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包括对赔偿纠纷的处理、对法院裁决的依据等方面。
四、总结回顾通过对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的深度和广度的全面评估,我们可以看出这个明细表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在这个部分,我们需要对前面的内容进行总结,回顾对这个主题的深刻理解和灵活应用。
五、个人观点和理解我个人认为,四川车祸赔偿标准2023明细表的发布标志着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社会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甲方:驾驶员姓名乙方:被害人姓名鉴于甲方驾驶车辆与乙方发生交通事故,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一、事故经过1. 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2. 事故地点:成都市3. 事故经过及责任划分:(在此详细描述事故经过,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责任进行明确划分)二、赔偿金额1. 医疗费:乙方因交通事故受伤,甲方将承担乙方的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院、手术、药物等费用,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2. 护理费:由于乙方受伤需要长期康复护理,甲方将支付乙方的护理费用,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3. 误工费:乙方因伤势需要停工治疗,甲方将按照乙方平时收入的80%支付误工费,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4. 残疾赔偿金:根据交通事故造成的乙方伤残程度,甲方将给予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5. 精神损害抚慰金:考虑到乙方可能因事故导致的精神损害,甲方将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6. 其他费用:根据实际情况,甲方还将承担乙方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必要费用,共计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三、赔偿方式甲方于签署本协议后十日内,将全额赔偿款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四、责任免除1. 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的情况,两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应如实提供与事故相关的证明材料,并不得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明。
五、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所签订的任何协议。
六、争议解决本协议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成都市交通管理部门提起诉讼。
七、协议解除本协议解除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全额赔偿款项已支付完毕,双方达成其他协议等。
以上为双方如实签署的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车辆碰撞、侧翻、坠落、火灾、爆炸等意外事件。
在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由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或财产受损的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赔偿保障。
下面将详细介绍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人身伤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部分。
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的人员,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而对于财产损失,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其次,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影响。
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对于因交通事故受伤或财产受损的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包括赔偿的范围、赔偿的方式和赔偿的标准等。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公正,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再次,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还受到地方性政策的影响。
成都市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关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规定和标准,包括赔偿的程序、赔偿的计算方法、赔偿的时限等。
这些地方性政策的出台,有利于更好地适应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的实际情况,提高赔偿的效率和公平性。
最后,对于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我们应当保持警惕,维护自身权益。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第一时间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及时进行伤情鉴定和车辆损失评估。
同时,应当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成都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由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对于交通事故中受伤或财产受损的当事人提供了一定的赔偿保障。
我们应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自身权益,促进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希望本文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费用怎么收
交通事故打官司律师费用怎么收交通事故如果发生了严重的后果是很容易引起纠纷的,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如果构成了刑事案件就要进行刑事诉讼,交通事故打官司费用怎么收,我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交通事故打官司费用怎么收”的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1.先行交费标的在20万元以下的案子按照4000-12000元/件计算;超出20万元以上的案子,参照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上浮比例计算。
二审案件按照上述收费减半收取,执行阶段按二审收费标准收取。
2.风险代理实行风险代理的客户,一律先行预付1000-5000元费,待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办理执行后,按照实际取得金额的15%—20%支付,已收取的费用应予以扣除。
3.交通事故调解:按标的额的8%左右计算,成都市内一般不低于5000元。
市外不低于8000元,若调解不成,需要诉讼(仲裁)时,已收取的该费用可抵扣应收费用。
4.计算赔偿清单:500元/件5.制作法律文书:600元/件6.代理伤残等级鉴定:600元/件7.办理财产保全:600元8.代理车辆损失评定:500元/件9.调查肇事车的保险情况:500元/件10.搜集保险理赔材料:600元/件11.调查肇事者基本身份情况及财产线索:600-2000元/件交通事故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七条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200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成中法发〔2017〕116号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正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成中法发〔2017〕116号各区(市)县人民法院,本院各业务部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已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本指南自下发之日起,供成都市两级人民法院参照执行。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新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7月5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审理指南(试行)为统一全市法院裁判尺度,妥善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成都法院实际,制定本审理指南,供两级法院法官参考。
一、程序问题第一条【涉及医疗机构诊疗行为过错的】交通事故案件中,受害人认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有过错的,应追加医疗机构为被告,案由仍确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第二条【同一起交通事故致多人受害的】同一起交通事故致多人受害,部分赔偿权利人起诉的,法院应通知其他赔偿权利人在规定的时间及时主张权利。
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其他赔偿权利人坚持不起诉的,法院释明后应就已经起诉的案件进行审理,不再为其保留必要的交强险赔偿份额。
第三条【涉及精神类的伤残等级鉴定】涉及精神类的伤残等级鉴定,应委托具备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实施。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暂行规定
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1992.03.26•【字号】•【施行日期】199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四川省《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中若干问题暂行规定(1992年3月26日四川省公安厅)为了实施国务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特作如下暂行规定: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或评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重新认定或评定后,当事人不得再申请重新认定或评定。
二、特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费的收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按照省人民政府一九九0年批准的《四川省公安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执行。
三、道路交通事故车辆的技术鉴定,由省、市、(地、州)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进行,也可由公安机关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
四、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60%至90%的损害赔偿责任。
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40%至10%的损害赔偿责任。
五、公安机关需暂时扣留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时,应当按照公安部的有关规定向对方开据暂扣凭证,并妥善保管被暂扣的车辆、牌证。
因检验或鉴定需暂扣的,应在检验或鉴定完毕时归还,暂扣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十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延长暂扣时间的,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因拒绝预付或暂时无法预付医疗费暂扣的,暂扣至预付医疗费或公安机关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制发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时止。
暂扣期满,应通知被扣者领取。
六、对造成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并应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前,可以对吊销驾驶证作出裁决。
七、军人、武装警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需给予警告、罚款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裁决、执行;需给予吊扣、吊销驾驶证处罚的,由省公安机关裁决,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
八、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残者,其丧失劳动能力的评定标准,由省公安厅按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标准作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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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律师论交通事故的赔偿关键词: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机动车赔偿程序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
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
每种责任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程序: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根据《最高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你们必须在事故发生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等。
因为时效只有1年,如果被告提起时效抗辩,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赔偿: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的金额需要按照下列赔偿项目理个赔偿清单才能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具体赔偿项目:医疗费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按照起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近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为止。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置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护理费一般原则是一人,除非存在医嘱。
)交通费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以及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在去往医院进行诊疗、转院、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的过程种所发生的住宿费用,由赔偿义务人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
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根据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的,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极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受害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受害人是否需要补充营养,应根据治疗医院或法医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给付标准可根据受害人实际需要补充营养情况酌定。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财产赔偿。
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受害人因伤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的调整。
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
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分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标准。
二者赔偿数额差别较大,由于很多人法律意识的淡薄,造成很多人的合法权益不能维护。
法院实际审判时,对于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审查比较严格,需要相关的证据进行印证(比如居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社保工资清单等),才能被认可按照城市户籍进行赔偿。
另注:对于赔偿的标准,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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