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信息发布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信息管理和信息对外发布工作,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加强公司政务、经营信息发布管理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内对外的所有信息发布。

3 职责与权限

公司综合管理部为公司信息管理和对外发布的统筹协调部门。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信息平台:信息平台是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企业宣传照片、经营资料及照片、短信群发等业务所涉及的文字内容。

4.2纳入公司信息管理的信息包括:

4.2.1 政务信息。包括党和国家的秘密文件、资料、密品;上级领导机关发放的已注明密级或标有"内部"字样的文件和资料;没有传达要求的公司领导的重要讲话、指示;公司高层会议形成的尚未公开的重要决议、会议纪要;涉密的重要外事接待和重大活动;涉及公司形象和机密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等。

4.2.2经营信息。公司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公司需保密的合同、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业务研究报告和调研材料、会议记录及其他文件资料;公司掌握的尚未进入

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4.2.3财务信息。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交易报表等。

4.2.4人事信息。尚未公开的人事改革和人事任免信息;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员工收入资料等。

4.2.5 纪检信息。纪检,监察工作和审计、法律事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未公开的信息。

4.2.6其它经公司确定的应纳入保密、管理范围的信息、公司商业秘密等。

4.3公司信息管理的原则和程序

4.3.1原则:

(1)保密原则。属国家秘密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执行;属公司秘密的,按公司《保密管理规定》执行。(2)归口管理原则。纳入管理范围的各类信息,实行职能部门归口管理。政务信息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经营信息由相关的发展规划部、生产业务部、法律事务室负责;财务信息由财务部负责;人事信息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纪检信息由相关的纪委会、审计督察部、法律事务室负责。信息上报由相关对口部门办理,但应执行相关管理程序;信息的对外发布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3.2程序:

(1)公司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的各类信息(包括文字资料和图片资料等),应遵循以下程序:

1)提供信息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核对相关信息资料;

2)重要资料须报分管副总裁或分管领导审查,涉及公司财务的信息资料应经财务负责人审查总经理批准才可以执行;

3)综合管理部对上报信息进行合规性审查并盖章。

(2)对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信息,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负责。应遵循以下程序:

1)记者到访,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接待。综合管理部负责采访时机、人员、稿件等相关问题的合规性审查和记者的具体接待工作;

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记者采访;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发布公司尚未对外披露的重要信息;

4)接受采访中,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4.4 罚则

4.4.1违反本管理办法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

4.4.2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按国家有关法规交由有关部门处罚; 违反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4.4.3 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国家、公司或者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