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药休药期规定汇总表【新版】

兽药休药期规定汇总表【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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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药休药期规定汇总表

兽药禁用类药品

第193号 为保证动物源性食品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的规定,我部制定了《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以下简称《禁用清单》),现公告如下: 一、《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生产,已在兽药国家标准、农业部专业标准及兽药地方标准中收载的品种,废止其质量标准,撤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已在我国注册登记的进口兽药,废止其进口兽药质量标准,注销其《进口兽药登记许可证》。 二、截止2002年5月15日,《禁用清单》序号1至18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停止经营和使用。 三、《禁用清单》序号19至21所列品种的原料药及其单方、复方制剂产品不准以抗应激、提高饲料报酬、促进动物生长为目的在食品动物饲养过程中使用。 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序号兽药及其它化合物名称禁止用途禁用动物 1 -兴奋剂类:克仑特罗Clenbuterol、沙丁胺醇Salbutamol、西马特罗Cimate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2 性激素类:己烯雌酚Diethylstilbestrol及其盐、酯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3 具有雌激素样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Zeranol、去甲雄三烯醇酮Trenbolone、醋酸甲孕酮Mengestrol Acet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4 氯霉素Chloramphenicol、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Chloramphenicol Succinat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5 氨苯砜Daps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6 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Furazolidone、呋喃它酮Furaltadone、呋喃苯烯酸钠Nifurstyrenate sodium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7 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Sodium nitrophenolate、硝呋烯腙Nitrovin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8 催眠、镇静类:安眠酮Methaqualone及制剂所有用途所有食品动物 9 林丹(丙体六六六)Lindan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0 毒杀芬(氯化烯)Camahechlor 杀虫剂、清塘剂所有食品动物 11 呋喃丹(克百威)Carbofuran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2 杀虫脒(克死螨)Chlordimeform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3 双甲脒Amitraz 杀虫剂水生食品动物 14 酒石酸锑钾Antimony potassium tartr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5 锥虫胂胺Tryparsamid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6 孔雀石绿Malachite green 抗菌、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7 五氯酚酸钠Pentachlorophenol sodium 杀螺剂所有食品动物 18 各种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Calomel、硝酸亚汞Mercurous nitrate、醋酸汞Mercurous acetate、吡啶基醋酸汞Pyridyl mercurous acetate 杀虫剂所有食品动物 19 性激素类:甲基睾丸酮Methyltestosterone、丙酸睾酮Testosterone

中兽药、天然植物分类注册资料要求

附件 中兽药、天然药物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 (征求意见稿) 中兽药是指在我国传统中兽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天然药物是指在现代兽医药理论指导下使用的天然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一、注册分类及说明 (一)注册分类 1. 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 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 3. 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4. 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 5. 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 5.1中兽药复方制剂; 5.2兽用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5.3 以中药为主的中西兽药复方制剂; 5.4 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6. 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产品剂型的制剂。 (二)注册分类说明 1. “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是指未被兽药国家标准或国家药品标准(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药材规范,下同)收载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得到的未经过化学修饰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其单一成份的含量应当占总提取物的90%以上。 2. “新发现的药材及其制剂”是指未被兽药国家标准或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药材及其制剂。 3. “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已被兽药国家标准或国家药品标准收载的药材的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及其制剂。 4. “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从植物、动物、矿物等物质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是指兽药国家标准或国家药品标准中未收载的从单一动物、植物、矿物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组成的有效部位及其制剂,其有效部位的含量应占总提取物的50%以上。 5. “中兽药复方制剂”应在传统中兽医药理论指导下组方。主要包括:来源于古代经典名方的中兽药复方制剂、主治为证候的中兽药复方制剂、主治为病症结合的中兽药复方制剂等。

(医疗药品)兽药

兽药制剂生产企业30强 按企业注册属地,依国家行政区划排序北京 北京大北农动物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上海公谊兽药厂 天津 瑞普(天津)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生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河北远征药业有限公司 保定冀中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科星药业有限公司 深州保吉安康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征宇制药有限公司 河北新华科极兽药有限公司 山西 山西新福瑞沃生物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辽宁 沈阳伟嘉牧业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 齐鲁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六和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 无锡正大畜禽有限公司 江西 江西中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 濮阳泓天威药业有限公司 湖北 武汉回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 长沙拜特生物科技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腾骏动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海纳川药业有限公司 广东省天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 北海吉利来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广西北斗星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四川 成都乾坤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恒通动物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省精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泰信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兽药生物制品生产企业10强 按企业注册属地,依国家行政区划排序北京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乾元浩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瑞普(保定)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内蒙 金宇保灵生物药品有限公司 辽宁 辽宁益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黑龙江 哈药集团生物疫苗有限公司 山东 青岛易邦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 广东永顺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甘肃

中农威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兽用原料药生产企业10强 按企业注册属地,依国家行政区划排序 河北 河北威远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鲁抗舍里乐药业有限公司 江苏 常州亚邦齐晖医药化工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恒盛药用化学有限公司 湖北 湖北龙翔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 浙江升华拜克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国邦药业有限公司 福建 浦城绿康生化有限公司 宁夏 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 中国兽药50强企业 保吉安(集团)公司北京大北农动物保健科技有限责任公

兽药制度休药期制度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动物养殖场兽药、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进行预防、治疗、诊断时使用的兽药,应来自具有《兽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批准文号的生产企业,所用兽药标签符合《兽药管理条例》规定。 三、疫苗等生物制剂符合“兽医生物制品质量标准”要求,并按规定运输、保管和使用。 四、杜绝使用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驰药。 五、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素药、平喘药、抗(拟)胆碱药、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和解热镇痛药。 六、坚持科学用药,严格遵守规定的用法、用量。 七、严格遵守药物安全使用规定和休药期规定。 八、建立并保存全部购药、用药记录。 九、禁止使用人用药物和兽用药物原粉。 十、禁止使用未经国家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动物养殖场兽用药品休药期制度 一、兽药保管员在新购药品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过期药品及时销毁。 二、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所有处方药司药员必须凭执业兽医师签字发药。 三、生物制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必须严格执行冷链制度,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并做到随用随取。 四、使用饲料添加剂,应具有农业部颁发的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证的正规企业生产的,并具有产品批准文号。 五、不得在饲料中直接添加兽用原料药,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

六、配合饲料中有害物质及微生物含量符合GB13078规定。 七、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品。 八、严格执行兽药休药期,60kg以上生猪使用了有休药期的兽药必须作好记录并单独饲养,达到休药期之后方可出售,产蛋期的禽类,产乳期的乳用药物、使用兽药,必须严格执行弃蛋期和弃乳期,并作好记录。

兽药分类

兽药分类及简介 (一)抗微生物药 1.概述 ①化疗指数:LD50/ED50或LD5/ED95,一般要求3以上。 ②抗菌谱:药物的抗菌范围。 ③抗菌活性:抗菌药具有的杀灭或抑制病原微生物能力。常用MIC(抑制培养基内细菌生长的最低药物浓度)和MBC(能够杀灭培养基内细菌生长的最低浓度)表示。 ④耐药性:指病原体与药物多次接触后对药物的敏感性逐渐降低甚至无效的现象。 ⑤交叉耐药性:某种病原体对一种抗菌药物产生耐药后,对与其结构相似或作用机理相同的药物在首次应用时也产生耐药的现象,称为交叉耐药性。 耐药性分类: 1°基因突变所致的染色体介导的耐药性。一般只对一种或两种以上类似的药产生耐药,且比较稳定,其产生和消失与药物接触无关。 2°质粒所介导的耐药性。最为常见,通过转化、转导、接合、易位等方式转移。耐药的机制: 1°产生灭活酶或钝化酶:如β-内酰胺酶、氯霉素乙酰转移酶,氨基苷类钝化酶等。 2°抗生素渗透障碍:膜通透性改变,抗生素无法进入。 3°靶位改变:细菌与抗生素发生作用部位的结构发生改变。 4°抑制核酸代谢。 5°其它 2.磺胺类药物 广谱、性质稳定、使用方便、体内分布广,与抗菌增效剂合用后效果大大增强,但易耐药,并有交叉耐药现象,并损害肾脏。 抗菌谱:革兰氏阳性菌、革兰氏阴性菌、衣原体、立克次体、原虫等。 作用机理:磺胺药结构与对氨基苯甲酸相似,共同竞争细菌合成叶酸进一步合成核酸所需的二氢叶酸合成酶的活性,抑制细菌核酸的合成,抗菌增效剂能抑制另外一种酶—二氢叶酸还原酶的活性,二者联用具协同作用。 应用注意事项:①剂量要大,首次加倍量;②局部应用时,要清创排脓;③不能与局麻药同时使用;④最好与碳酸氢钠合用,加速排出;⑤影响产蛋,产蛋鸡禁用;⑥有残留,上市前应停药7天。 临床应用: 磺胺-6-甲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制菌磺、泰灭净,SMM):抗菌最强,长效,主要用于全身感染,对猪弓形虫、鸡球虫、鸡住白细胞虫效果良好。 磺胺地索辛(磺胺间二甲氧嘧啶,SDM):作用与SMM相似,稍弱。 磺胺甲恶唑(SMZ,新诺明):抗菌强,用于全身感染,长效,但肾毒性大,对球虫有较好疗效。 磺胺嘧啶(SD):抗菌作用较强,易进入脑部,用于全身感染。 磺胺-5-甲氧嘧啶(磺胺对甲氧嘧啶,消炎磺,SMD):抗菌较SD差,短效,毒副作用小。 磺胺甲恶唑(菌得清,净尿磺,SIZ):作用同SMZ,但疗效差。

兽药知识

兽药基础知识一 第一章药物的常识: 什么是药物:药物就是用于预防和治疗家畜(牛、羊、猪等)、家禽(鸡、鸭、鹅、鸽子等)疾病的物品。常用兽药的分类:抗菌药物、抗病毒药物、抗寄生虫药物等 分类:抗菌药物又分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物两类。所谓抗生素就是微生物产生的代谢产物,这种代射产物对其他的某些微生物有抑制生长或杀灭作用。所谓合成抗菌药就是人们通过化学合成手段制作的抗菌物质,不是由微生物代谢产生的。 第一节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物两类。 一、抗生素:抗生素通常分为八类: 1、青霉素类:青霉素、氨苄西林、阿莫西林等; 2、头孢菌素类(先锋霉素类):头孢氨苄、头孢羟氨苄、头孢噻呋、先锋霉素5等; 3、氨基糖甙(读间同:代)类:链霉素、庆大霉素、阿米卡星、新霉素、安普霉素等; 4、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泰乐菌素等; 5、四环素类:土霉素、强力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等; 6、氯霉素类:氟苯尼考、甲砜霉素、氯霉素等; 7、林可霉素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 8、其他类:硫酸粘杆菌素等。 (一) 、青霉素类: 来源:青霉素类是由青霉菌发酵液中提取或进一步半合成制取的一类以青霉烷为母核的β-内酰胺抗生素(青霉烷和内酰胺都是指的某一种化学结构) 作用原理:青霉素类药物干扰细菌细胞壁的合成,使新生的细胞壁产生缺陷而发生溶菌。在较低浓度时仅有抑制细菌生长的作用,在较高浓度时则有强大的杀菌作用。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细菌、部分革兰氏阴性细菌、各种螺旋体和放线菌有强大的抗菌作用。[革兰氏是指的一种细菌的染色液,根据细菌染色后呈现颜色的不同分为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 药物配伍:目前通常将抗生素分为4大类: 第一类是繁殖期杀菌剂:即在细菌的大量、高速繁殖阶段对细菌的作用最好,而且起的是杀灭细菌的作用通常包括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第二类是静止期杀菌剂:即在细菌的繁殖相对不活跃的阶段对细菌的作用最好,而且起的是杀灭细菌的作用。通常包括氨基糖甙类、其他类中的粘杆菌素等。 第三类是快速抑菌剂:即该类药物能迅速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即能放慢细菌生长繁殖的速度,使单个细菌的生长繁殖周期大大延长。但并不能直接杀死细菌,通常包括氯霉素类、大环内酯类、四环素类、林可霉素类等。 第四类是慢效抑菌剂:即该类药物能缓慢的抑制细菌的生长繁殖。通常包括磺胺类药物和增效剂TMP(甲氧苄啶)等。 一般来说,第一类和第二类配伍可获得协同作用(即增效作用)。 第三类和第四类配伍可产生相加作用(即效果增强)。 第一类和第三类配伍可出现拮抗作用(即效果降低)。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二、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三、建立用药申报制度 1、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3天内反馈给猪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2、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四、各车间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五、领取生物药品,如疫苗、血清、类毒素等需要低温保存的药品必须用保温箱装取,否则司药员不予领给。 六、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八、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对每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猪只的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九、兽药的使用依照上海市《规模化养猪场生产技术规范》标准执行。

十、严禁使用国家《无公害食品、生猪生产使用准则》规定中的禁用药品,严格执行允许使用药品休药期,由兽医主管负责落实,如造成危害,由场长和主管兽医负责解释并承担责任。 十一、以上各项必须严格执行。

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 - 中国兽药信息网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命名指导原则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兽药标签和说明书中应注明兽药的通用名称,为了使兽用中药的名称更科学、明确、简短,并使每个具有不同特性的产品具有唯一的通用名,特制定命名指导原则。 1. 基本原则 1.1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 1.2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的命名应避免采用可能给动物饲养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或治疗学的名称,并不得用代号或容易误解和混同的名称命名。 1.3 对于沿用已久的药名,一般不要轻易变动,如必须改动,可列出其曾用名作为过渡。 1.4 兽用中药、天然药物通用名称不得采用商品名(包括外文名和中文名),也不得作为商品名或用以组成商品名,也不得用于商标注册。 2 命名细则 2.1 药材命名 药材系指用于兽用中药饮片、提取物、成方制剂原料的植物、动物和矿物药。药材名称应包括中文名(附汉语拼音)和拉丁名。 2.1.1 药材中文名 2.1.1.1 一般应以全国多数地区习用的名称命名;如各地习用名称不一致或难以定出比较合适的名称时,可选用植物名命名。 2.1.1.2 药材的主要成分与化学药品一致,应以药材名为正名,化学名为副名,如“芒硝(硫酸钠)”。 2.1.1.3 增加药用部位的药材中文名应明确药用部位。如:白茅根。 2.1.1.4 药材的人工方法制成品、制取物,其名称应与天然品的名称有所区别。如:人工麝香、培植牛黄。 2.1.2 药材汉语拼音名 2.1.2.1 按照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规定拼音,第一个字母须大写,并注意药品的读音习惯。如:黄芪Huangqi。

2.1.2.2 拼音不用音标符号。如在拼音中有的字母与前一字母合拼能读出其他音的,要用隔音符号。如:牛膝Niuxi不用Niu’xi、地耳草Di’erca o在“i”和“e”之间用隔音符号。 2.1.2.3 药名较长的(一般在四个字以上),按音节尽量分为二组拼音。如珍珠透骨草Zhenzhu Tougucao。 2.1.3 药材的拉丁名 2.1.4.1 药材的拉丁名一般采用属种名或属名命名。 2.1.4.2 除少数药材可不标明药用部位外,需要标明药用部位的,其拉丁名先写药用部位,用第一格,后写药名,用第二格,如有形容词,则列于最后,所有单词的字母均用大写。如:远志RADIX POLYGALAE。 2.1.4.3 以属种名命名:同属中有几个品种来源,分别作为不同中药材使用的,按此法命名如:当归RADIX ANGELICAE SINENSIS,独活RADIX ANGELICAE PUBESCENTIS,白芷RADIX ANGELICAE DAHURIOAE。 2.1.4.4 以属名命名:在同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或这个属有几个品种来源,但作为一个中药材使用的。如:白果SEMEN GINKGO(一属只一个植物种作药材用),麻黄HERBA EPHEDRAE(一属有几个植物种作同一药材用)。有些中药材的植(动)物来源虽然同属中有几个植物品种作不同的中药材使用,但习惯已采用属名作拉丁名的,一般不改动。如属中出现其他品种作不同的药材使用,则把同属其他品种的药材加上种名,按属种命名,使之区分。如:细辛HERBA ASARI(已习惯采用属名作拉丁名),杜衡HERBA ASARI FORBESII(与细辛同属的该品种用属种名作拉丁名)。 2.1.4.5 一种药材包括两个不同药用部位时,如果同时采收,则把主要的或多数地区习用的药用部位的拉丁名列在前面,另一药用部位的拉丁名列在后面,两者之间用“ET”连接。如:大黄RADIX ET RHIZOMA RHEI。 如果不同时采收,则各药用部位单独定名,两个拉丁名并列。主要的排在上面。如金荞麦HERBA FAGOPYRI CYMOSI RHIZOMA FAGOPYRI CYMOSI 2.1.4.6 一种药材的来源为不同科、属的两种植(动)物或同一植(动)物的不同药用部位,须列为并列的两个拉丁名。如:大蓟HERBA CIRSII JAPONICI 和

新兽药的概念及类别

新兽药的概念及类别

新兽药概念及类别 新兽药是指我国新研制的兽药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兽药新制剂系指用国家已批准的兽药原料药品新研制、加工出的兽药制剂。已批准生产的兽药制剂,凡改变处方.剂型、给药途径和增加新的适应症的亦属兽药新制剂。要生产新兽药,首先要经过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并被农业部审核通过,并发下新兽药批文,企业才可以合法生产。 第一类:我国创制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我国研制的国外未批准生产、仅有文献报道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新发现的中药材;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 第二类:我国研制的国外已批准生产.但未列入国家药典、兽药典或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分及其制剂。 第三类!我国研制的国外已批准生产并已列入国家药典、兽药典或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天然药物中已知有效单体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取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西兽药复方制剂,中西兽药复方制剂。 新兽药研发流程 第一个阶段是发明(发现)阶段,一般在此阶段对发现的新化合物进行探索性研究,包括进行化合物结构和性质研究,进行试验条件下的小试产,同时还要开展先导性试验,进行实验动物和靶动物的剂S反应(药效).毒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根据向导新研究结果进行市场研发决策,主要是看是否符合临床需要,经济效益如何,开发可行性多大,是否有研发的必要.一般在此阶段开始专利登记申请。 第二个阶段是非临床(临床前)研究阶段,一般在此阶段主要是回答开发可行性问题,以决定是否投入资金进一步研发。此阶段一般用实验动物进行相关性试验研究,包括药理学研究方面进行的药物的主要药效、一般药效、药代动力学和作用 机理等研究,以证明有效性问题,以及毒理学研究方面进行的急性毒性、长期毒性和特殊毒性研究.必要时还要进行毒代动力学研究,以证明安全性问题。另外,要根据药理学研究结果.开展有关的药学研究,评选并确定剂型,进行产品稳定性考察.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进一步开展原料药与制剂的中试生产,此阶段用试验动物进行试验。 第三个阶段是临床研究阶段.一般在此阶段主要确定新兽药产品是否有进一步研发的意义,此阶段研究一般要用靶动物进行试验,可以分三期来进行,1期临床 (实验室)试验:在实验室可控条件下进行,包括靶动物耐受性试验,寻找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范围.确定靶动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开展靶动物的药代动力学及生物利用度试验,为下一步推荐临床使用剂量提供依据;2期临床(实验室)试验:包括药效评价试验(随机对照治疗试验),即用健康靶动物在可控条件下进行药效对照试验,必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兽药使用管理制度 所用兽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规范》《兽药质量标准》《兽药生物制品质量标准》《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等相关规定。 1、为了规范使用兽药、器械及生物药品的采购保管、使用,减少药物流失和浪费,特制定本制度。 2、保管员在新购药品、器械时,依据发票查清件数,根据产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如有近期药品及时通知技术部,过期药品报财务注销。 3、建立用药申报制度各生产区兽医主管到总药房取药,常规药品由总药房做计划,由公司采购。专项疫苗、贵重药品、特殊药械等报公司技术部安排采购,如不能采购,必须在3天内反馈给牛场技术管理部说明情况。 4、除公司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采购药械,如特殊情况必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 5、取药必须凭处方取药,由兽医、防疫员开处方,主管兽医签字方可取药,饲养员一律不准随便取药,司药员必须监督执行 6、允许使用消毒防腐剂对饲养环境﹑厩舍和器具进行消毒。 7.允许在临床兽医的指导下使用钙﹑磷﹑硒﹑钾等补充药﹑微生态制剂﹑体液补充药﹑电解质﹑抗贫血药﹑维生素类药﹑止血药﹑收敛药和助消化药等。 8、兽医、防疫员对每一批新药,新疫苗,用前要做小范围试验,并对生产技术管理部书面上报试验结果,无异常方可大范围使用。对每

次防疫一定做好以下记录: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准文号,使用阶段、头数、反应情况等,出现异常及时停止使用,报技术管理部,如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由使用者负责。 9、所有器械根据生产单元造册,落实到人,药房对车间,必须以旧换新。各车间必须设有用药登记本,由使用兽医、防疫员填写,兽医主管及时核对药品领取和使用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慎重使用经农业部批准的拟肾上腺药﹑平喘药﹑抗胆碱﹑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和解热镇痛药。 11、对一些特殊药品、疫苗空瓶或受污染物品、场地,查清数量,依据要求派专人消毁和无害化处理。 12.建立并保存免疫程序记录,全部用傲激烈,给药途径﹑给药剂量﹑疗程﹑治疗时间,预防或生长混饲给药记录,建立并遵守用药停药期。 13、禁止使用麻醉药﹑镇痛药﹑镇静药﹑中枢兴奋药﹑化学保定药及骨骼肌松弛药。 14、禁止使用未经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用基因工程方法生产的兽药。 15、禁止使用未经农业部批准或已经淘汰的兽药。 16、严格执行禁限用兽药管理、兽药休药期(安全间隔期)等规定。

[新版]常用兽药配伍表

[新版]常用兽药配伍表 常用药物分类、作用机理及名称汇总表 类别号作用机理种类主要药物名称 I类青霉素类青霉素钠、钾盐;氨苄西林;阿莫西林速阻碍细菌细胞壁粘肽合成,造效头孢菌素类头孢噻呋、头孢氨苄、头孢喹诺等成渗透压失衡,导致细菌膨杀胀、解体而死; 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氧氟沙星、二氟沙星、诺氟菌氟喹诺酮类沙星剂 II类 卡那霉素、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大观霉素、新霉慢致使细菌合成异常蛋白,阻碍氨基糖苷类素、安普霉素、链霉素等效合成蛋白的释放,增加细胞壁杀的通透性,造成细菌细胞内生 菌理物质外泄,引发细菌死亡多肽类多粘菌素、维吉霉素、杆菌肽等剂红霉素、罗红霉素、硫氰酸红霉素、替米考星、吉大环内酯类他霉素、泰乐菌素、乙酰螺旋霉素 III类 速 效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土霉素、四环素(盐酸四环素)、金霉素(盐酸金抑四环素类霉素)、强力霉素(盐酸多西环素、脱氧土霉素) 菌 剂 氯霉素类甲砜霉素、氟苯尼考 磺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恶唑、磺胺对甲IV类磺胺类氧嘧啶、磺胺间甲氧嘧啶、磺胺噻唑慢 速干扰细菌叶酸代谢抑制其生 抑长繁殖 菌磺胺增效剂二甲氧苄氨嘧啶(DVD)、甲氧苄氨嘧啶(TMP) 剂

说明: 1、同类型药物有相同毒副作用,不宜联合使用; 2、作用机理和作用位点不同的药物可联合使用,如氟苯尼考+强力霉素; 3、本表因作用机理不确定未列出洁霉素(林可霉素、克林霉素),切忌与大环内酯类联合使用 常用兽药配伍结果表 分类药物配伍药物配伍结果 青霉素钠、钾盐;氨苄西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庆大霉素除外)、效果增强青 霉林类;阿莫西林类多黏菌类素 类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大环内酯类、氯相互拮抗或疗效相抵或产生副霉素类、庆大霉素、利巴韦林、培氟沙星作用,应分别使用、间隔给药 维生素C、罗红霉素、Vc多聚磷酸酯、磺沉淀、分解、失败 胺类、氨茶碱、高锰酸钾、盐酸氯丙嗪、B 族维生素、过氧化氢 “头孢”系列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疗效、毒性增强头 孢青霉素类、洁霉素类、四环素类、磺胺类相互拮抗或疗效相抵或产生副菌素作用,应分别使用、间隔给药类 维生素C、维生素B、磺胺类、罗红霉素、沉淀、分解、失败 氨茶碱、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霉素、 盐酸强力霉素 卡那霉素、阿米卡星、庆抗生素类本品应尽量避免与抗生素类药氨 基大霉素、大观霉素、新霉物联合应用,大多数本类药物与糖 素、链霉素等大多数抗生素联用会增加毒性苷

中兽药天然药物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

中兽药、天然药物分类及注册资料要求 一、注册分类及说明 (一)注册分类 第一类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原药及其制剂。 1.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份及其制剂; 2.来源于植物、动物、矿物等药用物质及其制剂; 3.中药材代用品。 第二类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部位及其制剂。 1.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2.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 第三类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制剂。 1.传统中兽药复方制剂; 2.现代中兽药复方制剂,包括以中药为主的中西兽药复方制剂; 3.兽用天然药物复方制剂; 4.由中药、天然药物制成的注射剂。 第四类改变国内已上市销售产品的制剂。 1.改变剂型的制剂; 2.改变工艺的制剂。 (二)说明 1.第一类1是指兽药国家标准中未收载的从中药、天然药物中得到的未经过化学修饰的单一成份及其制剂。 2.第一类2是指未被兽药国家标准收载的中药材及天然药物制成的兽用制剂。 3.第一类3是指用来代替中药材某些功能的药用物质,包括:

(1)已被兽药国家标准收载的中药材; (2)未被兽药国家标准收载的药用物质。 4.第二类1是指具有兽药国家标准的中药材原动、植物新的药用部位制成的制剂。 5.第二类2是指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一类或数类成份制成的制剂。 6.第三类1传统中兽药复方制剂是指中兽医理论下组方,功能主治用传统的中医理论表述,传统工艺制成的复方制剂。 7.第三类2现代中兽药复方制剂是指中兽医理论下组方,包括中兽医理论下使用非传统药材,功能主治与中兽医理论相关,工艺不做要求。 8.第三类3兽用天然药物复方制剂传统中兽药复方制剂是指不按中兽医理论组方制成的制剂。 9.第三类4包括水针、粉针之间的相互改变及其他剂型改成的注射剂。 10.第四类1是指在给药途径不变的情况下改变剂型的制剂。 11.第四类2包括: (1)工艺有质的改变的制剂; (2)工艺无质的改变的制剂。 工艺有质的改变主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改变提取溶媒、纯化工艺或其他制备工艺条件等,使提取物的成份发生较大变化。 二、注册资料项目 (一)综述资料 1.兽药名称。 2.证明性文件。 3.立题目的与依据。

最新兽药配伍禁忌大全

当前最新兽药配伍禁忌大全 分 类 药物配伍药物配伍使用结果 青霉素类青霉素钠、钾盐;氨 苄西林类;阿莫西林 类 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 (庆大霉素除外)、多黏 菌类 效果增强 四环素类、头孢菌素类、 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 庆大霉素、利巴韦林、培 氟沙星 相互拮抗或疗效相抵 或产生副作用,应分 别使用、间隔给药 维生素C、维生素B、罗 红霉素、Vc多聚磷酸酯、 磺胺类、氨茶碱、高锰酸 钾、盐酸氯丙嗪、B族维 生素、过氧化氢 沉淀、分解、失败 头孢 菌素类“头孢”系列 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疗效、毒性增强 青霉素类、洁霉素类、四 环素类、磺胺类 相互拮抗或疗效相抵 或产生副作用,应分 别使用、间隔给药 维生素C、维生素B、磺 胺类、罗红霉素、氨茶碱、 氯霉素、氟苯尼考、甲砜 霉素、盐酸强力霉素 沉淀、分解、失败 强利尿药、含钙制剂与头孢噻吩、头孢噻 呋等头孢类药物配伍 会增加毒副作用 氨基糖苷类卡那霉素、阿米卡 星、核糖霉素、妥布 霉素、庆大霉素、大 观霉素、新霉素、巴 龙霉素、链霉素等 抗生素类 本品应尽量避免与抗 生素类药物联合应 用,大多数本类药物 与大多数抗生素联用 会增加毒性或降低疗 效 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洁霉素类、TMP 疗效增强 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 氨茶碱、、等)、硼砂 疗效增强,但毒性也 同时增强 Vc、Vb疗效减弱 氨基糖苷同类药物、头孢 菌素类、万古霉素 毒性增强 大观霉素氯霉素、四环素拮抗作用,疗效抵消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其他抗菌药物不可同时使用

大环内酯类红霉素、罗红霉素、 硫氰酸红霉素、替米 考星、吉他霉素(北 里霉素)、泰乐菌素、 替米考星、乙酰螺旋 霉素、阿齐霉素 洁霉素类、麦迪素霉、螺 旋霉素、阿司匹林 降低疗效 青霉素类、无机盐类、四 环素类 沉淀、降低疗效 碱性物质 增强稳定性、增强疗 效 酸性物质不稳定、易分解失效 四环素类土霉素、四环素(盐 酸四环素)、金霉素 (盐酸金霉素)、强 力霉素(盐酸多西环 素、脱氧土霉素)、 米诺环素(二甲胺四 环素) 甲氧苄啶、三黄粉稳效 含钙、镁、铝、铁的中药 如石类、壳贝类、骨类、 矾类、脂类等,含碱类, 含鞣质的中成药、含消化 酶的中药如神曲、麦芽、 豆鼓等,含碱性成分较多 的中药如硼砂等 不宜同用,如确需联 用应至少间隔2小时 其他药物 四环素类药物不宜与 绝大多数其他药物混 合使用 氯 霉素类氯霉素、甲砜霉素、 氟苯尼考 喹诺酮类、磺胺类、呋喃 类 毒性增强 青霉素类、大环内酯类、 四环素类、多黏菌素类、 氨基糖苷类、氯丙嗪、洁 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维 生素B类、铁类制剂、免 疫制剂、环林酰胺、利福 平 拮抗作用,疗效抵消 碱性药物(如碳酸氢钠、 氨茶碱等) 分解、失效 喹 诺酮类砒哌酸、“沙星”系 列 青霉素类、链霉素、新霉 素、庆大霉素 疗效增强 洁霉素类、氨茶碱、金属 离子(如钙、镁、铝、铁 等) 沉淀、失效 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呋 喃类、罗红霉素、利福平 疗效降低 头孢菌素类毒性增强 磺胺类磺胺嘧啶、磺胺二甲 嘧啶、磺胺甲恶唑、 磺胺对甲氧嘧啶、磺 胺间甲氧嘧啶、磺胺 噻唑 青霉素类沉淀、分解、失效 头孢菌素类疗效降低 氯霉素类、罗红霉素毒性增强 TMP、新霉素、庆大霉素、 卡那霉素 疗效增强

八大类兽药的使用说明与配伍禁忌

八大类兽药的使用说明与配伍禁忌(很很值得收藏) 时间:2011年12月01日来源:议园网点击: 2999 次 八大类兽药的使用说明与配伍禁忌(很很值得收藏) 一、《青霉素类药物》 1、常用的品种:青霉素、氨苄青霉素(氨苄西林)、青霉素Ⅴ、氯唑青霉素、阿莫西林。 2、药物的适应症:对葡萄球菌、链球菌病部分种类较好(氯唑青霉素、苯唑青霉素)。对大肠杆菌、鸡白痢、绿脓杆菌病效果比庆大霉素和卡那霉素差。青霉素Ⅴ耐鸡胃中的酸性,与抗球虫药物配合使用,防治球虫发病后继发细菌病。 3、目前使用的效果 抗金黄色葡萄球菌效果:氯唑青霉素>苯唑青霉素>阿莫西林>青霉素; 抗大肠杆菌、绿脓杆菌效果:羧苄青霉素>阿莫西林>青霉素。 4、使用剂量:阿莫西林预防量为100kg水加水5g,治疗量为100kg水加10g;阿莫西林棒酸治疗量为100kg水加3-5g,连续使用4-5天。氨苄西林预防量为1000kg水加100g,治疗量为150g。 5、药物的配伍 阿莫西林可以与硫酸链霉素、庆大霉素、氯霉素及其它半合成青霉素搭配。阿莫西林配合棒酸,可以使抗菌活性提高1000倍,配方比例为4:1。 阿莫西林配合磺胺增效剂(TMP),常用的比例为5:1,增强治疗大肠杆菌的疗效。阿莫西林配合盐酸环丙沙星,增强抗大肠杆菌的效果。此外,还有氨苄西林与盐酸环丙沙星(比例为3:1)、氨苄西林配合硫酸链霉素(比例为1:3)。 6、不能配合使用的药物 ⑴青霉素与四环素类抗生素配合使用,能使青霉素的作用减弱。 ⑵青霉素与氯霉素配合使用,能使青霉素的作用减弱。由于青霉素药物处于最强的对数期时,氯霉素则受到抑制,从而使青霉素作用减弱。 ⑶青霉素不与土霉素、红霉素、万古霉素、卡那霉素、多粘菌素、放线菌素D、庆大霉素配合使用。 ⑷青霉素不要与小苏打、维生素C、磺胺类钠盐、阿托品混合使用。主要是因为酸、碱、氧化剂、重金属盐可以失效。 7、本类药物的残留时间:青霉素、氨苄青霉素2天,阿莫西林5天。 二、《头孢菌素类药物》 1、常用的品种 第一代头孢:头孢拉定、头孢唑啉(仅供注射)、头孢氨苄、头孢噻吩、头孢羟氨苄等。第二代头孢:头孢孟多、头孢呋辛、头孢替安等。 第三代头孢:头孢噻肟钠、头孢他定、头孢哌酮钠、头孢唑肟、头孢噻呋等。 2、药物的适应症 头孢氨苄用于鸡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病的治疗。头孢呋辛用于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的防治。头孢噻呋治疗鸡的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病和绿脓杆菌。同时对防治鸭疫巴氏杆菌效果

新兽药的概念及类别

新兽药的概念及类别 新兽药是指我国新研制的兽药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兽药新制剂系指用国家已批准的兽药原料药品新研制、加工出的兽药制剂。已批准生产的兽药制剂,凡改变处方、剂型、给药途径和增加新的适应症的亦属兽药新制剂。要生产新兽药,首先要经过临床验证疗效确切,并被农业部审核通过,并发下新兽药批文,企业才可以合法生产。 第一类:我国创制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我国研制的国外未批准生产、仅有文献报道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新发现的中药材;中药材新的药用部位。 第二类:我国研制的国外已批准生产,但未列入国家药典、兽药典或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部分及其制剂。 第三类:我国研制的国外已批准生产,并已列入国家药典、兽药典或国家法定药品标准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天然药物中已知有效单体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制取的原料药品及其制剂;西兽药复方制剂,中西兽药复方制剂。 新兽药研发流程 第一个阶段是发明(发现)阶段,一般在此阶段对发现的新化合物进行探索性研究,包括进行化合物结构和性质研究,进行试验条件下的小试产,同时还要开展先导性试验,进行实验动物和靶动物的剂量反应(药效)、毒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根据向导新研究结果进行市场研发决策,主要是看是否符合临床需要,经济效益如何,开发可行性多大,是否有研发的必要,一般在此阶段开始专利登记申请。 第二个阶段是非临床(临床前)研究阶段,一般在此阶段主要是回答开发可行性问题,以决定是否投入资金进一步研发。此阶段一般用实验动物进

行相关性试验研究,包括药理学研究方面进行的药物的主要药效、一般药效、药代动力学和作用机理等研究,以证明有效性问题,以及毒理学研究方面进行的急性毒性、长期毒性和特殊毒性研究,必要时还要进行毒代动力学研究,以证明安全性问题。另外,要根据药理学研究结果,开展有关的药学研究,评选并确定剂型,进行产品稳定性考察,制定相应的质量标准,并进一步开展原料药与制剂的中试生产,此阶段用试验动物进行试验。 第三个阶段是临床研究阶段,一般在此阶段主要确定新兽药产品是否有进一步研发的意义,此阶段研究一般要用靶动物进行试验,可以分三期来进行,1期临床(实验室)试验:在实验室可控条件下进行,包括靶动物耐受性试验,寻找有效剂量和中毒剂量范围,确定靶动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开展靶动物的药代动力学及生物利用度试验,为下一步推荐临床使用剂量提供依据;2期临床(实验室)试验:包括药效评价试验(随机对照治疗试验),即用健康靶动物在可控条件下进行药效对照试验,必要时进行疾病动物药代动力学试验,确定初步的有效剂量,因此也有人称为剂量确定实验。根据确定的有效剂量,在健康动物进行残留消除试验,确定使用后的休药期;3期临床试验国外也叫剂量验证试验,主要是验证1、2期的结果是否可行,此试验就是在自然生产条件下,在指定的区域进行靶动物随机对照试验,以进一步验证临床试验剂量(又称为剂量确证试验),同时根据临床使用剂量,进行靶动物的安全试验,考察加大临床使用剂量的毒副反应。 一般在完成了此阶段的试验后,可以着手准备新兽药的申报资料,提交新兽药注册申请,进行新兽药注册。 第四个阶段是上市后阶段,在新兽药获得上市批准后,还应进一步完善

药品剂型的分类

兽药剂型的分类 1.液体剂型 (1)注射剂又称针剂,是指灌封于特别容器中的灭菌水溶液、混悬液、乳浊液或粉末(粉针剂),必须用注射法给药的一种剂型,如恩诺沙星注射液、油制普鲁卡因青霉素注射液、注射用青霉素钠等。粉针剂一般应在临用时加适当的注射用水,制成液体剂型后应用。 (2)溶液剂指非挥发性药物的澄明溶液,其溶媒多为水,亦有醇和油。可内服或外用,如恩诺沙星溶液、维生素A 油溶液等。 (3)酊剂及醑剂将生药用不同浓度的乙醇浸出的溶液称为酊剂,如橙皮酊、龙胆酊等。碘溶解于乙醇制成的溶液,习惯上也称为碘酊。以挥发性药物为原料制成的乙醇溶液称为醑剂,如樟脑醑。 (4)合剂一般指两种或两种以上可溶或不溶性药物制成的水溶液或混悬液,如复方甘草合剂、复方龙胆合剂等。 (5)乳剂、搽剂是将油脂或其他不溶性物质与药物,加乳化剂,与水混合后制成的乳状混悬液。供内服的称为乳剂,如鱼肝油乳。刺激性药物的油性或乙醇溶液称为搽剂,有溶液型、混悬型、乳化型等,如松节油搽剂,专门用于未破损皮肤。 (6)煎剂及浸剂为生药(中草药)的水浸出剂。煎剂是加水煎煮,浸剂则加水浸泡。煎煮及浸泡的时间有一定规定。中药汤剂属煎剂。 (7)流浸膏及浸膏将生药的乙醇或水浸出的液体用一定方法浓缩而成的称为流浸膏。通常每1 ml 流浸膏相当于原生药1g ,如甘草流浸膏等。 2.气体剂型 目前常用的是气雾剂,是将药物与抛射剂(液化气或压缩气)共同装封于具有阀门系统的耐压容器中,应用时揿按阀门系统,借助抛射剂的压力将药物喷出的一种制剂。供呼吸道吸入给药、皮肤粘膜给药或空间消毒。 3.半固体剂型 (1)软膏剂是药物与适当的赋形剂(如凡士林、油脂等基质),均匀混合制成具有适当稠度的膏状外用剂型。在皮肤、黏膜或创面上容易涂布,如鱼石脂软膏等。供眼科用的灭菌软膏称为眼膏。 (2)糊剂是一种含粉末成分超过25 %的软膏剂。分为油脂性糊剂和水溶性凝胶糊剂,前者多用凡士林、羊毛脂、植物油等为基质,与大量水性固体粉末混合制成,如氧化锌糊剂;后者用明胶、淀粉、甘油、羧甲基纤维素等为基质,加一定量固体粉末制成,常用作防护剂。(3)舔剂将药物与适宜的辅料混合,制成的粥状或糊状的内服剂型。常用的辅料有淀粉、米粥、甘草粉、糖浆、蜂蜜等。 (4)浸膏剂将生药的浸出液经浓缩成半固体或固体状后,再加入适量固体稀释剂使每 1g 浸膏相当于原生药2 ~5g 。主要用于调配其他制剂,如散剂、片剂、胶囊剂等。 4.固体剂型

兽药休药期

兽药名称执行标准停药期 1乙酰甲喹片兽药规范92版牛、猪35日 2二氢吡啶部颁标准牛、肉鸡7日,弃奶期7日 3 二硝托胺预混剂兽药典2000版鸡3日,产蛋期禁用 4土霉素片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7日,禽5日,弃蛋 期2日,弃奶期3日 5土霉素注射液部颁标准牛、羊、猪28日,弃奶7日 6马杜霉素预混剂部颁标准鸡5日,产蛋期禁用 7双甲脒溶液兽药典2000版牛、羊21日,猪8日,弃期48 小时,禁用于产奶羊 8巴胺磷溶液部颁标准羊14日 9水杨酸钠注射液兽药规范65版牛0日,弃奶期48小时 10四环素片兽药典90版牛12日、猪10日,鸡4日,产 蛋期禁用,产奶期禁用 11甲砜霉素片部颁标准28日,弃奶期7日 12甲砜霉素散部颁标准28日,弃奶期7日,鱼500度日13甲基前列腺素F2a注射液部颁标准牛1日,猪1日,羊1日14甲硝唑片兽药典2000版牛28日 15甲磺酸达氟沙星注射液部颁标准猪25日 16甲磺酸达氟沙星粉部颁标准鸡5日,产蛋鸡禁用 17甲磺酸达氟沙星溶液部颁标准鸡5日,产蛋鸡禁用 18甲磺酸培氟沙星可溶性粉部颁标准28日,产蛋鸡禁用 19甲磺酸培氟沙星注射液部颁标准28日,产蛋鸡禁用 20甲磺酸培氟沙星颗粒部颁标准28日,产蛋鸡禁用 21亚硒酸钠维生素E注射液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28日 22亚硒酸钠维生素E预混剂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28日 23亚硫酸钠甲萘醌注射液兽药典2000版0日 24伊维菌素注射液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28日泌乳期禁用 25 吉他霉素片兽药典2000版猪、鸡7日,产蛋期禁用 26 吉他霉素预混剂部颁标准猪、鸡7日,产蛋期禁用 27 地西泮注射液兽药典2000版28日 28 地克珠利预混剂部颁标准鸡5日,产蛋期禁用 29 地克珠利溶液部颁标准鸡5日,产蛋期禁用 30 地美硝唑预混剂(2002年禁用促长) 兽药典2000版猪、鸡28日, 产蛋期禁用 31 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21日,弃奶期3日 32 安乃近片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21日,弃奶期7日 33 安乃近注射液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21日,弃奶期7日 34 安钠咖注射液兽药典2000版牛、羊、猪21日,弃奶期7日 35 那西肽预混剂部颁标准鸡7日,产蛋期禁用 36 吡喹酮片兽药典2000版28日,弃奶期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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