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分则及其他章节部分

合集下载

法硕(非法学)刑法学题型解析与答题技巧讲义

法硕(非法学)刑法学题型解析与答题技巧讲义

考研刑法学题型分析(以真题为例)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专业基础课刑法学试题真题分析一、真题结构及分值分布一、单项选择题1*20=20分二、多项选择题5* 2=10分30分客观题三、简答题2*6=12分四、辨析题1*8=8分五、法条分析题1*10=10分45分主观题六、案例分析题1*15=15分整体情况:1.有六种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大类,其中客观题占30分,占刑法分值的40%,主观题占45分,占刑法分值的60%。

2.从考查知识点来看,基本每年都涵盖了大纲所有涉及的章,但是考察重点仍然突出,从近五年分值来看,总则中的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停止形态、共犯形态,刑罚裁量制度,分则中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人身权犯罪、侵犯财产权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仍然比例较大。

所以可以总结为,考查面广、重点突出3.从具体考查内容来看,有些知识点每年必考,只是考察方式有所差别而已,比如说不作为犯罪2013年试多选题、2012年辨析题和单选题、2011年是辨析题;再比如刑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每年都会以选题的方式考查;再比如自首、立功几乎每年都会在案例中设一问来考察;再比如说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规定也几乎每年都考;还有挪用公款罪也是每年必考,针对以上情形,建议考生对这些问题还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只要再出类似考点不应丢分。

二、真题各种题型特点及解答技巧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作为客观题类型的单选和多项(1)单项选择题基本上有15-17题左右是考查基本知识点,有3-5题左右偏难,从考察的方式来看,单选题倾向使用小案例的方式来查考知识点。

(2)多项选择题基本上不难,更侧重对基础知识的考察,需要心细、认真去分析题干及选项。

以2013年真题为例,由易到难分析下真题:单选第6题: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

——最容易A.作用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C.分工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单选第14题:甲为自己的厂房投保后,指使他人放火烧毁厂房,结果殃及附近民房,之后骗取了保险金。

2022法律硕士 考试分析 刑法分则14章 知识点整合

2022法律硕士 考试分析 刑法分则14章 知识点整合

14章危害国家安全罪(4)一分裂国家罪⭐罪与非罪注意分析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分裂国家的故意,客观上是否有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此罪与彼罪1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具体行为方式有组织策划实施三种,行为实施上述三种行为的一种即构成本罪既遂,行为人既组织策划又实施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的,仅以一罪论处。

2 组织策划行为是独立的实行行为,而非预备行为或共犯行为3 与境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相勾结犯本罪的,从重处罚二煽动分裂国家罪⭐罪与非罪行为人实施以下行为的,应以本罪论处:1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

2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3 利用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制造、传播谣言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 使用互联网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①本罪是行为犯,只要是实施了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煽动行为即构成本罪既遂。

②煽动行为是否公然实施、被煽动人是否实施分裂国家、破坏祖国统一的行为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间谍罪⭐⭐⭐1 “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是指虽未参加间谍组织但是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下达的任务,包括接受刺探、窃取国家秘密或情报的任务,也包括接受进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任务。

2 “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是指以各种手段敌人指引攻击我方目标的活动,攻击是否得逞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罪与非罪关键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故意进行间谍活动,故意分别由故意参加间谍组织、故意接受间谍任务、故意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构成。

对被胁迫或因受欺骗被拉进间谍组织,并未实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和在间谍组织中从事一般勤杂事务并不知晓该组织性质的不能认定为间谍罪。

此罪与彼罪1 只要参加了间谍组织,即使未从事间谍活动,也成立本罪。

2只要实施上述五种行为之一,即成立间谍罪,实施几种行为的,也仅以间谍罪一罪论处。

四为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 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是指中国境外的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军事机构经贸组织文教单位科研机关政党社会团体宗教组织以及上述机构组织以外的个人,包括上述机构、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组织、派驻人员。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分 (3)

法硕(非法学)考研: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分 (3)

法硕(非法学)考研:2003年专业综合课真题及解析(5)法制史部分一、单项选择题9.据《左传·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 )。

A.禹刑B.汤刑C.九刑D.吕刑【答案】C【考点分析】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周朝的立法状况。

西周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包括制定周礼和编定刑书。

其中刑书主要包括九刑和《吕刑》。

九刑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周朝初年制定的刑书,《左传·昭公六年》载: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逸周书》中说太史箧刑书九篇,或指九刑,其具体内容已不可考;二或是指西周的刑罚,即墨、劓、剕(刖)、宫、大辟五刑加上赎、鞭、扑、流等刑罚,合起来称九刑。

其主要立法精神在于严厉打击危害国家统治与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考生注意】禹刑成于夏朝,《左传·昭公六年》载: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刑不是一部成文法典,而是泛指夏朝的法律和刑罚,即大致为启及其后继者根据氏族晚期习俗陆续积累汇集而成的习惯法。

汤刑成于商朝,《左传·昭公六年》载:商有乱政,而作汤刑。

汤刑是商代法律是总称,包括不成文的习惯法和国王发布的誓、诰命等。

吕刑是西周穆王为革新政治,命令当时吕国的诸侯兼周王朝司寇的吕侯所作,它是一部刑事法律规范和刑事诉讼法性质的法律文献,通篇体现了西周明德慎罚的立法指导思想,在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10.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律为形式公布的封建成文法典是( )。

A.铸刑书B.竹刑C.法经D.秦律【答案】D【考点分析】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战国时期法典编篡体例的变化。

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名称先后历经刑、法律等变化。

夏、商、西周时期,法律称为刑,如九刑、吕刑;春秋中后期,新兴地主阶级为反对奴隶主贵族的法律特权,要求以平之如水的法代替有差等之刑,以强调法律的公平与正直。

于是刑改称为法;但到战国时期,随着封建法律的不断发展和法制建设经验的进一步积累,人们已不仅仅满足法的公平性,进而强调法律的普遍性和必要性。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法条分析示例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法条分析示例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法条分析示例法条分析:从两种考试模式把握。

两种考试模式:⒈给出法条,根据法条给出4个提问的问题,要求按照提问做出具体回答,并分析原因。

其中包含一个相关概念比较、认定问题。

⒉一个不做出具体要求的怎么答,一般那四个犯罪构成都要回答,具体要求一般是每个要点就是出题点重点法条:情节加重犯、结果加重犯的法条是考试的一个重点,要求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章、第四章、第六章的重点法条认真把握。

法条举例:【法条分析1】《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

『题型1』1、适用犯罪构成的理论分析该法条所确认的构成(什么是劫持航空器的行为方式)?2、如果甲15岁、乙20岁共同劫持航空器致人死亡的,如何处理?不得适用死刑3、问如果此人劫持航空器后又杀人或者致人重伤的,如何处罚?数罪并罚。

4、既遂的标准?行为犯。

『题型2』:请对该法条进行评析。

分析:1、本罪的罪状是简单罪状。

罪名是劫持航空器罪。

2、犯罪构成: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劫持航空器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客体是什么,客观方面表现为怎么样,主体要注意的是什么,如果主体是自然人犯罪的话一定要强调它是具有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法定刑。

本罪的法定刑有两档,犯本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这是相对确定法定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航空器遭受严重破坏的处死刑,这是绝对确定法定刑,属于结果加重构成。

【法条分析2】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结果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13~15

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13~15

全国法律硕士《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含历年考研真题)第十三章刑法各论概述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我国《刑法》第266条中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这种罪状是()。

[2017年真题]A.叙明罪状B.空白罪状C.简单罪状D.引证罪状【答案】C【解析】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性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

根据刑法分则性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空白罪状与叙明罪状并存形式、引证罪状。

简单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只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而不作更多的解释。

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

空白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

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刑法分则的其他条款来说明某种犯罪的特征。

本题中,对诈骗罪的规定只简单描述了犯罪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没有作更多的解释,也没有引用其他条款或者指出其他法律、法规,所以是简单罪状。

2.下列罪状中,属于叙明罪状的是()。

[2014年真题]A.过失犯前款罪的B.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C.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D.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答案】C【解析】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根据刑法分则性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为简单罪状、叙明罪状、空白罪状、引证罪状等。

其中,叙明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详尽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特征。

3.我国《刑法》第295条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的,处……”,本条的罪状形式是()。

[2013年真题]A.空白罪状B.简单罪状C.引证罪状D.叙明罪状【答案】B【解析】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某种具体犯罪特征的描述。

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罪状描述方式的不同,可以把罪状分为:①空白罪状,是指在刑法分则条文中不直接叙明犯罪的特征,而只是指出该犯罪行为所违反的其他法律、法规,如“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等。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备考资料(一)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备考资料(一)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学》备考资料(一)凯程考研整理如下,供同学们参考,如果有考研报考的问题,可以咨询凯程老师qq:刑法学是法硕考研试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方便广大考生复习,法硕辅导老师整理了刑法学备考资料,希望能为正在备战2017年法硕考研的同学提供复习参考。

1.甲系某派出所所长。

一日,甲接到群众举报,称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老大要率众弟兄与另一犯罪团伙械斗。

甲听后认为该老大平时对自己毕恭毕敬,认为他们不可能在自己的辖区械斗,即未采取措施。

数日后,械斗发生,双方数十人受重伤。

对甲的行为,应如何处罚?A.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处罚B.以玩忽职守罪处罚C.以滥用职权罪处罚D.不构成犯罪答案:B解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行使职权、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反职权行使程序,实施职务行为,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有包庇、纵容的行为。

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

玩忽职守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务。

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法行使职权。

本案中,甲虽得知黑社会性质组织准备闹事,但出于过于自信而未采取预防措施,最终导致严重后果,应以玩忽职守罪处罚。

2.中国公民李某在美国****了中国公民黄某(女),被美国法院以****罪追究了刑事责任,李某回到中国后,以中国法院应该如何处理?A.不受该外国法院判决约束,仍然可以依照我国刑法追究B.鉴于李某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应当免除刑罚处罚C.受一事不再理原则的约束,不能依照中国刑法在进行追究D.鉴于李某在国外已受到刑罚处罚,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答案:AD刑法第十条,凡在中华任命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经过外国审判,仍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国外已受过刑罚处罚的,恶意免除或减轻处罚。

2025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

2025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

2025法硕非法学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与目标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全国联考是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而设置的具有选拔性质的全国联考科目。

其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考生是否具备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和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满分为 150 分,考试时间为 180 分钟。

2、试卷结构(1)专业基础课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分值各 75 分。

(2)综合课包括法理学、宪法学和中国法制史,分值分别为 60 分、50 分和 40 分。

三、专业基础课考试内容1、刑法学(1)刑法总则包括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体系和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正当化事由、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共同犯罪、罪数形态、刑事责任、刑罚的概念和种类、量刑、刑罚执行制度、刑罚消灭制度等。

(2)刑法分则重点考查各类犯罪的概念、构成特征,以及对各类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涵盖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等。

2、民法学(1)民法总则包括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与期间等。

(2)物权涵盖物权概述、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

(3)债权包括债的概述、合同、侵权责任等。

(4)人身权涉及人身权概述、人格权、身份权等。

(5)婚姻家庭与继承包含婚姻家庭法概述、结婚、夫妻关系、离婚、收养、继承概述、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遗产的处理等。

(6)知识产权涵盖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四、综合课考试内容1、法理学(1)法的本体包括法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作用、法的价值、法的要素、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的渊源、法律效力、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等。

法硕刑法知识框架

法硕刑法知识框架

法律硕士刑法知识框架1. 绪论:一共三节,分别讲的是刑法的概述、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范围。

(1)这一章告诉我们刑法是什么,从哪里而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而来)(2)法律的原则统领了每一个法律,刑法的原则也是在刑法中做了一个统领的效果(3)效力是刑法考的一个重点,所以这里讲的重点就是刑法空间效力2. 犯罪概念:一共两节,讲了在什么情况下犯罪才属于犯罪,所以对犯罪下了一个具体的结论(1)这个对犯罪做了一个动态的介绍,里面有个法理方面的解释——但书(这个字是一个转折的字眼,但是在刑法里面这里面的东西就可能从犯法转化为不违法)(2)犯罪的特点从犯罪到惩罚做了一个全面的解释3.犯罪的构成:这一章一共讲了五节,犯罪的构成、犯罪的主体、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观方面(1)对犯罪的构成做了一个整体剖析(2)对犯罪主体做了一个全面的介绍,在那种情况下才能构成是犯罪的主体(3)犯罪的客体讲的是侵害的对象,所以犯罪的客体方面是侵害社会利益(4)犯罪的客观方面讲的是犯罪的侵害的客体,有客观事实存在(5)犯罪的主观方面是刑法最抽象也是最难理解的地方,所以这一章剖析的知识点是一个全面并且要重点掌握的知识点总之:犯罪构成这一章节里是贯彻在整个刑法里的理论和知识点,所以这个是刑法里面最能体现刑法讲的犯罪等一些知识点,在这章节里面一定要牢固的掌握一点——刑法上的认识错误建议大家可以选择靠谱稳妥的辅导班来帮助自己理清头绪,打牢基础,个人觉得爱考机构很专业。

4.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这一章节讲了五节,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1)这一章节是首先要知道犯罪的每个形态的概念(2)然后要理解犯罪其中每一个形态他们之间的变化,他们之间的区别在哪了(3)最后要能分清楚这个四个犯罪形态之间在具体案例中的动态变化5.共同犯罪:这一章有两节,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共同犯罪的形式(1)重点理解共同犯罪中共同的两个字有静态到动态的一个变化过程(2)共同犯罪包括的具体形式,具体的责任6.一罪与数罪:这一章节有四节,一罪与数罪的概述、实质的一罪、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1)一罪与数罪怎么评判(2)实质的一罪包括哪些罪,每个罪中具的具体列子一定要记清楚(3)法定的一罪,处断的一罪,一定要清晰的明白他们的概念以及他们的处断原则(4)在清晰的明白他们之间的微妙区别7.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这章重点来讲的是对第三方或者本人遇到危险的时候,通过什么手段来表明自己是不属于犯罪(1)正当防卫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点就是防卫的对象(2)紧急避险要知道侵害的对象损害的大小以及程度8.刑罚的概念和种类:这一章节讲的是刑法中的罚,所以在罚的概念里面,一定要清晰的记住每个刑期的特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硕(非法学)考研:刑法分则及
其他章节部分
刑法分则部分的复习重点主要集中在分则若干章节中,即要求广大考生认真熟练掌握若干重点的罪名。

根据《考试大纲》,在刑法分则所确定的410个具体罪名中,需要考生作为重点掌握的有170个,约占总数的1/3。

其中分量比较重要的几个章节主要包括:第二章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三章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四章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的侵犯财产罪,第六章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八章的贪污贿赂罪以及第九章的渎职罪。

考生应该对刑法分则所有的罪名有一个全面整体的了解,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掌握常见的、多发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事责任规定,对于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尤应投入更多的精力。

这里,仅对其中一些常见多发犯罪的内容作一提示:
1.转化的抢劫罪(第269条)、抢劫罪的法定结果加重情形(第263条)。

2.盗窃罪与以盗窃手段相关的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广播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盗窃罪与侵占罪、贪污罪的区别,以及盗窃罪与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伐林木罪的区别。

3.诈骗罪与分则第三章第五节中金融诈骗罪的关系,诈骗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假冒商标罪等其他以欺骗的手段或含欺骗的因素的犯罪的区别。

4.侵占犯罪。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行贿罪与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的区别,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以及挪用特定款物罪之间的相互区别。

挪用公款罪与贪污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5.敲诈勒索罪与抢劫及绑架罪的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联系与区别。

6.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区别,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区别,诬告陷害罪与报复陷害罪的区别。

7.重婚罪与破坏军人婚姻罪在客观方面的差异。

8.强奸罪以及奸淫幼女罪的特征及认定。

强奸罪的结果加重及其情节加重问题。

9.拐卖妇女、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的区别,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的问题(加重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及其相关罪数问题。

10.贪污罪、受贿罪的客观表现形态以及罪刑对称(即刑罚设置)问题。

11.侮辱、诽谤、侵占、虐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几种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以及这几种犯罪在什么条件下不受告诉才处理的限制。

其他章节中应重点掌握的具体犯罪主要有:
1.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等涉及国家秘密的犯罪之间的联系及区别。

2.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其他责任事故类型的犯罪(如危险物品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工程重安全事故罪)的区别。

3.交通肇事罪的构成特征、认定、其刑罚设置,以及逃逸后致人死亡的处罚问题。

4.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与其他涉及枪支、弹药犯罪(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之间的联系与区别。

5.劫持航空器罪、劫持船只、汽车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之间的区别。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的犯罪与其他有关生产特定的伪劣商品犯罪的区别。

7.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与走私特定物品犯罪(如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文物罪等)的区别,刑法明确规定的以走私罪论外的法定情形(第154条和第155条)。

8.洗钱罪的构成要件特征。

9.妨害公务罪的客观要件特征。

10.妨害司法犯罪(主要是伪证罪、包庇、窝藏罪、妨害作证罪、脱逃罪等)。

11.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与强奸罪的关系。

12.引诱幼女卖淫罪、嫖宿幼女罪与奸淫幼女罪的区别。

13.传播性病罪的构成特征及其与故意伤害、杀人罪的区别。

14.军人违反职责罪一章中的总则性规定,即特别缓刑制度(第449条)、军人违反职责罪的犯罪主体范围(第450条)、战时(第451条)。

凯程法硕优势:
凯程法硕辅导经验丰富,每年都有大量学员考取北大、清华、人大、中国政法、贸大、中财、北师大、中央民族大学、社科院、北京青年政治学院等院校,在凯程官方网站有他们的经验谈视频,同学们可以查看,相信他们的经验对每位同学都有很大的帮助。

对法硕参考书、就业、择校、分数线、备考指导等不清楚的同学,可以查看凯程的官方网站,可以联系咨询老师,为同学们详细解答。

凯程法硕成功学员经验谈视频:
很多机构说自己考了多少人,亮出来多少经验谈,但是几乎没有机构把自己学员的经验谈视频亮出来,凯程有实力把凯程学员部分学员视频经验谈亮出来,体现凯程的绝对优势。

详细请查看凯程官方网站法硕栏目。

凯程简介:
凯程考研以"专业、负责、创新、分享"的办学理念,突出"高命中率、强时效性、全面一条龙服务"的特色,成为考研学子选择专业课辅导的首选。

11年来已有千余位考生在凯程的帮助下顺利考取北大、清华、人大、北师大、中传等全国著名高校,引发业界强烈关注。

凯程考研成立于2005年,国内首家全日制集训机构考研,一直致力于高端全日制辅导,由李海洋教授、张鑫教授、卢营教授、王洋教授、索玉柱教授等一批高级考研教研队伍组成,为学员全程高质量授课、答疑、测试、督导、报考指导、方法指导、联系导师、复试等全方位的考研服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