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重点单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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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解读答案

大学生劳动就业法律解读答案

1 【单选题】(1分) ()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A. 劳动法律关系 B. 劳动合同关系 C. 劳动行政关系 D. 劳动雇佣关系正确答案是:A查看答案解析2 【单选题】(1分)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

A. 用人单位B. 事业单位C. 企业D. 团体正确答案是:A查看答案解析3 【单选题】(1分) 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一种()。

A. 人身关系B. 财产关系C.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相结合的社会关系D. 经济关系正确答案是:C查看答案解析4 【单选题】(1分) 下列人员中,适用劳动法的是()。

A. 公务员B. 现役军人C. 家庭保姆D. 企业中的正式职工正确答案是:D查看答案解析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是劳动关系的特征?A. 兼有平等关系和隶属关系B. 兼有人身和财产关系C. 基于劳动合同确立,通过劳动过程实现D. 只有隶属关系,没有平等关系正确答案是:D二1 【单选题】(1分) 全日制劳动合同属于()。

A. 非标准劳动关系B. 标准劳动关系C. 劳务关系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B查看答案解析2 【单选题】(1分) 标准工时制是我国工时制度的常态。

目前,我国实行每天()小时,每周()小时的工时制度。

A. 6;30 B.8;40 C. 6;40 D. 8;30 正确答案是:B查看答案解析3 【单选题】(1分) “传统就业形式被改变,单一的全职全日制走向衰亡,取而代之的是灵活多样的就业形式,人民得以将工作与生活进一步协调起来;而统一的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纪律将渐渐逊色”形容的是()关系发生的现实? A. 标准劳动关系B. 劳务关系C. 非标准劳动关系D. 民事法律关系正确答案是:C查看答案解析4 【单选题】(1分) 从2014年4月1日起,上海的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到()元。

A. 1280 B.1450 C. 1620 D. 1820 正确答案是:D查看答案解析5 【单选题】(1分) 下列哪一选项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主体适用资格?()A. 企业B. 暑期做兼职的学生 C.民办非企业单位 D. 个体经济组织正确答案是:B 三1 【单选题】(1分) 就业协议书的法律性质是()。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重点单位一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重点单位一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重点单位一尊敬的招聘主管:您好!我是一名即将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我非上海生源,但我非常希望能够进入您所在单位就业,并申请办理进沪就业户籍。

我深知这是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但我坚信通过我的努力和才干,我能够成为您单位的一员,并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首先,我愿意向您展示我的良好学习能力和学术成绩。

我将在不久的将来获得本科学位,并且在经过近四年的学习之后,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我在大学期间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多次获得奖学金和学业奖励,并且参与了一些学术科研项目。

这些经历使我具备了较强的学习能力、科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其次,我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实习经历。

在大学期间,我积极参与了各种实践活动,如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

这些实践锻炼使我具备了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我还曾参加过一些企业的暑期实习,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并且对工作流程和操作有了一定的了解。

这些实践经验使我有信心能够迅速适应工作环境,并且能够为单位的工作提供实际支持。

最后,我具备较好的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能力。

我热爱与他人交流和分享,善于倾听他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且乐于与他人合作完成团队任务。

我认为只有在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氛围下,才能发挥最大的工作效能。

我相信我可以与您单位的同事们和谐相处,并且能够与他们共同努力,为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进入您单位是我目前最为渴望的事情之一、我非常希望能够通过您单位的这次招聘,成为您单位的一员,并办理进沪就业户籍。

我相信,通过我的努力和才干,我能够胜任这份工作,并且为单位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希望我的申请能获得您的认可,并能够有机会参加面试。

感谢您抽出时间阅读我的申请信。

此致敬礼。

申请落户流程

申请落户流程

Step1:准备递交落户的材料1.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表》原件(正反面按顺序打印);申请表下载地址:/firstjobfwzn/index.jhtml?_d=1里面有个《学习成绩评定表》,这个我学校是可以直接拿的,几乎给的都是一等,各个学校做法不一样。

2. 毕业生推荐表;3. 《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第四联(落户中心的档案地址写中心即可);4. 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5. 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教务部门或校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研究生不需要计算机证书);6. 由学校(或培养单位)的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在最高学历学习阶段期间所获各类奖项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包括以下两个方面:(1)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等;(2)国际性和全国性竞赛(含地方赛区)获奖证书。

7.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当年企业第一次申请需要出示营业执照原件,后续再有人申请落户只需要复印件,多人同时申请只需要一份复印件。

8. 其它材料。

(可能有些同学有专利)注意:以上材料的准备流程可以关注学校就业网,或咨询辅导员、学生事务中心老师,所有材料准备好后在落户截止日期(5月31日)前提交到冠生园路401号申请落户。

上面1-6都是学生自己准备的,7是单位提供,执照原件原则上都要带上,但我和HR去的时候复印件都没收,只是看下原件。

另,交材料都是要求HR去交的,学生本人可以去,但是得HR 交。

Step2:打分(最让人揪心的)申请的前提是签了上海注册资本在100万以上2011年之前成立的单位,服务行业没有注册资金的要求,另和外服中智签合同原则上都是不允许落户的。

2012年的打分办法链接:/newattention/3494.jhtml?_d=1我的打分是这样的:硕士24+上海非211学校12+成绩一等8+六级8+计算机研究生推定通过国家二级7+用人单位5+重点专业3+重点学科3=70分(单位只要没有不诚信行为那5分都会给的。

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

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一、毕业生要素分(一)基本要素.最高学历博士分硕士分本科分.毕业学校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工程”高校、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等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分其它“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附件)分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分.学习成绩(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分二级(成绩综合排名%%)分三级(成绩综合排名%%)分四级(成绩综合排名%%)分.外语水平级证书或成绩达到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分级证书或成绩达到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分外语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分.计算机水平毕业研究生分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分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分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或省级一级水平分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分(二)导向要素.荣誉称号(校级及以上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经认定的国家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分学校级(每次分,不超过分)分.学术、文体竞赛获奖(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获奖)⑴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上述全国性比赛奖项:一等奖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⑵上述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一等奖分二等奖分三等奖分(.以上奖励表彰仅限在高校最高学历就读期间所获奖励表彰;.同类奖励取最高分;.荣誉类和竞赛类奖励可以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分。

).科研创新(须提交由导师签字认可、经学校官网公示天后、由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的证明,并经学校发文确认)⑴拥有专利证书(已递交受理通知书的,至年月日前可补交专利证书):拥有发明专利证书分拥有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分拥有外观设计专利证书分⑵申请发明专利的,并拥有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分.自主创业(创业企业注册资金须到账,不含受让股份)⑴创办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资助的科技企业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分获得科技创业基金资助企业团队成员分⑵创办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担任董事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国家就业项目上海高校参加西部计划回沪的毕业生按照其毕业当年的进沪政策予以评分,并在此基础上给予加分分(其他项目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二、用人单位要素分(一)基本要素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行为诚信规范分(二)引进重点领域人才要素用人单位录用上海市重点发展领域所需学科专业(见附件)毕业生分用人单位在上述重点领域人才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毕业研究生分(三)承担重大项目或优秀人才要素用人单位承担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且录用的毕业生专业与行业相匹配;用人单位录用急需专业对口的优秀毕业生分用人单位为远郊地区教育、卫生、农业等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分(上述用人单位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报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认)三、标准分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学[2011]24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1.03.04【实施日期】2011.03.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1〕24号)各委、办、局,各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用人单位:为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引进优秀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实现“四个率先”、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大都市的现实需求。

本市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和用人单位要从保持和增强上海人才优势的高度出发,重视做好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为吸引优秀毕业生进沪就业营造良好环境。

二、为进一步加强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的科学性和导向性,各委办局和大型企业集团要结合2011年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认真做好本系统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重点单位推荐申报工作及应届专科毕业生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紧缺专业推荐申报工作(推荐申报表见附件1,用人情况调查表见附件2,紧缺专业推荐表见附件3),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2011年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予以认定。

三、各高校要认真做好2011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相关政策和具体手续办理方式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优秀毕业生到本市重点用人单位就业,并为其做好相关申报材料的鉴证工作。

四、各用人单位应按照《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本市户籍受理办法》(见附件4)和《201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领人才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2024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

随着人口流动和就业的增加,各地政府都在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来吸引外地人才到本地工作和生活,上海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吸引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应届毕业生。

为了更好地管理这些外来人才,上海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评分办法,帮助非上海生源的应届毕业生申请本市户籍。

以下是2024年的评分办法:一、录取院校及专业权重(300分)本人所获得的学历层次、录取院校和专业会影响户籍申请的分数,在这部分中,录取院校的级别和专业的热门程度对分数的影响最大。

1.本科学历:本科生的最高学历为本科学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211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本科学历可获得30分,否则为0分。

2.硕士学历:硕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硕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985工程高校、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硕士学历可获得40分,否则为0分。

3.博士学历:博士研究生的最高学历为博士学位,根据所在院校所在省级行政区划的高水平学科、双一流大学等标准进行评定,符合标准的博士学历可获得50分,否则为0分。

4.录取院校:将上述本科、硕士和博士学历所在院校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分为合格线上、合格线下、不符合标准三个档次,分别获得100分、70分、0分。

二、求职经历与社会实践(300分)求职经历和社会实践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分指标,它可以反映出申请人的实际工作经验和社会适应能力。

1.实习经历:根据求职者的实习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实习获得100分,最多可获得300分。

2.社会实践:根据求职者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和时间长度分配分数,每次活动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三、专业技能与资格证书(300分)1.专业技能:根据求职者所学专业的市场需求和技能水平进行评分,符合市场需求且技能水平较高的专业可获得100分,不符合市场需求或技能水平较低者为0分。

2.资格证书:根据求职者获得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数量和级别进行评分,每个资格证书获得50分,最多可获得150分。

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申诉信

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申诉信

申诉信尊敬的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我们是2016届上海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我们在毕业后按政策申请上海户籍时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待遇,今天特此申诉。

申诉问题点:我们于2016年5月提交了应届生落户的申请资料,并在2016年7月21日接到学生事务中心的审批意见:“经核查,不属于201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受理范围”。

诉求涉及核心: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该毕业生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我们的申诉:1. 新政不对旧人:学生事务中心依据2016年4月27日沪教委学(2016)23号文件,认定在校期间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届毕业生不属于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的范围。

但是,我们入学时间是2014年9月之前,入学时并没有出台相关规定。

2015年4月出台的政策应该秉承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如果我们入学前没有这项规定,就应该有政策缓冲期,而不是如现在这样一刀切。

2. 政策公正公平:上一届(2015届)已被批准落户的同学大部分都有缴纳社保,实际执行为毕业当月停社保即可落户。

2015年12月22日,徐女士在上海市委领导信箱留言,对政策中规定的在校期间缴纳社保的问题提出了疑义。

2016年2月14日,市教委的回复是:“对在校期间有缴纳社保记录的2015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如在其毕业当月(以学历证书载明的年月为准)仍有缴纳社保记录的,其落户申请不予受理”。

根据2015年的规定,当年的毕业生毕业当月停社保的同学都已顺利落户。

而我们2016年的第一批申请落户上报同学却从入学当月开始核查,明显有违公平原则。

在国家追求和谐公平理念下,此双重标准评判实在有失公平,在社保问题上,我们希望得到和2015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同对待。

3.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有关应届毕业生的认定,我国的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都未有对应届毕业生的明确定义或解释。

7.问答《上海市居住证》

7.问答《上海市居住证》

进沪就业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便民问答1、上海市为什么要实行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制度,这一制度的依据有哪些?为了促进人才流动,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本市就业或者创业,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本市从2002年起在引进人才工作中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

为了适应高校毕业生人数不断增加的新形势,拓宽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渠道,本市从2004年起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也纳入了申领人才类《上诲市居住证》的适用范围。

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制度的依据是《引进人才实行〈上海市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2002年4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2号)。

2、对2007年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条件与申领主体有哪些规定?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7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沪教委学[2007]33号)的规定,以下两类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都可以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一是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录用的2007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二是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详见《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紧缺专业(详见本问答附件1)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限制可适当放宽为大学专科毕业生。

上述第一类毕业生,需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由本人或者聘用单位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上述第二类毕业生,需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由聘用单位向上海市或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各受理点地址、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3、应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申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程序有哪些基本环节?(1)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由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为其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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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农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上海爱建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申请
重点单位(第二批)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汇添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浦发硅谷银行有限公司
建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三星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菱东京日联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属业务部
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小企业金融事业部
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营运中心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数据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上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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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证投资者发展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
中证资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上Leabharlann 黄金交易所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长江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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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上海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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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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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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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汇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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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人民币交易业务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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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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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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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银行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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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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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事业营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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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运保险运营中心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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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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