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公寓)申请须知

(人才公寓)申请须知
(人才公寓)申请须知

*区**公共租赁住房暨人才公寓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由单位统一集中提出申请并经*区商务委或办认定,入住人员应符合《*区关于人才公寓的若干意见》的相关条件。

二、申请需要提交的材料:

单位应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预约确认书。

(1)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2)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3)本市户口簿复印件(出示原件)

(4)***市居住证(含临时居住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5)婚姻证明复印件(出示原件)

(6)户籍所在地的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出示原件)

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复印件(出示原件)

*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者需提供物业公司所开出的《协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联系单回执》原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出示原件)

(8)社保缴费证明

(9)商务委或***临空办签发的**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原件)

三、供应标准

**公共租赁住房暨人才公寓以套为单位出租。

单身人士可承租一套一居室;家庭可承租一套一居室或二居室。

单位承租一居室,应安排一名单身人士或一个家庭入住;承租二居室,可安排两名单身人士拆套入住或一个家庭入住;承租三居室,可安排三名单身人士拆套入住。

四、申请方式

单位统一集中向*区商务委或***临空办提出申请,经确认后(附入住人员清册),申请人凭*区商务委或***临空办签发的《**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至****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申请地址:***市*区路号(靠近)

咨询电话:网址: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00-16:30

温馨提示

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在公租房申请地领取

***市居住证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社保缴费证明办理地点:各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青岛人才公寓建设及使用管理规定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6-09-20 青政发〔2015〕27号 2015-11-30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住房在吸引集聚人才方面的作用,加强我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才公寓是指限定建设标准、租金标准、销售价格,面向

各类人才供应的住房。 人才公寓分为产权型和租赁型两种类型,以租赁型为主。采取租赁和出售两种方式,逐步解决各类人才住房问题。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才公寓的建设、分配、运营和使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人才公寓政策、规划、建设、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 市人才公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才公寓建设办”)设在市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负责组织拟定人才公寓建设管理相关政策,编制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人才公寓土地供应、项目建设,开展督导考核等工作。 区(市)政府、功能区管委应当成立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人才公寓统筹规划、建设、分配、使用管理以及组织实施等具体工作。 组织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调查分析人才公寓需求情况,组织实施人才公寓分配等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制定人才公寓建设项目投资计划。

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人才公寓项目的资金筹措,安排租赁型人才公寓贴息资金和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经费。 科技部门负责落实科技孵化器人才住房需求,配合编制人才公寓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 城乡建设部门负责人才公寓项目建设手续办理、监督检查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规划部门负责人才公寓规划选址、规划方案审批,配合编制人才公寓空间布局规划。 物价部门配合国土资源房管部门确定人才公寓租金价格、出售价格,会同财政部门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地税部门负责督导落实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监察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中各单位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受理相关举报。 政府督查部门负责对人才公寓建设和分配等工作进行督查。

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培养管理办法)

盐城立福麦纺织用品有限公司 关键岗位人才梯队培养管理办法 1.1 根据公司发展要求,通过建立和完善人才梯队培养机制,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开发和挖掘各层次人才的潜质,以促进优秀人才的培养与储备,为公司新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资源保障,实现:1.1.1 人才无断层:要保有一到二名的合适人选,当某个关键职位由于前任提升、退休或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可接替这个职位。1.1.2 工作顺利交接:要保证连续性较强及较重要的工作,当承担工作任务的人员突然离开岗位时,后继的人选在短时间内能顺利交接工作。 1.1.3 形成人才磁场:要保障良性的人才培养机制,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吸引各类贤才的加盟,达到人才“蓄水池”的作用。 2 培养原则 2.1 领导问责培养原则。各级单位及部门负责人对人才培养工作负直接责任,人才培养的成效应纳入考核范畴。 2.2 滚动进出培养原则。不论资排辈,实行“赛马制”滚动培养,每年根据实际工作表现调整人才梯队,选择优秀人才纳入人才库中,对实际工作中表现一般的人员淘汰出人才梯队。 2.3 个性化综合性原则。坚持专业培养与综合培养同步进行,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方向,设计针对性的发展通道和培养方法。 3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本各部门车间。

4 管理职责 4.1 人力资源部。作为公司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建立“统一管理、分级实施”的人才培养体系,具体负责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政策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认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4.2 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才的培养工作按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由办公室负责关注、指导、开发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5.3 甄选方法 5.3.1 职业操守、知识技能、工作资历等基本条件通过个人材料,结合日常工作观察情况进行分析。 5.3.2 关键能力资质通过调查表、访谈等形式进行分析,条件具备的可借助专业机构的测评软件进行测评。 5.4 甄选程序 5.4.1公司关键岗位的数量可按公司当前职位总数的30%之内进行评定,每个关键岗位至少要选定1~2名后备人员。如果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的特殊岗位,可考虑外部招聘。 5.4.2 后备人才由各单位根据公司制定的甄选原则及条件进行筛选确定,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5.4.3 确定的关键岗位一般应公开,但关键岗位后备人选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可在单位内部公开,也可只在单位领导班子范围内公开。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技术管理人才招聘、引进、培养暂行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大对急需专业人才的招聘、引进和培养力度,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人才招聘、引进和培养对象产生、待遇、考核等方面。 3术语及定义 招聘:是指企业为了发展的需要,根据人力资源规划和工作分析的要求,寻找,吸引那些有能力又有兴趣到本企业任职的人员,并从中选出适宜人员予以录用的过程。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制订招聘计划,并且通过一定方式录取新员工的活动。 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一年的人员,学历最低是国家统招的本科以上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人才培养:人才培养是指对需择优进行重点培养的人员进行教育、培养的过程。被选拔的人员一般都需经过培养训练,才能成为各种职业和岗位要求的专门人才。 4工作职责及要求 4.1人才招聘、引进和培养隶属于人力资源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处统一负责管理。 4.2各部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发现、寻找适合公司生产发展需要的专业人才。 4.3确定需要招聘、引进或培养的对象后,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与其签订招聘、引进或培养协议,并由人力资源处监督协议的执行。

5工作流程 人才招聘、引进工作流程 人才培养流程:

6其他相关规定 6.1人才引进根据不同情况给予相应的服务与待遇: 6.2人才培养待遇 6.2.1培养期内,每年给予培养对象元,用于提升素质能力支出; 6.2.2培养期内,由培养对象提出方案,进行一次国内国际学术交流考察; 6.2.3培养期内,每年给予培养对象一个月的学习深造假期,学习其间其余待遇不变。 6.3人才引进和培养考核 6.3.1人力资源处应积极开展相应工作,每年需引进或培养人才名; 6.3.2对引进和培养的人才定期进行检查,对照协议进行目标考核,如当期未达到目标,暂停后续待遇的发放与执行,直至完成目标。 7支持文件 7.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7.2 8记录(无) 9附则

公司关键技能人才岗位等级评定与培养管理制度

**公司关键技能人才岗位等级评定与培养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建立健全关键技能岗位人才培养渠道和职业发展通道,减少关键岗位技能型人才的流失,增强其归属感。同时加大技能型人才内部流动,使得人岗匹配,避免人才浪费,最大化的有效利用人力资源,进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和避免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关键技能型员工 三、制度权限: 1、该制度归口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对该制度具有拟定、 修订、执行、解释的权限。 2、制造公司具有对该制度的执行、建议权限。 四、内容: 1、该制度的编制中心原则“以岗定能,以能定升,以升定级,以级定补,补随 岗变"。 2、关键技能型人才岗位判定与定级原则:岗位技能要求高低、岗位技能培养周 期较长短、岗位对产品质量影响度较大小、岗位工作难度大小、岗位工作环境职业危害性强弱。 3、关键技能岗位等级补贴汇总表

备注:根据关键技能型人才岗位判定原则,由人力资源、工艺质量部、生产车间、生产部共同负责判关键技能型人才岗位及等级。 4、对于1人多岗多能的,补贴以主要从事的岗位为主,对于兼关键技能岗的人员额外增加50元/人,不再另行给予补贴,但有岗位优先调整权利。 5、岗位晋级职业通道 (1)内部员工关键岗位晋级通道图 (2)所有员工晋级遵守工艺质量部制定的初中高三级标准执行。 (3)普通岗位员工应先经过培训并通过上岗证资格考试,获得上岗证资格证书方可晋级到初级岗位,在相应车间试用期一个月,合格后正式调岗并给予发放一级岗位补贴。 (4)每年举办春季理论、冬季实践关键技能人员培训评审工作,由生产部负责

组织,工艺质量部负责考务培训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结果审核,考试结果作为级别调整用。级别晋升比例:参加考试的80%调整级别,20%不予调整。 (5)每年1月份执行级别调整,岗位晋级应按序调整,不得越级调整。 (6)当各级岗位出现缺岗时,在内部调整不能满足岗位需求时,应申请外部招聘,外部应聘人员在试用一个月后,经生产部与工艺质量部评审合格,确定等级给予相应等级补助。 (7)对于试用一个月后仍未达到晋级岗位标准的,退回原岗位,等待下次晋级调整。 (8)当关键技能岗位人员出现空缺后,生产部贴出岗位空缺通知,员工可以推荐或者自荐方式应聘其空缺岗位,生产部负责审核是否符合晋级条件。 (9)对于能力不足关键技能岗位的员工,每年生产部制定培训计划,以师带徒或以老带新的培训方式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根据岗位晋级标准进行考核评定,合格的员工根据岗位配置情况给予晋级调整。 (10)各关键技能岗位设置技能实训指导技师一至两名由各生产车间推荐或自荐,经工艺质量部选拔审核并鉴定后确定,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并纳入讲师团队,实训指导技师补贴等级直接晋级在高级岗位级别中。 (11)实训指导技师按照受训员工的合格人数给予相应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初级工100元/人,中级工200元/人,高级工400元/人,实际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学员反馈结果分*30%+培训效果分*70%)*100%,理论培训讲师按照《集团培训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补贴。 (12)各车间关键技能岗位人员在定编数量内执行补贴,超编的不予补贴。 6、晋级流程 岗位缺员生产部下发内部招聘通知填关键岗位调岗审核申请单生产部审核生产工艺部部按照考核标准考核筛选调派车间试用一个月

高新技术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3)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第七条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各单位人才需求情况确定最终人才引进计划,人力资源处依据计划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公司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01

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积极引进企业急需的各类人才,充实和改善企业高端或实用型专业人才队伍,推动集团公司跨越式发展,顺利实现“十三五”战略目标,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进工作要符合企业发展需要,坚持“尊重人才、公开选拔”,“统筹规划、重点突出”,“能力为先、德才兼备”,“择优录用、规范管理”的原则,以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能发展为目标。 第三条引进人才要有利于促进公司整体发展,有利于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有用提升,有利于新项目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有利于集团公司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和队伍结构的优化。 第二章引进的重点、标准和方式 第四条引进对象是企业发展所急需和匮乏的各类人才,重点引进具有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技术特长的技术人才或有较强管理能力的高端人才。优先引进具有领军作用的科技带头人和项目负责人,引进能够在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性技术方面实现突破的实用性人才,引进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有望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创新人才,引进熟悉国际规则、具有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市场营销等方面知识的高层次管理人才。本人愿意来公司工作或服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 2、拥有技术专利的专业技术人才; 3、因设立新项目、技术课题攻关等需聘请的专家学者; 4、能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管理人才; 5、具有分外专长的高技能人才和实用型人才; 6、急需专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

第五条引进的人才必须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合作精神,身体康健。 第六条建立灵敏多样的用人机制,确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人才观,积极探索、实践各种柔性引进模式,实现人才引进与智力引进并重。 第七条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打破户籍、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方面的限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采取调入、聘用、兼职、专家联系制度等多种形式引进人才。 第八条对可以转移人事档案关系的,采取调入方式,签订正式用工合同并备案。 第九条对不能转移人事档案关系的,采取聘用方式,根据项目和技术攻关签订专门服务协议。 第十条对在行业内有较高知名度、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身体康健、经验丰富的离退休老专家,采取兼职、返聘或专家联系制度的形式。 第三章引进人才的程序 第十一条编制计划。用人单位根据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人才引进计划,编制方案,并组织实施,然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对层次较高或拟安排关键岗位的人才,报集团公司汇总,经研究同意后,再由用人单位详尽实施人才引进计划,必要时,集团总公司可统一组织安排。 第十二条发布招聘信息。引进人才要面向国内外,通过各种渠道收集人才信息,可采取校园招聘、网络媒体宣传、人才市场招聘、在职职工和知名人士推荐、管理咨询公司和猎头公司寻找等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资格审查。人事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才的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 第十四条考试或面试。刚性引进原则上要进行笔试和面试,也可根据实际简化程序。柔性引进人才根据引进对象、使用性质和方式例外,可采用面试、协商、谈判等灵敏方式进行。

佛山市三水区高层次人才(淼城英才) 认定和管理办法 .doc

佛山市三水区高层次人才(淼城英才) 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建立科学、规范,体现能力、突出业绩的高层次人才评价、选拔和保障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广东省委印发《关于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7〕1号)及中共佛山市委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佛发〔2018〕2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佛山市三水区推进“三水英才”计划实施意见》要求(文号待定),加快培养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淼城英才)是指非公企业的优秀企业家、各领域高级专家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等。依其业绩与贡献不同,划分为Ⅰ、Ⅱ、Ⅲ、Ⅳ等4个层次。公有企业、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列入本办法认定范围。 第三条淼城英才认定名额根据我区产业发展和人才队伍状况确定,原则上不设上限,不受国籍、户籍、地域和身份限制。

第四条淼城英才认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业绩及贡献兼顾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五条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淼城英才认定的统筹协 调工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淼城英才认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人才办)负责淼城英才人选的核准工作。 第二章认定范围和条件 第六条在我区非公企业单位工作或来我区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以及我区非公企业单位柔性引进的优秀人才(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区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均可申请认定淼城英才。 第七条淼城英才认定领域是我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优势产业及现代服务业等,认定对象的业绩与贡献以近3年为主,侧重选拔认定在第一线从事专业技术或生产研发工作的优秀人才。 第八条申请认定淼城英才的,除符合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学风正派,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含所属企业在三水的纳税额度); (四)淼城英才第Ⅰ层次不受年龄限制,第Ⅱ层次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第Ⅲ层次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第Ⅳ层次年龄应 — 2 —

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适应集团公司战略规划的要求,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加大人才储备的力度,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的人才梯队,为集团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序的人力资源支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所属各部、各分子公司。 3.管理职责 3.1集团人力资源部作为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具体负责本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完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3.2人才梯队建设采取各单位总经理负责制,集团所属各部、各分子公司、分梳厂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等相关工作。 3.3现职位管理干部负责自身岗位储备人选的推荐工作,对确立的储备人才做到传、帮、带工作,使储备人员在工作能力上逐步提升。 3.4储备人员自身必须严格要求,服从安排和管理,努力提升自我。 4.内容 4.1管理干部人才梯队等级及相关要求 No 人才梯队选拔来源学历要求从业年限年龄 1 总裁副总裁、总经理 本科及以上 12年 及以上 45岁(含) 以下 2 副总裁 总监 总经理、副总经理 3 总经理副总经理 4 副总经理部长、经理 本科及以上 (行业资深专业人 才可放宽至专科) 10年 及以上 40岁(含) 以下 5 部长部长助理、副部长; 大专及以上(行业资深专业人才可放宽至中专) 8年 及以上 35岁(含) 以下 6 副部长主管 7 经理副经理、科长 8 副经理科长 9 科长副班长、班组长 大专及以上 3年 及以上 30岁(含) 以下 10 副科长班组长 11 主管普通员工 12 班组长普通员工中专及以上 1年 及以上 25岁(含) 以下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x公司 科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xxx发[xxxx]xx号 第一章总则 1.1为适应公司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实施人才强企和科技兴企战略,建设一支高素质 的科研人才队伍,为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特制定本办法。 1.2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1.3 基本原则 (1)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引进人才质量。 (4)坚持外部引进、内部培养并举的原则。 (5)坚持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1.4 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技术业务。对非核心技术业务,应严格控制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其研发成果已应用于实践且收到一定效果的人才。 2)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高技能、特殊技能人才。 4)拥有技术含量高、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专利、发明或专项技术的高级技术人才。 4)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资格持证人员。 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2.1 人才引进的渠道 (1)市场猎取; (2)内部人员推荐; (3)校园、社会招聘; (4)退休返聘; (5)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 (6)人才特聘。 2.2 人才引进的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方式引进人才。 2.3 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贝y 第一条为规范人才公寓的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人才公寓周转服务作用,进一步改善人才居住环境,根据《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公寓是为在武工作的各类人才提供的周转性住房。 第三条人才公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原则。面向全县企事业单位,解决人才住房困难问题。 二、入住对象条件 第四条在本县企事业单位工作,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 《武义县关于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所列的 1-6类人才及经批准的其他特殊人才; 2. 在武缴纳养老保险满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五 年以上(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高级技师的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放宽至六个月,来武创业人才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不受限制); 3. 至今未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且本人及配偶在城区内无住房。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的视为有住房: 1. 有待入住的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 2. 拆迁时选择货币补偿的; 3. 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因离婚、赠予、出售等原因转移房屋所有权的。 三、申请与审核 第六条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条件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第七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应提交以下资料: 1. 《武义县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2. 申请人所在单位法人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 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从学信网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户籍证明(拍照片打印出来)、身份证、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申请租住人才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承租人,持本办法第七条所列材料经用人单位初审后,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二)审核。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审核申请人住房情况和享受住房优惠政策情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申请人的学历、职称、技术等级、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证明等情况;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三)公示。对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在新闻媒体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通知用人单位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四)安置。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委人才办、县人力社保局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人才层级和贡献情况确定房源选择顺序,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房源安置,并由县人才服务中心向申请人出具《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 (五)签约入住。申请人凭《武义县人才公寓安置通知书》与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承租人、被承租人、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承担担保责任。 四、租住管理 第九条人才公寓为“周转用房”,租期对照承租人的劳动服务合同有效时间确定,最多为 3年。租赁期满后一般不得续租。因特殊情况确需续租的,应由用人单位在期满前3个月向县人才服务中 心提出书面续租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可以续签一次,续住期限不超过3年。 第十条人才公寓租金以当年我县公租房市场价为基准价,承租期在3年及以内的,按基准价的 50%缴纳。经批准延长承租期的,租金标准按基准价的 80%缴纳。租金实行一年一交,具体交纳时间按照租赁合同规定执行。

人才培养及建设管理办法

人才培养及建设管 理办法 1

**机密** 空调事业部文件 美股冷字[ ] 64 号签发人:方洪波 人才培养与人才梯队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建立和完善事业部人才培养机制,经过制定有效的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甄选计划以及岗位轮换计划、内部兼职计划、在职辅导、在职培训等人才培养与开发计划,合理地挖掘、开发、培养后备人才队伍,以便建立我们公司的人才梯队,为事业部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资本支持。 第二条原则 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培养原则,并采取”滚动进出”的方式进行循环培养。 第三条人才培养目标 事业部人才培养目标始终坚持”专业培养和综合培养同步进行”的人才培养政策,即事业部培养专家型的技术人才和综合型的管理人才。专家型的技术人才指在某一工作领域内掌握较高技术水平的人才,综合型管理人才指在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领域具备全面知识,有较高管 理水平的人才。 2

第四条人才培养组织体系 事业部建立”统分结合”的人才培养体系,职能部和二级子公司作为人才培养的基地负责人才培养对象的初步甄选和人才培养计划的具体实施,人力资源部作为事业部人才培养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人才培养规划、人才甄选标准和程序的制定、培养对象的确定和培养计划的统筹安排。 第五条主要内容 1、关键岗位继任者与后备人才的甄选; 2、岗位轮换; 3、内部兼职; 4、人才调配; 5、在职辅导、在职培训与内部讲师队伍的建立; 6、人才培养的考核评价; 7、晋升与淘汰。 第六条适用范围 事业部各职能部及二级子公司 第二章关键岗位继任者和后备人才的甄选 第七条目的 经过科学的测评,慎重地甄选,选拔出真正具有领导潜质的后备人才,以树立事业部用人及人才晋升理念。 3

(完整版)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优秀人才引进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二)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三)基本原则 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 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 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四)人才引进的对象 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 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 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 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 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 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五)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 二、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一)人才引进的渠道 1、内部人员推荐; 2、社会招聘; 3、校园招聘; 4、退休返聘; 5、人才特聘: (1) 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 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二)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三)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部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最终人才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总经理办公室牵头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三、引进人才职责及待遇 (一)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聘用制的,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 (二)引进的各类复合人才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约定。 (三)专业人才适用公司各专业序列管理办法或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 (四)引进人才若属"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类"人员,应将执业资格证注册在公司满两年及以上并协商签署《证书聘用协议》,公司在注册成功后根据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给予对应的执业津贴。 四、人才引进的激励与培养 (一)对被引进人员激励与培养 1、公司加大对引进人才的培训力度与投入,通过对引入人才专项培训来提升系统人员整体专业技能。 2、引进人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派遣劳动合同的,可参加公司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现优秀的,可优先解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被引进人才可参加公司各专业序列申报,经公司评审后享受相应序列级别待遇。 4、公司对被聘为内部培训师的人员,根据培训师级别给予对应授课费用。 5、适用公司培养制度规定,对其主管人员享受各项辅导权利与义务。 6、对表现优秀的引进人才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并与员工共同搭建职业生涯规划。 7、对引进执业持证类人员,公司为其办理年度继续教育及各类注册事宜,费用由

广州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区人才公寓分配管理工作,根据《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符合《广州市海珠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规定的对海珠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申请人才公寓租住、发放货币补贴,及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投资补助的申请发放等相关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才公寓的筹集管理、社会力量投资市场房源的投资补助审核及发放工作。 人才认定部门负责人才货币补贴的申请受理和发放。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财政、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城市更新、国土规划、招商、公安、消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部门,按职责做好人才公寓相关工作。 第二章房源筹集 第四条人才公寓可以通过购买市场房源,接管、盘活政府存量房源等方式筹集。鼓励用人单位、专业运营机构等社会力量

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人才公寓筹集。 第五条人才公寓应控制在建筑面积为40~90平方米内,多种户型,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交通相对便利; (二)公共配套相对完善; (三)房屋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四)房屋安全、简单装修、通水通电、通风采光良好、有独立厨厕; (五)消防安全。 第六条通过社会力量投资的市场房源筹集作为人才公寓的,区住房保障部门原则上根据房屋产权资料(详见附件1)进行现场查勘,并与人才公寓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协商纳入作为我区人才公寓的相关事宜。完成现场查勘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向人才认定部门公布人才公寓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地址、楼龄、建筑面积、户型、区域、公共配套等情况,并附房屋的外观图、室内图。 第三章分配管理 第七条用人单位及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承租人才公寓并提供相关申请资料(详见附件2)。 第八条承租政府存量房源的,用人单位和申请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委托的实施机构商议租赁合同内容,并签订租赁合 - 2 -

高级人才公寓入住协议书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人才公寓入住协议书 甲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寓管理中心 乙方:(入住人员所在单位) 丙方:(入住人员,身份证号码:) 一、为保障公寓产权方、管理方、申请租用公寓企业和公寓入住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各方履行相应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二、经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开发区高级人才公寓管理相关规定,同意以下事项 1、乙方租用天津经济济技术开发区高级人才公寓楼号住房,租用公寓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2、所租公寓供乙方员工(丙方)本人使用; 3、公寓租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对乙方租用的公寓进行管理和检查。 2、在公寓设施发生危险或燃气、自来水和暖气发生泄漏等紧急事件出现时,可不经乙方、丙方同意进入乙方租用的公寓进行应急抢修处臵。 3、在本协议规定的租用期限结束后,乙方、丙方不按期退租的,可强行收回公寓住房,乙方、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因不按期退租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乙方租用公寓期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由乙方、丙方自行承担。 (1)乙方或丙方擅自将公寓转租、转借、转让、改变公寓用途或更换公寓使用人的; (2)乙方或丙方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共设施的; (3)因乙方或丙方人为因素,造成公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公寓设施设备重大人为损坏,后果严重的; (4)丙方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经提示后仍不改进的; (5)乙方拖欠相关费用,经提示后仍怠于缴纳的; (6)乙方或丙方违反相关服务单位规定,经提示后仍不改正的; (7)丙方利用公寓进行违法违规活动的; (8)应当终止协议并收回公寓住房的其它情形。

高层次人才引进规定

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讨论稿) 为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高层次人才来沧工作,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才在推动沧州大发展快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引进人才是指从市外(含沧州籍在外)引进的具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并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 第二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对象: (一)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二)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具有相当水平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省级特级教师,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 (四)市管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具有相当水平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的在职硕士毕业研究生; (五)获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研究生; (六)国外具有以上(一)—(五)款同等学历、学位、知名度的留学回国人员; (七)经主管部门认定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及重点工程急需的

特殊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技术来沧州创业的其他各类优秀人才。 第三条以调入方式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5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30-6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并根据本人意愿配备工作助手1名。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3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3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4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二)引进省管优秀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1、可享受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凡提供技术、项目填补我市高新技术空白或属我市紧缺的,视其学科领域研究项目的实际情况,用人单位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提供20-40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保证必要的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可每年资助资料费2万元,每月发给津贴补助2000元。 3、用人单位提供130平方米住房,如自己购买,用人单位资助不少于1/2资金,五年后产权归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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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人才公寓申请报告 篇一:人才公寓申请表 张江园区人才公寓租赁申请表 篇二:201X11(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 关于第二期人才公寓租赁申请公告 根据《诸暨市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市委办 [201X]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已经完成装修的第二期人才公寓进行租赁。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公寓基本情况 第二期人才公寓坐落于安平小区。该住宅区位于暨阳街道,东邻规划建材市场,南至规划用地,西至祥安路。建设用地面积29995平方米,绿化率30%,共203套,公寓面积40m--130 m不等,每间公寓均配备基本厨卫设备、板床、衣柜等。 22 二、人才公寓入租条件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期协议的下列人员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诸暨市外生源到诸暨企业工作,现具诸暨市常住户口,无住房(包括私房、公房等)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才、技师; 2.经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 3.以上符合条件的人员中,具有博士学历及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的人才优先考虑。 三、人才公寓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

1.房屋租金:基准价由价格主管部门参照同地段商品房市场租金确定(前四年分别按基准价的35%、50%、65%、85%收取,第五年起按市场价收取)。 2.物业管理费: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另行收取。 3.入住押金:每间1000元。 4.房屋租金、物业管理费实行定期预交的办法,由申报单位每半年向人才公寓物业管理单位预交;入住押金应在入住登记时交清,在退租时返还(不计息)。 四、人才公寓租赁受理程序 1.符合条件人员请在用人单位登记并如实填写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后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申请表可由单位集中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 理科领取;也可在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retype/zoom/694a70066529647d272852c8?pn=4&x=0&y=0&raww=642&rawh=75 0&o=jpg_6_0_______&type=pic&aimh=560.747663551402&md5sum=9eb52637eda1 1831d84949a671994332&sign=25f5657ad4&zoom=&png=0-&jpg=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随表附: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应届生附户口簿、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及 复印件、单位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其他各类人才附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住房或租 房情况及其他相关证明。 篇三: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申请承诺书 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企业推荐承诺书 本公司就申请临港主城区人才公寓相关事宜,特承诺以下事项: 1、本公司推荐的员工所提供的申请信息和相关材料均真实有效; 2、该员工为实名租赁、实人居住,今后不借租、转租或改变人才公寓居住用途; 3、该员工承诺不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水、电、通讯、有线电视、公共事业等相关费用; 4、协调该员工遵守物业管理及社会治安相关条例,避免发生邻里纠纷; 5、该员工如不在本单位就职,应提前告知临港软件园企业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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