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通风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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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设施

矿井通风设施

矿井通风设施矿井通风设施为了使井下风流沿指定路线流动分配,必须在某些巷道内建筑引导控制风流的构筑物即通风设施。

通风设施分为引导风流和隔断风流的设施。

一、引导风流的设施(1)风硐∶风硐是连接扇风机装置和风井的一段巷道。

风硐多用混凝土、砖石等建筑材料构筑成圆形或矩形巷道,这是由风硐的特点决定的,见图 2-1。

(2)风桥∶风桥是将两股平面交汇的新风流和污风流隔成立体交汇的新污分开的一种通风设施。

根据结构特点不同,风桥可分为绕道式风桥、混凝土风桥和铁筒风桥 3 种。

(3)风窗(卡)∶风窗是设在巷道内的墙或门上,面积可调的金具非金路扩j业安技术窗口,通过调节窗口面积从而达到调节风量的目的。

(4)风缝∶在巷道内利用木板、苇席、风筒布做成布幛,起到引导风流的作用。

常用此方法处理高冒处、落山角等处积聚的瓦斯。

(5)风筒∶在巷道中利用正压或负压通风动力,通过管道把指定的风量送到目的地,这个管道就叫风筒。

二、隔断风流设施(一)防爆门(帽)防爆门(帽)是装在扇风机筒,为防止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产生的冲击波段坏扇风机的安全设施。

当井下发生瓦斯爆炸时,防爆门(唱》即能被气浪冲开,爆炸波直接冲入大气,从而起到保护扇风机的作用。

(二)挡风墙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也不允许车、人通过的井巷,如采空区、旧巷、火区以及进风与回风大巷之间的联络小眼,都必须设置挡风培,将风流截断,以免造成漏风,以致风流形成短路使通风系统失去稳定性而发生事故。

挡风墙分临时挡风墙和永久挡风墙。

临时挡风墙∶一般是在立柱上钉木板,木板上抹黄泥建成临时挡风墙。

临时挡风墙一般在服务年限不长、巷道围岩压力小、漏风率要求不严时使用。

永久挡风墙∶一般使用料石、砖土、水泥、混凝土建筑。

永久挡风墙一般在服务年限长,巷道围岩压力大、漏风率要求严时使用。

(三)风门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允许人或车通过的巷道内,必须设置风门。

风门按结构分普通风门和自动风门。

(四)通风设施管理规定(1)通风部门做好系统的调整,尽量减少风卡,以自然分配风量为主。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提高矿井生产的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工作由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负责制定通风设施的管理制度,组织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

2. 矿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记录通风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改造情况。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维护和改造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进行。

三、通风设施的安装与使用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矿井通风设施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通风设施的检查与维护1.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应定期进行,检查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运行状态、安全性能和故障处理等。

2. 矿井通风设施的维护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内容包括通风设施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五、通风设施的改造与更新1.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应根据矿井生产的发展和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适应性和安全性。

2. 矿井通风设施的更新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先进性和可靠性。

3. 矿井通风设施的改造和更新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六、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1.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确保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

2.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通风设施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通风设施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七、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1. 矿井通风设施的应急预案应根据矿井通风设施的实际情况和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

对矿井通风设施的基本认识

对矿井通风设施的基本认识

对矿井通风、设施的基本认识一、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作用):1)供给井下人员足够的新鲜空气,把有害气体及矿尘稀释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出矿井;2)保证井下有适宜的气候条件。

以利于工人劳动和机器运转。

【《{风流}》】:空气从气压高的地方流向气压低的地方,气压的高低差就是引起空气流动的原因。

这种空气流动的现象就是风流。

【矿井通风】:是借助通风压力驱动空气流动,供给井下空间足够的风量。

【通风机主要性能参数】:通风机工作的基本参数:风量、风压、转速、功率及效率是表示通风机性能的主要参数,称为通风机的性能参数。

它们共同表达通风机的规格和特性。

1、风量Q:表示单位时间流过通风机的空气量,常用单位为m3/s、m3/min、m3/h。

2、风压H:当空气流过通风机时,通风机给予每立方米空气的总能量(kgf·m )称为通风机的全压;Ht(kgf/m2),它总是由静压HS和动压HV所组成,即:Ht=HS+HV(kg/m2)。

【矿井通风系统】:●●矿井风流由进风井口进入井下,经各用风场所后由回风井排出矿井,所经过的整个路线称为矿井通风系统。

【矿井通风系统】:指向井下各作业地点供给新鲜空气,排出污浊空气的通风网络、通风动力和通风设施的总称。

●矿井通风系统包括:通风方式、通风方法和通风网络。

(1)矿井通风方式:通风方式是指进、回风井的布置方式,分为中央并列式、中央边界式、对角式及混合式等方式。

(2)矿井通风方法:通风方法是指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方法,有抽出式、压入式、抽压联合式等方法。

(3)通风网络:是指风流流经井巷的连接形式,由串联、并联、角联及复杂连接等形式。

【抽出式】:1)矿井主要通风机安装在回风井口,利用主通风机运转时产生的能量将井下空气从进风井口吸入井下。

2)采用抽出式时,井下风流中任意一点的压力都低于当地大气压力,呈现负压状态,因此也称负压通风。

、、、、3)采用抽出式优点:在抽出式通风的矿井中,井下巷道中的风流处于负压状态,一旦主通风机停止运转,井下巷道中空气压力将会升高。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为规范各矿井通风设施管理,保证通风设施的完好及使用效果,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特制定本规定.一、总则1、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风设施质量验收、检查、管理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2、各矿井通风设施(除栅栏外)必须有施工设计,由通风管理部门负责编制,通风副总工程师审核,总工程师审批,其主要内容包括:设施位置、设计施工图纸、施工顺序、辅助性设施和装置等。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设计的要求完成通风设施的建造。

3、通风设施施工期间及完工后,各矿井有相关部门对掏槽、砌筑、充填、封顶、抹面等隐蔽工程进行监督及验收,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必须重新砌筑,每道通风设施(除栅栏外)施工的设计、验收记录必须齐全,且真实可靠。

4、通风设施的拆除必须办理申请单,经通风管理部门及矿井总工程师同意后,方可拆除.井下通风设施增设、拆除后,须及时更新通风系统图。

5、对矿井通风安全有影响、拆除难度较大的通风设施在拆除前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拆除.6、生产区域内的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每班进行一次巡查,其他区域内的通风设施完好情况每三天进行一次巡查,并建立通风设施巡查记录,发现有损坏的通风设施必须立即安排人员进行处理.二、栅栏:1、设置地点:1)待维修且不具备行人安全条件的正常通风巷道两端;2)待贯通巷道(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的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m前)3)临时停风未封闭的巷道;4)尚未封闭的盲巷;5)长度超过6米的水仓口;6)主副立井井底清淤通道口;7)密闭墙前(墙前巷道深度超过2米);8)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处;9)永久防火墙前及其它需要设置栅栏的地点。

2、因调整通风系统、回采结束造成的临时或尚未密闭的盲巷,必须及时设置栅栏,如该区域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是为了保障矿井内的工作环境安全、提高生产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具体管理规定如下:
1. 设施建设:矿井通风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建设,包括通风系统、风门、风道、风机等设施,并应定期维护和检修。

2. 通风计划:矿井应制定通风计划,明确通风系统的参数和运行模式,确保矿井内空气新鲜,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3. 通风管理人员:矿井应有专门的通风管理人员,负责通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并能熟练操作通风设备。

4. 定期检测:矿井通风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测和评估,确保其安全可靠的运行。

通风系统的各项参数,如风速、风量、风压等,应落实监测和记录。

5. 事故处理与报告:一旦发生通风设施故障或事故,矿井应立即进行紧急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告。

必要时,应暂停生产,确保人员安全。

6. 人员培训:矿井应定期对通风设施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熟悉各种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法。

7. 其他要求:根据矿井的特点和规模,还可制定其他管理要求,如矿井通风设施的保养、更新和改造。

这些规定的实施,能够有效管理矿井通风设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矿井生产效率。

同时,也有利于环境保护,减少矿井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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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1、通风设施是矿井通风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通风系统合理的重要保障。

2、按服务时间长短,通风设施分为永久性和临时性通风设施。

凡服务年限在半年以上的应建立永久通风设施,服务年限在半年以下的可建立临时性通风设施。

有突出危险的区域不得设置临时通风设施,所有通风设施都必须按突出矿井永久性通风设施的标准设置。

生产区域回风系统不宜设通风设施。

3、矿井、一翼、水平、采区的主要进、回风之间的联络巷中,都必须设置永久性正反向风门各一组(不少于两道)或砌筑永久性挡风墙。

4、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采区结束后,至少不超过1个月,必须在所有同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全部封闭采区。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封闭,最迟不得超过1.5个月。

长期不用或已报废巷道,必须尽快
砌筑永久性封闭;临时停风,短期内还要使用的巷道,可设置临时性封闭。

密闭墙施工前,必须切断同封闭区连通的轨道、铁管、电缆等导电体。

5、矿井总进、总回风巷、一翼、水平、煤层以及采区的进回风巷,都必须设置永久性测风站。

各用风地点设临时测风点。

6、矿井必须建立通风设施检查维修制度,保证通风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7、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台帐、管理牌板和检查记录,并做到井上下对口。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项依据】本规定制定以确保矿井内通风设施的安全运行,提高矿井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和生产效率为目标。

依据《矿山安全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矿山企业的职能部门,包括通风设施的选型、设计、安装、维护、检修等工作。

第三条【基本要求】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绩效导向”的原则,确保通风设施的正常运行,提高矿井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保障矿山的安全生产。

第二章管理标准第四条【通风设计和选型】1.通风设施的设计应符合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并参照相关标准进行设计。

2.通风设施的选型应根据矿井巷道的特点和作业需求进行,确保通风效果达到标准要求。

第五条【设备安装和调试】1.通风设施的安装过程应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

2.完成设施安装后,应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设施维护和保养】1.对通风设施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性能稳定和运行可靠。

2.定期对通风设施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堵塞和污染。

3.设施维护和保养工作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程进行。

第七条【设施检修与更新】1.设施检修应按照设备厂家的作业手册和检修要求进行。

2.对于老化或存在故障的通风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新或替换。

第八条【应急准备】1.矿井应建立通风系统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2.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备件,以备突发情况使用。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考核细则】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考核应参考以下指标: 1. 通风设施的工作正常率和故障处理及时率。

2. 通风系统的风量、风压和风速等参数是否满足要求。

3. 通风设施的维护和保养记录是否完备,是否按时处置设施故障。

4. 设施更新的计划和执行情况。

5. 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和人员培训情况。

第十条【考核评定】1.根据考核细则,形成考核评定表,对通风设施的管理和绩效进行评定。

2.考核评定结果作为通风设施管理业绩考核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

2023年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安全生产,规范矿井通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通风设施是指保障矿井内空气流通,排除有害气体和粉尘,维持矿井内环境安全的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矿井应安装完善的通风设施,并且必须依法进行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

第四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管理应遵循科学、安全、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矿井通风设施管理的主体为矿井管理单位,负责矿井通风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监督。

第二章设计与施工第六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根据矿井类型、工艺要求和生产规模合理确定通风系统类型、结构和排风量。

2. 通风系统的设计应考虑矿井内部气体组成、气体压力、温度、湿度等因素。

3. 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通风系统的运行效果和安全性。

第七条矿井通风设施的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2. 施工过程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牢固。

3. 施工单位应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第三章验收与监督第八条矿井通风设施的验收应符合以下要求:1. 验收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人员。

2. 验收过程应综合考虑通风系统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情况进行评估。

3.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

第九条矿井通风设施的监督应符合以下要求:1. 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矿井通风设施的监测和检验,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2. 对违反规定的矿井通风设施管理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3. 监督部门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档案,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运行与维护第十条矿井通风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通风系统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运行,确保空气流动畅通。

2. 通风设施的定期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3. 运行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和事故,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矿井通风设施的安全防护应符合以下要求:1. 各类通风设备和设施应设置防护装置,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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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通风设施
为使风流按规定路线流动,保证采掘工作面及其他用风地点的有效风量和防止采空区、旧巷中有害气体涌到矿井风流中,就必须在井下修筑各种通风构筑物,这些构筑物称为通风设施。

煤矿井下常见的通风设施有挡风墙、风门和风桥等。

1.档风墙
挡风墙又称密闭。

它是一种需要隔断风流,同时又不需要通车和行人的巷道内的构筑物,如用它来封闭采空区、火区和废弃的旧巷。

按使用时间长短,可分为临时性风墙和永久性风墙。

临时性风墙结构简单,易修筑,使用时间短,可用帆布、木板等材料建造。

永久性风墙应用不燃性材料,可用砖、料石、混凝土等建造。

墙上部厚度不小于0.45m,下部不小于1m;风墙前后5m以内的巷道支护完好且为防腐支架;无积煤,无片帮、冒顶;四周要掏槽;墒面要抹平、抹严、刷白,不漏风。

挡风墙内有涌水时,应在墙上装设放水管,放水管应制成U形,利用水封防止放水管漏风,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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