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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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屠宰公司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屠宰公司的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保障产品质量和员工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公司管理机构1. 公司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公司决策和监督,保障公司整体利益。

2.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施董事会决策。

3. 部门主管:由总经理任命,负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人员安排。

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1. 经营目标:公司的经营目标是提供优质肉类产品,满足消费者需求,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2. 安全生产: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屠宰和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3. 品质管理: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产品质量控制和监督,确保产品质量稳定可靠。

4. 经营合法:公司要合法合规经营,严守商业道德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四章公司管理流程1. 生产管理:公司生产部门应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工艺和生产任务,保证产品质量和交货时间。

2. 质量管理:公司质量部门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标准和检测流程,加强对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的监控和管理。

3. 安全管理:公司安全部门应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理生产中的安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4. 营销管理:公司销售部门应开拓市场,找准客户需求,制定销售策略和营销方案,提高产品销量和市场占有率。

第五章公司管理职责1.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整体决策和监督,制定发展战略和管理政策。

2. 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策,管理公司各部门的工作。

3. 部门主管:负责各部门的日常工作管理和员工培训,合理分配工作任务和资源。

4. 员工:全体员工要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公司管理,共同维护公司利益。

第六章公司管理监督1. 审计监督: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运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无害化处理。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一、屠宰加工企业应履行《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义务,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合作,对拟屠宰、拟加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以及拟调运、拟出售的动物产品执行申报检疫制度。

二、屠宰加工企业在开始屠宰加工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屠宰加工数量、加工时间、动物(原料)来源、所需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开始生产加工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临栏)检疫及屠宰加工过程检疫。

三、屠宰加工企业在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调运、出售动物产品的数量、种类、流向、调运(出售)时间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检疫。

四、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屠宰加工企业预定的申报检疫时限内未能到场,屠宰加工企业可向其所属机构或上级领导机构提出投诉,但不得私自进行生产加工或调运(出售),否则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屠宰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动物产品或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若未向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有权不对其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可报由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后,应及时、完整地填写《屠宰加工企业动物产品检疫报检记录》,并携带至现场,经企业申报检疫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维修工、电工岗位责任制一、维修工和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二、负责对生产、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应熟悉车间生产流程及机械电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操作规程执行,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作用、懂构造)和“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屠宰厂管理方法及制度范本

屠宰厂管理方法及制度范本

一、引言为确保屠宰厂生产秩序的正常运行,提高屠宰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屠宰厂管理方法1. 定点屠宰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的规定,未经定点不得从事屠宰活动。

2. 进场登记制度:农户自养生猪需持产地检疫证明,到定点场登记,先到先登记,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农户登记生猪入场。

3. 生猪来源管理:进场生猪必须是农户自养的,定点场在登记时可派员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可不予登记入场。

4. 屠宰过程管理:屠宰生猪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不得出场。

5. 检疫检验管理:定点场必须凭动物检疫证明,经动物检疫员查证验物签证认可,方可接收生猪进场。

6. 生猪存栏情况摸底登记:做好农户自养生猪的存栏情况摸底登记,若本地猪源不足,须向县经贸局报备后,由定点场负责调运补充。

7. 卫生消毒管理:严格执行屠宰场卫生消毒管理制度,确保生产环境清洁卫生。

8. 监督管理:加强定点场的监督管理,对进场生猪登记情况实行上墙公布,保证公平公正。

三、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1. 屠宰厂卫生消毒管理制度(1)入厂消毒:运送活畜禽进厂及外来人员进厂前必须进行消毒,至少应设有消毒池,采用5%的漂白粉作为消毒液。

(2)生产车间消毒:实行经常性消毒,每日工作完毕后,必须将全部生产地面、墙裙、通道、排污沟、台桌、设备、用具、工作服、手套、围裙、胶靴等彻底洗刷干净,并用化学消毒剂进行消毒。

(3)刀具器械消毒:可用82热水或0.015%的碘溶液进行消毒,必须作到一头生猪一消毒。

2. 屠宰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2)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4)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屠宰厂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确保屠宰厂排放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符合国家标准。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是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管理行为,保证屠宰过程的安全、卫生和合规性,保障屠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屠宰厂的正常运营秩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屠宰厂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等。

三、管理要求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严禁违法操作、欺诈行为和利用权力谋取私利等不良行为;2. 严禁以不合理低价接受生猪,严禁购买和屠宰病死猪、丧失屠宰价值的生猪,确保屠宰产品的质量和安全;3. 安排充足的技术人员和监控设备,确保屠宰过程的安全和卫生;4. 建立完善的屠宰记录和追溯体系,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5. 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6. 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和卫生操作规范,做到操作规范、卫生无死角;7. 坚持做好员工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素质和安全意识;8. 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机制,进行定期演练,确保能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四、管理措施1. 确保管理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技能,严禁无证上岗;2. 建立屠宰场内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范,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3. 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日常清洁和消毒工作,并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和评估;4. 建立屠宰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控产品质量,及时处理产品质量问题,并进行追溯和整改;5. 建立动物防疫管理制度,加强对动物的健康监测和防疫工作,确保动物源头的安全和健康;6. 加强对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管理,确保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合规性和可靠性;7. 建立和完善屠宰厂内审制度,通过内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五、监督与评估1. 屠宰厂内部设立专职监察员,负责对屠宰厂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 定期组织对屠宰厂的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提升;3. 监管部门对屠宰厂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并及时通报。

屠宰厂管理制度模版(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模版(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护员工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屠宰厂是指进行动物屠宰和食品加工的企业,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三条屠宰厂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参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确保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屠宰工艺、设备维护、人员培训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屠宰厂应当配备专业的屠宰设备,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屠宰厂应当确保屠宰工艺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

第八条屠宰厂应当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动物血液、内脏等副产品进行处理,确保环境卫生。

第九条屠宰厂应当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肉类产品进行标识和追溯,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安全。

第十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原料采购和入库管理制度,对原料的来源和质量进行严格把关。

第三章质量管理第十一条屠宰厂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为每个环节设立相应的质量控制点,并进行监控和改进。

第十二条屠宰厂应当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样检验,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屠宰厂应当将产品的质量记录和检验结果进行记录和保存,以备查验和追溯。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职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当组织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并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应急处理措施,确保职工和财产的安全。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当落实职工的安全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和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对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及时整改。

第五章环境管理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当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包括废物处理、噪音防护、污染治理等方面的规定。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4篇)

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屠宰厂厂长负责屠宰厂的食品安全工作,是本厂肉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

二、经常____员工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完善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出厂肉品品质。

三、严格执行索票索证制度和检疫检验规程。

四、做好肉品品质的管理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对肉品品质的全程检验,确保出厂肉品安全放心。

五、实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六、实行严格的消毒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确保消毒工作到位和屠宰厂的环境卫生。

七、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公开向社会承诺。

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不进厂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不出厂销售,有害肉品实行无害化处理,不屠宰注水畜禽、病死畜禽。

八、承担屠宰企业信息化管理和肉品可追溯体系所需相关信息的报送责任。

定点屠宰厂____年____月____日屠宰厂检疫证章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动物屠宰检疫工作,严格屠宰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根据《动物防疫法》和《____市动物防疫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同步检疫制度,检疫时,应根据屠宰规模和岗位需要,合理配备屠宰检疫人员。

第三条机械化定点屠宰场及大中型动物屠宰检疫,应按头部检疫、内脏检疫、胴体检疫和实验室检疫等有关要求,设置检疫岗位;家禽等小型动物屠宰检疫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检疫岗位,并根据屠宰量配备检疫人员。

各检疫岗位应设置检疫牌,明确检疫内容。

第四条手工屠定点宰场,应按同步检疫要求,对屠宰后的动物进行集中吊挂,统一编号,由检疫人员逐头实施检疫。

第五条检疫人员检疫时,应严格按照屠宰检疫规范进行操作,对应检部位不得遗漏。

第六条检疫人员实施检疫时,应按以____法进行:(一)视检。

观察胴体皮肤、肌肉、胸腹膜、脂肪、天然孔及各种脏器的色泽、形态、大小、____性状等是否正常;(二)触检。

借助检疫工具进行触压或用手进行触摸,判断____、器官的弹性和软硬度等是否正常;(三)剖检。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4篇)

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屠宰厂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屠宰过程合法、安全、卫生,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屠宰厂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屠宰厂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第四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屠宰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第五条屠宰厂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屠宰厂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第七条屠宰厂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情况和事故。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屠宰厂应设立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内部管理工作。

第九条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人事管理、生产组织、安全生产、质量管理等。

第十条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应定期检查和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对工作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及时处理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投诉。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十三条屠宰厂应根据生产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制度。

第十四条屠宰厂应对招聘的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第十五条屠宰厂应定期进行员工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屠宰厂应建立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屠宰厂应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制定晋升制度,提供晋升机会。

第十八条屠宰厂应落实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劳动权益。

第四章生产组织第十九条屠宰厂应制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和生产流程。

第二十条屠宰厂应建立产品追溯制度,确保产品从源头到消费者的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屠宰厂应建立健全原料采购制度,对采购的原料进行检验和合格评定。

第二十二条屠宰厂应建立原料管理制度,做到合理储存、防止污染和浪费。

第二十三条屠宰厂应按照标准操作程序进行屠宰作业,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和卫生。

第二十四条屠宰厂应设立质量检验部门,对屠宰产品进行质量把关。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屠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种安全操作规定,包括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安全等。

2.屠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3.屠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安全生产。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屠宰场需遵守当地环保法规,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废气等污染物。

2.屠宰场应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检查,确保工作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和传染病的扩散。

3.屠宰场应设立合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屠宰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出厂产品的安全性。

2.屠宰场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可追溯产品的来源和加工流程。

3.屠宰场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对食品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四、畜禽养殖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畜禽的养殖情况,包括饲料来源、用药情况等,并定期检查。

2.屠宰场应进行合理的饲料管理,确保饲料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饲料对畜禽造成危害。

3.屠宰场应加强对畜禽的疫病防控,定期进行体检和疫苗注射,确保畜禽的健康状况。

五、屠宰加工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的屠宰加工流程,确保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污染。

2.屠宰场应制定屠宰工艺标准,确保屠宰操作科学合理,并配备专业的屠宰工具。

3.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屠宰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员工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工作要求。

2.屠宰场应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确保员工的正常出勤和合理待遇。

3.屠宰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七、卫生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定期进行场地、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环境符合要求。

2.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制度,及时清理和处理废弃物,防止滋生病菌和垃圾堆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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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天开屠宰场管理制度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精神,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场长职责1、认真贯彻党路线、方针和政策,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办事公道,奖罚分明,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全面负责并安排好场内各项工作和事务。

3、场长既要注重经济效益,又要重视社会效益,保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步增长。

4、研究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调动起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并与检疫人员密切合作,加强生猪屠宰检疫,保证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副场长职责1、在场长的领导下,有计划地安排好每天的屠宰等工作,监督屠宰人员热情服务,保证肉品质量。

2、要与检疫人员密切合用,加强对生猪等禽畜的检查,坚决防止出现死畜,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3、负责造好各类登记册,记载清楚每天进出的生猪等畜禽,避免混乱。

4、兼任好出纳工作,配合会计记清现金帐、实物帐,做到帐实相符。

5、领导门卫、会计、屠宰人员等全场职工,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场内外各类脏物,保持场内外清洁卫生6、负责安排好场内的防盗、防火、防疫等工作,否则造成问题,应负主要责任。

三、会计职责1、服从场长的工作安排,搞好财务工作。

2、要自觉执行财务管理制度,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经得起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

3、对财务帐目要日记月清,保持帐帐平衡,帐实相符。

4、对每天所收的现金必须存入银行,不得携带在身或放在办公室内,否则若发生失窃,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5、财务开支必须经场长审批、签字后方可支出报销,不能私自开支,更不得借用、挪用公款。

6、要认真学习并运用《会计法》及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理财,管好全场财务工作,依据法律和财经纪律,拒绝报销场长签字而不合法的发票单据等。

7、认真负责财务工作,不能马虎从事,否则,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

四、屠宰人员职责1、屠宰人员必须服从场长的安排,尽职尽责搞好屠宰。

2、凡是屠宰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用户交给的屠宰任务,如果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影响用户出摊卖肉,一切责任自负,并赔偿其损失。

若不负责任,造成胴体处理不佳,剃毛不净、皮黄、皮烂等,应承担责任。

3、必须保持自身及室内的清洁卫生,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清理各自的场所,保护好环境卫生。

4、应讲文明,有礼貌,热情服务,不能态度傲慢,出口伤人,若与用户吵架三次或打架一次,即自动离职。

5、保护自己的所有用具,并按时清理炉灰出场。

6、严禁带酒作业,上班时间不得酗酒闹事,否则,造成的问题由自己负责。

7、下班时各自做好防火等安全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五、门卫职责1、服从场领导的安排,负责场内安全及周围清洁工作,随时打扫干净场内的卫生,清除垃圾,堆放整齐。

2、要每天检查猪舍内,配合检疫人员,搞好消毒工作。

3、保证场内安全,不能出现失窃现象,如果失职造成被盗事故,由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4、每天登记进出生猪等禽畜的数量等,检查猪舍,发现病畜及时向场长汇报,否则造成死畜,要负主要责任。

5、门卫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酗酒,若因酗酒而失职,责任由自己全部承担。

6、要杜绝闲杂人员入场,并对进出人员的车辆进行登记,以备主管负场长检查,确保场内安全。

六、畜禽检疫检验制度为了贯彻《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及《食品卫生法》,达到防病治病,清除病肉的危害,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搞好屠宰场的卫生,消毒及肉品检疫工作,防止病肉上市,特作如下规定。

1、要对猪舍、屠宰间、急宰间、高温处理及洗下水间,进行定期消毒、灭蝇等卫生消毒工作。

2、凡运到屠宰场的禽畜应在当日(即屠宰前)全部进行活体检疫,包括测试体温,临床检查和一、二类病的检查等。

3、经检查发现污染病时,检疫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以防疾病传播流行,若无法处理检疫人员应立即报告防疫部门,并按规定处理。

4、宰后检疫是宰前检疫的补充,对屠宰后的生猪、牛、羊等胴体、内脏、头、皮在分离时编汇同一号码,以便查对检疫。

5、屠宰后经检验发现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可以食用的,由检疫人员在屠宰场负责人的配合下,亲自监督送至高温处理间,消毒处理后方可允许上市销售。

6、若发现猖瘟猪肺疫等传染病、寄生虫病,经高温处理仍不能消除对人体的危害时,由检疫人员亲自监督进行无害化处理。

7、检疫人员应对高温处理和埋入地下的病肉记载清楚,以备有关部门检查(要记清肉主、数量、来源、地点、证明人等)。

七、购销台帐管理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生猪购销台帐管理制度,确保肉品质量安全。

2、生猪购销台帐管理,按宰前生猪进场检验登记和宰后肉品出场登记分类进行。

由检疫人员和肉品交易人员具体落实。

3、凡进场屠宰的生猪,实行进场台帐登记制度。

(1)进场屠宰的生猪数量、产地、免疫状况、“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地检疫合格证”、“运宰工具消毒证”等,要严格审查登记。

(2)对不符合上述检验规定的生猪也要进行登记,要明确了解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去向,避免造成私屠滥宰,影响上市肉品质量。

(3)检验合格,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登记后发放《准宰证》进场屠宰;不符合屠宰规定的生猪,不得签发《准宰证》,不准进场屠宰。

4、屠宰后的肉品,实行台帐登记管理。

(1)详细登记当日屠宰总数量以及合格或不合格肉品的数量。

(2)详细登记当日肉品销售经销商名称、地址等。

(3)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处理意见及处理结果的登记。

(4)登记召回不合格肉品的数量及处理结果。

5、对违犯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做出严肃的处理,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八、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1、生猪屠宰必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屠宰加工生产技术标准,确保肉品安全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2、凭证宰杀。

车间每天凭动物检疫人员签发的《准宰证》屠宰生猪。

未经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不准进场屠宰。

严禁宰杀病死猪、注水猪等,确保出场肉品检验合格率100%。

3、上市销售的成品肉,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合格印章,如发现不合格肉品,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

(1)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场上市销售。

若发现未加盖“两章”的肉品,立即封存,不得出场,必须当即向场长汇报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如发现未经检验或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屠宰场要跟踪追查,并一一召回,确保召回率达到100%。

对召回的不合格肉品,要进行100%的无害化处理。

(3)由于生产技术原因,造成烫坏、打伤、劈断等,在不影响肉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车间主任要追查责任,视其情节,进行召回肉品或给予补偿处理。

4、对不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责任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

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视其情节,追究责任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肉品品质检验制度1、屠宰场必须按操作要求配备检疫人员,做到宰前检疫,宰后检验。

2、在活畜(禽)进场及屠宰加工的过程中必须有检验员在岗。

检验员应按职责,依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

3、活畜(禽)进场时,宰前检验人员必须按国家标准对其进行检验,同时,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停食管理。

4、送宰时应签发《宰前检疫合格证》,《宰前检疫合格证》必须明确屠宰的数量及种类,并进行登记保存备查。

5、屠宰车间必须按照《宰前检疫合格证》登记的种类和数量进行屠宰。

6、急宰车间必须按照《急宰证明》进行屠宰。

7、宰后检验必须实行同步检验。

8、检验合格的产品必须加盖肉品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出具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9、检验不合格的肉品必须分类,按《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进行处理。

10、定期应对有害物质进行检验。

十、生猪进场验收制度为防止疫病流行,加强生猪屠宰管理,保证出场肉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1、进入场的生猪必须具有免疫耳标。

同时,重庆市酉阳县区域外的出示“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运载工具消毒证”;重庆市区域内的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

另外,检疫证明上要注明疫苗注射时间,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生猪严禁进入场区。

2、严禁病猪、死猪、伤残猪进入本场。

3、种公猪、劣质母猪不准入场。

4、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场。

5、进入待宰圈屠宰的生猪一般不准离场。

确须离场者必须经严格检疫、登记,当事人或卫检人员签字后方可离场,且不得二次入场。

6、运输成品肉的车辆必须清洗干净、盖好遮盖布,否则不准出场。

7、凡进入本场的运猪车辆必须消毒、登记后方可进场,经门口检疫人员对所运生猪临床无异常者烫号后方可进入待宰圈,有异常症状的活猪不予烫号,不得进入待宰圈,并按相关法规处理。

8、为方便活猪检疫及管理,活猪进场进间定为夏季(5-9月份)下午4:00至次日凌晨2:00,其它季节为下午4:00至晚12:00。

9、本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场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自觉接受农牧、商务、卫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十一、家畜家禽产品质量追溯制度1、加强肉类产品源头管理,建立严格的生产制度。

建立健全屠宰企业进货索证、检疫检验和无害化处理等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

屠宰企业必须改进和完善屠宰设施,全面实现机械屠宰、冷链式加工,在企业管理上逐步实行ISO系列及HACCP管理认证体系。

2、屠宰企业生产中必须做到:(1)屠宰企业要设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兽医卫生检验和质量检验机构,配备考核合格的兽医卫生检验及质量检验人员,具备检验工作所需的检验室、化验室和仪器设备,并有健全的检验制度。

(2)严格按规定实施宰前、宰后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对出场的合格动物产品规范出证,同时加盖兽医卫生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并监督对检出的不合格生猪及其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3)建立生猪产品出场证明制度,即产品出场证明由屠宰企业出具出场随货同行。

出场证明内容包括: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数量、产品检验员、代码、货物配送市场、接收业户姓名等。

3、生猪产品市场的管理:(1)产品进销质量管理。

超市、专卖店、各农贸市场的主办方或业户应当有产品质量安全专门人员监督管理产品的进货。

产品必须从定点屠宰企业进货;严格检查验收出场证明及“两证两章”;经营者对验收发现的质量不符,标识不全的产品不能接收;对成产或销售中的产品要建立质量管理现场巡查制度,产品售后责任。

对已销售的产品实行质量全面负责,对消费者的质量争议,由市场主办方实行先行赔付制度。

(2)进货台帐管理。

市场要建立台帐管理制度,对相对稳定的长期经营者要建立客户经营台帐;要建立生猪产品进货过索证台帐;对经营业户市场准入执行情况建立检查台帐。

(3)售后服务。

市场都要建立售后服务系统,设立服务台或张贴服务承诺书,推行生猪产品安全销售责任承诺,公示承诺服务内容,及时处理销售过程中发生的质量投诉等问题,保证消费者一旦发现存在安全质量问题能在第一时间得到妥善解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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