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宰场管理规定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屠宰场运营的顺利和安全,保证屠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
定以下十项管理制度:
1.安全防护制度:要求屠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护栏、安全网等,确保工作人员和动物安全。
2.动物检疫制度:屠宰场必须配备专业的兽医进行动物检疫,杜绝患
病或有病毒感染的动物进入屠宰场,确保食品安全。
3.周期检查制度:屠宰场必须定期进行设备和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
保工作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事故的发生。
4.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新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屠宰操作规程,熟练掌握屠宰技术和安全操作方法,确保操作规范化。
5.厕所卫生制度:屠宰场必须配备干净整洁的卫生设施,卫生间应经
常清洁,保持干燥和通风,防止传染病的传播。
6.废弃物处理制度:屠宰场必须配备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确保废弃
物得到正确的处理和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7.工作计划制度:屠宰场需要制定每日、每周、每月的工作计划,确
保工作按时按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8.质量管理制度:屠宰场必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设置质量检查岗位,对屠宰过程和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9.客诉处理制度:屠宰场应建立客诉处理制度,对于客户的投诉和意
见及时回应和解决,保护企业声誉。
10.定期检测制度:屠宰场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测和产品抽检,确保生产环节的卫生和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以上十项管理制度是屠宰场运营必不可少的管理规范,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可以确保屠宰场的运营安全、高效、规范,保证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定。
1. 屠宰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 操作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和防护用具。
3. 禁止在设备运转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二、卫生规定。
1. 每日对屠宰场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保持场内环境整洁。
2. 严格执行肉类卫生标准,确保屠宰品质量安全。
3. 定期进行员工健康检查,发现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员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进行治疗。
三、环保规定。
1. 严格控制废水、废液和废渣的排放,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废弃物和污水,不得私自排放或
倾倒。
四、质量管理规定。
1. 严格执行肉类质量标准,确保屠宰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对每批屠宰产品进行严格检验,不合格品必须及时处理并追
溯原因。
五、安全防范规定。
1.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
2.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
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六、其他规定。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屠宰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违法操作。
2. 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屠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
以上规定为屠宰场各项规章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新建屠宰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建屠宰场建设和管理,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新建屠宰场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新建屠宰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第四条各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新建屠宰场的规划、设计、建设、验收、运营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新建屠宰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二)符合动物防疫、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要求;(三)具有完善的屠宰工艺流程和设施设备;(四)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追溯体系;(五)具有合格的屠宰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二章规划与设计第六条新建屠宰场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立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第七条新建屠宰场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选址应当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开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敏感区域;(二)应当具备适宜的交通运输条件,便于动物运输和产品销售;(三)应当具备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便于动物防疫和废弃物处理。
第八条新建屠宰场设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屠宰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便于操作和管理;(二)设施设备应当先进、适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三)应当设置独立的待宰、屠宰、分割、包装、储存、运输等区域;(四)应当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第九条新建屠宰场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概况;(二)屠宰工艺流程;(三)设施设备选型及配置;(四)环境卫生及废弃物处理设施;(五)安全生产及消防设施;(六)其他应当说明的内容。
第三章建设第十条新建屠宰场建设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
第十一条新建屠宰场建设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施工队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二)施工过程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执行;(三)施工过程中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设备维护检修、作业流程安全、职工培训等方面的规定,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2. 饲料安全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饲料安全管理制度,对饲料的采购、存储、使用等环节进行严格管理,确保产品符合卫生标准。
3. 动物养殖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动物养殖管理制度,规定对动物的喂养、饮水、生长环境等进行监管,确保动物的健康。
4. 屠宰加工质量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屠宰加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对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监测、检验等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5. 畜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畜产品检验管理制度,对产品的检测、评估、标
识等进行规范,确保产品没有质量问题。
6.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废水、废气、噪音等的
排放控制和处理,确保环境污染达到标准。
7. 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饲养、加工、质
检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员工技能和责任意识。
8. 质量追溯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质量追溯管理制度,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
和信息,以便溯源和追溯,确保产品质量可追溯。
9. 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废弃物处理管理制度,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10. 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屠宰场应建立突发事件处理管理制度,对火灾、事故等突发事
件进行预防和处理,确保生产和工作安全。
以上是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的概要内容,只有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才能确保屠宰场的生产过程安全、质量稳定。
屠宰场生猪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屠宰场生猪安全管理,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屠宰场所有生猪屠宰活动。
三、职责1. 屠宰场总经理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生猪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 屠宰场生产部负责生猪屠宰的具体操作,确保屠宰过程的规范和安全。
3. 屠宰场质量检验部负责对生猪屠宰后的产品进行质量检验,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 屠宰场行政部负责监督和协调各部门的生猪安全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生猪进厂管理(1)生猪进厂前,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检疫证明。
(2)进厂生猪需进行查验登记,包括品种、数量、产地、进场时间等信息。
(3)严禁携带病、死、伤生猪进厂。
2. 生猪屠宰管理(1)严格执行屠宰操作规程,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卫生。
(2)屠宰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违禁药物和添加剂。
(3)对屠宰后的生猪产品进行分类、分拣,确保产品新鲜、合格。
3. 质量检验管理(1)对屠宰后的生猪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2)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出厂销售。
4. 肉品追溯管理(1)建立生猪产品追溯体系,记录生猪来源、屠宰过程、检验结果等信息。
(2)确保追溯信息的真实、完整、可追溯。
5. 安全生产管理(1)加强屠宰场安全生产管理,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2)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3)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屠宰场总经理定期组织对生猪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 行政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生猪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
3. 质量检验部负责对生猪产品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六、奖惩1. 对严格执行生猪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生猪产品质量的部门和员工给予奖励。
2. 对违反生猪安全管理制度,导致生猪产品质量问题的部门和员工进行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屠宰场总经理负责解释。
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制度

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猪屠宰现场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生猪屠宰现场包括屠宰场、屠宰设施、屠宰设备、屠宰人员等。
第三条屠宰场应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设施设备完备,符合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
第四条屠宰现场管理应当根据屠宰能力、屠宰品种和数量、卫生条件、产品销售情况等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屠宰场要加强现场管理经验交流,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第二章生猪屠宰现场管理责任第六条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应当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制度。
第七条屠宰场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有责任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屠宰现场管理制度。
第八条屠宰场应当配备专职卫生、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第九条各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现场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第十条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检查奖惩制度,对屠宰场内部工作进行监督,对工作成绩进行检查评比,对工作成绩优秀者进行表彰奖励。
第三章生猪屠宰现场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生猪屠宰现场管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第十二条屠宰场应当定期组织进行屠宰现场清洁卫生消毒,对生猪屠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
第十三条屠宰场应当对屠宰现场进行24小时监控,确保屠宰现场安全。
第十四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生猪疾病监测预防和处置制度,对生猪进行健康检查并及时处理疾病疫情。
第十五条屠宰场应当建立健全消毒灭菌制度,对屠宰现场进行全面消毒灭菌。
第四章生猪屠宰现场管理措施第十六条屠宰现场应当加强屠宰现场卫生、质量、安全管理,制定生猪屠宰工艺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卫生、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屠宰场要制定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生猪屠宰卫生档案,对生猪屠宰进行全程记录。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正规范本(通用版)

屠宰场十项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屠宰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各种安全操作规定,包括设备操作安全、操作人员安全等。
2.屠宰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其具备安全操作的能力。
3.屠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包括灭火器、应急照明等,确保安全生产。
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屠宰场需遵守当地环保法规,不得随意排放污水、废气等污染物。
2.屠宰场应定期开展环境保护检查,确保工作环境卫生,防止污染和传染病的扩散。
3.屠宰场应设立合理的污水处理设施,并对其进行定期维护和管理。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屠宰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出厂产品的安全性。
2.屠宰场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可追溯产品的来源和加工流程。
3.屠宰场应按照规定的温度、湿度等条件,对食品进行储存和运输,确保食品的品质和安全。
四、畜禽养殖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畜禽的养殖情况,包括饲料来源、用药情况等,并定期检查。
2.屠宰场应进行合理的饲料管理,确保饲料的质量和安全,防止饲料对畜禽造成危害。
3.屠宰场应加强对畜禽的疫病防控,定期进行体检和疫苗注射,确保畜禽的健康状况。
五、屠宰加工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健全的屠宰加工流程,确保操作规范,避免交叉污染。
2.屠宰场应制定屠宰工艺标准,确保屠宰操作科学合理,并配备专业的屠宰工具。
3.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对屠宰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六、员工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员工招聘、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工作要求。
2.屠宰场应建立员工考勤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确保员工的正常出勤和合理待遇。
3.屠宰场应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七、卫生管理制度1.屠宰场应定期进行场地、设备和工具的清洁和消毒,确保卫生环境符合要求。
2.屠宰场应建立完善的垃圾处理制度,及时清理和处理废弃物,防止滋生病菌和垃圾堆积。
家禽屠宰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禽屠宰管理,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家禽屠宰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屠宰单位)。
第三条家禽屠宰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三)强化责任,严格执法;(四)规范程序,便民高效。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禽屠宰的监督管理。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家禽屠宰管理工作。
第二章屠宰单位资质第五条屠宰单位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二)具备与屠宰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三)有与屠宰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四)有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第六条屠宰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屠宰许可证。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一)营业执照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场所、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四)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五)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六)符合环保、卫生等方面的规定。
第七条县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屠宰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条屠宰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屠宰单位需要延续许可证有效期的,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第三章屠宰行为规范第九条屠宰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屠宰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屠宰;(二)对家禽进行宰前检验,确保家禽健康;(三)对屠宰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四)对屠宰后的家禽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五)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家禽,不得上市销售;(六)对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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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宰场管理规定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一、屠宰场生猪进厂验收制度1、生猪到屠宰场后,检疫人员要向送猪人员索取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清点生猪、检查耳标,经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予以卸车。
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无耳标生猪进场。
2、卸车后,验收员要逐头观察活猪的健康状况,按照检验结果进行分圈、编号。
健康猪赶入待宰圈,可疑猪赶入隔离卷。
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
3、对查出的可疑猪,经过饮水和充分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可以赶入待宰圈,症状仍不见缓解的送往急宰间处理。
4、在检查中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停止屠宰、运输、上市,按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等工作。
5、生猪必须经“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合格后,方可屠宰。
6、进场生猪在进入待宰圈之前要按规定进行消毒。
生猪卸车后,运输车辆应进行消毒后离场。
7、检疫人员应及时准确填写《动物进场检验检疫台账》,检疫证明逐日收齐并按月装订保存。
二、生猪停食静养管理制度一、待宰猪临宰前必须停食静养不少于12小时。
在生猪静养期间要停食,宰前3小时要停止喂水。
二、保证生猪在待宰圈内享有充分活动空间,保持自然静养状态。
三、在生猪静养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与生猪静养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待宰圈。
四、生猪静养管理人员定期对静养生猪进行巡视,及时按规定处理疑似病猪、残猪和死因不明生猪等不宜进入屠宰车间屠宰的生猪。
三、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制度检验人员上班前应配备好各种检验工具、用具,穿戴好工作服进入工作岗位。
工作完毕,对工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妥善保管。
应以相关法律、规程为准则,认真履行肉品品质检验工作职责。
(一)、宰前检查1、待宰检验: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验有无病猪漏检,并检查生猪在待宰期间的静养喂水是否按《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执行。
2、送宰检验:生猪送宰前(应报检),检验(疫)人员还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健康的,签发《准宰通知单》。
车间凭此证明屠宰。
3、急宰猪检验:宰前检验人员还负责急宰生猪的宰后检验工作。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以确诊的病猪时,及时向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进行会诊处理。
4、督促工作人员对场地、车辆进行清洗、消毒,保持猪圈、车辆清洁。
(二)宰后检验1、宰后检验分为头部检验、体表检验、内脏检验、寄生虫检验、胴体初检和复检等。
2、严格实施肉品品质检验与屠宰同步进行的规定,检验各个部位,摘除腺体和有害物质。
仔细检查,督促各道工序,抓好产品质量,做到毛净、血净、粪污净。
(三)、宰后检验结果处理1、对经检验合格的肉品,检验人员应及时开具检验合格证;对检出的不合格肉品和组织器官等物料,按《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的规定,分别盖上相应的检验处理印章,送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品严禁出厂。
2、检验完毕后,及时做好检验结果、不合格肉品处理情况等的台帐登记。
四、“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检测制度一、企业必须有满足日常检测需要的工作场所及实验室,并应保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室内环境整洁,基本设施齐全。
实验室必须配备能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的检测人员和审核人员。
二、检测人员能独立完成样本的采取和检测等工作。
三、必须建立“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台帐,并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检测设施、器材、记录等都要专人妥善保管。
四、生猪屠宰前必须进行“瘦肉精”等违禁物质检测,并实行每批必检制度。
五、检测结果应在屠宰场内固定场所以醒目方式对外公示。
六、应自觉接受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检测工作开展的检查、指导。
五、青州市屠宰场屠宰车间管理制度一、车间所有人员按规定时间上下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上岗。
二、屠宰加工过程中的各工序、各环节必须严格按照屠宰加工工艺和质量标准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更改操作规程。
三、屠宰加工技术人员须经市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按规程操作生产,确保肉品卫生质量。
肉品品质检验人员须经省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着装上岗。
严格按规定把好肉品卫生质量关。
对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猪肉、内脏等,及时作出判处,并督促车间作好无害化及销毁处理。
质量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各环节、各工序的加工质量情况,如实填报记录台帐,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督促改进,并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四、屠宰生产车间实施封闭式管理,非车间管理人员、屠宰加工技术人员和兽医卫生检验人员不得进入车间。
屠宰生产车间严禁吸烟,禁止醉酒人员上岗操作和在车间内停留。
五、烫毛、上机、劈半等工序是现场管理重点,要指派工作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操作,以确保产品质量。
屠宰机械及电器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程序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防止机械事故发生。
六、机修工、电工必须全程跟班上岗,发现机械设备故障及时抢修,每天生产完毕须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第二天正常生产。
七、屠宰车间内不准停放与生产无关的各种车辆及杂物,车间使用的各种容器、工具、车辆、包装材料等必须清洁、卫生,用后必须清洗干净,妥善放置在固定位置。
八、加强刀具的安全管理,刀具不准带出车间和更衣室,持刀者应登记在册,下班后应加锁保存。
六、青州市屠宰场消毒管理制度一、必须设置专门的消毒物品储藏间,配备一定数量的常用消毒药品和消毒器具。
二、消毒药品和消毒工作须有专人保管和负责,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消毒时间:经常性消毒、定期大消毒、彻底性消毒1、经常性消毒:每天或每班次工作完毕,对生猪待宰间、过道、生产车间、工具、用具及运输车辆进行常规消毒。
2、定期大消毒:每年的一、四季度一般每周进行全场消毒一次,二、三季度应增至每周全场消毒两次。
3、彻底性消毒:对发生疫情或在屠宰加工过程中发现烈性传染病时,应立即封锁现场并进行彻底性消毒。
四、消毒要求:1、消毒液应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对病原体敏感的的消毒药。
2、消毒池内的消毒液必须每天更换,保持其有效消毒作用。
3、配制消毒液时,其用量和浓度必须准确,随配随用。
不得随意对不同的药品混合配制。
4、消毒液要有足够的时间与被消毒物接触,不能边消毒边冲洗。
5、药液一定要搅拌均匀,喷射必须普遍全面,不留空白点。
6、在消毒时必须穿戴工作衣、手套、口罩、胶鞋等防护用品,注意人畜安全,消毒用具使用后及时清洗干净。
七、青州市屠宰场卫生管理制度一、加工用水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规定执行,每年委托法定检测机构检测不少于两次。
二、入屠宰车间,必须穿着工作服、工作鞋上岗。
必要时穿戴工作帽和手套。
屠宰技术人员必须坚持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健康证明。
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脱掉工作服、工作鞋,放到更衣室内。
严禁穿着工作服、工作鞋出厂。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车间。
外来参观者应有厂部人员陪同,穿上工作服、工作鞋后方可进入。
五、进出生产车间的人员、车辆必须从消毒池中通过。
六、车间内不准吸烟,饮水和随地吐痰。
七、保持厂区内清洁卫生,无污水、血渍、污物积聚。
每天生产完毕,必须对工具、用具、设备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对生产场地和包干区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清洗。
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彻底清扫、冲洗地面、排水沟和四周墙壁,不留卫生死角。
九、接触肉品的工具、用具、设备和车辆,在消毒后必须用饮用水彻底冲洗干净,除去残留药物后,方可使用。
十、更衣室、淋浴室、走廊、厕所及公共场所要每天打扫、清洗,保持清洁卫生。
十一、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理,并及时用不渗水的专用车辆运到指定地点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二、定期进行灭蝇、灭蚊、灭鼠等除害工作。
八、产品出厂及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一、生猪产品经检疫检验,加盖产品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后方可出厂。
二、上市销售的成品肉,如发现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理:1、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品不得出厂上市销售。
若发现未加盖“二章”的肉品,立即封存,不得出厂,必须查明原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2、如发现未经检疫检验或不合格肉品流入市场,屠宰厂要跟踪追查,并一一召回,确保召回率达到100%。
对召回的不合格肉品,要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3、由于技术原因,造成烫坏、打伤、劈断等,在不影响肉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视其情节,进行召回肉品或给予补偿处理。
九、青州市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制度一、严格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对病害生猪或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配备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设施。
对下列生猪或生猪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1、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患有重大动物疫病的生猪;2、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检验确认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3、国家规定的其他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生猪或者生猪产品。
三、动物发生疫情时,无条件配合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要求处理病死、染疫或扑杀的同群生猪及其粪水、垫料等污染物。
四、生猪粪水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
五、认真做好病死生猪和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记录。
十、青州市屠宰场设备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制订的设备管理规定,制订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对设备进行编号、分类、建立设备档案。
二、企业要取得液氨、特种设备使用和消防验收等安全生产资质。
涉氨企业液氨使用、建筑消防通过验收,锅炉、高压容器、安全阀等特种设备使用企业通过有关职能部门登记备案。
三、重点设备实行定人、定点的办法重点加以管理,并详细记录其使用和维修保养情况,最大限度发挥设备效能。
四、坚持维护为主、修理为辅的原则,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做好设备的润滑、防腐等安全措施。
每年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检查,确保企业设施良好运转。
五、严格执行维修人员岗位责任制,加强巡回检查,尤其是设备、传动构件、板带等易损部件有无锈蚀、破损,如一旦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报告,同时组织抢修。
六、加强与操作人员的联系,不断地给操作人员强调操作要点,以减少设备故障,使操作人员能做到“四懂”(懂结构、原理、性能、用途),“四会”(会使用、保养、检查、排除常见故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七、做好设备及其备件、配件的领用、保管工作,帐实相符,台帐、报表完整、齐全。
八、做好设备的计划检修工作,确定检修的范围、程序、费用的预算等工作。
建立完善的设备技术档案,对所有的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类、保管。
九、对厂区环境、厂区道路、厂房墙体、厂区场地的废旧设备、废弃物每月进行检查,发现有碍屠宰加工卫生安全情况的,应及时进行维修保养及清理。
十一、青州市屠宰场票证台账管理制度一、企业、车间的所有票证、单据、印章由专人负责,严格管理,不允许任何人拿作它用。
二、配备档案专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档案室,完善生猪进厂台账、生产记录、肉品品质检验台帐、“瘦肉精”检测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卫生消毒记录、产品出厂台账等7项台账记录,形成从生猪收购到产品出厂完整的记录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