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六大安全系统介绍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范文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范文一、引言煤矿是我国能源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同时也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
煤矿井下作业环境恶劣,存在诸多的安全隐患,如火灾、瓦斯爆炸等。
为了保障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在井下安全避险方面,我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形成了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本文将对这六大系统进行详细的介绍和分析。
二、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介绍1. 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是煤矿井下最主要的安全隐患之一,一旦积累到一定浓度,就会发生爆炸。
为了减少瓦斯的积累,煤矿井下采取了瓦斯抽放系统。
该系统主要由瓦斯抽放钻孔、管道和抽放设备组成,通过对瓦斯进行抽放,降低井下瓦斯浓度,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2.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煤矿井下的重要系统之一,主要目的是保持井下空气的流动,排除有害气体,供给工作人员所需的新鲜空气。
通风系统由风口、风筒、主风机、局部风机等组成。
通过调节风量和风速,保持井下空气清新,避免有害气体的积累,确保工作人员的呼吸安全。
3. 火灾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火灾是煤矿井下的另一个重要安全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及时发现和控制火灾,煤矿井下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与灭火系统。
该系统通过火灾报警器、灭火装置、消防水泵等设备实现,一旦发生火灾,系统会立即发出警报,并自动启动灭火装置,尽快将火灾扑灭。
4. 瓦斯检测与监控系统为了及时了解井下瓦斯浓度的变化,预防瓦斯积聚导致的事故,煤矿井下安装了瓦斯检测与监控系统。
该系统通过瓦斯检测仪、监控设备和报警器等组成,能够实时监测井下瓦斯浓度,并及时发出警报。
同时,监控系统会将井下瓦斯浓度的变化情况传输到地面监控中心,供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和决策。
5. 应急救援系统尽管井下采取了一系列的避险措施,但仍然无法完全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为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煤矿井下配备了应急救援系统。
该系统包括急救箱、呼吸器、救生绳索等设备,用于在事故发生时进行紧急救援,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报警处理 立即处理、措施得当、及时上报
值班管理 24小时值班,现场交接班
安装要求 井下分站、防爆电源、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符合规定要求
运行状况 报警断电 调校维修
井下分站、传感器运行正常,数据显示准确 通气进行检查试验 检查管理牌扳、记录,微机储存资料等
监察现场, 查阅有关
资料
供电要求 检查供电电源,电缆使用情况
监察 手段
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合法,且在有效期内;入井设备符合防爆要求
系统功能
主备机管理 联网运行 显示查询
具备闭锁功能、防雷保护、接地装置、自我诊断、报警和打印功 能 主机必须双机热备份,备机5分钟内启动,双回路供电
与主管部门联网运行
屏幕显示,查询图形、报表、历史记录
查阅相关 证件、文 件、图纸、 记录等资
总容量满足避险需要,满足服务区域人员要求,备用系数符合要求
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 明、人员生存保障,技术指标、基本功能、额定防护时间符合标准要 求
仪器按标准配备,数量、种类符合规定,定期维修,使用正常
食品、饮用水、照明设施等符合要求,自救器符合规定
标识清晰、明显、醒目
• “六大系统”是一个有机整体,要注重“六大系统”之间的有机衔接, 确保有效运转并发挥整体效能;要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管理机构,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对“六大系统”实施动态管理;要健 全和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科学确定避灾路线,加强人员培训和联合应 急演练,确保培训到位,力求实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 运转有效。
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1] 33号) 4、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安监总煤装〔2012〕15号)
煤矿六大安全系统概述

煤矿六大安全系统概述随着煤矿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现代技术的不断发展,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也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性和高效性,必须设立完备的煤矿安全系统。
本文将对煤矿六大安全系统进行概述。
一、监测预警系统监测预警系统是指对采矿区域内的地质、气象、水文等进行实时监测,及时预警可能会发生的地质灾害、气象灾害以及水灾等自然灾害的安全系统。
这个系统有利于避免在被预告事件发生后才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况,帮助矿工在事故事件发生时快速、正确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瓦斯抽放系统瓦斯抽放系统是指在煤矿采掘和工作过程中积极抽取瓦斯,保证煤炭生产过程中能正常排放的安全系统。
瓦斯是一种易爆气体,一个瓦斯爆炸可能会造成巨大的伤害,这就需要一个瓦斯抽放系统来控制瓦斯的溢出以及提高矿工的安全。
三、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指为煤矿提供干燥,清洁,适宜的温度和空气氧含量的安全系统。
通风系统对于控制煤尘爆炸、瓦斯爆炸和保证矿井生产作用非常重要。
合理的通风系统不仅能够保持煤矿空气质量,还可以消弥煤矿爆炸隐患,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
四、煤层控制系统煤层控制系统是指控制煤炭开采过程中煤层的移动,预防地面沉降、采空区坍塌等安全系统。
通过煤层控制系统,能够控制煤炭在采掘过程中的变形和移动,提高排水能力,从而防止煤层坍塌和采空区出现。
五、应急救援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是指在突发事故时,针对可能的危险源提前进行预处理,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保障矿工及时脱险的安全系统。
应急救援系统是煤矿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是在关键时刻,及时采取应急救援措施来保障矿工脱险。
六、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是指对煤矿进行全方位的管理,实现煤矿安全参数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统计分析的安全系统。
煤矿安全管理信息系统能够实现信息的高效共享,对煤矿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及时解决,为煤矿安全的长效治理和改进提供技术支持。
煤矿六大安全系统在保障矿工生命安全、煤炭生产效率、煤矿经济发展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煤矿井下安全是煤矿生产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提高煤矿井下的安全性,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应运而生。
下面将介绍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的六大系统。
一、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中的关键系统之一,它的主要功能是保证井下空气的流通,提供矿工所需的新鲜空气,并排除井下有害气体和煤尘。
通风系统由风机、风门、风管、风井等组成。
通过合理设置通风系统,可以有效降低煤尘暴露量,预防煤尘爆炸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二、排水系统:排水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中的重要系统之一,它的作用是及时排除井下的积水,保持井下水位的稳定。
排水系统主要由井下排水泵、排水水管、排水井等组成。
通过排水系统的运行,可以有效预防井下积水问题,保证井下工作环境的安全。
三、输送系统:输送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中的必不可少的系统之一,它的主要功能是将煤炭、人员和物资从井口输送到井下,或者从井下输送到地面。
输送系统包括提升机、皮带输送机、升降机等设备。
通过输送系统的运行,可以实现井下矿工的安全出入井和物资的安全运输。
四、防爆与防尘系统:防爆与防尘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中的重要系统之一,它的主要功能是预防井下的煤尘爆炸和煤矿瓦斯爆炸的发生。
防爆与防尘系统主要包括防爆电气设备、防尘设备、防爆通风设备等。
通过合理配置防爆与防尘系统,可以减少煤尘爆炸和瓦斯爆炸的风险,提高井下安全性。
五、火灾监测与灭火系统:火灾监测与灭火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中的关键系统之一,它的主要功能是监测井下火灾的发生,及时采取灭火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
火灾监测与灭火系统包括火灾监测设备、灭火器材、灭火器等。
通过火灾监测与灭火系统的运行,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迅速发现并扑灭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六、应急救援系统:应急救援系统是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中的至关重要的系统之一,它的主要功能是在紧急事件发生时,迅速组织救援行动,挽救被困人员的生命,降低事故损失。
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简要介绍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 能力和水平。
03
压水自救系统
系统原理
压水自救系统利用压缩空气的原理,通过压水装置将压缩空气转化为水流, 为矿工提供紧急避险时的水源。
该系统通常配备有压力调节器,以适应不同海拔高度的矿井环境,确保水 流的稳定输出。
压水自救系统还具备自动检测功能,当水源不足或管道出现故障时,系统 会自动报警并提示维修。
确保水质清洁无污染。
管道的清洁与保养也十分重 要,应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防止细菌滋生。
此外,还需定期对系统进行压 力测试,检查管道是否有漏水 现象,确保系统在紧急时刻能
够发挥应有的作用。
04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系统类型
有线通信系统
利用电缆传输信号,稳定可靠,适用于长距离通信。
无线通信系统
利用无线电波传输信号,灵活方便,适用于移动通信。
系统组成与功能
压风自救系统主要由气源、气路、控制 阀、压力表、减压阀、调节阀、避险设 施等部分组成。
系统的主要功能是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新鲜 空气,同时排除避险设施内的有害气体,保 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系统还具有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两 种工作模式,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 使用需求。
系统适用范围与限制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于各种类 型的矿井,特别是对于通风 不良、易发生灾害的矿井更
人员定位系统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实时跟踪定位 ,掌握人员分布情况,以便在紧急 情况下快速组织救援。
紧急避险系统
在危险发生时,为井下作业人员提 供紧急避难所,保障其生命安全。
压风自救系统
在矿井内提供压缩空气,保障作业人 员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氧气供应。
供水施救系统
在矿井内提供清洁水源,保障作业 人员在紧急情况下有足够的水源供 应。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简介

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 录音设备
…
…
广播控制设备
…
…
矿用本 矿用本 矿用本 安电话 安电话 安电话
防爆广 防 爆 广 防爆显 防爆显 播设备 播设备 示屏 示屏
图1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和矿井广播通信系统
8
调度台具有通话、呼叫、强插、强拆、来电声 光提示、录音等功能。
矿用调度通信系统不需要煤矿井下供电,因此, 系统抗灾变能力强。
❖ 临时性固定避难所(Temporary Chamber):在矿井 工作面附近的巷道或煤层中挖掘而成,依靠氧气瓶等 设备为避难所提供一定时间的氧气。当该工作面停产 后,临时性避难所即被废弃,避难所内密封门、氧气 瓶、通讯、监测仪器等设备被转移到新的临时避难所 中。
❖ 可移动式救生舱(Portable Chamber):多数为舱体 式结构,具有行进装置或者吊装、拖曳部件,能在巷 道中移动,随工程进度不断改变位置。氧气瓶、通讯、 监测仪器等设备均安装在舱体内。
当井下发生瓦斯超限停电或故障停电、顶板冒 落、水灾、瓦斯爆炸等事故时,只要电话和电缆不 被破坏,就可与地面通信联络。
9
3.2.2 矿井广播通信系统 矿井广播通信系统一般由地面广播录音及控制
设备、井下防爆广播设备、防爆显示屏、电缆等组 成,如图1所示。
地面广播录音及控制设备具有广播、录音、控 制等功能,一般由矿用程控调度交换机和调度台承 担。
(1)电气防爆;
(2)传输衰耗大;
(3)设备体积小;
(4)发射功率小;
(5)抗干扰能力强;
(6)防护性能好;
(7)电源电压波动适应能力强;
(8)抗故障能力强;
(9)服务半径大;
(10)信道容量大;
(11)移动速度慢。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是什么

煤矿井下六大系统是什么国家安监总局提出建设六大系统,具体是哪些,达到什么标准?具体如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11月17日强调,我国已确定“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六大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完善的时间表,最后期限是2013年6月底,否则将吊销营业执照。
此言或许预示,国内煤矿安全避难系统迎来集中建设时期,中国矿工在灾难面前无处求生的境地或许能从此改写。
要求达到的标准1、监测监控、系统主机必须双机备份,备机能在5分钟内启动。
主机或显示终端必须设在调度室。
采煤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时,被串工作面的进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2、人员定位、机房及监控系统地面设备检查从系统内选择一个重点采煤工作面,找出工作面上隅角甲烷传感器、及其控制的断电控制器和相应的馈电设备,通过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每次调校时的甲烷超限断电情况,检查当甲烷超限时,上隅角甲烷传感器控制的断电器的执行情况和相应馈电传感器反馈状态,另外,可通过曲线图的变化反应出断电与馈电稳定性。
模拟图显示。
在具有说明巷道、设备布置等背景图上,将实时监测到的开关量状态,用相应的图样在相应的位置模拟显示;将实时监测到的模拟量数值在相应位置显示。
同时用红色等标注报警、断电及馈电异常。
点击设备模拟图或模拟量显示值,可以弹出相关信息的选择菜单,供进一步查询3、通讯联络、通信距离系统的有效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km;无线通信距离应不小于100m。
容量系统中信号装置数量、终端设备数量、信号装置或系统内终端设备并发数量由相关标准规定。
终端设备输出功率系统终端设备的输出功率由相关标准规定。
信号设备输出功率系统信号设备的输出功率由相关标准规定。
无线设备工作频率系统中无线设备的工作频率由相关标准规定。
备用电源工作时间电网停电后,系统中设备的备用电源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2小时。
4、紧急避险、矿井应根据井下作业人员和巷道断面等情况,结合矿井避灾路线,合理选择和布置避难硐室或移动式救生舱。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在煤矿井下,安全是每个人首要关注的问题。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煤矿井下设置了六大安全避险系统。
1. 瓦斯抽放系统:煤矿井下常常会产生大量的瓦斯,这是矿工生命安全的重要威胁。
瓦斯抽放系统通过井下的瓦斯抽放设施,将井下积聚的瓦斯抽出并排放到安全地点,减少瓦斯积聚和瓦斯爆炸的风险。
2. 通风系统:通风系统是煤矿井下的重要安全系统,通过摄入新鲜空气,将有害气体、瓦斯等排出,保持井下空气流通,提供良好的氧气供应。
通风系统还可以降低井下温度,减少矿工因高温而引起的体力劳动强度,保证矿工的工作环境和健康。
3. 供电系统:供电是煤矿井下正常运转的基础,也是矿井井下减少事故发生的关键。
供电系统负责为井下提供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并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及时检测电气设备故障,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安全事故。
4. 水灭火系统:煤炭是易燃物质,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
为预防和控制煤矿井下火灾,水灭火系统成为必备装备。
水灭火系统通过管道将压缩气体与水接触形成气泡,从而对火灾现场进行冲淋,降低火灾可能带来的危害。
5. 矿井监测系统:矿井监测系统是一个集信息、短信报警、语音呼叫和视频监控于一体的综合系统。
通过传感器对井下地质、瓦斯等进行实时监测,当出现异常情况时,自动报警并启动相应的安全机制。
同时,矿井监测系统还能实时监控井下工作环境,及时预警,保障矿工的安全。
6. 逃生救援系统:逃生救援系统是煤矿井下的最后一道安全防线。
它包括应急救生设备、逃生通道、救援物资等。
在发生事故时,逃生救援系统能够保证矿工可以及时安全地撤离事故现场,并提供必要的救援物资和通信设备,以增加生存几率。
总而言之,煤矿井下安全避险系统是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而建立的,包括瓦斯抽放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水灭火系统、矿井监测系统和逃生救援系统。
这些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矿难事故的发生,保障了矿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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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六大安全系统介绍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规范(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和促进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及检查验收工作。
3.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所有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建设完善“六大系统”,达到“系统可靠、设施完善、管理到位、运转有效”的要求。
4.煤矿企业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建设完善“六大系统”的第一责任人。
煤矿企业要落实建设完善“六大系统”分管负责人和具体分管部门,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组织做好“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
5.地方各级负有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会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日常监管。
驻地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监察执法。
二、监测监控系统基本要求6.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甲烷和一氧化碳的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7.煤矿安装的监测监控系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AQ6201—2006)的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监测监控系统各配套设备应与安全标志证书中所列产品一致。
8.甲烷、馈电、设备开停、风压、风速、一氧化碳、烟雾、温度、风门、风筒等传感器的安装数量、地点和位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
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要装备2套主机,1套使用、1套备用,确保系统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煤矿企业应按规定对传感器定期调校,保证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10.监测监控系统在瓦斯超限后应能迅速自动切断被控设备的电源,并保持闭锁状态。
11.监测监控系统地面中心站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在矿井调度室或地面中心站,以确保及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12.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对紧急避险设施内外的甲烷和一氧化碳浓度等环境参数进行实时监测。
三、人员定位系统基本要求13.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应优先选择技术先进、性能稳定、定位精度高的产品,并做好系统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14.安装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时,应按规定设置井下分站和基站,确保准确掌握井下人员动态分布情况和采掘工作面人员数量。
矿井人员定位系统必须满足《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AQ6210-2007)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定位分站、基站等相关设备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15.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
16.矿井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均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17.煤矿紧急避险设施入口和出口应分别设置人员定位系统分站,对出、入紧急避险设施的人员进行实时监测。
18.矿井调度室应设人员定位系统地面中心站,配备显示设备,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四、紧急避险系统基本要求19.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建设完善紧急避险系统。
20.紧急避险系统应与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等系统相互连接,在紧急避险系统安全防护功能基础上,依靠其他避险系统的支持,提升紧急避险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
21.紧急避险设施应具备安全防护、氧气供给保障、有害气体去除、环境监测、通讯、照明、动力供应、人员生存保障等基本功能,在无任何外界支持的条件下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96小时。
22.紧急避险设施的容量应满足服务区域所有人员紧急避险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按规定留有一定的备用系数。
23.紧急避险设施的设置要与矿井避灾路线相结合,紧急避险设施应有清晰、醒目的标识。
24.紧急避险系统应随井下采掘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包括紧急避险设施、配套系统、避灾路线和应急预案等。
25.紧急避险设施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可移动式救生舱应符合相关规定,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五、压风自救系统基本要求26.煤矿企业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必须满足在灾变期间能够向所有采掘作业地点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
27.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
对深部多水平开采的矿井,空气压缩机安装在地面难以保证对井下作业点有效供风时,可在其供风水平以上2个水平的进风井井底车场安全可靠的位置安装,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但不得选用滑片式空气压缩机。
28.压风自救系统的管路规格应按矿井需风量、供风距离、阻力损失等参数计算确定,但主管路直径不小于100毫米,采掘工作面管路直径不小于50毫米。
29.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米。
有条件的矿井可设置压风自救装置。
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应在各水平、采区和上山巷道最高处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0.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在距采掘工作面25~40米的巷道内、爆破地点、撤离人员与警戒人员所在的位置以及回风巷有人作业处等地点至少设置一组压风自救装置;在长距离的掘进巷道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压风自救装置的设置组数。
每组压风自救装置应可供5~8人使用。
其他矿井掘进工作面应敷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
31.主送气管路应装集水放水器。
在供气管路与自救装置连接处,要加装开关和汽水分离器。
压风自救系统阀门应安装齐全,阀门扳手要在同一方向,以保证系统正常使用。
32.压风自救装置应符合《矿井压风自救装置技术条件》(MT390-1995)的要求,并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33.压风自救装置应具有减压、节流、消噪声、过滤和开关等功能,零部件的连接应牢固、可靠,不得存在无风、漏风或自救袋破损长度超过5毫米的现象。
34.压风自救装置的操作应简单、快捷、可靠。
避灾人员在使用压风自救装置时,应感到舒适、无刺痛和压迫感。
压风自救系统适用的压风管道供气压力为0.3~0.7兆帕;在0.3兆帕压力时,压风自救装置的供气量应在100~150升/分钟范围内。
压风自救装置工作时的噪声应小于85 分贝。
35.压风自救装置安装在采掘工作面巷道内的压缩空气管道上,设置在宽敞、支护良好、水沟盖板齐全、没有杂物堆的人行道侧,人行道宽度应保持在0.5米以上,管路敷设高度应便于现场人员自救应用。
36.压风管路应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并设置供气阀门,接入的矿井压风管路应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米3/分·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37.井下压风管路应敷设牢固平直,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
进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20米的管路应采取保护措施(如在底板埋管或采用高压软管等)。
六、供水施救系统基本要求38.煤矿企业必须结合自身安全避险的需求,建设完善供水施救系统。
39.供水水源应引自消防水池或专用水池。
有井下水源的,井下水源应与地面供水管网形成系统。
地面水池应采取防冻和防护措施。
40.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应敷设供水管路,压风自救装置处和供压气阀门附近应安装供水阀门。
41.矿井供水管路应接入紧急避险设施,并设置供水阀,水量和水压应满足额定数量人员避险时的需要,接入避难硐室和救生舱前的20米供水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
42.供水施救系统应能在紧急情况下为避险人员供水、输送营养液提供条件。
七、通信联络系统基本要求43.煤矿必须按照安全避险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
44.煤矿应安装有线调度电话系统。
井下电话机应使用本质安全型。
宜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和无线通信系统,安装的无线通信系统应与调度电话互联互通。
45.在矿井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以及采掘工作面和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紧急避险设施内、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地方,必须设有直通矿井调度室的电话。
46.距掘进工作面30~50米范围内,应安设电话;距采煤工作面两端10~20米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的巷道长度大于1000米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47.机房及入井通信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接地装置及设施。
48.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地点。
49.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的配套设备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应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八、管理维护50.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值班人员和维护人员等。
51.煤矿应建立健全“六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责任。
“六大系统”管理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系统故障等信息时,及时上报并处理。
52.煤矿应加强“六大系统”的日常管理,整理完善各系统图纸等基础资料。
53.煤矿应随井下生产系统的变化,及时调整和补充完善“六大系统”。
54.煤矿应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科学确定避灾路线,编制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六大系统”联合应急演练。
55.“六大系统”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防爆、各项保护功能等安全性能。
56.煤矿应加强系统设备日常维护,定期对各系统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
57.煤矿每季度至少应测试一次备用电源的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
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时间达到标准时间的80%时,应及时更换。
58.“六大系统”维护人员应定时检查、测试在用设施设备及附件的完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检查、测试、处理结果报矿井调度中心站。
59. “六大系统”中任何子系统发生故障时均应立即维护,在恢复正常运行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其服务范围内的作业人员安全。
九、验收60.验收组织单位应根据“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基本要求、建设完成时限和有关规定、标准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