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银行的外债管理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制度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制度一、外债定义外债是指借款人向债权人承诺按合同规定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债务。
在我国,外债分为境内外债和境外外债。
在境内外债中,包括人民币外债和外币外债。
境外外债是指外债人以在境外获得的资金或与境外有关交易所支付的利息、佣金、服务费等的形式,向境外债权人承诺支付的应偿债务。
境内外债是指外债人以在境内获得的外汇融资、在境内开展外汇业务、以及使用因发行中央银行票据所获得的资金为基础提供的外债,向境外债权人承诺支付的应偿债务。
对于银行而言,境内外资银行是指在中国注册成立、拥有中资和外资控股成分的银行。
二、外债监管的法律法规外债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
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如下: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2.《国务院关于修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3.《国务院金融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外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4.《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通知》5.《境外借款监管管理暂行办法》三、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制度1.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产品境内外资银行通常都会针对客户特定需求推出外债产品,以满足其融资需求。
这些外债产品通常包括人民币和外币两种,其中外币外债较为常见。
2.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管理流程境内外资银行在开展外债业务时需要遵守一定的管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流程:1.审批申请、签署合同2.外汇管理局备案3.在中国人民银行外债记录系统登记4.履行年度或终止性报告义务5.按时足额还款3. 境内外资银行外债监管要求境内外资银行除了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需要满足以下监管要求:1.外债签订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不能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境内外资银行在境外举债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规定,外汇管理局将依据风险等级的不同,分为不同的管理类别。
3.没有经外管部门或人民银行批准,不得将人民币贷款变成外汇贷款。
《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形考作业1答案

《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形考作业1答案一、名词解释中央银行: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为其主要职责的国家宏观经济调空部门。
复合中央银行制:是在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和职能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职能集于一家银行来执行。
跨国中央银行制:与一定的货币联盟相联系,是参加货币联盟的所有国家共同的中央银行,而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
一元中央银行制:是一国只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执行其职能,它是由总分行组成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制。
二元中央银行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地方级机构也有其独立的权力。
中央银行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应商业银行、政府财政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要求,向其发放的,以缓解其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局面的贷款。
中央银行通过发放或收回贷款可以起到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而调控经济的目的。
备付金: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
比尔条例:1844年7月29号英国国会由首相比尔主持通过一个银行特许条例,又称“英格兰银行条例”。
这个条例是英格兰银行逐步成为英国唯一货币发行机构进程中的里程碑。
二、判断题1、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是瑞典银行。
(×)2、联邦储备委员会是美国的中央银行。
(×)3、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是设立于光绪三十年的户部银行。
该银行实际上并未真正起到中央银行的作用。
(√)4、联邦储备银行是联邦储备体系的业务机构,是区域性的中央银行,也是联邦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我国的金融决策和执行机构。
(×)6、从广义上讲,再贴现属于中央银行贷款的范畴。
(√)7、货币发行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体现了货币发行的信用保证原则。
(×)8、坚持货币的经济发行是指货币发行必须以黄金、外汇和实物为发行保证。
(×)9、日本银行直接对国会负责。
《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形考作业答案

《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形考作业1答案一、名词解释中央银行: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为其主要职责的国家宏观经济调空部门。
复合中央银行制:是在一个国家内,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和职能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职能集于一家银行来执行。
跨国中央银行制:与一定的货币联盟相联系,是参加货币联盟的所有国家共同的中央银行,而不是某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
一元中央银行制:是一国只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执行其职能,它是由总分行组成的高度集中的中央银行制。
二元中央银行制: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两级中央银行机构,中央级机构是最高权力或管理机构,地方级机构也有其独立的权力。
中央银行贷款:是指中央银行应商业银行、政府财政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要求,向其发放的,以缓解其暂时性流动资金紧张局面的贷款。
中央银行通过发放或收回贷款可以起到调节货币供应量,进而调控经济的目的。
备付金:是指商业银行存在中央银行的超过存款准备金率的那部分存款,一般称为超额准备金。
比尔条例:1844年7月29号英国国会由首相比尔主持通过一个银行特许条例,又称“英格兰银行条例”。
这个条例是英格兰银行逐步成为英国唯一货币发行机构进程中的里程碑。
二、判断题1、世界上最早的中央银行是瑞典银行。
(×)2、联邦储备委员会是美国的中央银行。
(×)3、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是设立于光绪三十年的户部银行。
该银行实际上并未真正起到中央银行的作用。
(√)4、联邦储备银行是联邦储备体系的业务机构,是区域性的中央银行,也是联邦储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5、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我国的金融决策和执行机构。
(×)6、从广义上讲,再贴现属于中央银行贷款的范畴。
(√)7、货币发行权高度集中于中央银行体现了货币发行的信用保证原则。
(×)8、坚持货币的经济发行是指货币发行必须以黄金、外汇和实物为发行保证。
(×)9、日本银行直接对国会负责。
第十二章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内容

2、中央银行管理外债的方法:
(1)制定外债规划; (2)对外在实行事前审批; (3)对外债实行事后监测
3、央银行对外债监管使用警戒指标 (1)总债务与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大于 50%; (2)短期债务占总债务的比例不大于 25%; (3)外汇储备占总债务的比例应不小于 20%; (4)债务率应不大于100% (5)偿债率应不大于25% (6)债务余额的增大应不大于国民生产 总值的增大。
内容: 1、对货币市场的监管 货币市场是交易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市场,包 括对票据市场的监管、对同业拆借市场、 对国库券市场、对大额存单市场和有价证 券回购市场的监管。
对票据市场的监管:
(1)使用国家票据的规定; (2)使用票据的程序及管理;
对同业拆借市场的监管原则:(1)协调自愿、 平等互利、自主成交。(2)短期使用。 (3)按期归还。
第三节 中央银行对涉外金融活动的 监管
一、对外资银行的监管
外资银行也叫外国银行,是从东道国的角度, 对设立在该国的跨国银行的统称。一般由 分行、附属机构、联营机构和代表办事处 四种形式。
各国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主要内容如下: 1、开业管理; 2、资本管理; 3、业务经营管理; 4、机构苏联及地域的限制; 5、准备金和保证制度; 6、利率限制; 7、对外资银行的税收管制; 8、日常监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方法 分为非现场监督检查和现场监督检查法。
现场监督:由金融监管当局派出检查小组, 到各金融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将那些在非 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不定期 现场检查监督的重点。
非现场监督检查:通过对金融机构的财务报 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 表和现金流量分析表等)的分析及其他有 关情况的稽核来实现金融尽管的方法。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答疑

《外债登记管理办法》及操作指引答疑外债是指借款人在自己国家境外市场上以各种形式筹集,且按照借款协议规定时间、金额及利率偿还的资金(包括贷款、信贷、债券、中长期商业信贷、出口信贷、进口信贷、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府间借款、国际租赁、融资租赁等)。
为进一步规范外债登记管理工作,保障国家外债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我国于1998年颁布了《外债登记管理办法》。
问:外债登记管理有哪些基本原则?1、保障国家债务安全和国际信用;2、尊重市场规律和实务经验,确保外债签订、数据采集、汇缴、报告和监督等方面与市场接轨;3、注重信息公开和系统建设,使外债登记管理系统与与国家金融信息系统建设相衔接,将国债外债的监管信息导入国家金融监管信息系统;4、对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个人隐私要保密;依照《外债登记管理办法》,从境外筹集外债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在借款之日起15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具体而言,应执行以下状况的外债登记:1、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及境内外资企业的续建项目向外国境外筹集外币贷款,并由居住国的银行、经济机构或其他金融机构担保(或者保险),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或者不确定期限的;2、中国境内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以及境内外资企业向中央银行、其他银行、国际金融组织或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外国机构及境外个人筹集的外币债务性资金;3、中央政府以及由中央政府委托的单位和企业所负担的政府性外债;5、贸易融资负债性资金;6、区域专项计划、专项基金中进行外债融资的;7、从未进行外债登记的普通外商投资企业;问:外债登记需提交哪些材料?提交材料时,应履行以下操作:1、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外债借入交易及有关实施单位,应当向其所在的外汇管理部门申请额度或准入资格,并提交《外债登记申报表》等有关材料。
2、外债汇缴、出口收汇贷款、金融租赁、进口代扣贷款,一律提交《外债登记申报表》等有关材料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中央银行业务期末复习重点

一、央行制度的建立与发展1.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立的标志——英格兰银行2.中央银行创建时期的特点:(1)由普通的商业银行自然演进(2)逐步集中货币发行权(3)对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4)政府的参与与立法的保证3.央行制度的类型(1)单一中央银行制:中英法日,组织完善、机构健全、权利集中、职能健全、分支机构较多。
(2)复合中央银行制:美,职能相对分散,分支机构不多。
(3)准中央银行制:新加坡、中国香港、利比里亚;马尔代夫。
(4)跨国中央银行制4.中国人民银行: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石家庄市正式成立。
1983年结束了“一身二任”的历史,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央银行。
二、中央银行的性质、职能性质1.央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1)地位的特殊性。
一国金融体系的核心。
(2)经营目的的特殊性。
开展金融业务不以赢利为目的。
金融活动特权(货币发行、代理国库、无息吸收存款准备金等)调节经济、金融的特殊使命。
(3)经营手段的特殊性。
对存款一般不支付利息。
(4)业务对象及范围特殊性。
在业务对象上,它不与企业、居民发生业务关系,而以政府、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特定的业务对象。
在业务经营范围上,各国中央银行法都作了相关的限制。
一是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业务;二是不得直接从事不动产买卖业务;三是不得直接从事不动产抵押贷款;四是不得直接向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五是当中央银行以股份制方式组建时,不得收买本行股份。
(5)分支机构国界限制的特殊性。
在国外不能设立分支机构,只能设立代理处。
职能1.央行是发行的银行。
全国唯一的货币发行机构。
2.政府的银行。
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为政府提供信用,融通资金;保管经营黄金外汇储备;作为政府的金融代理人代办各种金融事务。
3.银行的银行。
集中保管全国银行的存款准备金;充当全国金融机构的票据清算中心;充当全国金融机构的“最后贷款人”。
独立性独立性的主要内容1. 建立独立的货币发行制度,以维持货币稳定;2.独立地制定或执行货币金融政策;3.独立管理和控制整个金融体系和市场;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不足的表现1.职能独立性不足2.法律地位独立性不足3.经济独立性不足三、央行的资产负债表1.资产项目包括:贷款;有价证券;黄金、外汇储备;其它资产。
中央银行作业答案

作业一一、名词解释1、中央银行: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为主要职责的国家宏观经济调控部门,是代表国家进行金融控制和金融管理的特殊金融机构,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
2、复合中央银行制:指一国没有单独设立中央银行,而是把中央银行的业务和只能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和职能集中与于一家银行来执行,该类型又可分为一体式和混合式两种形式。
3、跨国中央银行制:指有各成员国国按一定原则组建跨国家的银行来充当货币联盟的中央银行的中央银行制度。
4、一元中央银行制:是单一中央银行制的一种形式,在该制度下,一国设立独家中央银行和众多的分支机构来执行中央银行职能。
5、二元中央银行制:是单一中央银行制的一种形式,在该制度下,一国在中央和地方设立两级中央银行机构,分别行使职权。
6、中央银行贷款:中央银行应商业银行、政府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要求,向其发放以缓解其短期流动资金紧张局面的贷款。
7、备付金:是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保证存款支付和票据清算而保留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和存放央行清算户的存款。
8、比尔条例:1844年7月29号英国国会由首相主持通过一个条例,规定英格兰银行自1844年8月31日起划分为发行部和银行部,这是英格兰银行逐步成为英国唯一货币发行机构进程中的里程碑。
二、判断×,×,√,√,×,√,×,×,×,×三、选择B,C,A,C,D,四、多选题ABD, ACD, AE, BCD, ABCE, ABCE五、简答题1、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经济基础是什么?中央银行的产生主要依据以下问题:银行券的发行问题、票据交换问题、最后贷款人问题、金融管理问题2、中央银行业务有那些限制性规定?(1)不得直接从事商业票据的承兑业务(2)不得直接从事不动产买卖业务(3)不得从事不动产的抵押放款(4)不得直接对企业和个人发放贷款(5)不得收买本行股票(6)不得以本行的股票为抵押进行放款3、中央银行为什么要加强对外金融关系?(1)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的过程中,相应出现了世界金融的国际一体化,国内金融市场和国际金融市场日益融合。
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

外债转贷款外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外债的管理,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债转贷款是指境内居民或非居民通过向境外债权人借入境外贷款,再向境内居民或境外居民转贷的行为。
第三条外债转贷款的管理要求按照外汇管理的基本原则:平衡外汇供求、维护外部平衡、鼓励合理借款和投资、防控风险。
第四条第一类外债转贷款是指由中央银行或国务院同意的政府批准机构进行批准和管理的外债转贷款。
第五条第二类外债转贷款是指由人民银行或国务院同意的金融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的外债转贷款。
第六条除依法批准或经国务院同意外,禁止进行以下行为:(一)违法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外债转贷款行为;(二)未经充分尽职调查,未经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和条件,未经书面授权,将外债转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行为;(三)以虚构交易、合同改签、提供虚假资料等手段获得外债转贷款;(四)其他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行为。
第二章批准管理第七条第一类外债转贷款需经中央银行或国务院同意的政府批准机构进行批准和管理,包括批准机构对外债转贷款的申请审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风险评估和预警等。
第八条第二类外债转贷款需经人民银行或国务院同意的金融机构进行审批和管理,包括金融机构对外债转贷款的申请审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风险评估和预警等。
第九条外债转贷款的申请人应向批准机构或审批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申请材料,并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第十条批准机构或审批机构应在接到外债转贷款申请后,及时进行初步审查和受理,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批。
第十一条批准机构或审批机构应在批准外债转贷款前,对申请人进行尽职调查,对其资信状况、资金用途和风险评估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借款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
第十二条批准机构或审批机构在审批外债转贷款时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违法审批,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干预市场。
第十三条批准机构或审批机构应建立健全外债转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掌握和统计外债转贷款的数量、规模、期限等相关信息,并按照规定向上级机构和人民银行报送相关数据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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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一般概念
2. 外汇管理的对象
一般分为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和物。人的 对象划分为居民与非居民;物的对象包括外国 货币与其他外币支付工具,本国货币携出入国 境或用作国际支付工具时也属管理的对象。
1. 通常认为,外汇管理的积极作用有:
可以防止资金外逃; 保证货币高估国法定汇率的稳定; 便于推行财政货币政策,减少外来干扰; 保护发展中国家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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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经济分析
2. 现阶段我国实行外汇管理的主要作用
大力增加外汇收入,合理使用外汇,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促进对外金融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促进国内经济协调发展。 在经济体制转型中的稳定作用。
管制) 目前(取消了“明”管制,“暗”管制也日
趋放松并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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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历史演进
2. 我国的外汇管制(管理)的大致历程
1949-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953-1978年实行全面计划经济时期:严格管制,
开源节流。 1979-1993年底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时期:外
汇留成制。 1994年后: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建立银行间
资本输出入对一国国际收支影响颇大。不论是外汇短缺或富裕的国 家,都注意根据本国经济发展要求制定相关政策。
在大量游资充斥国际金融市场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 已逐步将对资本项目的管理放在外汇管理工作的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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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项目与措施
4. 对汇率的管理
一国政府对本币规定一种以上的对外汇率,一般有双重汇率和复汇 率两种形式。
3. 外汇管理的具体方式
直接管理 间接管理
4. 外汇管理的宽严程度
严格外汇管理 部分外汇管理 基本不加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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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概述
➢ 外汇管理的一般概念 ➢ 外汇管理的历史演进 ➢ 外汇管理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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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历史演进
1. 西方国家外汇管制的历史回顾
在金本位货币制度时期(无需管制)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外汇管制开始) 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外汇管制取消) 1929-1933年经济危机(管制)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加强管制) 50年代后期,特别是60年代以后(放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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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1.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必要性
货币可兑换性必须分阶段实施,这是人们的共识。即便是发达资本主义国 家,实现货币的完全可兑换往往也经历了数十年。
各国普遍的做法都是首先实现经常项目的可兑换,同时完善资本项目的管 理,最终走向货币的完全可兑换。在该进程中,如果忽视经济发展程度的 制约,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甚至会付出不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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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尽管当前我国对资本项目仍实行较为 严格的外汇管理,这是我国在1994年 外汇体制改革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有 条件可兑换、放松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时,明确坚持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原 则,也是1996年底实现人民币经常项 目可兑换后继续坚持的原则。
但近年来出现了较大的松动,尤其是 鼓励居民境外投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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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项目与措施
2. 非贸易项目管理
是指贸易外汇收支和资本输出入外汇收支以外的各项外汇收支,如运费、 保险费、佣金、利润、版税、驻外机构经费以及个人所需旅费、医疗费、 留学生费用等。
目前,西方各国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较松,而发展中国家则管理较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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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项目与措施
3. 资本项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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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外汇市场”。1996年底实现经常项目的可兑换。 目前,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正在进一步改革和完
善之中。主要方向是逐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推行按比例结汇的意愿结汇制,建立符合国际 规范的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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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概述
➢ 外汇管理的一般概念 ➢ 外汇管理的历史演进 ➢ 外汇管理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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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经济分析
对汇率的管制可能导致外汇黑市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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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项目与措施
4. 对黄金和本币出入国境的管理
实行外汇管理的国家,一般都会对黄金出入境加以限制。 实行外汇管理的国家,对本国现钞的输出都规定一个最高限额,在
限额内可以自由携带出境,超过限额须经中央银行审批。对输入本 国的现钞有的国家不加限制,但规定必须用于指定用途。
第十六章 中央银行与外汇 管理
本章主要内容 外汇管理概述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中央银行的外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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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概述
➢ 外汇管理的一般概念 ➢ 外汇管理的历史演进 ➢ 外汇管理的经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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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一般概念 1. 外汇管理的定义和目的
定义:是指一国为使其国际收支与汇率能在符合本国利益的水平上保持 平衡与稳定,指定或授权中央银行运用各种手段,包括法律的、行政的、 经济的措施,对在其国境内和管辖范围内的外汇收、支、存、兑等进行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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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 外汇管理的项目和措施 ➢ 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 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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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1996年底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 换是我国外汇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 内容,它意味着我国取消了对经常 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汇兑限制, 成为IMF第八条款会员国。
11Biblioteka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 外汇管理的项目和措施 ➢ 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 我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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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的项目与措施
1. 贸易项目管理
外汇管理传统上一直很重视贸易项下的管理,其范围也最为广泛。 发展中国家一般对贸易外汇管理偏严,然而,美国近年来由于贸易赤
字显著增加,也时常以加强此项管理相威胁。 但总的看,贸易项下的外汇管理呈现逐步放松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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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框架
当前我国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特点
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 兑换。
实行进出口收付汇核销管理,强化了外汇管 理等部门的监管职能。
实行暂收待付外汇和专项外汇的账户管理, 以便于监管和照顾现状。
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完善了宏观调 控体系。
禁止在境内以外币计价、结算和流通,建立 银行间外汇市场,改进了汇率形成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