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样本
药学部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

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根据《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修订本制度。
2、依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3、范围:适用于所有药品(包括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本院制剂)的安全性监测管理。
4、职责:临床药学监护室、药品质量管理室、各药房、药品检验室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5.1、规范进货渠道,保证药品质量。
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和药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供应商资质应齐全,并对其定期评估。
5.2、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票、账、物相符,认真核对批号、有效期,建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并按要求保存。
对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验收时,检查商业运输方式及运输过程的温度记录、运输时间等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拒收。
5.3、药品严格按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储存专用配套设施设备完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符合要求,具有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火设施。
5.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按照“五专”规定专库专柜存放,双人双锁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
5.5、建立高警示药品和相似药品管理制度,并有清晰的标志。
5.6、建立我院所使用药品的质量档案,搜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调查、处理药品质量信息,调查、处理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并及时报告。
5.7、设置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员,负责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临床药学监护室设置专人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评价。
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按规定及时处理并报告。
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

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药物研发、生产、经营、使用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协同配合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国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工作,地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物安全性监测管理工作。
第二章药物安全性监测组织机构第五条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药物安全性监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药物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药物安全性监测中心,负责全国药物安全性监测技术工作。
第七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设立药物安全性监测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物安全性监测工作。
第八条药物安全性监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业化的药物安全性监测队伍;(二)有完善的和操作规程;(三)有先进的药物安全性监测技术和设备;(四)有健全的信息报告和反馈系统。
第三章药物安全性监测内容第九条药物安全性监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二)药品再评价;(三)药物滥用监测;(四)药物不良事件监测;(五)药物依赖性监测;(六)其他与药物安全性相关的监测。
第十条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和分析;(二)药品不良反应风险评估;(三)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发布和预警;(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建设。
第十一条药品再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上市后安全性评价;(二)药品不良反应风险管理;(三)药品再评价结果公布和应用。
第四章药物安全性监测程序第十二条药物安全性监测程序分为以下几个阶段:(一)药品上市前安全性评价;(二)药品上市后安全性监测;(三)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评价;(四)药品再评价;(五)药物安全性监测结果公布和应用。
第十三条药品上市前安全性评价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药品临床试验期间不良反应监测;(二)药品上市前安全性评估报告。
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范文

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药品安全性监测是指对药品在市场投放后的安全性进行监测和评估的工作。
为了保障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效防止和减少不良反应和意外事件的发生,制定本《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
二、监测目标和内容1. 监测目标本制度的监测目标是对药品市场上销售的各类药品进行安全性监测,包括但不限于药品质量、药物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等方面的监测。
2. 监测内容(1)药品质量监测对市场上销售的各类药品进行抽检,检测药品的化学成分、重金属、微生物等指标,确保药品的质量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2)药物适应症监测监测药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适应症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药品的适应范围,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3)不良反应监测对患者使用药品后出现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4)药物相互作用监测监测药物在联合应用过程中的相互作用情况,提前预警并引导医生和患者合理用药。
三、监测对象和责任部门1. 监测对象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药品,无论是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都属于本制度的监测对象。
2. 责任部门(1)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相关监测政策和标准,并指导和审核各级监测机构的工作。
(2)各级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地区的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并负责上报监测数据和情况。
(3)药品监测机构负责具体的监测工作,包括药品抽检、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相互作用监测等。
四、监测方法和技术1. 监测方法(1)药品抽检方法:采用随机抽样、兼顾全面性的方法,根据药品的不同分类和风险等级进行抽样。
(2)不良反应监测方法:通过调查、观察和实验等方式,获取患者的不良反应情况,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3)药物相互作用监测方法:通过药物数据库、临床数据库等途径,收集药物相互作用的相关信息,进行分析和评估。
2. 监测技术(1)化学分析技术:采用先进的仪器设备,如高效液相色谱、质谱等,对药品的成分进行准确的分析和检测。
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范本

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范本一、引言本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监测机制,全面监测药品的安全性和风险,及时发现和防控药品问题。
二、监测对象本监测制度适用于所有在市场上销售的药品,包括化学药品、生物制剂、中药和健康食品等。
三、监测内容1. 药品质量监测对药品进行质量监测,包括药品原材料的质量监测和药品成品的质量监测。
其中,药品原材料的质量监测重点关注原料是否符合药典标准,是否存在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
药品成品的质量监测主要检测成品是否符合规范标准,以及是否受到污染。
2. 不良反应监测对于已上市的药品,建立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和分析患者的不良反应报告,评估药品的安全性和副作用。
3. 临床合理用药监测通过监测临床用药情况,评估医务人员的用药行为是否符合规范,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4. 药品市场监测对药品市场进行监测,包括药品流通环节、销售渠道等方面,加强对非法药品的打击,并对市场上出现的问题药品进行追踪和监测。
四、监测方法1. 抽样监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对药品进行监测。
抽样过程中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抽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临床数据收集通过建立全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集和分析药物不良反应的临床数据,提高监测效果。
3. 不良事件报告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患者和药品生产企业主动上报不良事件信息,通过多方信息交流,提高监测的敏感性。
五、监测评估与处置1. 监测评估对监测数据进行定期评估和分析,及时发现药品安全问题和风险,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
2. 处置措施针对监测发现的问题,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停止生产、召回药品、修订药品说明书、加强宣传和警示等。
六、监测结果通报监测结果应及时向公众、医务人员和药品生产企业等进行通报,提高药品安全问题的知晓率和防控意识。
七、监测机构和人员1. 建立专门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机构,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范围内的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
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模版

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药品安全性的监测,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性,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销售、分发和使用药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分销企业,以及医疗机构。
第三条药品安全性监测是指采集、分析,评价和反馈药品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病例和药品安全性信息,以及对药品的长期效果和药物再利用性进行评价的过程和结果。
第四条药品安全性监测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并且遵循科学、规范、透明和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药品监管部门应当通过建立健全药品安全性监测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平台,负责药品安全性监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确保监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药品安全性监测机制和管理制度,确保监测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药品安全性监测的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公众,以便于及时采取措施,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二章监测对象第八条药品安全性监测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一)新上市药品:对于新上市的药品,应当进行药物不良反应(ADR)的监测,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的不良反应情况,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二)高风险药品:对于存在较高风险的药品,应当进行药品风险评估和安全性监测,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的风险和不良反应情况,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三)药物再利用性:对于可以被再次利用的药品,应当进行药物再利用性的评估和监测,确保药品的再次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长期使用的药品:对于长期使用的药品,应当进行药品的长期效果评估和安全性监测,及时发现和评估药品的长期效果和不良反应情况,确保使用者的安全。
(五)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性监测的药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制定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性监测的药品,以确保公众的健康和安全。
第九条监测对象的选择应当根据药品的特性、使用范围、使用人群等因素综合考虑,以确保监测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419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编辑:__________________审核: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通用范本药品安全性监测制度通用范本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根据《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修订本制度。
一、规范进货渠道,保证药品质量。
建立供货单位档案和产品档案,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对供货单位和购进药品的合法性和药品质量进行审核,确保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合法药品。
二、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票、账、物相符,认真核对批号、有效期,建有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并按要求保存。
对需要保持冷链运输条件的疫苗等药品验收时,检查商业运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运输条件的拒收。
三、药品严格按储存条件进行储存,储存专用配套设施设备完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符合要求,具有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火设施。
药物安全性检测制度范本

药物安全性检测制度范本一、目的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提高药品质量,加强药品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的药品及其非临床研究、临床试验、上市后监测等环节的安全性检测。
三、组织机构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药品安全性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药品安全性检测政策、规划和标准,对药品安全性检测结果进行通报。
2.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药品安全性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药品安全性检测,对药品安全性检测结果进行通报。
3.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本企业生产、销售的药品安全性检测工作,建立健全药品安全性检测制度,确保药品安全。
4. 医疗机构:负责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5. 相关科研机构、学术团体:参与药品安全性检测研究,为药品安全性检测提供技术支持。
四、检测内容1. 非临床研究:对新药进行安全性评价,包括毒理学、药理学、药代动力学等方面的研究。
2. 临床试验:对药品进行安全性、有效性评价,包括临床试验的设计、实施、监测和数据分析等。
3. 上市后监测:对已上市药品进行长期跟踪监测,收集药品不良反应信息,评估药品安全性。
4. 药品再评价:对已上市药品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再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五、检测流程1.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生产、销售过程中,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安全性检测制度,对药品进行自检和抽查。
2. 医疗机构在使用药品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应当及时报告,并录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
3.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药品安全性检测结果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必要时开展现场检查。
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药品安全性检测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发布药品安全性检测报告。
六、检测结果处理1. 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药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并采取召回、整改等措施。
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范文(4篇)

药品安全性监测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了保障药品的安全性,加强对药品的监测管理,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药品的监测管理。
二、药品安全性监测的目的1. 确保药品在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2. 及时发现和解决药品的安全性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药品安全性监测的内容1. 对药品生产环节进行监测,确保药品的生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
2. 对药品流通环节进行监测,包括进货、储存、销售等环节,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 对药品使用环节进行监测,包括用药指导、用药监测等,确保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对药品不良反应进行监测,收集、记录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和危害。
四、药品安全性监测的职责1. 生产单位负责药品生产环节的监测,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的生产符合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2. 流通单位负责药品流通环节的监测,建立健全进货、储存和销售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性。
3. 医疗机构负责药品使用环节的监测,合理用药,防止药品滥用和不当使用造成的安全问题。
4. 卫生部门负责对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收集、记录和分析药品不良反应信息,及时采取措施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五、药品安全性监测的方法1. 采取抽样检测的方法,对药品进行质量监督检验。
2. 定期进行药品的备案复核,对质量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进行下架。
3. 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系统,对药品的不良反应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
4. 对临床使用的重要药品进行临床监测,评估其安全性和疗效,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六、药品安全性监测的管理1. 建立药品安全性监测的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2. 建立药品安全性监测档案,记录和保留监测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3. 定期组织对药品的安全性监测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加强对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物安全性监测制度
为了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协会患者安全目的重要实行办法,结合医院药物购销、管理、使用等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药物采购、保管、存储安全性监测:
1. 药剂科负责全院所有用药采购和供应。
采购药物应严格按医院《药物采购制度》筹划采购。
药物入库前验收员应严格按医院《药物质量验收入库管理制度》仔细验收,检查药物品种、规格、批号、有效期、供应商、数量等与否与规定相符,如有不符应报采购员进一步核算状况,必要时应及时退货解决,以保证药库中无假、劣药物。
同步核查药物阐明书状况,若有修改及时告知临床药学人员,临床药学人员应及时在院内网上发布阐明书修改状况。
2 . 特殊药物管理、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特殊药物管理制度》、《麻醉药物、精神药物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物应严格实行“五专”管理,毒性药物、放射药物、第二类精神药物应符合管理规范,帐物相符,特殊药物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库房、药房帐目与实物数量均应一致。
由药剂科定期派人抽查临床特殊药物管理、保存及使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与该部门护士长联系,并督促其改进,情节严重或系普遍性问题时应上报药剂科、医务科、质控科及护理部。
3 . 药物储存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物保管养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不同剂型药物须严格分区放置,不同剂型区域或货柜(架)上应作明确标示。
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驰剂及细胞毒化等高危药物以及易串味药物必要单独存储在专门区域或专用药柜(架),并在该区域或该药柜(架)醒目位置贴分类标签。
4. 药物效期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物效期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加强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
各药房、药库及各科室、病区在摆放药物时,应将效期较近药物放在易于拿取外侧。
每月检查所有在库或在架药物效期,效期在3个月、6个月内应贴上标示以提示药师注意,各科室病区效期在三个月内应提示护士注意。
库房内存货效期在3-6个月内药物,应视药物使用状况安排退货事宜。
5. 药物养护管理应严格按照医院《药物养护管理制度》规定执行,严格控制药物存储条件,严格按国家批准药物阐明书所列贮存条件存储,严防药物破损、霉变、失效。
药库、各药房每天两次查看库房内各处温湿度表,并记录,如超过规定水平应及时运营除湿机或通风设备。
各病区也应保持药物存储区干燥,温度适当。
药物存储区域不得存储其他无关物品,如因储存不当导致药物破损、变质、霉变、降效等状况,将对药物养护者进行惩罚。
6. 各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药物管理及养护工作。
二、处方开立及调配安全性监测:
1 . 医师开立处方应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办法实行细则》规定执行,药师应在充分尊重医师处方权前提下,注重并坚持合理行使药师审方权。
2 . 药师收处处方后应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制度》内容对处方进行审核,经处方审核后,以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和处方医师进行沟通,妥善解决,并上报医院通报公示。
3 . 对于抗菌药物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引原则实行细则》规定执行,贯彻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制度,发现越级使用或超剂量使用应暂停调配并及时与医师联系,必要时请医师双签字或请上级医师签字。
4. 对于中成药,特别是中药注射剂使用,应严格按照医院《中药临床使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5. 各药房应严格执行“四查十对”,力求精确率达100%,出门差错<0.01%。
药师发放药物前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
查药物,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
查配伍禁忌,对药物性状、用法用量。
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检查药物外观性状、标签,看有无变质,与否过效期,发出药物应注明患者姓名和药物名称、规格、用法、用量。
6. 医师、药师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签章。
三、药师应及时向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精确药物使用协助,保障用药安全。
1. 门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物时应清晰、简要,按药物阐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用药交待与指引,涉及每种药物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并保证自己语调、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 门诊药房常设高年资药学人员一名,解答医务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征询、提供药物信息。
3. 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进一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步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征询、必要时参加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 药师应做好药物不良反映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映,并将有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保证用药安全。
四、药物使用安全性监测:
1. 药物不良反映管理应依照《药物不良反映报告制度》进行监测;
2. 高危药物使用应依照医院《高危药物管理制度》进行监测;
3. 静配药物使用应依照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与使用操作规范》进行监测;
4. 患者用药后观测应依照医院《用药后观测制度》进行监测;
5 . 临床科室备用药物管理应依照医院《临床科室备用药管理
制度》进行监测。
6. 特殊药物管理应依照医院《特殊药物管理制度》进行监测,重点监测三级管理和五专管理贯彻状况。
五、安全管理责任:
1. 各药房、药库药物安全管理负责人为其负责人;
2 . 各科室、病房用药安全负责人为科主任及护士长。
3 . 对以上各项监测状况和成果应及时汇总、分析,对存在安全隐患,应有减少(或避免)重复发生持续改进办法。
4. 医院应对临床安全用药进行宣传、教诲和培训,并有相应预警资料。
5 . 对发现临床用药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未采用有效控制办法,致使重复发生导致严重后果,应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