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检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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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7.10.27•【字号】陕建质发〔2017〕110号•【施行日期】2017.10.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情况的通报陕建质发〔2017〕110号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陕安委〔2017〕13号)和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建办质函〔2017〕509号)精神,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省厅8月2日下发了《关于印发陕西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陕建质发〔2017〕88号),要求在全省建筑施工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的通知》(陕安委办〔2017〕64号)要求,省厅组织对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边查边改、以查促改的方式,按照企业自查自纠、市县全面检查、省厅督导检查的步骤,自下而上分层次开展。

为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厅成立了由杨冠军厅长任组长、主管副厅长郑建钢任副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9月18日至10月11日,由厅领导带队,抽调相关专家,与省安监局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联合督导组,采取查看建设主管部门资料、随机抽查建筑施工项目、现场通报反馈问题隐患等方式,对各地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进行了督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3.06.20•【字号】苏建函质[2013]99号•【施行日期】2013.06.2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建函质〔2013〕99号)各市、区住建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苏府办〔2013〕128号),十一届市委第58次常委会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建设领域实际,现将全市集中开展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牵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三不、一到位”,即检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全程不走过场、制度健全到位。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堵塞漏洞,排除隐患,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制度,提高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全面压降安全事故,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在建工程,轨道交通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燃气企业。

四、检查内容(一)各地住建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情况。

是否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根基,安全发展是科学发展的前提”的理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主管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清晰和落实,是否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是否依法依规组织安全生产,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落实领导带班、隐患排查、应急值守等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应用《苏州市建设工程现场管理人员LBS无线定位管理系统》,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是否做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病危害防治、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是否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培训,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的活动。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8.05.07•【字号】龙建综〔2018〕20号•【施行日期】2018.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各县(市、区)、经开区住建局,漳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2018年5月4日,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洪南村中富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在建三层房屋发生坍塌事故,造成5人死亡,13人受伤。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立即开展全市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闽建电〔2018〕26号)紧急部署,结合我局近期安全生产工作系列安排,决定立即开展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刻吸取“莆田5.4在建房屋坍塌”事故的惨痛教训,时刻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持安全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开展企业全面自查、属地主管部门全覆盖检查、市局重点督查的措施,全面消除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检查内容(一)建筑施工安全1.加强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严格落实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及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主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30号)等要求,重点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高陡边坡、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加强一线操作工人安全教育培训,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加强建筑施工防汛隐患排查,重点预防深基坑垮塌、建筑边坡崩塌和围墙倒塌,对存在洪水、滑坡和泥石流等威胁的施工工棚、宿舍,提前进行防范或搬迁。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1.08.10•【字号】豫建[2011]140号•【施行日期】2011.08.1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豫建〔2011〕140号)各省辖市、各省直管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局(委):近一段时间,国内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煤矿、非煤矿山、交通事故和建筑物、桥梁垮塌事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引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

7月27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落实到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决定针对近期事故多发暴露的突出问题,对包括在建住房项目为重点的四个事故易发、多发行业和领域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采取坚决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这条红线。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豫安委明电〔2011〕2号文件的要求,我厅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目的通过广泛深入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认真解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有力打击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上旬开始,一直到年底结束。

这次检查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和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省厅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建设、施工、监理及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组织人员进行严格的自查自纠。

2024年住建部要求从五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三篇)

2024年住建部要求从五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三篇)

2024年住建部要求从五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8月1日电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消息,住建部近日下发紧急通知,从五方面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近期,一些地方和行业接连发生多起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722京珠高速长途客车燃烧事故和723甬温线动车追尾事故,给人民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

通知称,为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现提出五方面要求: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共同努力下,今年上半年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12.09%和11.24%。

但也要看到形势仍比较严峻,特别是6月份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较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有所上升,有些地区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出现反弹,乡镇农民违规自建房坍塌事故也时有发生。

对此,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

要认真学习领会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通知》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切实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安全责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督促指导建设、施工、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及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真正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企业及施工现场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确保建筑施工安全。

三、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增强防范意识,做好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要及时掌握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预警,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汛期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制定应对措施。

当前正值主汛期,要重点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以及供水、燃气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建筑施工和市政设施运营安全。

迎接住建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方案

迎接住建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方案

迎接住建部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0〕80 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质电〔2020〕19 号)、《广州地铁迎接住建部督查调研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迎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安司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督导调研工作,结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成立行动领导小组为确保迎检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组员:行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组织、协调迎检的全面工作,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及产生资料的自查自纠工作。

组员主要负责落实检查方案中要求的各项事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 1 -部长**担任,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二、检查范围-***三、工作安排检查分为自查整改、迎检和排查整治三个阶段,时间从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10 月 20 日。

自查整改阶段:9 月 30 日至 10 月 11 日,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自查和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迎检阶段:10 月 12 日至 10 月 13 日,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迎接住建部督查。

排查整治阶段:10 月 13 日至 10 月 30 日,对照此次住建部督导调研发现问题,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四、检查内容(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

(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

(三)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第三方检测等参建单位及从业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四)模板支架、脚手架、深基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和执行情况。

- 2 -(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住建部安全生产督查

住建部安全生产督查住建部安全生产督查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以保障工程建设和房屋安全,促进行业发展。

住建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加强对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确保从规划、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加强城乡建设管理行为监察,加强对房屋建筑、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监管,提高城乡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指导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建设项目中重大、重点、复杂工程和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全国范围内房屋建筑、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行政监察;监督检查工作信息的收集、研究和分析。

住建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方法包括督查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日常巡查。

督查检查是指对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检查,并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情况、查找问题;专项检查是指对某一特定问题进行检查,如施工安全检查、消防安全检查等;重点检查是指对重点项目、重点区域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企业进行强化检查;日常巡查是指经常性的巡查检查,对建设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抽查。

住建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重点监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二是加强对建筑工地的管理,特别是对工地现场秩序、施工环境卫生、用电用气等方面进行检查,预防和减少工地事故的发生;三是加强对房屋建筑、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的监督,确保建设项目合法合规,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加强对监管部门的监察,对存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促进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高效性。

为确保住建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提高督查检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与地方政府、建设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面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同时,要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督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还要注重宣传和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内容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内容如下:1. 建筑材料:检查所使用的建筑材料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包括钢筋、混凝土、砖块等。

2. 施工设备:检查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有维修记录,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 施工现场布置:检查施工现场的道路、临时设施、建筑物布置是否合理,是否影响工人的安全。

4. 安全防护设施:检查施工现场是否设置了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栏杆、安全网、安全帽、安全绳等,是否使用正确、完整。

5. 通道和疏散设施:检查施工现场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疏散通道是否设置,消防设施是否到位。

6. 施工工法和操作规程:检查施工工法和操作规程是否合理,工人是否按照规定操作,是否存在违章施工行为。

7. 施工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检查施工人员是否经过相应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是否合格上岗。

8. 现场安全意识和管理: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意识是否普遍,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等问题的隐患,并对施工管理进行评估。

9. 电气设备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是否有电气隐患。

10. 环境卫生和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情况,是否有危险或有害物质存在,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11. 临时用电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是否合规,临时电源是否稳定可靠,是否存在漏电、过载等安全隐患。

12. 脚手架安全:检查施工现场的脚手架是否设置稳固,是否存在脱落、松动等安全隐患。

13. 危险源识别和管理:检查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危险源,如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等,是否进行有效的管控和管理。

14.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检查施工现场交通状况,是否设置了交通标志、指示牌,是否存在交通事故隐患。

15. 安全责任落实: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是否明确,施工单位是否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

以上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通过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住建部要求从五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范本

住建部要求从五方面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范本一、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建筑安全管理是保障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的基础。

为了加强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住建部要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要制定并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要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检查施工企业的资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施工。

二、加强建筑施工过程监管建筑施工是建筑安全的重要环节,住建部要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过程的监管。

要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监管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的日常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

三、加强建筑材料质量监管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建筑的安全性,住建部要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材料的质量监管。

要建立健全建筑材料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建筑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要加强对建筑材料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行为。

要加强对建筑材料使用过程的监管,确保建筑材料的安全性能得到有效保障。

四、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建筑工程质量是保障建筑安全的重要内容,住建部要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监管。

要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强对建筑工程质量的抽查和检测,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监管,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施工操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要加强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五、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教育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重要途径,住建部要求各级建筑管理部门要加强建筑安全宣传教育。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住建部)


结果 统计
符合
项; 不符合

检查人:
检查日期:



1
附件5-4
单位名称:
序号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表
(施工单位)
检查内容
1 总包单位按规定将工程发包给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分包单位
评价结果
符合
不符合
2 总包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职责并签字盖章
3 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16 按规定单独列支和使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费
17 建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按规定对隐患及时进行排查整改
18 制定有针对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9

按月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自评材料齐全,自评材料有建设、监理单 位签署的意见
20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管理情况
21 安全生产大检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5 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6 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内容齐全
7 项目经理认真履行带班制度,并有记录和签字
8 按规定编制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9 按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0
按规定编制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 专项施工方案经专家论证通过
1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按照规定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12 施工单位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前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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