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新《会计法》修订对财务人员的影响

新《会计法》修订对财务人员的影响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金融市场日益全球化,企业间的业务交流和合作也日益频繁。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工作的规范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企业发展的需要,我国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其中新《会计法》的修订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本文将重点探讨新《会计法》修订对财务人员的影响。
一、会计人员职责和权利的明确新《会计法》修订明确了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规范了他们的行为。
在过去,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可能存在一定的模糊和不明确,这给一些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而新《会计法》的修订,将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利明确规定,强化了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执行力。
这对于保障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会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新《会计法》的修订对会计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规范,使其更加符合国际会计准则。
这将使得企业在国际市场上更具竞争力,也将为企业财务人员提供更加清晰和明确的操作指南。
新《会计法》的修订还加强了对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的规范,提升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财务信息,对于增加企业的信誉和影响力有着重要的作用。
三、提升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新《会计法》的修订也将对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
在新的法律法规框架下,财务人员需要具备更加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更加规范的会计实务操作,更加严格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这将促使财务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适应新的会计制度和要求,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更加专业化和高效的支持。
四、规范财务人员的监管和教育随着新《会计法》的修订,对财务人员的监管和教育也将得到更加全面和有效的推进。
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标准和工作方法将会更加严格和规范,监管部门也将对财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更加严厉的处罚和制裁。
相关的财务人员培训和教育也将更加深入和系统,推动财务人员从业素质的提升,为企业人力资源的培育和发展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会计行业政策与法规解读

会计行业政策与法规解读作为一名资深的会计从业者,我深感会计行业政策与法规的重要性。
它们不仅是规范我们工作的准则,也是保护我们合法权益的武器。
在此,我想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会计行业的政策与法规进行解读,以期为大家提供一些有益的指导。
我们要了解会计行业的政策与法规是如何形成的。
在我国,会计行业的政策与法规主要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审计署等政府部门制定。
这些政策与法规的出台,旨在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和投资者权益。
一、会计准则会计准则是会计行业的基本规范,是制定会计政策和处理会计事务的依据。
我国会计准则分为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准则两大体系。
企业会计准则主要包括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政府会计准则主要包括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解释、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等。
二、会计制度会计制度是会计工作的具体操作规范,主要包括会计科目、会计核算、会计报表、会计分析等内容。
在我国,会计制度主要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例如,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都是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税收法规税收法规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税收法律法规、税收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等。
税收法规对会计工作有着重要影响,因为会计工作需要准确计算企业的税款,同时也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都是会计工作中必须遵守的税收法规。
四、审计法规审计法规是规范审计工作的法律规范,包括审计法律法规、审计部门规章、审计规范性文件等。
审计法规对会计工作有着重要的监督作用,能够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例如,审计法、内部审计准则、国家审计准则等,都是会计工作中需要关注的重要法规。
五、财务管理法规财务管理法规是调整企业财务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包括财务管理法律法规、财务管理部门规章、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3.08.22•【文号】财会[2003]29号•【施行日期】2003.08.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的通知(财会[2003]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了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以及国家有关税收法规,帮助企业正确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将《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问题解答(三)》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二00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三)近年来,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陆续发布实施,有关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发生了一些变化;同时,国家税收政策改革过程中,根据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的现实情况也对企业所得税法规作出了一些调整。
由此,使得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中就收益、费用和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产生了某些差异。
对于因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就有关收益、费用或损失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规定的差异,其处理原则为:企业在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对各项会计要素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的确认、计量标准与税法不一致的,不得调整会计账簿记录和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金额。
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时,应在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计算的利润总额(即,“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下同)的基础上,加上(或减去)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与税法规定就某项收益、费用或损失确认和计量等的差异后,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并据以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

会计核算准则与税法的原则和差异在会计核算中,由于会计核算原则与税法核算原则的不同,会产生会计基础和计税基础的不同,从而产生递延所得税,本文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进行探讨。
《四川会计》四川省级经济文章发表,创刊于1981年,是财会专业刊物。
探索和交流有关会计新旧制度转轨、会计改革、成本改革及财务改革的理论与实践问题。
一、会计核算原则与税务核算原则的差异1.权责发生制原则。
《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的支出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凡是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在当期收付,也不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但是,增值税会计处理却不完全适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如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子目,其中进项税金抵扣是采取购进扣除法,由此可以看出,此项会计处理是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进行核算的。
2.谨慎性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不得多计资产或收益、少计负债或费用,不得计提秘密准备。
新的《会计准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8项减值准备。
但由于对这8项减值准备并没有规定其计提标准,容易造成企业利用减值准备来调节收入,调节利润,达到延期纳税甚至避税的目的。
因此,税务制度中仅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对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了规定,而没有对其他7项的减值准备作出相应的规定。
因此,企业在申报缴纳所得税时,必须作纳税调整,增加了核算程序。
3.配比原则。
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遵循配比原则,配比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同一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和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在该会计期间内确认。
财务管控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

财务管控的法律法规与合规要求1. 引言财务管控是企业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在进行财务管理过程中,企业必须遵守一系列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以确保合法经营,保护利益相关方,防范风险。
本文将介绍财务管控中的法律法规和合规要求,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2. 《公司法》《公司法》是中国企业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之一,对企业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财务核算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在财务管控中,企业需要遵守《公司法》关于财务信息报告、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3. 《财务会计制度》《财务会计制度》是中国企业财务管理的基础,是企业进行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的基本依据。
企业财务核算必须遵循《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包括增值税会计、固定资产会计、存货会计、长期投资会计等。
企业应确保财务人员熟悉、遵守《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税法》《税法》是对企业纳税行为进行规范的法律。
在财务管控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守《税法》的规定,合理避税,同时避免违法行为导致的法律风险。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税务合规体系,确保纳税申报准确、及时,并配合税务机关的检查和审计工作。
5. 《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治理准则》是对企业运作和管理的规范,强调企业应建立良好的内部控制机制。
在财务管控中,企业需要遵守《公司治理准则》的规定,建立严谨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财务核算流程等,以防范财务风险。
6. 《金融管理法》《金融管理法》是对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务进行规范的法律,对企业财务管控中涉及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的部分有重要影响。
企业在进行金融交易时,需要遵守《金融管理法》的规定,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7.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是对劳动关系进行规范的法律,对企业财务管控中涉及员工薪酬、福利待遇等方面有重要意义。
企业需要遵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理设定和支付员工薪酬,确保员工权益,并避免劳动纠纷的风险。
探讨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 混双 模式

中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混双模式引言会计制度和税法是一国经济管理和监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国,会计制度和税法的相互关系至关重要,对于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和税收管理具有重要影响。
本文将探讨中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混双模式,包括两者的关系、特点和对中国经济的影响。
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关系会计制度和税法是两个不同但密切相关的体系,它们在中国经济运行和税务管理中起着核心作用。
会计制度主要规定了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要求,确保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税法则是规定纳税义务和纳税行为的法律,包括税收计算和申报程序等。
两者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会计制度提供了税法执行的基础和所需的财务信息。
在中国,会计制度和税法通过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
会计制度主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组成,重点关注企业财务核算和报表编制的规定。
税法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规定了税收计算、征收和管理的各项规定。
混双模式的特点混双模式是中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结合的一种特殊模式。
它的特点如下:1.统一编制:混双模式要求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同时满足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2.财务数据共享:混双模式要求企业将会计核算的数据用于税务报表的编制,实现财务数据的共享和整合,减少重复工作。
3.多元服务:混双模式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机关提供综合化的服务,包括会计核算、税收咨询和税务申报等,提高企业的财务和税务管理效率。
混双模式的实施可以促进会计和税务部门之间的密切合作,实现财税数据的一致性和高效性。
同时,混双模式也有助于改善企业财务和税务管理水平,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混双模式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混双模式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促进经济发展:混双模式的实施提高了企业的财务和税务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业规范经营和良性竞争。
同时,混双模式也有助于提高财税数据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增强了国内外投资者的信心,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德国会计

德国全称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德意志在德语中意为“人民的国家”。
德国位于欧洲中部,面积为35.7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20万(1999年底),主要是德意志人,还有少数丹麦人、吉卜赛人和索布族人。
1990年10月3日,民主德国正式加入联邦德国,德国实现统一。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经济实力位居欧洲首位。
在国际上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为第三大经济强国和美国之后第二大贸易国。
德国采用社会市场经济制度,国家通过法律和政策对经济进行积极指导和调控。
德国会计属于日耳曼会计体系,该集群主要包括德国、奥地利、以色列、瑞士等国,其中以德国最为典型。
在日耳曼会计体系的国家中,商法、公司法和税法在会计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总体而言,与盎格鲁一萨克逊会计体系相比,德国会计较为稳健保守,信息披露的透明度较低。
一、会计环境(一)政治环境因素德国的政治环境是根据宪法规定的。
德国宪法称为《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于1949年5月生效。
1956年、1968年曾作过大修改。
1990年8月,两德“统一条约”对《基本法》某些条款又作了适应性修订,10月3日起适用于全德国。
《基本法》规定,德国是联邦制国家,德国国家政体为议会共和制,联邦总统为国家元首,联邦总理为政府首脑。
《基本法》还规定了三权分立的原则,即国家权利分别由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相互平衡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构行使。
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
联邦议院行使立法权,监督法律的执行,选举联邦总理,参与选举联邦总统和监督联邦政府的工作等。
联邦政府行使行政权,由联邦总理和联邦部长若干人组成。
社民党和绿党于1998年10月27日组成联合政府。
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行使执法权,是最高司法机构,主要负责解释《基本法》,监督《基本法》的执行。
德国政府管理国家与美国不同,不仅在宏观上管理国家,微观上也参与管理。
不仅立法对微观经济的原则进行直接干预,甚至政府直接立法规定会计处理、财务报告格式等细节。
学生了解会计法规

学生了解会计法规作为学生,了解会计法规对于我们的学习和未来的职业发展都非常重要。
会计法规是指国家和地区制定的规范会计行为的法律法规,它们旨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本文将介绍学生应该了解的一些重要会计法规。
我们需要了解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这是我国最高层次的会计法规,它规定了会计的基本原则和制度,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法律地位和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要求会计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不得虚假记账、隐匿账目。
同时,会计人员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会计秘密,不得泄露企业的财务信息。
我们还需要了解的是《企业会计准则》。
这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准则,包括会计核算的基本假设、基本规定和具体会计处理方法等。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了企业的会计报告格式和内容,要求企业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编制财务报表。
学生需要了解和掌握这些准则,以便在学习和实践中正确运用会计知识。
学生还应该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这些法规对于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都有详细的规定。
学生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学生还应该了解国际会计准则。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国际会计准则在国际间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学生需要了解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B)制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以及我国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情况。
了解国际会计准则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理解国际财务报告和跨国公司的会计信息。
学生还应该了解税法对会计的影响。
税法是另一项重要的法规,它规定了企业和个人应该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税收优惠政策。
学生需要了解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的基本税务规定,了解税收政策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
在学生了解会计法规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通过参加会计实务课程、参与模拟会计实践和实习等方式来加深对会计法规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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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关系
(一)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区别。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有着一定的区别,首先,两者的制定机关不同,法律级次和法律效力也不同。
税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实施,在法律方面是第一级次法律。
而财务会计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在法律方面属于第五级次法规;其次,两者的目标不同,财务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为政府部门和企业管理者提供决策信息。
而税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纳税人和国家的利益,以维持我国社会正常的税收秩序,并保证我国的财政收入;再次,两者的原则不用。
财务会计制度主要根据职业与业务进行计算,而税法则主要坚持公平原则、法定原则、收入均衡原则等;最后,两者前提不同。
财会会计制度以会计主体、会计分期、持续经营为前提,而税法以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
(二)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联系。
首先,财务会计制度对我国税法目标的实现有着一定影响。
我国税法的主要目标是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进而保证我国财政收入,促进经济正常发展。
而税款的征收与财务会计制度有着密切关系,财务会计制度的目标就是要实现统一核算标准,确保会计核算质量,进而保证税收目标的实现。
因此,从本质上来讲,财务会计制度是我国税法目标的基础,为我国税法目标服务;其次,税法对财务会计制度也有着一定的影响,税法对财务会计核算的属性、计量尺度等都进行了规范。
同时,税法也制定了税率,会计主体需要在税法所规定的税率、属性、计量尺度等要求下开展工作。
二、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
(一)收入确认差异。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在收入确认上存在差异,其中,收入概念方面的差异有劳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折扣与折让销售、租赁收入、劳务收入、补贴收入等。
收入确认时间和确认范围方面的差异有利息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技术转让费收入、劳务收入等。
特殊销售业务差异有售后回购业务、折扣销售业务等。
(二)成本费用差异。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存在着成本法费用的差异。
其中,营业成本差异主要包括存货计价方法、营业成本、存货发出计价方法、工资薪金支出、固定资产计价等。
管理费用的差异主要包括技术开发费用、坏账及其损失、业务招待费用、开办摊销、无形资产等。
营业费用主要包括业务宣传费用、保险费用、广告费用、佣金支出。
财务费用主要包括借款费用处理、贷款利息处理等。
三、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协调的必要性
(一)导致税收流失。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过大会导致税收流失严重。
具体来讲,我国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业务处理方面存在着很多不同的规定,税法十分关注宏观调控目标的实现和税收收入,并将税收收入作为税法修订的重要机遇,导致税法存在一定的漏洞。
而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则强调公允的会计信息,没有与税法进行主动协调,导致两者存在差异性,给纳税人提供了偷税漏税的空间,进而导致我国税收流失。
(二)增加社会成本。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过大会导致社会成本的增加。
具体来讲,我国财务
《税法》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
□文/杨洪霞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重庆)
[提要]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有着密切关系,对财务会计制度的制定与调整有着较大影响。
本文着重分析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关系,探索两者的差异及差异协调的必要性,提出两者协调的原则及策略,以优化我国财务会计工作,增强税法的实效性。
关键词: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影响
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6月19日
财会/审计《合作经济与科技》No.10s2018 142--
会计制度如果与税法不相符会导致我国财务会计工作变得复杂,对会计人员的要求更高。
会计人员不仅要具有专业的会计知识,而且还需要掌握相关的税收法规,进一步增加了企业的会计工作成本。
而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不相协调会增加税款的征收难度,导致税款征收成本增加。
(三)财务虚假信息。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过大会导致财务虚假信息。
具体来讲,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性会使企业利用会计处理方法和两者的差异性进行人为操作,增加企业利润而不增加税收,甚至采用不法手段让企业偷税漏税,导致企业财务信息不真实。
另外,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为了适应国际化的发展,强调财务会计制度的谨慎性原则,而税法并没有对此进行规定,企业可以利用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相结合的方式来调节企业利润,提供虚假报告。
四、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协调的原则
(一)合理性原则。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相协调应坚持合理性原则。
这是因为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理论基础、规范形式、目标、核算原则等均不相同,两者的协调与协作需要充分考虑合理性。
因此,我国需要对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税法等进行具体研究和审视,分析两者不相适应的地方并对不相适应的地方进行深入研究,寻求可行的协作点。
(二)成本效益原则。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协调应坚持成本效益的原则,充分考虑财务会计工作成本和税收成本。
具体来讲,我国不能片面强调差异的缩小,也不能扩大差异,而应该充分考虑会计信息对投资者的影响以及税法对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影响,在确保财务会计工作和税收工作低成本的基础上实现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协调性。
(三)实用性原则。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协调应坚持实用性原则,充分考虑我国经济发展状况,注重国有企业改革与私有企业的发展,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确保会计信息质量。
并且,我国基础建设工程需要政府财政政策的支持,我国应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财力投入,确保税收收入,不断完善税法,使税法符合我国经济现状。
五、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差异协调策略
(一)完善立法程序。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协调需要完善立法程序,为此,我国应积极完善税法立法程序和会计制度立法程序,加强会计制度立法部门与税法立法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合理设置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分离度,减少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不必要的差异,进而加强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立法合作。
(二)调整税法或财务会计制度。
首先,应积极消除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之间不合理、不科学的差异,及时消除广告费、开办费摊销期限、坏账损失比例等规定的差异。
以坏账损失比例规定为例,企业通常根据以往经验、企业现金流量、企业实际财务状况进行规定。
而我国税法对坏账损失的规定明确提出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其准备金提取比例不能超过年末应收账款的55%。
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的规定差异较大,不利于对坏账损失的统一管理,需要相关部门消除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规定的差异;其次,应从税法入手,在坚持税法的原则上,积极寻求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协调方式;最后,应从财务会计制度入手,在确保财务会计信息质量的基础上,积极与税法相协调。
为此,我国应制定财务会计目标的过程中充分考虑我国税收工作对财务会计信息的需求,不断缩小财务会计政策的选择范围,改变消费税、营业税、印花税等会计处理方法,改进增值税的核算方法,并在确定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分离程度的时候区别对待不同类型的企业,使税法和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符合当前我国经济和企业的发展。
(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财务信息制度建设不仅需要规范的业务规定,而且还需要加强信息披露制度建设,确保企业财务跨级信息能够得到充分、准确、全面的披露。
因此,我国应积极制定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规定,不断完善当前企业信息披露机制中的不足,使企业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为我国税收工作提供充足的、准确的信息,降低税收工作的信息成本。
六、小结
随着我国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完善,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相分离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
同时,税法对我国财务会计制度有着重要影响,不仅影响着财务会计制度的具体规定,而且还影响财务会计制度的内容和流程。
然而,如果税法与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差异性过大会导致税收流失、财务信息虚假、社会成本增加等问题,需要我们从税法和财务会计制度入手协调两者的差异性,以增强税法与财务会计制度的协调性,确保我国税收工作和企业财务管理的科学开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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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志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固定资产财务会计处理的探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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