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技术推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24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24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4.26•【文号】•【施行日期】2024.04.26•【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四章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技术。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二)尊重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意愿;(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四)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五)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注重生态效益。
农业技术推广法课件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推广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 力。
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保障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的投入,确保技术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业技术推广合作与交流
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合作与交流,促进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之间的技术 交流与合作,推动农业技术的普及和应用。
04 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途径 与措施
农业技术推广能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 品质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有效供 给。
02 农业技术推广法基本原则
科学性原则
01
02
03
尊重科学规律
农业技术推广必须遵循自 然规律、生态规律和经济 规律,确保技术的科学性。
依靠科技进步
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 内外先进农业技术,提高 农业技术推广的科技含量。
绿色化发展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未来农业技术推广将更加注重绿色化发展,推广环保、节能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可 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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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指标
包括农业生产效率提升、农民收入增加、农业生态环境改善等。
评价方法选择及应用
定性评价方法
采用专家评估、农户调查等方式,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实施效果进行 定性描述和评价。
定量评价方法
运用统计分析、计量经济模型等方法,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产出 效果进行定量测算和评价。
综合评价方法
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采用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等方 法,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可持续性原则
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农村社会进步
农业技术推广应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 和改善,促进农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 发展。
农业技术推广应关注农村社会发展, 促进农村经济、文化、教育等事业的 全面进步。
农业技术推广方法

农业技术推广方法
1.示范推广法:选择一批典型农户进行农业技术示范,并通过展示示范田或农户的成果,向其他农户介绍新技术和新方法的优点和效果。
示范农户通过实际操作,使其他农户更容易理解和接受。
这种方法通常采用农民学农民的方式,通过农民之间的经验交流和互相学习,推广农业技术。
2.专家讲座法:邀请农业专家或技术人员到农村进行讲座,向农民介绍新技术和新方法。
通过理论知识和实际案例的展示,帮助农民了解新技术的应用和操作方法。
这种方法适合于农民对新技术比较陌生或理论性较强的情况。
3.农技培训班:组织农民参加农业技术培训班,通过理论教学和实践操作,系统地培训农民掌握新技术和新方法。
培训班通常由农业技术专家或相关机构举办,提供全方位的农业技术知识和培训服务。
农民通过培训班,不仅可以学到新技术,还可以与其他农民进行交流和学习,增加互动和参与感。
5.奖励措施:通过奖励措施,鼓励农民采用新技术和新方法。
例如,设立技术先进奖、示范户奖、农技大户奖等,对在生产中表现优异的农户进行奖励,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
奖励措施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参与度,还可以树立榜样和引导作用,促进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不同的农业区域和农民的需求,综合运用各种方法,灵活组合,才能取得良好的推广效果。
此外,农业技术推广过程中还需要注重提供技术支持和跟踪服务,促进农民的技术创新和持续发展。
6-农业技术推广方法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农业技术推广程序 农业推广方式 农业推广方法
第一节 农业技术推广程序
一、农业技术推广中常用的程序
基本程序:
试验、示范、推广 现在,随着农业推广理论的完善,把农业技术推广程序分为 七个步骤。
3
(一)项目选择 、论证与确定
项目选择是一个收集信息、制订计划、选定项目的过程,是 推广工作的前提。 选准了好的项目,就等于农业推广工作完成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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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自愿者服务的推广方式
在西方发达国家,自愿者从事农业推广比较
常见,主要是一些具有为农业献身精神,以帮助
落后地区消除贫困而组织的自愿服务人员,他们 以自己掌握的技术特长,自愿帮助农民掌握某种 先进技术。
从国内外一些慈善组织募集一定的资金,购买某
些推广技术产品分发农民,并指导农民从事某项
第二节 农业技术推广方式
一、世界农业推广方式
1、一般推广方式 2、产品专业化推广方式 3、培训和访问推广方式 4、群众性推广方式 5、项目推广方式 6、农业系统开发推广方式 7、费用共担(分摊)推广方式 8、教育机构推广方式
二、我国农业的推广方式
(一)、项目计划方式
1、全国重点推广项目 (1)农业部“丰收计划”推广项目 (2)科技部“星火计划”推广项目 (3)教育部“燎原计划”推广项目
培训图片
8
(五)服 务
服务不仅局限于技术指导,还包括物资供应便农服务。
各项新技术的推广必须行政、供销、金融、电力、推广等
部门通力协作,为农民排忧解难,为进行产前、产中、产 后一条龙服务.
农业技术推广有哪些实用方法

农业技术推广有哪些实用方法农业技术推广是将新的农业知识、技术和创新成果传播给农民,帮助他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产量、改善农产品质量,并实现可持续农业发展的重要过程。
在当今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中,有效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对于促进农业进步至关重要。
以下是一些实用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一、现场示范现场示范是一种直观且有效的推广方法。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农田或农场,展示新技术在实际生产中的应用效果。
例如,展示新型灌溉系统如何节约用水并提高作物产量,或者展示新型肥料如何改善土壤肥力和作物生长状况。
在示范过程中,技术人员可以详细讲解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和预期效果,让农民能够亲眼看到新技术带来的好处,从而激发他们的采用意愿。
为了使现场示范更具吸引力和影响力,可以组织农民集体参观,并安排现场答疑环节,让农民有机会提出自己的疑问和担忧,技术人员及时给予解答和指导。
此外,还可以在示范现场设置对比区域,将采用新技术的地块与传统方法种植的地块进行对比,让效果更加显著和直观。
二、培训讲座举办培训讲座是传播农业技术知识的常见方式。
邀请专家、学者或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担任讲师,针对特定的农业技术主题进行系统讲解。
讲座内容可以包括农业新技术的原理、应用范围、操作要点、经济效益分析等。
在讲座过程中,可以使用多媒体资料,如图片、视频等,帮助农民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相关技术。
为了提高培训效果,讲座的时间和地点选择要方便农民参加,例如可以在农闲季节或在乡镇的会议室、学校等场所举办。
同时,要注意讲座的语言表达要通俗易懂,避免过多的专业术语和复杂的理论阐述。
在讲座结束后,可以发放相关的技术资料和宣传手册,供农民进一步学习和参考。
三、田间指导田间指导是一种针对性强、个性化的推广方法。
技术人员深入到农民的田间地头,实地观察农作物的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提供解决方案。
这种方法能够根据农民的具体种植条件和需求,给予精准的技术支持。
例如,当农民遇到病虫害问题时,技术人员可以现场诊断病虫害的类型和严重程度,指导农民选择合适的农药和防治方法,并告知正确的施药时间和剂量。
论述农业技术推广的方法

论述农业技术推广的方法农业技术推广是指将先进的农业技术、科学知识和管理方法传授给广大农民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农业技术推广涉及广泛的内容,包括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各个环节。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农业技术推广方法。
(一)示范推广示范推广是通过建立典型示范点,由专业人员负责示范操作,向农民展示技术的操作流程、方法和效果。
农民可以亲眼目睹实际效果,并进行亲身操作,从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农业技术。
示范推广能够提高农民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更容易接受新技术。
同时,示范点还可以成为交流和学习的平台,农民可以在通过与专家和其他农民的交流中共同提高。
(二)培训推广培训推广是通过开展培训班、互动讲座、农技大赛等形式,将农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方法传授给农民。
培训推广可以有针对性地针对不同的农业主体,如农民、农技人员、农业企业等,对其进行培训和指导。
培训内容可以根据农民的需求和现实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设置,培训推广还可以加强与当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科研院所的合作,提高培训内容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三)科普宣传(四)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社是一种组织形式,具有协同效应和规模经济优势。
通过组织农民共同从事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和市场开拓,农民合作社可以提高农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意识,推动农业技术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发展。
农民合作社可以通过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建立合作关系,引入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收入水平。
此外,农民合作社还可以通过集体经营,共同进行市场营销和产品加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五)农技推广员综上所述,农业技术推广有多种方法和形式,根据不同的农业主体和需求,选择合适的推广方式是关键。
农业技术推广需要政府、科研院所、农业企业、农技人员和农民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努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的生活水平。
农业技术推广法

农业技术推广法农业技术推广法是为了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推广农业技术的一项法规。
它的出台旨在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实现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
下面将围绕农业技术推广法展开探讨。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形成和背景农业技术推广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早期的农业技术推广主要由政府和农机站组织,通过传统的宣传形式,将新技术、新方法传授给农民。
但是,由于推广力度不够、手段单一等问题,导致了农业技术的推广效果不明显。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的管理和规范,促进农业技术的创新和推广,农业技术推广法于20XX年正式颁布实施。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主要内容农业技术推广法全面规定了农业技术推广的范围、推广主体、推广方式等关键内容,以及农民权益的保护、技术推广政策的支持等具体条款。
它为农业技术推广提供了法律保障。
首先,农业技术推广法明确了推广的范围。
包括农作物、农机具和设备、畜禽养殖、农田建设等方面的技术推广。
其次,农业技术推广法界定了推广的主体。
不仅政府有责任组织和实施农业技术推广,还鼓励社会组织、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积极参与。
此外,农业技术推广法提出了多元化的推广方式。
除了传统的宣传推广方式外,还加强了信息技术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应用,包括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手段,提高了推广的效率和覆盖面。
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重要作用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出台,对我国农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业技术推广法能够加强技术创新,促进农业生产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通过科技的引领,新的农业技术和方法将不断涌现,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生产能力和农业产出。
其次,农业技术推广法能够推动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通过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附加值,促进农业向高效、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此外,农业技术推广法还能够促进农村区域的发展。
通过农业技术的推广,可以提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改善农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农民权益的保护也是农业技术推广法的重要作用之一。
农业种植技术推广要点与实施方案

农业种植技术推广要点与实施方案第1章:农业种植技术概述 (3)1.1 农业种植技术发展现状 (3)1.1.1 品种选育技术日益成熟 (4)1.1.2 耕作栽培技术不断创新 (4)1.1.3 植保技术取得重大进展 (4)1.1.4 农业机械化水平不断提高 (4)1.2 农业种植技术发展趋势 (4)1.2.1 品种选育技术的精准化 (4)1.2.2 耕作栽培技术的智能化 (4)1.2.3 植保技术的绿色化 (4)1.2.4 农业机械化的全面化 (5)1.2.5 农业种植技术的集成创新 (5)第2章:优良品种选育与推广 (5)2.1 品种选育方法与技术 (5)2.1.1 常规选育技术 (5)2.1.2 现代生物技术 (5)2.1.3 育种资源库建设 (5)2.2 优良品种的推广与应用 (5)2.2.1 优良品种筛选与评价 (5)2.2.2 推广策略与措施 (5)2.2.3 农民参与与培训 (5)2.2.4 品种推广与产业链建设 (6)2.2.5 监测与评估 (6)2.2.6 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 (6)第3章土壤管理与改良 (6)3.1 土壤类型与特性 (6)3.1.1 砂质土 (6)3.1.2 粘质土 (6)3.1.3 壤土 (6)3.1.4 盐碱土 (6)3.2 土壤改良措施 (6)3.2.1 砂质土改良 (7)3.2.2 粘质土改良 (7)3.2.3 盐碱土改良 (7)3.3 土壤管理与保护 (7)3.3.1 合理施肥 (7)3.3.2 轮作与间作 (7)3.3.3 土壤水分管理 (7)3.3.4 土壤生态环境保护 (7)第4章肥料施用技术 (7)4.1 肥料种类与选择 (7)4.1.2 化学肥料 (8)4.1.3 生物肥料 (8)4.2 施肥原则与方法 (8)4.2.1 施肥原则 (8)4.2.2 施肥方法 (8)4.3 肥料施用效果评价 (8)4.3.1 土壤养分变化 (8)4.3.2 作物产量和品质 (8)4.3.3 肥料利用率 (9)4.3.4 作物生长状况 (9)第5章农作物病虫害防治 (9)5.1 常见病虫害识别与诊断 (9)5.1.1 病害识别 (9)5.1.2 虫害识别 (9)5.2 防治方法与技术 (9)5.2.1 农业防治 (9)5.2.2 生物防治 (9)5.2.3 化学防治 (9)5.3 病虫害防治策略 (10)5.3.1 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10)5.3.2 分类指导,精准防治 (10)5.3.3 绿色防控,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0)第6章农业机械化与设备 (10)6.1 农业机械化发展现状 (10)6.1.1 农业机械化水平概述 (10)6.1.2 农业机械化发展区域差异 (10)6.2 农业机械设备选型与应用 (10)6.2.1 农业机械设备选型原则 (10)6.2.2 主要农业机械设备类型及功能 (10)6.3 农业机械化作业与管理 (11)6.3.1 农业机械化作业组织与管理 (11)6.3.2 农业机械化作业质量控制 (11)6.3.3 农业机械设备维护与保养 (11)6.3.4 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 (11)第7章节水灌溉技术 (11)7.1 节水灌溉原理与方式 (11)7.1.1 节水灌溉的定义 (11)7.1.2 节水灌溉原理 (11)7.1.3 节水灌溉方式 (12)7.2 节水灌溉设备与系统 (12)7.2.1 节水灌溉设备 (12)7.2.2 节水灌溉系统 (12)7.3 节水灌溉管理与优化 (13)7.3.2 灌溉制度优化 (13)7.3.3 灌溉设备维护与管理 (13)7.3.4 灌溉技术与农艺措施的融合 (13)7.3.5 水资源监测与管理 (13)7.3.6 灌溉管理人员培训 (13)第8章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13)8.1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 (13)8.1.1 农业生态环境现状分析 (13)8.1.2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3)8.2 生态农业发展模式 (14)8.2.1 生态农业发展模式概述 (14)8.2.2 主要生态农业模式及推广 (14)8.3 农业可持续发展策略 (14)8.3.1 农业可持续发展原则 (14)8.3.2 农业可持续发展策略 (14)第9章:农业信息化与智能化 (14)9.1 农业信息化技术 (14)9.1.1 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4)9.1.2 农业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 (15)9.1.3 农业电子商务 (15)9.2 农业大数据分析与应用 (15)9.2.1 数据采集与处理 (15)9.2.2 数据分析方法与模型 (15)9.2.3 数据应用实践 (15)9.3 农业智能化技术与设备 (15)9.3.1 智能化农业生产技术 (15)9.3.2 农业物联网技术 (15)9.3.3 智能农业服务平台 (15)第10章:农业种植技术推广与实施方案 (16)10.1 技术推广体系构建 (16)10.2 技术推广方法与途径 (16)10.3 实施方案与评估体系 (16)10.4 成果转化与推广效果评价 (16)第1章:农业种植技术概述1.1 农业种植技术发展现状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其种植技术的发展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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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四章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促使农业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尽快应用于农业生产,增强科技支撑保障能力,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现代化,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是指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包括:(一)良种繁育、栽培、肥料施用和养殖技术;(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和其他有害生物防治技术;(三)农产品收获、加工、包装、贮藏、运输技术;(四)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五)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技术;(六)农业机械化、农用航空、农业气象和农业信息技术;(七)农业防灾减灾、农业资源与农业生态安全和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八)其他农业技术。
本法所称农业技术推广,是指通过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把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活动。
第三条国家扶持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加快农业技术的普及应用,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
第四条农业技术推广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二)尊重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意愿;(三)因地制宜,经过试验、示范;(四)公益性推广与经营性推广分类管理;(五)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注重生态效益。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开发、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
国家鼓励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先进传播手段,普及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创新农业技术推广方式方法,提高推广效率。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促进农业技术推广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提高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水平,促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八条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国务院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以下统称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全国范围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同级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门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同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农业技术推广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条农业技术推广,实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等相结合的推广体系。
国家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十一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属于公共服务机构,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一)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关键农业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二)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预防;(三)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检验、检测、监测咨询技术服务;(四)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安全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监测服务;(五)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和农田水利建设技术服务;(六)农业公共信息和农业技术宣传教育、培训服务;(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根据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以及县域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和水利设施分布等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县、乡镇或者区域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可以实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体制,具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十三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编制应当根据所服务区域的种养规模、服务范围和工作任务等合理确定,保证公益性职责的履行。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设置应当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岗位应当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县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八十,其他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机构岗位总量的百分之七十。
第十四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职责要求。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聘用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有关专业学历,并通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考核。
自治县、民族乡和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聘用具有中专有关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其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的人员。
国家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科技人员到基层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吸引人才,充实和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
第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农业技术推广。
对农民技术人员协助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按照规定给予补助。
农民技术人员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授予相应的技术职称,并发给证书。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加强对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的指导。
村民委员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推动、帮助村农业技术服务站点和农民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十六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适应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开展农业技术开发和推广工作,加快先进技术在农业生产中的普及应用。
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将其科技人员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实绩作为工作考核和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国家鼓励农场、林场、牧场、渔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面向社会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十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发展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群众性科技组织,发挥其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作用。
第三章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十九条重大农业技术的推广应当列入国家和地方相关发展规划、计划,由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会同科学技术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应当把农业生产中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列为研究课题,其科研成果可以通过有关农业技术推广单位进行推广或者直接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
国家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和有关学校开展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二十一条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
第二十二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参与农业技术推广。
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生产中应用先进的农业技术,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在技术培训、资金、物资和销售等方面给予扶持。
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根据自愿的原则应用农业技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强迫。
推广农业技术,应当选择有条件的农户、区域或者工程项目,进行应用示范。
第二十三条县、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组织农业劳动者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其应用农业技术的能力。
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林业、水利、科学技术等部门应当支持农业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开展有关农业技术推广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人员和农业劳动者的技术素质。
国家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农业技术培训。
第二十四条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认真履行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公益性职责,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农业技术,实行无偿服务。
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外的单位及科技人员以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等形式提供农业技术的,可以实行有偿服务,其合法收入和植物新品种、农业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
进行农业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技术咨询和技术入股,当事人各方应当订立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农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应用先进农业技术提供有关的技术服务。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以大宗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为重点的农业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区对农业技术推广的引领作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
第二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第四章农业技术推广的保障措施第二十八条国家逐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投入。
各级人民政府在财政预算内应当保障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并按规定使该资金逐年增长。
各级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以及从农业发展基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的渠道,筹集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用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中央财政对重大农业技术推广给予补助。
县、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工作经费根据当地服务规模和绩效确定,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或者挪用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的资金。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和改善县、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条件、生活条件和待遇,并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国家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的稳定。
对在县、乡镇、村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应当以考核其推广工作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实绩为主。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获得必需的试验示范场所、办公场所、推广和培训设施设备等工作条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试验示范场所、生产资料和其他财产不受侵害。
第三十一条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县级以上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专业进修,使其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其管理的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履行公益性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评。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建立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责任制度和考评制度。
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管理为主的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其业务考核、岗位聘用以及晋升,应当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的乡镇人民政府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业务指导的乡镇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人员,其业务考核、岗位聘用以及晋升,应当充分听取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服务对象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从事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的,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信贷等方面的优惠。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五条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法规定履行职责的,由主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