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培育和催生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最新)
加强对市场主体培育和支持

加强对市场主体培育和支持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主体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为了促进市场活力的释放和经济的持续增长,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支持是至关重要的。
一、加大对市场主体的培育力度1. 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
政府应加大对创业者的扶持力度,如简化创业流程、降低创业成本、提供创业指导等,为市场主体的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2. 加强创新能力培养。
通过加大对科研机构和高校的支持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创新创业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支持。
3. 鼓励多元化经营。
政府应该鼓励市场主体从单一经营向多元化经营发展,通过提供政策扶持和优惠措施,让市场主体能够合理分散风险,增强竞争优势。
二、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1. 加大对融资渠道的拓展。
政府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门槛,为市场主体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机会。
2. 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规范。
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制度和规范,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3. 提供专业化的培训和咨询服务。
为市场主体提供专业的培训和咨询服务,提高市场主体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提供在市场运作中所需的各类信息和指导。
三、改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1. 优化行政审批流程。
政府应加快实施“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升市场主体的发展效率。
2. 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政府要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和维护,打击市场失信行为,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3. 加强信息化建设。
政府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供便捷的在线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化支持,方便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和发展。
通过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育和支持,可以促进市场活力的释放,提升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政府应充分发挥引导和服务的作用,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推进经济的繁荣与发展。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5.27•【字号】长府办发〔2022〕15号•【施行日期】2022.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秩序正文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长府办发〔2022〕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27日长春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2022—2024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推动新旧发展动能接续转换,加快培育和催生市场主体,激发经济活力,做大经济总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聚焦“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贯彻长春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大力营造重商、亲商、安商、惠商、富商发展环境,不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提升市场主体质量和竞争力,为“六城联动”推进提供更加强大的支撑力和内生动力。
二、总体目标市场主体数量发展目标:未来3年,力争我市市场主体总量和企业总量以年均16%的速度增长,2022年底市场主体总量突破150万户,3年后突破200万户。
力争每年实现“个转企”2400户,到2024年底实现“个转企”突破1.3万户。
市场主体质量发展目标: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打造一批行业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一批上市挂牌企业、增加一批成长入规企业、创建一批知名品牌企业,推动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格局。
2024年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2024年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攻坚行动工作方案以下是一个2024年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可能根据不同地区、行业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一、背景与目标:背景:针对当前经济发展形势,促进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提升市场经济活力,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目标:到2024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培育壮大一批具有竞争力、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活力和整体经济水平。
二、主要任务:制定支持政策:完善市场主体培育的政策体系,制定和实施一揽子支持政策,包括财政、税收、融资、人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创业和创新。
加强融资支持: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服务体系,加大对初创和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便利度。
推动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建设创新型企业孵化器和科技园区,提供研发资金、科技人才培训等支持。
优化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加强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合作,提高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
强化市场监管: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推进数字化转型:鼓励市场主体加速数字化转型,提高信息化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促进产业升级: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推动市场主体向高附加值、绿色低碳方向发展。
拓展市场拓销:支持市场主体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国际市场拓展的政策和服务支持。
三、实施步骤:制定2024年市场主体培育壮大攻坚行动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联动合作的工作格局。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激发市场主体的创业热情。
定期评估和调整工作计划,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攻坚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果。
该方案旨在通过多方面的政策和措施,全面提升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城市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铜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铜仁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7日铜仁市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2022-2025年)》(黔府发〔202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做多增量、优化存量、壮大体量、提升质量”为目标,按照“市场配置、政府引导、产业引领、行业培育、要素支撑”的原则,更好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作用,进一步深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良好格局。
二、发展目标(一)市场主体总量大提升创业创新活力有效激发,市场主体个体规模大幅提升。
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总量达43万户,年均增长10%以上,万人拥有市场主体数达到全省中上水平,企业突破9万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达700户以上、资质建筑企业累计达66户以上、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累计达600户以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累计达85户以上;引进国内外优强企业450户以上。
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

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是指为了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主体的健康成长,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计划。
市场主体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和活力源泉,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提高效率和促进创新至关重要。
二、目标和原则2.1 目标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的目标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体系,提高市场主体的创造力、竞争力和发展活力,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2.2 原则在制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方案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市场导向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注重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2. 依法依规原则: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市场主体的法治意识和合规意识; 3. 平等竞争原则: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环境和机会; 4. 全面包容原则:包容各类市场主体,鼓励多元化发展; 5. 激励导向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激励市场主体发展,加强激励机制建设; 6. 风险防控原则:加强市场监管,预防风险,维护市场秩序; 7. 创新驱动原则:鼓励市场主体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三、主要措施和计划3.1 加大对新型市场主体的培育力度1.加强政策支持:制定针对新型市场主体的优惠政策,包括减税降费、土地使用权等方面的扶持政策;2.加大金融支持:加强新型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定制化金融服务;3.加强创新支持:设立专门的创新基金,支持新型市场主体的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
3.2 提升传统市场主体的发展能力1.增强市场主体的核心竞争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团队建设,提高管理能力和市场竞争力;2.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审批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高行政效率;3.推进企业上市:加大上市辅导力度,提供上市便利,鼓励企业赴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
3.3 加强市场主体的信用体系建设1.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记录其经营信用状况,建立信用数据库;2.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完善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科学评估市场主体的信用水平;3.强化信用监管和激励机制:建立信用黑名单制度,严厉打击失信行为,同时加强对守信行为的激励和奖励。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08•【字号】榆政办〔2021〕18号•【施行日期】2021.11.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树市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榆政办〔2021〕1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集中区,市政府各办局、各直属机构:《榆树市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8日榆树市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榆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2021年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十大行动”安排,制定榆树市市场主体培育倍增行动工作方案。
—、目标任务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力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真正让更多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做得大。
“十四五”期间,榆树市市场主体以年均不低于12%、力争突破15%,其中企业不低于15%的增速发展,努力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倍增,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
二、责任分工及推进措施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的门类行业确定12个行业指标组,分别牵头负责本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发展倍增工作;全市各乡(镇)街负责本辖区全量市场主体的倍增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全市各乡(镇)街、相关部门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合力推进的原则,全力推动完成市场主体倍增任务。
12个行业指标组具体分工如下:(一)农业农村组:承担农、林、牧、渔业企业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大力发展优质品种,突出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的产出效益,以效益吸引主体倍增;配套延伸产业链条,持续推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快速发展;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示范作用、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特色基地的支撑作用,大力扶持农业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以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吸引主体增长;推进绿色审批行动,建立完善“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容缺核发”等机制,深入开展政策指导。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行动方案尊敬的领导和各位同事:为了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行动方案:1. 创造市场环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竞争。
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市场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发展机会。
2. 提供金融支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加强信用贷款和担保服务,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灵活和便捷的融资渠道。
3. 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加强对创业创新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市场化能力。
加强创业培训和咨询服务,提供全方位支持,帮助市场主体突破创新瓶颈。
4. 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管理和经营水平。
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援助和纠纷解决机制,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5. 加强合作交流:鼓励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和交流,促进资源的共享和互利共赢。
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和协调,推动各项政策的落地和实施。
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合作,拓展市场空间,提高市场竞争力。
以上就是我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行动方案,我们将全力以赴推动其落地实施。
希望各位领导和同事能够支持和配合我们的工作,共同为市场主体的发展做出贡献。
谢谢!为了进一步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举措,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我们应该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这包括建立健全的市场准入制度,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与市场竞争创造机会。
同时,我们还应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只有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市场体系,才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和空间。
其次,金融支持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关键。
我们应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通过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融资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决融资难题。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6.30•【字号】赣府厅字〔2021〕45号•【施行日期】2021.06.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事主体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6月30日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市场主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重要源泉。
为积极培育壮大我省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现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更好发挥政府引导和帮扶作用,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到2023年,全省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6%,力争突破500万户,其中,规上工业企业突破16000家,高新技术企业突破8000家,上市企业突破120家,形成量质双升发展格局。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现代农业市场主体培育行动。
1.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围绕农业全产业链建设,重点培育一批雏鹰型龙头企业,壮大一批成长型龙头企业,引导一批领军型龙头企业,推进延链、补链、强链,加快构建层次明显、大中小龙头企业相互协调的梯次发展格局。
力争到2023年,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左右,其中,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达到60家以上。
2.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水平。
大力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推动每村形成一个主导产品、一个致富带头人、一个农民合作社、一个村集体资产运营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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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培育和催生市场主体的实施方案
市场主体是创造就业和财富的源泉,是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基本细胞和微观基础。
只有微观市场主体充满活力和创造力,宏观经济体系才有活力和竞争力。
一个地区能否持续生成合理数量的市场主体,既是检验商事制度改革成效的标志,也是推动创新创业、增强发展活力的标志,对地方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有着重要意义。
为加快培育和催生我省市场主体,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将产业项目建设、创新驱动与新增长领域培育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业推动和产业促进作用,加快培育和催生更多市场主体,持续推动我省经济转型发展。
(二)基本原则。
市场配置,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充分调动各类投资者的积极性。
发挥政府鼓励、引导和支持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在组织管理、建设运营、研发生产等环节创新理念和模式,更好满足地方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需要。
聚焦重点,发挥优势。
立足于产业项目建设、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发展特点,对我省相关领域市场主体增长效果明显的领域优先培
育,在深入落实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细化任务,提高质量,确保相关行业产业市场主体持续快速增长。
问题导向,补齐短板。
对推进相关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外部环境变化、市场需求调整等影响市场主体增长变化等问题,要予以重点研究,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应促进发展措施,不断提高相关行业产业市场主体的生存能力,优化存量,扩大增量。
统筹规划,有序推进。
坚持省级层面统筹推进,加强规划引导,做好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产业之间的协调和衔接,合理制定或调整相关政策。
对已出台支持政策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全面系统梳理,结合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完善,持续推进落实;对尚未出台支持政策的,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抓紧制定促进发展的具体支持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
(三)工作目标。
到x年,通过持续加大工作推动力度,将我省拥有的传统优势资源和国内经济发展变化下的新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与新技术、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相融合,以存量带动增量,增强区域发展活力,集聚社会投资创业热情,促进我省市场主体数量较大幅度增长,培育一批拥有市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涌现一批带动新型业态发展的创新载体,形成一批具有x特色的产业集群。
二、政策措施
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的体制
机制障碍,从源头上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推动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能转换,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坚持信用监管综合执法理念不动摇,优化监管,强化执法,加强社会共治,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性,推动市场秩序既规范有序又充满活力,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长效机制。
(二)推进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环境和经营环境。
进一步梳理投资审批改革有关事项,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三)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充分发挥银行、保险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等对相关行业产业市场主体的支持。
(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
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降低投资创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扎实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简易注销登记等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支持创新创业发展,为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五)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守约践诺的信用环境。
深化信用制度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强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六)推进重点行业智能制造应用,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对接《中国制造2025》,全面提升制造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