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
福建省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规定

附件1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根据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预防110-500kV 变压器(电抗器)事故措施》、福建省电力系统调度规程、福建省调通中心闽电调[2002]791号文附件“关于规范变压器保护设计、整定运行的补充规定”和变压器制造厂的技术资料等相关文件,结合福建省电网具体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1 总则1.1 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包括:变压器的瓦斯、油温度、油位、绕组温度、压力释放、冷却装臵故障保护或报警等。
1.2 新安装的变压器应具备完善的非电量保护装臵,并要求制造厂依据该变压器的设计参数,提供非电量保护整定原则要求和相关保护的具体投运模式。
1.3 非电量保护应相对独立,并具有独立的电源回路,电气量停役时不影响非电量保护的运行。
1.4 变压器检修时,非电量保护必须同时退出运行。
1.5 对不满足本规定要求的变压器,应结合停电检修进行完善。
–1–1.6 本规定适用于110kV及以上变压器,电抗器可参照执行。
2 管理2.1 各单位应明确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装臵运行维护管理部门(或人员),避免出现管理死区。
2.2 非电量保护的定值管理:2.2.1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定值应作为继电保护整定值的一部分,定值的下达按照继电保护定值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2.2.2 基建部门应将变压器出厂资料(含非电量保护)和保护图纸,及时提供给变压器专责人所在部门。
2.2.3 变压器专责人根据相关资料,负责提供非电量保护具体整定值。
2.2.4 变压器专责人应每3-5年根据每台变压器的过载、绝缘老化、油中气体分析以及变压器的运行时间等情况,按其健康状况对每台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整定值提出修订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
2.3 非电量保护装臵的校验:2.3.1 非电量保护装臵应由有资质的单位(或班组)定期进行校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严禁不合格或未经校验的装臵安装在变压器上运行。
2.3.2 变压器绕组温度计、油温度计应结合主变的年检进行校验;压力释放阀、瓦斯继电器应结合主变的大修送福建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检验。
最新8、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规程(批准稿)汇总

8、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程(批准稿)精品资料ICS 29.180备案号:Q/ZDL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标准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程浙江省电力公司 发 布目次前言 (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管理职责 (1)4非电量保护设备选型、安装及维护的管理和要求 (3)5非电量保护整定原则 (4)6验收 (6)7非电量保护的缺陷处理 (6)表1气体继电器一般整定原则 (4)前言为加强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范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安装、检修、运行管理等各项工作,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根据现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的非电量保护装置技术标准和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非电量保护运行情况,特制定浙江省电力公司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程。
本标准将作为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技术管理的依据。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生产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锦华、顾克拉、楼其民、董雪松。
本标准审定人员:朱松林。
本标准批准人员:梁绍斌。
本标准于2004年10月首次编写。
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变压器(包括电抗器)非电量保护在整定、设备选型、投产、验收、检修、运行维护、缺陷处理等方面内容,是管理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工作的依据。
本标准所指的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包括:气体保护、压力释放保护、温度保护、油位保护、突发压力继电器保护、冷却器全停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公司所辖范围内110kV~500kV电压等级油浸式电力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工作,其设计、基建、生产运行等部门都应遵守本标准。
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油浸式电力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工作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QCSG 110032-2012 南方电网10kV-110kV元件保护技术规范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 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14285-2006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4.5 保护配置及二次回路通用要求 4.5.1 保护配置及组屏要求
a) 应遵循“强化主保护,简化后备保护和二次回路”的原则进行保护配置; b) 两台及以上保护装置安装在同一保护屏内时,应方便单台保护装置退出、消缺或试验。 4.5.2 操作箱(插件)设计要求 a) 操作箱(插件)的防跳功能应方便取消,跳闸位置监视与合闸回路的连接应便于断开,端子按
a) 电压切换回路采用保持继电器的接点; b) 切换继电器同时动作信号,应采用保持继电器接点;切换继电器回路断线或直流消失信号,应
采用隔离刀闸常开接点启动的不保持继电器接点。
4.5.4 转换开关及按钮设置原则
a) 保护屏的门轴应在左侧(正视屏体),按钮设置原则如下: 1) 集中组屏,每层布置 1 台装置时:按钮布置在装置右侧; 2) 集中组屏,每层布置 2 台装置时:左侧装置按钮布置在其左侧,右侧装置布置在其右侧;
Q/CSG10011-2005
220 kV~50过规范 10 kV~110 kV 系统的变压器保护、母线保护、母联(分段)保护、站用变 保护(接地变保护)、电容器保护、电抗器保护及辅助装置的技术原则、配置原则、组屏方案、端子排设 计、压板设置和二次回路设计,提高继电保护设备的标准化水平,为继电保护的制造、设计、运行、管 理和维护工作提供有利条件,提升继电保护运行、管理水平。
4.3 保护装置技术要求 10 kV 保护装置内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应能满足不同二次额定电流的要求,不需用户设置相关参
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

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甘肃省电力公司检修公司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力变压器(含高压并联电抗器,下同)的非电量保护运行管理,做好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整定、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定期检验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制定依据《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省公司《关于非电量保护有关问题的通知》(甘电调〔2010〕73号)。
第二章非电量保护第三条非电量保护是指由非电气量反映的故障动作或发信的保护,一般是指保护的判据不是电量(电流、电压、频率、阻抗等),而是非电量,如瓦斯保护(重瓦斯通过油速整定,轻瓦斯通过气体体积整定)、温度保护(通过温度高低整定)、防暴保护(通过压力整定)等。
第四条非电量保护装置指变压器保护同屏配置的装置,主要是对开关场送来的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继电器接点进行重动后实现接点扩展、延时、发信和跳闸功能。
第五条非电量保护装置可对输入的非电量接点进行SOE记录和保护报文记录并上传,主要包括本体重(轻)瓦斯,有载调压重(轻)瓦斯,冷控失电、压力释放、温度高等,经压板直接出口跳闸或发信报警。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运维检修部是非电量保护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是:1.根据相关规定负责制定、修编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
2.指导、督促各分部(中心)做好非电量保护管理工作,审核非电量保护改造计划,安排改造资金。
3.负责管辖范围内变压器非电量保护事故及重大缺陷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并督促落实反事故技术措施。
第七条分部(中心)的职责:1.负责收集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及非电量保护装置生产厂家技术资料,依据变压器运行规程和变压器生产厂家技术要求,确定非电量保护整定原则(整定原则、定值通知单建议由总部统一下发,分部执行)。
2.负责组织编制设备管辖范围内非电量保护现场运行规程及非电量保护管理制度。
3.负责设备管辖范围内非电量保护的运行管理工作,监督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正确使用和运行。
4.参加设备管辖范围内非电量保护事故及重大缺陷的调查、分析、处理,督促落实技术改进措施和反事故措施。
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

五、油位计的保护原理及设置原则
2、设置原则及运行要求:
压力释放阀的开启压力设置应结合变压器的结构考虑,应区分有升高座和直接装在油箱顶上的差异及心式变压器和壳式变压器的差异等,盲目地降低开启压力,容易造成压力释放阀保护误动,压力释放阀的微动开关因受潮或振动短路,会引起跳闸,必须尽量避免非电量保护误动作引起的跳闸事故。由于大多数变压器厂家规定压力释放阀接点作用于跳闸,曾多次因压力释放阀的二次回路绝缘降低引起跳闸停电事故。为此,变压器运行规程(DL/T 572—95)规定“压力释放阀接点宜作用于信号”.但当压力释放阀动作而变压器不跳闸时,可能会引发变压器的缺油运行而导致故障扩大。为此,可采用双浮子的瓦斯继电器与之相配合来保护变压器:当压力释放阀动作导致油位过低时, 瓦斯继电器的下部浮子下沉导通,发出跳闸信号.
1、测温原理
(1)油面温控器的测温原理:
温控器主要由弹性元件、毛细管和温包组成,在这三个部分组成的密闭系统内充满了感温液体,当被测温度变化时,由于液体的“热胀冷缩”效应,温包内的感温液体的体积也随之线性变化,这一体积变化量通过毛细管远传至表内的弹性元件,使之发生相应位移,该位移经齿轮机构放大后便可指示该被测温度,同时触发微动开关,输出电信号驱动冷却系统,达到控制变压器温升的目的。
1、轻瓦斯保护
(1)保护原理
内部故障比较轻微或在故障的初期,油箱内的油被分解、汽化,产生少量气体积聚在瓦斯继电器的顶部,当气体量超过整定值时,发出报警信号,提示维护人员进行检查,防止故障的发展。
国家电网公司66kV变压器保护装置技术规范书_通用部分

1.1.4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1.1.5 本规范书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2
供方的工作范围将包括下列内容,但不仅仅限于此内容。
1.2.1提供标书内所有设备及设计说明书及制造方面的说明。
1.2.2提供国家或电力行业级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动模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和IEC61850的一致性测试报告,以便确认供货设备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1.2.3提供与投标设备版本相符的安装及使用说明书。
2.4.466kV变压器电量保护宜按主、后备保护分开配置,各侧后备保护分别独立,后备保护宜与测控装置一体化。也可按双套配置,双套配置时应采用主、后备保护一体化配置;
2.4.566KV变压器各侧MU宜按单套配置,也可按双套配置
2.4.6保护装置内任一个元件损坏,除出口继电器外,不应引起保护误动作跳闸。
技术规范使用说明
1、本物资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分为标准技术规范通用部分和标准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并加盖该网、省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公章,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表1保护装置应满足的规定、规范和标准
主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误动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主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误动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摘要:变压器非电量保护是由非电气量反映的故障动作或发信的保护,是变压器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保护的判据不是电量,而是变压器的油流、温度、压力等,实际运行中,因变压器非电量保护的元件老化破损,电缆绝缘故障,极易造成非电量保护误动,变压器出口开关跳闸,机组停机。
基于此,本文主要探讨了主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误动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关键词: 主变压器; 非电量保护; 原因引言变压器非电量保护改投报警信号,避免了元件老化破损、电缆绝缘故障而造成非电量保护误动、机组“非停”事故。
运行人员必须加强电气参数监视及电气设备巡检,发现变压器电流、油流、温度、压力异常时,应及时进行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1非电量保护故障案例介绍某工作日,集控室内“主变油位异常”报警,报警前发电机组正常运行。
运行人员抵达现场进行排查,未发现变压器油位有异常状况,而变压器本体也处于良好运行状况。
基于该种情况,运行人员遂复位保护装置RCS-974面板的“主变油位异常”信号,随后机组发生跳闸现象。
事后检查保护装置动作记录,发现发变组保护动作记录有外部重动1 动作( 灭磁联跳) 。
2事故原因分析为排查出保护动作故障原因,首先对励磁装置进行了检查,但励磁调节器AV R装置无任何跳闸和异常报警记录。
在检查励磁开关跳闸原因过程中,确认是由发变组保护发出的跳闸命令。
进一步检查发变组保护接线,得知该命令由非电量RCS-974 保护装置出口跳灭磁开关的接点发出,且无法复位。
检查人员将“主变油位异常”报警接点处接线拆除,并重新启动保护装置,此时出口跳灭磁开关接点返回,其他保护与信号回路均正常运行。
根据上述检查状况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主变油位异常报警接点导通,是保护出口灭磁开关跳闸接点持续处于闭合状态无法断开的原因。
为了找到主变油位异常报警的原因,对变压器本体油位计报警接点进行测试,发现其电缆绝缘已经损坏。
故判定此次事故的原因是由于非电量保护RCS-974“主变油位异常”信号误报警而引起。
变压器非电量保护有哪些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装置典型误动作原因分析及对策

变压器非电量保护有哪些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装置典型误动作原因分析及对策500KV汗海变电站担负着向乌兰察布市中、后旗及锡林郭勒盟部分地区供电的重要任务。
2008年5月16日16时雨后,主控室监控系统报“#1主变本体压力释放2跳闸动作”信号,检查主变本体无异常,在保护小室检查时发现FST200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装置面板“A相本体压力释放2跳闸”信号灯点亮,由于压力释放保护未投保护压板,仅投信号,所以未造成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误跳闸事故。
1变压器非电量保护误动原因的分析根据故障时监控信号及保护装置所发的信号,初步判断为非电量保护动作,但现场对本体重瓦斯继电器及压力释放阀检查时未见其动作。
当对回路进行检查时发现A相变压器本体压力释放阀接线盒内有进水痕迹,用1000V摇表进行测量其本体重瓦斯保护13(A、B、C)及压力释放保护17(B、C)回路时,对地绝缘为20MΩ,而压力释放保护回路17A线芯对地绝缘为0.2MΩ。
所以可以判断该保护装置动作的原因是由压力释放保护回路17A线芯遇水接地,通过直流电源绝缘监察装置的接地点,将PST-BT213为本体压力释放非电量保护装置中重动中间继电器线圈的正接线端与直流正电源端构成通路,进而导致中间重动继电器带电其接点误动作造成。
经检修人员更换电缆后故障得以排除。
2实验分析检查保护装置所使用直流电压为231V,正极对地电压115V,负极对地电压116V。
直流系统电压正常,绝缘良好。
2.1模拟故障试验在非电量保护端子排处将17A、17B、17C;13A、13B、13C分别对地短接模拟故障情况,观察面板信号点亮情况,试验结果见表1。
2.2继电器动作特性试验用VENUS330继电保护测试仪对PST重动中间继电器的动作性能做进一步测试。
PST变压器本体保护装置共有15只重动中间继电器,原理接线同PST-BT210回路,实验选取三只继电器进行特性试验。
试验结果见表2。
2.3试验分析从表2数据可知,PST系列非电量保护装置中重动中间继电器动作电压均小于115V(50%额定电压),故当PST系列非电量保护装置中重动中间继电器线圈正接线端接地时,由绝缘监察装置分压加到继电器线圈两端的电压已高过其动作电压,继电器必将发生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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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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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
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浙江省电力公司检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的安装、检修和运行管理工作,依据浙江省电力公司《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管理规程》(Q/ZDL2263-2004,以下简称《规程》)和《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DL/T572-2010),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对《规程》作进一步明确、补充,未及之处仍按《规程》要求实施。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辖变电站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运维检修部负责公司所辖变电站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技术归口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有关规程和反事故技术措施,负责编制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整定联系单。
第五条专业化检修基地负责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的检修、整定执行工作。
非电量保护元件至变压器(电
抗器)端子箱端子排内侧的电缆由变电检修班负责,变压器(电抗器)端子箱端子排外侧至保护屏的电缆由二次检修班负责。
第六条二次检修班应参与变压器(电抗器)检修工作,对非电量保护进行二次回路绝缘测试及保护联动试验。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七条对新建及技术改造变压器(电抗器)的非电量保护,其回路设计及技术要求应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对已投入运行的、不能满足本规定要求的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及回路,应结合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进行改进,逐步完成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投跳的目标。
在技术改造后,非电量保护需经运行证明可靠,才能投跳闸。
第八条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经改进后符合本规定要求,需改变跳闸方式,由运维检修部以联系单方式书面通知变压器保护整定单位修改定值单。
第九条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应选择结构合理、运行业绩良好、动作可靠的产品,防护等级应达到有效防潮、防雨、防尘的要求。
第十条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二次电缆应采用具有良好耐油、绝缘和机械性能的控制电缆,在接至端子箱途中,不得使用过渡接线盒或接续。
保护接点及其接线部位应有防潮、防腐蚀措施。
第十一条新安装的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二次回路,在绝缘电阻测量合格后,可对全部连接回路应用工频电压1000V持续1min的介质强度试验。
全部试验(含流速、容积、压力、绝缘)合格后,变压器(电抗器)方能投入运行。
第十二条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二次回路以及回路中的继电器,应在投产前按要求进行校验,并有校验报告。
校验报告按试验报告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校验报告齐全、合格作为设备验收合格的必要条件。
第十三条应结合变压器(电抗器)检修,对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进行校验,包括二次回路绝缘测试和保护联动试验。
第十四条瓦斯、压力释放、冷却器全停、油温过高等非电量保护的动作接点应接入到变电站监控系统。
对无人值班站,调度端和集控端应有非电量保护信号的遥信量。
第十五条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工厂验收和现场验收按照规程要求进行。
第十六条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的缺陷处理程序按《浙江电网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要求执行。
第四章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瓦斯继电器
(一)瓦斯继电器应符合JB/T 9647标准。
为将气体积聚通向瓦斯继电器,瓦斯继电器或集气联管应有1%~1.5%的坡度。
(二)户外运行的变压器(电抗器)瓦斯继电器在运行中应装有防雨罩,防止接线盒进水导致保护误动。
(三)国产(不含合资品牌)有载开关保护继电器必须采用带气体积聚报警的瓦斯继电器。
对轻瓦斯频繁动作的有载开关,应及时检查。
(四)瓦斯继电器的布置和设置应方便运行巡视、检查和检修。
本体瓦斯继电器宜装有引下的集气装置,方便取气分析。
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行中发生本体轻瓦斯动作,应进行取气分析。
(五)瓦斯继电器应在变压器(电抗器)出厂、安装、检修及预防性试验时进行校验,并有校验报告。
进口有载开关瓦斯继电器结合有载开关检修进行校验。
(六)变压器(电抗器)正常运行时,瓦斯继电器应有两副接点,彼此间完全电气隔离。
一副用于轻瓦斯报警,一副用于重瓦斯跳闸。
变压器(电抗器)在运行中进行油处理、更换油泵以及打开放气阀或调整油位时,作用于跳闸的重瓦斯应投信号。
第十八条压力释放阀
(一)压力释放阀应符合JB 7065标准,运行业绩良好、动作性能可靠,并可重复动作,微动开关采用全密封结构。
(二)变压器(电抗器)本体防爆形式应采用压力释放阀,采用防爆玻璃(片)的老旧变压器(电抗器)应改进为压力释放阀。
有载开关在订货中应明确防爆形式采用压力释放阀。
(三)本体压力释放阀宜装有防雨、导向装置。
压力释放阀应在变压器(电抗器)油箱顶盖(壳式变压器可布置在油箱侧面)安装。
当按要求需装设2只时,应按长轴方向两端各安装1只。
二次电缆应直接接入端子箱。
如已安装有中间过渡盒的,过渡盒应有防雨、防潮功能,过渡盒的进出线必须在侧面的水平方向,并应结合变压器(电抗器)大、小修取消中间过渡盒。
(四)压力释放阀在变压器(电抗器)出厂、安装、大修以及预防性试验时应进行动作特性校验,并有校验报告。
(五)压力释放阀的动作压力应能避开因外部穿越性短路故障而引起的误动。
第十九条温度计(油顶层、绕组)
(一)温度计的选用应符合JB/T6302和JB/T8450标准。
(二)变压器(电抗器)至少应有一只油顶层温度计的温度指示接入变电站监控系统。
(三)在变压器(电抗器)出厂、安装、大修及预防性试验时对温度计进行校验,包括进行温度计接点回路电气绝缘试验、触点动作情况检查、现场温度指示与控制室远传数
据的误差,并有校验报告。
应结合变压器(电抗器)小修进行温度计的校验,检查温度计座内的油位和密封情况。
(四)温度计(包括表头、变送器)应有调零机构,在校验合格的基础上,使各温度计的指示读数等对应一致。
(五)油温度计安装时温包应全部插入有油的套筒内,套筒应密封良好。
在运行中按规定对温度计进行巡视,对变压器(电抗器)温度计指示不准确的,应及时填报缺陷。
同一台变压器(电抗器)两只油顶层温度计指示、温度计远方监控显示相差5℃以上(应排除日照等因素影响),应报一般缺陷。
当变压器测温装置全部失效,应定为重要缺陷。
(六)油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能使运行人员清晰地看到油温指示。
应在主变箱体设置油位与变压器(电抗器)顶层油温关系曲线的铭牌,以便运行人员对照比较。
第二十条冷却器全停保护
(一)冷却器电源、设备(风扇和油泵)及控制元件故障和全停,应能及时报警。
(二)冷却器控制柜应密封良好,具有驱除潮气装置。
主变停电预试时应检查各接点接触情况。
(三)冷却器全停跳闸回路宜经变压器(电抗器)油温闭锁。
冷却器全停接点在就地实现,并提供无源接点(回路)。
全停延时继电器采用直流时间继电器,并装设在主变保护屏上。
(四)冷却器控制回路交、直流电源失去必须及时报警,直流电源失去不得引起冷却器全停。
第五章整定原则
第二十一条变压器(电抗器)非电量保护整定原则参照《规程》要求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运维检修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