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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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参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简称新锅规

[实用参考]《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G0001-2012简称新锅规
(2)亚临界锅炉,16.7MPa≤P<22.1MPa;
(3)超高压锅炉,13.7MPa≤P<16.7MPa;
(4)高压锅炉,9.8MPa≤P<13.7MPa;
(5)次高压锅炉,5.3MPa≤P<9.8MPa;
(6)中压锅炉,3.8MPa≤P<5.3MPa。
1.4.2B级锅炉
(1)蒸汽锅炉,0.8MPa<P<3.8MPa;
不限
≤520
12Cr1MoVR
GB 713
不限
≤565
13MnNiMoR
GB 713
不限
≤400
2.3.2锅炉用钢管材料
锅炉用钢管材料见表2-2。
表2-2锅炉用钢管材料
钢的
种类
牌号
标准编号
适用范围
用途
工作压力(MPa)
壁温(℃)
(注2-2)
碳素钢
Q235B
GB/T 3091
热水管道
≤1.6
(3)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气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0.7MW;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0.1MW<额定热功率Q≤4.2MW。
1.4.4D级锅炉
(1)蒸汽锅炉,P≤0.8MPa并且30 L≤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V≤50L;
(2)汽水两用锅炉(注1),P≤0.04MPa并且额定蒸发量D≤0.5t/h的锅炉;
2.2性能要求
(1)锅炉受压元件和与受压元件焊接的承载构件钢材应当是镇静钢;
(2)锅炉受压元件用钢材室温夏比冲击吸收能量KV2不低于27J;
(3)钢板的室温断后伸长率A应当不小于18%。
2.3材料选用
锅炉用钢板、钢管、锻件、铸钢件、铸铁件、紧固件、拉撑件和焊接材料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选用。

热载体炉安全与操作规程

热载体炉安全与操作规程

操作规程/石油化工热载体炉安全与操作规程1、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YY系列全自动有机热载体炉的安全操作及维修保养的作业指导。

2、调试及运行热载体炉使用应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司炉工操作。

热载体炉必须在冷态和热态调试结束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2、1启动前检查热载体炉起动前,必须详细检查,检查项目如下:(1)炉体、供热系统及其附属装置全部组装完毕,经检验和水压试验合格。

(2)检查炉体内、外部,包括焊缝质量及炉内是否有遗留杂物。

(3)检查主要安全附件、压力、温度仪表等是否符合有关要求。

(4)烟箱盖是否严密,排烟系统是否畅通,接口密封性要良好。

(5)检查线路电压是否符合要求,各用电设备、开关是否正常。

(6)对系统的附属设备进行检查。

2、2炉体管路的清洗安装完毕并检查合格后,炉体和管路内应进行清洗,清洗液用YD——5常温清洗剂用0.6~0.7%的苛性钠液,用泵循环洗液连续冲洗直至排出液不带油污物时,将洗液全部排出,并及时用清水冲洗排尽,最后用压缩空气吹干。

2、3加有机热载体(导热油)检查好注油泵,打开注油管路上阀门,一次性连续注入导热油。

在操作过程中应尽量减少空气泄入,且及时在最高点放气及最低点取样以决定是否要排放少量受污染的导热油。

最后达到膨胀器内规定的液位为止(约为1/3容量)。

2、4启动循环泵(1)启动前应泵内灌满导热油,驱除泵内空气。

(2)常温油冷态运行5~~8小时,检查所有的设备,仪表是否正常,随时观察情况,如泵出口压力低于使用压力的1/2时应停车,清洗过滤器,然后继续运行,打开排气阀门定时排气,达到在常温下使本体和管路内无空气(此时泵的出口压力稳定,显示值为最高扬程)。

2、5燃烧调整新装热载体炉或改变燃料品种时应按照燃烧器使用说明书进行燃烧调整。

调好之后不要随意变动燃烧器的任何部分。

2、6烘炉与导热油脱水脱气(煮油)热载体炉和供热系统经过检查和准备符合点火条件后,即可进行烘炉与脱水脱气。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常识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常识

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常识概述锅炉是具有高温、高压的热能设备,是特种设备之一,在机关、事业企业及各行各业广泛使用,是危险而又特殊的设备。

一旦发生事故,涉及公共安全,将会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

为了公共安全、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使用锅炉应注意以下全事项:注意事项1、锅炉出厂时应当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全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证书)”。

2、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

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资格证书,方可从事锅炉的安装、维修、改造。

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安装、维修、改造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将开工告知送当地县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告知后即可施工。

3、锅炉安装、维修、改造的验收。

施工完毕后施工单位要向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申报锅炉的水压试验和安装监检。

合格后由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检验所、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整体验收。

4、锅炉的注册登记。

锅炉验收后,使用单位必须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填写《锅炉(普查)注册登记表》,到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并申领《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登记证》。

5、锅炉的运行。

锅炉运行必须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证人员操作,使用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八项制度、六项记录。

6、锅炉的检验。

锅炉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安全定期检验的锅炉不得使用。

锅炉的安全附件安全阀每年定期检验一次,压力表每半年检定一次,未经定期检验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严禁将常压锅炉安装为承压锅炉使用。

严禁使用水位计、安全阀、压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锅炉。

TSG G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TSG G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6、修订:水质管理与使用管理合并,附则改为附录共5条
7、改革开放开始
8、引进国际标准
五)八三年部分条文修改
1、参考ISO/R831和ASME标准
2、共修改13条重点修改材料
附录修改1条
3、1983年5月24日颁布
4、国务院4号的颁布
5、国务院在天津召开会议宣贯
六)热水锅炉规程的诞生
1、名称: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程
6、制定:
1)适应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的需要。
2)发挥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优越性。
3)杜绝因为泄漏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十)96蒸汽锅炉规程的修订
1、名称: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文函:劳动部劳部发(1996)第276号
3、颁布:1996年8月19日
4、实施: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5、内容:共11章212条2个附录
八、研讨和修改阶段
2010年5月至9月,工作组针对第二次征求意见汇总,开始了各专题小组研讨和修改工作,特别就比较突出的电站锅炉材料问题召开多次专题小组会议,协调锅炉厂和电力部门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九、规范标准格式化阶段
2010年10月至12月,根据上级指示,将征求意见稿中按“第X条”的形式改为“1.1…”的标准形式,同时为了满足将来规程的顺利实施,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起草形成了有机热载体液膜温度计算特别是燃煤锅炉推荐计算方法。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释义
河南省特种设备协会
2013年5月
第一部分编制说明
第一章修订过程
第二章修订原则
第三章主要变化
第二部分条文释义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材料
第三章设计
第四章制造
第五章安装、改造、修理
第六章安全附件和仪表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关于颁发《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通知劳部发【1993】3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近几年来,有机热载体炉在我国使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数量不断增多,因泄漏引起的火灾事故多有发生。

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规定,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在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现颁发实施。

各有关设计、制造、使用等单位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规程。

各级劳动部门应负责监督本规程的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有机热载体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提高有机热载体炉设计、制造、使用等方面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保证有机热载体炉安全运行,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要求,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于固定式的有机热载体气相炉(以下简称气相炉)和有机热载体液相炉(以下简称液相炉)。

本规程也适用于以电加热的机热载体炉,但电器加热部分除外。

第3条本规程规定了有机热载体炉的特殊要求。

有机热载体炉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应符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本规程的规定。

此外,气相炉还应符合《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液相炉还应符合《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有关要求。

各级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第4条生产有机热载体炉的单位,须持有有机热载体炉专用制造许可证。

第二章结构与技术要求第5条有机热载体炉的强度应按照《水管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锅壳式锅炉受压元件强度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其设计计算压力应为工作压力加0·3MPa,且不低于0·59MPa。

第6条受压元件焊接与探伤应符合下列要求:1.管子与锅筒、集箱、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

2.锅筒筒体的纵缝、环缝和封头拼接缝必须采用埋弧自动焊,当受工装限制时锅筒最后一道环缝的内侧允许采用手工电弧焊。

有机热载体锅炉操作规程(三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操作规程(三篇)

有机热载体锅炉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安全运行,提高其工作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操作人员。

第三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操作,禁止任何违反规程的行为。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内容包括设备的基本要求、操作流程、运行安全、事故处理、保养维护等。

第二章设备基本要求第五条有机热载体锅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安装必须经过专业人员检查合格。

第六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和运行要求。

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

第七条有机热载体锅炉必须安装正确、牢固,各连接处应密封可靠。

第八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管道、阀门等部件必须经常检查,确保完好无损。

第九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水位、压力、温度等仪表必须校准准确。

第十条有机热载体锅炉的使用寿命一般为10年,过期必须进行全面检修或更换。

第三章操作流程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开机、停机流程,按照正常流程操作。

第十二条开机前必须检查各连接管道、阀门是否漏气、漏水,确保没有泄漏。

第十三条开机前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预热,待温度稳定后,可以正常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在运行过程中,必须保持稳定的燃烧状态,实时监控水位、压力、温度等参数。

第十五条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压力、温度异常等情况,必须及时停机检修,确保设备安全。

第十六条停机前必须按照正常操作程序进行冷却,待温度降低后方可停机。

第四章运行安全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必须经常巡视设备,确保运行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八条操作人员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裸露皮肤等操作。

第十九条有机热载体锅炉运行时,禁止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第二十条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火灾、爆炸等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处理。

第二十一条在高温操作过程中,必须谨防烫伤,防止对人身和设备造成损害。

第五章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必须立即停机,切断电源,并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

2020年(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2020年(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

(安全管理)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第三章主要变化一、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

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方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

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越大。

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二、规定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

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

三、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速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

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的实际经验积累,经锅炉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力增加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这些材料的适用范围。

四、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随着我国锅炉用材料,特别是常规用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

因此,本规程修订时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的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

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人员在材料制作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

五、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

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六、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验检验发展问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料的产品焊接试板。

2020年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精品

2020年TSG_G0001-XXXX《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释义精品

第三章主要变化一、增加了锅炉设备级别从危害性及失效模式出发,突出本质安全思想,对锅炉进行分级。

锅炉最危险的失效方式是爆炸,锅炉爆炸有承压部件爆炸和炉膛爆炸。

锅炉爆炸释放的能量与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紧密相关,锅炉介质参数和容量越大,爆炸造成的损失和危害越大。

锅炉设备共分为A、B、C、D四个级别。

二、规定了特殊情况处理渠道为促进锅炉科学技术进步,对采用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情况,制定了安全的解决途径。

鼓励创新,但创新是有风险的,新规程明确规定,对此类问题应当由专家组成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既可突出专家的作用,又可回避风险。

三、增加了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近些年由于电站锅炉的迅速发展,原规程所列材料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的需求。

本次修订结合我国锅炉设计、制造、运行和检验等方面的实际经验积累,经锅炉制造单位、电力单位、检验机构和科研单位等方面充分协商,在参考国外材料标准及应用的基础上,大力增加大型电站锅炉用材料,并规定了这些材料的适用范围。

四、简化了材料验收程序和内容随着我国锅炉用材料,特别是常规用材料制造水平的提高,从材料的制造源头提高了锅炉用材料的质量。

因此,本规程修订时增加了对B级及以下锅炉的碳素钢材料,满足一定的要求后,不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

同时参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增加了材料使用单位人员在材料制作单位源地验收后,不强制要求进行入厂后的理化和无损检测复验,这样在质量得到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大大地减少制造成本。

五、加强了立式锅炉技术要求考虑到近些年立式锅炉爆炸事故,本次修订针对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特别是立式锅炉下脚圈与锅壳的连接部位,做出采用氩弧焊打底的规定,以保证此薄弱部位的焊接质量。

同时为检修方便,下部必须开设3个及以上的手孔。

六、大量减少产品焊接试板考虑到目前我国焊接水平特别是常规用材料的焊接质量已大幅提高,并根据多年来实际焊接试验检验发展问题的概率极小的情况,本次修订大量减少碳素钢材料的产品焊接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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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热载体锅炉安全附件和仪表
一、安全阀设置
1、自然循环气相系统至少装设两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一个安全阀安装在锅炉的气相空间上方,另一个安全阀安装在系统上部的用热设备上或供气母管上。

2、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的闪蒸罐和冷凝液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的闪蒸罐上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

3、气相系统的安全阀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串联一个爆破片,安全阀和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不小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爆破片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装设一个截止阀,在锅炉运行时截止阀应当处于锁开位置。

解释:对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规定
一、自然循环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要求
1、自然循环气相系统至少装设两个不带手柄的全启式弹簧式安全阀。

1)一个安全阀安装在锅炉的气相空间上方。

2)另一个安全阀安装在系统上部的用热设备上或供气母管上。

二、液相强制循环节流减压蒸发气相系统安全阀设置的要求
1、闪蒸罐和冷凝液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2、额定热功率大于1.4MW的闪蒸罐上应当装设两个安全阀。

三、气相系统安全阀和爆破片设置的要求
1、气相系统的安全阀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串联一个爆破片。

2、安全阀和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应当不小于锅炉的额定蒸发量。

3、爆破片与锅炉或者管线连接的短管上应当装设一个截止阀。

4、在锅炉运行时截止阀应当处于锁开位置。

4、液相锅炉应当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

当液相锅炉与膨胀罐相通,并且二者之间的连通管线上没有阀门时,锅炉本体上可以不装设安全阀。

闭式膨胀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解释:对液相锅炉及系统装设安全阀的规定
一、装设安全阀的目的
1、原《规程》规定“液相有机热载体锅炉的本体上可不装安全阀”。

2、考虑锅炉进出口都装有切断阀,由于锅炉本身就是系统的热源,当锅炉与系统的连接被切断后,就可能存在被加热导致压力升高的危险。

3、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目的是压力升高时泄压,保证锅炉安全运行。

二、装设安全阀的要求
1、液相锅炉应当在锅炉进口和出口切断阀之间装设安全阀。

2、当液相锅炉与膨胀罐相通,并且二者之间的连通管线上没有阀门时,锅炉本体上可以不装设安全阀。

3、闭式膨胀罐上应当装设安全阀。

二、安全泄压装置:闭式低位置储罐上应当装设安全泄压装置。

解释:
1、闭式低位置储罐的作用
1)为系统存储和补充有机热载体。

2)接受由系统内排出的有机热载体。

2、只有闭式有机热载体系统中才会采用闭式低位置储罐。

3、系统内部压力的变化会导致闭式低位置储罐内的压力变化。

4、该储罐内已经存储一定数量用于系统补充的有机热载体。

5、紧急情况下又接纳系统排出的高温有机热载体。

6、罐内冷介质遇热膨胀而发生汽化,造成罐内超压。

三、压力测量装置
气相锅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液相锅炉的进、出口管道上循环水泵及过滤器进、出口、受压部件以及调节控制阀前后应当装设压力表。

压力表存液弯管的上方应当安装截止阀或者针形阀。

解释:对锅炉装设压力测量装置的规定
一、气相锅炉装设压力测量装置的要求
气相锅炉的锅筒和出口集箱应当装设压力表。

二、液相锅炉装设压力测量装置的要求
1、液相锅炉的进、出口管道上应当装设压力表。

2、循环水泵及过滤器进、出口应当装设压力表。

3、受压部件以及调节控制阀前后应当装设压力表。

三、存液弯管的上装设截止阀的要求
压力表存液弯管的上方应当安装截止阀或者针形阀。

四、液位测量装置
1、锅筒、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胀罐等有液面的部件上应当各自装设独立的一套直读式液位计和一套自动液位检测仪。

2、有机热载体储罐需要装设一套直读式液位计。

3、直读式液位计应当采用板式液位计,不应当采用玻璃管式液位计。

解释:对装设液位测量装置的规定
一、装设液位测量装置的目的
1、有机热载体系统多为无人值守的自动控制操作系统。

2、需要液面监视的容器和设备通常安装在比较高的位置并且处于高温条件之下。

3、不便巡查人员调节操作和液面监视,考虑系统操作的安全性和运行可靠性。

二、装设液位测量装置的要求
1、锅筒、闪蒸罐、冷凝液罐和膨胀罐等有液面的部件上应当各自装设独立的一套直读式液位计和一套自动液位检测仪。

2、有机热载体储罐需要装设一套直读式液位计。

3、直读式液位计应当采用板式液位计,不应当采用玻璃管式液位计。

五、锅炉温度测量装置
锅炉进、出口以及系统的闪蒸罐、冷凝液罐、膨胀罐和储罐上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装置。

解释:对锅炉装设温度测量装置的规定
一、装设温度测量装置的目的
1、监视锅炉及系统各部位有机热载体温度的变化情况。

2、根据各部位有机热载体温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进行操作和调节。

3、确保锅炉及其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装设温度测量装置的要求
1、锅炉的进、出口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装置。

2、系统的闪蒸罐、冷凝液罐、膨胀罐和储罐上应当装设有机热载体温度测量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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