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发4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质发4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质发4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安新改建工程项目部文件

豫安新改建质[2005]4号

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程序

1、目的

为规范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确保满足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保证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建设质量目标的实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的控制。3、职责

质量监督处负责本程序的归口管理,其他处室负责配合质监处进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 制定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4.1.1 工程开工前,质监处组织人员针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重点内容,如:质量标准、施工工艺、试验检测、施工材料管理、现场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质量检查和考核等,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并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或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以便有效地指导和规范各参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工作。

主要文件有:

《关于抓紧进行工地试验室建设的通知》

《河南省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质量检查与评比办法》

《关于严格履行质量控制程序的通知》

《地方原材料质量使用调查表》

《关于尽快上报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通知》

《关于施工及监理单位自检、抽检签字程序的通知》

《关于加强超声波检测基桩质量工作管理的通知》

《关于统一路基填筑压实度检测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管理的通知》

《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2005年度监理工作目标责任书》

《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2005年目标责任书(质量监督处)》《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违规处罚管理办法》

《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工地巡查制度》

4.1.2 重点工程、控制性工程开工前,质量监督处根据该工程工艺流程,检查施工单位准备工作是否达到要求,确保关键工程的质量。

4.2 建设期间对工程质量的控制

4.2.1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监督其工作情况,检查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的落实情况,确保工程质量监督控制有效。

4.2.2 监督监理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检查监理人员旁站,工作记录等工作情况,确保对工程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控制;

4.2.3 原材料的调查及抽查

4.2.3.1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对主要原材料进行调查。在施工前期对钢筋、水泥、砂、碎石、钢绞线等材料进行调查,选定厂家范围供施工单位选择。在施工中期对橡胶支座、伸缩缝、路面用碎石、沥青等主要原材料进行调查,供施工单位选择或项目公司招标;

4.2.3.2 在施工期间对进场原材料进行抽查,检查施工单位进货台帐、自检台帐、监理抽检台帐,检查自检、抽检频率是否满足规范要求;并现场取样进行抽查试验;

4.2.4 软基处理施工的控制

4.2.4.1 按照施工规范和项目公司的规定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方案施工;

4.2.4.2 对软基处理施工质量进行抽查。

4.2.5 路基施工的控制

4.2.

5.1 检查施工单位路基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施工,检查路基填料、路基施工程序、填筑厚度、宽度及压实度;

4.2.

5.2 对路基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评价路基施工质量;

4.2.

5.3 检查施工单位路基施工自检资料和监理抽检资料;

4.2.6 结构物施工的控制

4.2.6.1 检查施工单位结构物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图纸要求施工;

4.2.6.2 对结构物施工质量进行抽查,在施工过程中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评价结构物施工质量;

4.2.6.3 检查施工单位结构物施工自检资料和监理抽检资料;

4.2.7 路面施工的控制

4.2.7.1 路面基层施工

检查原材料、混合料、基层强度、厚度、宽度等。检查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旁站、抽检资料。

4.2.7.2 路面面层施工

检查原材料、混合料、面层强度、厚度、宽度等。检查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旁站、抽检资料。

4.2.8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

4.2.8.1 对于监理上报的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应当坚持原则,以保证缺陷必须返工处理,并保存好原始记录。

4.2.8.2 对较大的工程事故,按交通部交公路发[1999]90号文件的要求, 质监处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4.2.9 工程验收

4.2.9.1 交工验收

质监处配合厅质监站交工验收工作。

4.2.9.2 缺陷责任期的管理和竣工验收

质监处负责缺陷修补的监督和管理。缺陷责任期满前,质监处会同

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符合竣工

验收条件时,提交竣工申请验收报告,协助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4.3 质监处工作程序

4.3.1 建立工地巡查制度,详见《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改建工程

工地巡查制度》;

4.3.2 定期检查

4.3.2.1 在主管副总经理领导下由质监处组织代表处、驻地监理共同进行,在施工期间每月进行一次;如果当月有上级质监部门的检查,质监处不再组织检查,以上级质监部门的检查评分结果为准。

4.3.2.2 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工程实体质量、内业资料及施工现场管理;

4.3.3 质量考核

4.3.3.1 质监处根据巡查和专项检查的结果以及各标段项目工程师的反馈情况,对各参建单位的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质监处每月根据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的结果对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打分和排序;

4.3.3.2 每季度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比和奖惩;评比结果由质监处通报全线各参建单位;

4.3.3.3 每双月底根据监理代表处及驻地办在日常工作检查中的累计总扣分进行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进行奖惩;评比结果由质监处通报全线各参建单位。

4.3.4 计量支付

4.3.4.1 质监处审核监理服务费后,转计划合同处审核;

4.3.4.2 对承包商申报计量工程的质量进行审核;

4.3.4.3 对监理人员的加班费进行审核;

4.3.5 组织现场总结观摩会

通过检查和评比,对施工质量较好、管理工作较好的标段或工程项目,由质监处组织各相关单位召开现场总结观摩会,总结好的经验,在全线的施工与管理中进行推广。

4.3.6 开展劳动竞赛

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工程需要,质监处就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等内容,适时组织施工劳动竞赛活动,以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等工作。由质监处组织制定有关劳动竞赛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对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竞赛情况进行评比,奖优罚劣。

4.3.7 质监处派人参加每月的工地例会和各单位召开的重要工程会议,指出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建议和要求。

河南高速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安新改建工程项目部质监处

二00五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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